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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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手册
宜宾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
工
作
手
册
宜宾县综改办编制
二〇一二年八月
目录
1、宜县委办【2012】79号印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3
2、宜县委办【2012】75号关于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竞争立项申报的通知14
3、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流程29
4、资料格式30
5、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52
6、发包项目资料格式53
7、知识问答63
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宜县委办〔2012〕79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1日
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城乡居民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切实抓好全县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具体以村为重点,围绕“四有”、“三化”目标,在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村级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按照分类供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主导地位,明确村级自治组织应当承担的职能职责,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服务支撑体系;同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共同推动的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
(二)坚持深化提高,完善改进
在原有村级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基础上,“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深化和提高,突出抓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受益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进行丰富和完善。
(三)坚持村民自治,民主管理
村级自治组织在做好内部服务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为群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须充分征求群众意愿,让群众充分参与和决策;农村社会管理要充分依靠群众,真正体现自主、自愿、自治。
(四)坚持示范带动,稳步推进
重点抓好全县村级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要内容的落实工作,通过示范带动,推动此项工作在全县全面开展。
三、目标任务
2015年达到“四有”、“三化”目标,即:
有一套适应群众生产生活居住方式转变要求、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有一个保障有力、满足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一个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有一支协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队伍;群众生活城镇化、自治管理民主化、保障服务常态化。
到2020年,在全县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确保全县广大农村群众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四、推进步骤
(一)试点起步阶段(2012年8月—12月)
1.8月底前,完成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
2.9月底前,完成试点乡镇、村的确定。
试点村的确定采取村申报、乡镇审核,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比选评审确定的办法进行。
各乡镇的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村、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扶贫连片开发项目村、连村扶贫开发村、县级新农村示范片规划村均可于9月20日前上报竞争申报方案,县政府于9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方案按“村陈述、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现场比选评审确定试点村。
3.10月底前,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人员培训、资金保障和项目实施。
4.12月底前,建立完善民主议事、决策、监督、评议办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民主评议等相关制度规则,初步建立分类供给、经费保障、统筹建设、民主管理和队伍建设五大机制和工作统筹推进机制。
(二)逐步推行阶段(2013年—2015年)
1.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试点村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替换达到标准要求的试点村。
2.根据我县财力情况,逐年增加试点村数量,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行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三)全面提高阶段(2015年—2020年)
1.2015年,全面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实施好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健全完善分类供给、经费保障、统筹建设、民主管理和队伍建设五大机制;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完善村级专项资金常态化审计和项目实施常态化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村民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议机制;进一步强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民主机制建设。
2.2015年,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改革成效,全面达到“四有”、“三化”目标。
3.2020年,在全县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五、工作举措
(一)抓好村级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分类供给机制。
加强与成都市统筹委员会、四川大学等单位的密切合作,组建课题组,专项研究适合宜宾县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和改革框架,明确政府、村级自治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职责,明确各自的供给原则、供给范围、供给方式、供给标准等,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和基层自治组织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新格局。
(二)抓好村级公共服务经费保障,落实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管理责任。
以2011年为基数,建立每年新增公益事业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制度,确保公共财政向农村地区倾斜;从2012年起,将每个试点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县、乡财政预算,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三)抓好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坚持“统筹规划、功能复合、资源整合、设施共享”原则,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完善建制村和村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卫生站和农贸市场等设施按区域进行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商业服务、金融服务等设施;做好乡镇和村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注重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严格规划执行监督,防止重复建设;深化部门、乡镇职能转变,推进公共服务职能向下延伸。
(四)抓好公共服务民主机制建设,保障村民有钱办事和民主决策。
按照“三分离、两完善、一加强”(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原则,健全村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村民自治管理体系,探索构建“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推行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建设的民主决策制度。
试点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实际和群众意愿,自主决定设施建设内容、标准和进度安排,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不得强迫和干涉,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
(五)抓好村级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服务
