民爆物品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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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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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管理办法
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
民爆物品管理办法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
GLBF
编号:
EQGSTJ6-GLBF-002
民爆物品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民爆物品管理,防止民爆物品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杜绝犯罪分子利用民爆物品进行破坏活动,规范民爆物品仓库的建设和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检验、销毁、收发和使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范围
1、本办法规定了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储存爆破器材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及各项管理制度。
2、本办法所指的民爆物品使用单位为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参与爆破器材配送和爆破工程施工的爆破器材生产、销售企业。
3、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的民爆物品使用。
三、编制依据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6号令2006年5月10日)
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
3、《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规范》(GA838-2009)
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5、《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199556号)
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6号令1990)
7、《湖北高路鄂西高速公路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起讫里程为K50+400~K59+613.5,路线全长约9.2公里,主要施工内容包括5.716km路基、主跨4×30+268+3×30m龙桥钢管拱特大桥、7×40m槽木椿1#大桥、2×30m槽木椿2#大桥、9×30m李家坪大桥、9×30m张官村大桥、17×30m白沙溪1#大桥,13×30m白沙溪2#大桥,11×40m响水洞大桥,涵洞通道及立体交叉、原有道路改线等项目。
线路基本与老椒石线(S232)平行,分别在张官村大桥、白沙溪1#大桥跨越老椒石线(S232)。
由于施工区段地区鄂西山区,施工过程中需要开挖234.17万方的土石方,其中石方挖方量为174.91万方,开挖难度极大,开挖工作量大,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爆破作业,为保证民爆物品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章管理组织机构
一、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负胜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确保项目整体建设安全为安全管理目标。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促进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成立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民爆物品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王年超
副组长:
占传国金红岩
组员:
许国平、叶志刚、郑志胜、骆高鸿、刘铁乔、潘从贵、桂井峰、张高峰、朱本建、陈小兵、范锡奎、张劲松、廖其亮、许腾
领导小组下设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小队,队长由项目分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队员为各架子队所有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守护员。
负责项目分部日常的民爆物品管理工作。
三、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3.1、民爆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民爆物品管理小组组长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和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分部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存储、检验、收发、销毁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监督。
2、安全环保部负责民爆物品的向县公安局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民用爆破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存储、检验、收发、销毁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控。
制定本项目分部民爆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和管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小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爆破作业。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当地公安局,并总结经验教训。
3、物资设备部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存储、检验、收发、销毁。
制度项目分部民爆物品的存储、检验、销毁和收发管理制度,并督促保管员做好存储、检验、销毁、收发的管理工作和收发台账的记录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当地公安局,并总结经验教训。
4、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督促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小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5、对项目分部民爆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民爆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6、发生事故或案件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
3.2、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小队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2、服从项目分部民爆物品管理小组的直接领导,接受各级单位对民爆物品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3、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经常督促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4、对项目分部民爆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民爆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5、直接负责本项目的爆破作业工作,负责爆破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控,和民爆物品使用台账的记录工作,并交项目分部安全环保和物资设备部存档、备案。
6、小队长(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爆破方案的编写和报县公安局的审批工作。
小队长为现场爆破负责人,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工作。
7、发生事故或案件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
3.3、爆破员安全职责
1、全面掌握各种爆炸物品的性能,严格遵守爆破技术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员的监督和安全环保部及公安机关的管理。
2、负责领取并保管当日使用的爆炸物品,严禁让他人代领、代管。
对当天(或当班)使用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返还民物品仓库,不得随处存放、私自留用或转借、转送他人。
3、负责保管和使用《爆炸物品出入登记簿》。
对当日领出、消耗、剩余的爆炸物品如实填写在《爆炸物品出入登记簿》上,并由班组长或者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严禁虚报消耗数量。
4、装备雷管、炸药时,必须在爆破现场进行,严禁在仓库、休息室和其他人员集居的地方操作。
5、在爆破作业时,要听从爆破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
爆破员有权拒绝执行各种违章指挥。
严禁在雷雨天实施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出现盲炮是,必须在二十分钟后进入现场,并采取安全有效地措施加以处置。
盲炮排除后,要检查和清理现场残余的材料,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7、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认真检查清理,不准留有残余的爆炸物品。
8、在爆破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报告项目分部安全环保部和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协调搞好调查。
3.4、安全员安全职责
1、对本工程爆炸物品的购销、运输和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对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及时指出,予以纠正。