管理常态化机制。
县委、县政府分别确定1名县领导分管公共服务,负责工作的安排部署;公共服务相关部门和乡镇分别落实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抓好工作的指导和任务落实;每个村以“一村一大”为基础,新选聘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统一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建立完善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宜宾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
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全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决策相关重大事项。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
全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由县农村综合改革办总牵头,负责改革方案制定、目标下达、日常检查和工作考评;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民主机制建设的指导;县乡财政负责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牵头研究制定村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县审计局负责村级专项资金的常态化审计检查;县监察局负责工作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负责分解、督查、考评并组织第三方测评;县广电局负责相关宣传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规建局、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文体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园林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实行分工负责,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分头抓好工作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县、乡财政部门要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制定投入保障机制(2012年起,每年对试点村村级自治组织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资金补助),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以2011年为基数,每年新增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政府性投资主要用于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直至城乡公共服务基本达到均等化。
应由政府提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相关部门要制定经费预算和绩效考核办法,实行“以事定费、以质定酬、费随事转”的公共服务经费核算和绩效考核制度。
应由村级自治组织提供的服务管理项目,推行财政“定额补贴”、“以奖代补”等制度,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需要,由财政按年度对村级自治组织给予适当补贴。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政府根据服务的质量和管理的效果,视情况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三)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全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行分类供给制度,乡镇政府主要做好基本的公益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村级自治组织主要做好自治组织内部的服务和管理,以市场化方式供给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主要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进行。
具体应由政府提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由乡镇政府制定规划,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可以委托村级自治组织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委托村级自治组织负责实施,同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具备条件的项目,可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应由村级自治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管理项目,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议事会自主决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采取市场化方式供给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可运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贷款贴息等办法,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各乡镇政府要给予支持,村级自治组织要尊重他们的劳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指导村建立一支稳定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人才队伍。
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县级相关部门要派出、派驻专业人员;也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村级自治组织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涉及的工作量统筹配备和组织管理从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人员。
村级自治组织有关人员要履职尽责、承担相应的事务;村级自治组织也可以根据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议事会同意,向社会公开聘任工作人员。
县级各相关机构、社团和协会等要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积极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和志愿者到村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附件1现阶段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主要内容和供给主体
类别
序号
具体项目
供给主体
文体类
1
广播电视村村通
政府为主
2
电影放映服务
政府为主
3
报刊图书阅览服务
政府为主
4
文化活动
村自治组织为主
5
农民体育健身
村自治组织为主
6
文艺演出和展览服务
市场为主
教育类
7
农村义务教育
政府为主
8
农村高中阶段教育
政府为主
9
农村学前教育
市场为主
10
农村职业教育
政府为主
11
农村特殊教育
政府为主
12
农村成人教育
市场为主
医疗卫生类
13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府为主
14
农村医疗救助
政府为主
15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政府为主
16
卫生防疫
政府为主
17
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
政府为主
18
农村妇幼保健
政府为主
19
农村计划生育
政府为主
就业社会保障类
20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政府为主
2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政府为主
22
农村五保供养
政府为主
23
农村受灾群众救助
政府为主
24
农村优抚
政府为主
25
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
政府为主
26
农村老龄服务
政府为主
27
农村残疾服务
政府为主
28
农村就业服务
市场为主
29
农村就业援助
政府为主
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类
30
农村道路建设及维护
政府为主
31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及维护
政府为主
32
农村水、电、气、通讯、互联网、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
市场为主
33
农村沼气池建设
市场为主
34
农村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
政府为主
35
农村客运
市场为主
36
农村邮政
政府为主
37
村内园林绿化
村自治组织为主
农
业
生
产
服
务
类
38
农业科技推广
政府为主
39
动植物疫病防控
政府为主
40
农产品流通
市场为主
41
农用生产资料供应
市场为主
42
农业信息化
市场为主
43
种养业良种服务
市场为主
44
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
政府为主
45
农村扶贫开发
政府为主
46
农村防灾减灾
政府为主
47
农村金融服务
市场为主
社
会
管
理
类
48
农村法律援助
政府为主
49
农村法律服务
市场为主
50
纠纷调解
村自治组织为主
51
农村警务
政府为主
52
农村治保
村自治组织为主
53
代办村民事务
村自治组织为主
54
政策宣传
村自治组织为主
55
环境卫生管理
村自治组织为主
56
农村土地和规划管理
政府为主
57
农村建构筑物建设管理
政府为主
58
农村食品安全防控
政府为主
59
农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政府为主
附件2
宜宾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
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