2、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报告项目分部安全环保部或当地公安机关,并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改正。
3、会同爆破员共同核定当天(或当班)爆破物品使用量,对使用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返还民爆物品仓库,做到不多领、不少退。
4、监督爆破员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并协助爆破现场负责人组织好安全警戒工作。
5、督促保管员和押运员按规定保管、押运爆炸物品,对违章作业行为要即使予以纠正。
6、本工程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核爆炸事故要及时报告项目分部安全环保部和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调查。
3.5、押运员安全职责
1、装卸爆炸物品时,必须认真检查、清点所押运的爆炸物品品名、数量是否与《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运的爆炸物品品名、数量相符。
2、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装卸爆炸物品,并负责将爆炸物品捆系牢固、严密、保证运输途中安全。
3、运输途中停车时,必须远离城镇、村庄、交叉路口、重要建筑、危险设施,且不准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中途停车住宿时,必须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安全。
4、运输途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及爆炸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5、爆炸物品运到目的地后,要清点数量,认真交接,并负责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爆炸物品运达情况。
6、严禁私自携带、私藏爆炸物品,或者将爆炸物品转借、转送他人。
严禁在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
3.6、保管员安全职责
1、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分部的《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3、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4、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严格登记手续。
5、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项目分部安全环保部,上报当地公安局销毁。
6、经常保持库外,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
3.7、守护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
值班时要勤走动、勤查看,不得在库区内吸烟|用火。
2、不准出现脱岗漏岗和替岗现象。
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3、对进出车辆要严格检查,认真登记。
对证件和实物不符的车辆,要予以扣押,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值班室会客或者留宿他人。
5、经常检查照明、视频监控、避雷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
严禁在库区内堆放其它杂物。
6、当库房受不法侵害时,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处理。
第四章民爆物品仓库建设
一、一般规定
仓库不应设在易受山洪、滑坡、大风的地方,宜设在偏僻地带;仓库内部、外部安全距离满足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和保管员;仓库围墙密实、坚固、完整;仓库内无强、弱电接入,自然透光、通风;仓库内无杂物,爆破器材符合堆放规定;仓库主要出入口安装防盗报警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库区周围、内部整洁、平整,符合消防管理规定;符合民爆信息系统运行所需的条件。
二、民爆物品仓库概况
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民爆物品仓库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晓关乡张官村,红线K53+050左侧320米、老椒石线(S232)左侧480m处一天然山坡上,山坡上地势较平坦开阔,周围无村庄、公铁路及高压电线,主要负责一分部管段内爆破施工所需的民爆物品。
本民爆物品仓库按照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标准化管理的理念和要求,严格遵循国家对于民爆物品仓库的相关规定实行设计和施工。
本库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规范》(GA838-2009)设置(炸药最大库存5000kg,雷管10000发),炸药库和雷管库均采用检验合格的危险品存放移动库房。
三、民爆物品仓库建设
3.1、民爆物品仓库的平面布置
民爆仓库占地面积为435㎡,包含有一个18.9㎡的炸药库平台,与炸药库房相距12m处设计一个11.9㎡的雷管库平台,炸药库房和雷管库房中间的天然山体作为防护屏障。
待炸药库、雷管库安装到位后,分别在炸药库、雷管库顶搭设一个防雨蓬。
在炸药库与雷管库之间的山坡上修建9㎡的消防水池,炸药库外墙侧修建一个2.4m2的发料室,距离民爆物品仓库100m处设置一个36㎡的值班室,修建一条宽3米的简易便道与张官村乡村公路连接至老椒石线(S232)。
库区围墙采用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墙厚20cm,墙高2.5米,每隔5m设一壁柱,围墙顶设0.5米高铁丝网。
围墙大门采用双开铁门,门梁上安置铁丝网防护。
发料室及值班室为框架砖墙结构,墙体20cm砖墙,墙高2.5m,采用现浇C25砼屋面板。
每间库房门口配4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两个。
详见附图。
沿围墙外墙角设宽30cm、深30cm排水沟,围墙内墙脚每隔设置3米一个排水孔。
防雷布置按照GB50057规定埋设地网和引线。
3.2、民爆物品仓库内部、外部安全距离设计
1、仓库内部安全距离设计
民爆物品仓库之间的内部距离以炸药库之间不殉爆为原则,雷管库与炸药库之间的安全距离由雷管的储存量确定。
确定内部距离时,可以考虑仓库间防护土堤的影响。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参考表1给出的是雷管储量不大于500万发情况下的仓库与导爆索、硝铵类炸药仓库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项目分部对炸药的使用需求,可以将炸药库内部安全距离确设计为12.0m并设置防护土堤,土堤尺寸利用天然山体作为防护屏障。
仓库中雷管的数量可由仓库中的炸药的数量确定,通常情况下,按1公斤炸药∶1发雷管的比例核定雷管数量。
表1:
雷管库与导爆索、硝铵类炸药仓库之间的安全距离
雷管数量N/万发
50 5 0.5 N≤0.5 仓库 类型 无土堤地面库、药堆/m 20 15 10 5 有土堤地面库/m 18 12 8 5 注: 雷管和导爆索按其装药量计算存药量。 雷管包括工业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等,每发雷管按1克TNT炸药量计。 硝铵类炸药指粉状铵锑炸药、铵油炸药、乳化炸药、震源药柱等。 2、仓库外部安全距离设计 外部安全距离的起算点是仓库的外墙墙根、药堆的边缘。 确定外部安全距离时,可不考虑炸药性质和仓库有无土堤,但应考虑周边地形的影响。 民爆物品仓库至其他保护对象的允许距离,参照表2中规定的距离来确定。 仓库外部安全距离内,可建造少量的施工单位的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须离仓库150米外。 根据施工现场周边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被保护对象为总人数不大于50人的零散住户边缘和220kV的高压输电线。 根据表2并结合地形,可以确定民爆物品仓库距农户的安全距离为的安全允许距离为126=180×(1-30%)(米),距离220kV高压输电线的安全允许距离为378=540×(1-30%)(米)。 故可以确定仓库外的安全允许距离设计为距离农户126米、距离220kV高压输电线378米。 现场实际情况为民爆物品仓库距离农户实际距离220米、距离220kV高压输电线380米且有天然山体做防护,均能满足设计要求。 表2: 地面储存库的外部距离单位为米 项目 计算药量kg 3000>药量≤5000 2500>药量≤3000 2000>药量≤2500 1500>药量≤2000 1000>药量≤1500 500>药量≤1000 药量≤500 人数大于50人的居民点边缘,企业住宅区建筑物边缘、其他单位围墙 300 285 265 250 225 195 155 人数不大于50人的零散住户边缘 180 170 159 150 135 115 90 三级公路、通航汽轮的河流航道、铁路支线 170 170 159 150 135 115 90 二级(含)以上公路、国家铁路 225 225 210 200 180 156 120 高压输电线(500kV) 600 430 400 375 335 290 232 高压输电线(330kV) 570 345 320 300 270 230 186 高压输电线(220kV) 540 285 265 250 225 195 155 高压输电线(110kV) 200 200 185 175 155 135 105 高压输电线(35kV) 120 115 105 100 90 75 60 人数不大于10万人的城镇规划边缘、国家或省级文物保护区、铁路车站 600 570 530 500 450 390 310 项目 计算药量kg 3000>药量≤5000 2500>药量≤3000 2000>药量≤2500 1500>药量≤2000 1000>药量≤1500 500>药量≤1000 药量≤500 人数大于10万人的城镇规划边缘 900 855 795 750 675 585 465 注1: 当危险性建筑物紧靠山脚布置,山高大于20m,山的坡度大于15°时,其与山背后建筑物之间的外部距离可减少30%。 注2: 表中二级(含)以上公路系指年平均双向昼夜行车量不小于2000辆者;三级公路系指年平均双向昼夜行车量小于2000辆且不小于200辆者。 注3: 在一条山沟中,对两侧山高为30m~60m,坡度20°~30°,沟宽40m~100m,纵坡4%~10%时,沿沟纵深和出口方向布置的建筑物之间的内部最小允许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适当增加10%~40%;对有可能沿山坡脚下直对布置的两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与平坦地形相比,可增加10%~50%。 3.3、“三通一平”条件 本民爆物品仓库所在位置为一天然山坡,地势较平坦开阔,修建一条宽3米的简易便道与张官村乡村公路连接至老椒石线(S232),交通条件良好,方便全线施工对民爆物品的运输。 本民爆物品仓库地处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张官村内,线路行走在岩溶高度发育区,地表水贫乏,地下水丰富,施工用水非常缺乏。 