县政府办主任
成员:
县督查目标办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委农工办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局长
县住房城乡规建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文体新闻出版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人口计生局局长县公安局政委县城管局局长县广电局局长县林业园林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团县委书记县妇联主席县供销社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改办内,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竞争立项申报的通知
宜县委办〔2012〕75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确保城乡居民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请各乡镇按照《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项目竞争立项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现有条件,积极组织,科学规划,及时上报《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
附件:
1.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项目竞争立项申报指南
2.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3.乡镇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实施
流程
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
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
附件1
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
项目竞争立项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公开申报、竞争立项、综合评审、择优选取、项目管理。
二、项目目标
在全县选取不超过20个村试点,全面落实应由政府提供的七个大类38项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推动落实应由村级自治组织或市场承担的七个大类21项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
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显著缩小,逐步达到“四有”、“三化”目标,即:
有一套适应村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转变要求、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有一个保障有力、满足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一个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有一支协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队伍;村民生活城镇化、自治管理民主化、保障服务常态化。
三、申报条件及范围
结合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村、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扶贫连片开发项目村、连村扶贫开发村、县级新农村示范片规划村等村级建设项目,注重统筹,重点支持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四大类12小类项目(见附表),确保每个试点村每年县乡财政资金投入不低于10万元。
优先选择水土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投工投劳到位,自筹能力强,干部重视,农民积极性高,通过“一事一议”,90%以上农民愿意开发,集中连片的地区。
四、申报计划、县级补助控制额度及财政支持环节
(一)凡属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村、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扶贫连片开发项目村、连村扶贫开发村、县级新农村示范片规划村(在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现有建设条件中说明),均可自愿申报。
每个乡镇初审后,上报参与县级综合评审。
评审后确定为改革试点村的,县乡财政每年补助每个村不低于10万元。
(二)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参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四大类12小类分类表》的实施要求。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各符合条件的村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一式5份),自愿申报,由乡镇人民政府签注意见后,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县财政局综改办(联系人:
季光麟,联系电话:
6615823),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县财政局综改办将会同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办、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部门于9月31日前对各乡镇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比较、评价、计分,并邀请拟实施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到场答辩,最后按得分多少初定试点村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附表
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四大类12小类分类表
类别
细分项目
实施要求
文体类
广播电视村村通
广播电视室日常管理维护
由村(社区)现有工作人员,在广电部门指导下负责,不再新增专项工作人员,也不列支人员经费;广播电视室可与其他公共服务用房共用,不必单独建设;设备及设备维护费用按要求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可结合广电部门相关专项经费使用。
报刊图书阅览服务
文化室日常维护管理
确保文化室日常运行,可根据群众需求新增图书、报刊;可结合其他相关专项经费使用。
文化活动
文化活动
按需确保必要的文化活动经费,购置必要的文化活动用品,保证群众对活动的满意度在90%以上。
可结合文化部门相关专项经费使用。
农民体育健身
体育健身活动
按需确保必要的体育活动经费,购置必要的体育健身用品,保证群众对活动的满意度在90%以上。
可结合体育部门相关专项经费使用。
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类
村内园林绿化
村内园林绿化和日常管理工作
科学规划和实施,确保绿化工程的长效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明显提高绿化率和绿化效果。
农村道路建设及维护
农村组道建设及维护
项目的实施必须具备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图纸(简图)和工程支付款票据;采用投工投劳形式的工程须留签字按指印的工资领取单。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及维护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农渠、毛渠)
农业生产服务类
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培训
根据本村产业发展需要,多数村民受益的生产经营能力培训。
社会管理类
农村治保
农村治保、纠纷调解
在人员聘用上,需制定统一标准,并进行公开选聘;村(居)两委会成员能兼职者优先;票据可使用聘请人员签字盖指印的工资领取单;可按需求购置必要的设备,确保治保、纠纷调解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显著提高。
代办村民事务
代办村民事务
须明确界定代办事务范围,确保受益面广泛;在人员聘请上,需制定统一标准,并进行公开选聘;村(居)两委会成员能兼职者优先;票据可使用聘请人员签字盖指印的工资领取单;可按需求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事务代办效率明显提高。
环境卫生管理
村(社区)保洁
需制定统一标准,并进行公开选聘;村(居)两委会成员能兼职者优先;票据可使用聘请人员签字盖指印的工资领取单;可按需求购置必要的环卫工具,确保村(社区)环境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明显改善。
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
附件2
2012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乡镇联系人:
职务/职称: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现有建设条件(含实施单位现有条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二)项目建设地点(要具体到村社)
(三)项目建设方式(改扩建或新建)和内容(分项
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期限(范围为2012年7月—12月)和时间进
度安排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补助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每一个
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附表1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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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县 公共 服务 社会 管理 改革 试点工作 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