根据现场调查,在张官村有一条天然溪流,可人工运水到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可到张官村购买饮用水。 施工用电主要利用柴油发电机发电,满足施工需要。 场地平整先用挖掘机平整,然后由压路机碾压先静压一遍,再震压两遍至没有明显下降现象,达到施工的要求。 3.4、民爆物品仓库施工 3.4.1、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基坑由人工进行开挖,长3m×宽3m×深2m,人工开挖1.5米的基坑,地面周围用空心砖砌0.5米的围墙。 底面铺设150mm厚碎石垫层压实整平,再在石垫层上浇注200mm厚C25混凝土,捣振后人工抹平;消防池四周用M10砂浆空心砖砌筑0.5米围墙,最后底面和四周人工抹一层20mm厚防水砂浆粉面,严防往地面渗水。 3.4.2、库房、值班室施工 1、基础施工: 民爆物品仓库值班室和发料室的基础是空心砖砖砌加框架梁基础;雷管库和值班室的基础是混凝土基础。 施工前先根据设计图的具体尺寸进行放样,然后人工开挖基础坑,开挖前要定出基础的标高,要求比设计地面标高低50mm。 基础坑开挖完后,在基底按标高人工砌筑砖砌基础,再根据框架梁的设计要求把钢筋架绑好并固定位置,用木夹板作框架梁模板,按标高沿基础坑围好,搅拌机拌好混凝土后,人工用推车运输混凝土浇注入模,浇注过程中用振动棒捣振,同时控制好框架梁的标高。 注意事项: ①混凝土梁浇筑强度等级为C25的混凝土; ②框架梁的顶面标高,根据现场的设计地面标高定出; ③钢筋架要绑扎牢固,根据需要用短钢筋每隔50cm加固,避免浇注砼时错位; ④模板必须加固牢固,模板支撑根据开挖情况,每间隔30~40cm设置一斜撑,避免砼浇注过程中出现涨模和爆模现象。 ⑤基础梁顶面必须找平压光,不得有石子外露和凹凸不平现象,不允许采用在表面另铺水泥砂浆的方法找平。 2.构造柱及墙体: 构造柱配筋固定后,模板按尺寸搭建,模板四周用木棍支撑加固,防止灌浆时出现涨模和爆模,浇注时加强捣振,避免出现柱体蜂窝。 人工用空心砖在凝固好的框架梁上砌筑库房墙体,墙身为200mm,墙高2.7米。 墙体采用240mm厚空心砖,M5砂浆砌筑。 砌筑墙体过程中注意墙体的垂直度和墙体的标高,砂浆要抹足够并控制好砂浆的配合比。 内外墙均抹灰一层,要控制墙面抹灰平整,外墙再刷一道白色外墙漆。 3.屋面: 屋面施工按设计图具体的要求和尺寸大小进行模板的安装,模板安装过程要同时进行支撑,加固,安装模板前要先搭建安装平台,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屋面梁模板安装要严格控制平直度和标高。 屋面模板安装好后,再检查模板是否加固足够,模板底支撑是否满足支护要求,然后进行屋面和屋面梁的钢筋配筋。 钢筋按设计要求绑扎固定后,人工浇筑混凝土,屋面板厚均为100mm,利用C30密实性细石混凝土,屋檐设400mm排水槽。 浇筑过程中要同时进行捣振和抹平,控制好屋面混凝土的标高和平整度。 屋面浇筑时要预留落水管洞和浇注库房门口雨帘。 4.地面及内墙: 炸药仓库、雷管库和发料室地面按设计要求为不发火地面,在上面人工铺设一层导静电橡胶和0.3米高防潮木架,施工时要控制地面的标高和平整度。 内墙面加衬2米高木板墙。 5.门窗及通风孔: 炸药仓库和雷管库均设置内外门,内门是外开铁栅门加铁网,外门是乙级防火门;雷管库房背立面、左侧立面、右侧立面离地面和离屋面0.3米设百叶窗,窗装钢格栅防盗网。 炸药库房背立面、正立面离地面和离屋面0.3米设百叶窗,窗装钢格栅防盗网。 3.4.3、防雷设计 库区防雷接地设置按GB50057的规定,用40×40mm镀锌扁钢侧埋于炸药仓库和雷管库四周外泥皮线下0.7米处,库房四角延伸线与镀锌扁钢交点处用50×50×5mm镀锌角钢设垂直地极。 离炸药仓库和雷管库后墙3.0米处,设于后墙平行的防雷接地。 再在库房后各设置一根避雷针。 避雷针高度12m-15m,防雷冲击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3.4.4、围墙 库区围墙采用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墙厚20cm,墙高2.5米,每隔5m设一壁柱,墙顶用混凝土压顶并附设0.5米高铁丝防护网。 围墙离库房外墙距离为5米。 施工顺序为: 测量放样→开挖基槽→下围墙基础→砌围墙身→墙面粉灰 围墙按加工场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先施工正面处的围墙,再施工两侧和后面围墙地。 进行测量放样设置围墙轴线控制点,开挖基槽采用人工进行,砌筑前红砖必须淋水,拉线砌筑控制围墙顶部高程,人工拌灰,控制好砂浆的配合比。 围墙压顶时,在围墙四角埋设四根铁杆,然后拉设高为0.5米钢丝网。 3.4.5、附属设施建设 ①供水、电气设施安装: 库区用水量不大,供水主要用于消防,值班室要设置一配电箱,炸药仓库,雷管库和发料室设置户外投光灯,根据现场需要调整安装角度,供电引自值班室配电箱。 ②防排水设施: 沿围墙外墙角各设宽30cm、深30cm主排水沟,围墙内墙脚每隔设置3米一个排水孔,库房周围还要设置明沟与主排水沟连通。 库房屋顶四角设直径为75的PVC水落管,引水到库房明沟里。 主排水沟与库区外的一条山沟连通,保证库区内排水畅通。 各库房屋面设置一道4mm厚的防水卷材,作为屋面防水隔热层。 ③消防设施: 库区除建有消防池外,每库房门口还要配置5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两个,砂箱一个。 ④报警系统: 库区内还要设置值班室并设置报警电话与110联网,设不间断电源、非遥控型报警装置,同时按现场需要安装全方位的监控设施。 报警、监控装置外露地表的电线应套金属管 3.5、仓库验收 使用单位的爆破器材仓库是公安机关颁发有关许可证件的重要条件之一,需要有相应评估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共安全评估。 由评估单位按照国家法规、行业标准或本规范的要求,认定仓库是否为合格仓库。 对于合格仓库,且满足其他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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