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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简答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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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简答题答案
旅游法规简答题
1.简述旅游政策和旅游法规的关系。
答:
①旅游政策是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一定的旅游目的而制定的调整一定率有关系的行为依据和准则;
②旅游法规是旅游法律和旅游规则的简称;
③旅游政策是旅游法规的依据,旅游法规是旅游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
2.旅游法的含义是什么?
请列举其中几条重要法规。
答:
旅游法是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旅游活动中全部行为规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旅游法一般专指各国的旅游基本法。
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3.试述我国旅游法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答:
(1)发展现状: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的旅游法制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旅游法规初步成体系,但不容否认的是,我国的旅游法律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阻碍旅游业长期发展。
因此必须全面分析我国旅游法规现状,从而对我国的旅游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
目前,我国的主要旅游法规中,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这部专门调整旅游关系的法律,填补了我国无正式旅游法的空白。
尽管这样,在旅游法规中占多数的是国家旅游局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旅游法规,在立法的位阶上还处于比较低的层次。
(2)存在问题:
①部分法规规定不够严谨;②旅游执法力度不强③旅游法规总体层次不高;④旅游法规不配套,存在众多“空白点”
4.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5.论述使用格式条款订立旅游合同的利弊及避免弊端的办法。
答:
(1)利:
节省时间;利于实现分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合理经营
(2)弊:
提供者更多地考虑自己的利益,对另一方的权利考虑较少
(3)避免办法:
①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②履行提示或者说明的义务
6.旅游企业的终止,要符合哪些条件和程序?
(答案有待完善)
答:
(1)条件:
①歇业②依法被撤销③依法宣告破产
(2)程序:
①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②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管理部门备案
7.旅行社经营的原则和经营规则是什么?
答:
(1)原则:
①自愿原则②平等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
(2)规则:
①应当签订合同
②条例禁止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项目
《条例》第二十六条:
旅行社不得安排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二)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三)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四)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③对人员的管理要求: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④对出入境的管理要求:
不得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
⑤对委托合同的管理要求:
应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
⑥对旅游业务档案的管理要求:
应妥善保存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
保存期应不少于两年。
超过保存期限的旅游者个人信息资料,应当妥善销毁。
8.旅行社公告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答:
①旅行社公告制度,是指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审批设立的旅行社,通过报纸、期刊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告之。
②旅行社公告制度内容有:
开业公告、停业公告、变更公告、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公告。
9.《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旅行社不得安排的活动主要包括哪些?
答:
《条例》第二十六条:
旅行社不得安排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二)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三)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四)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10.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区别。
(自作补充)
答:
①取得证书的前提条件不同:
②对语言能力的要求不同:
③领取导游证的程序不同:
④有效期限不同:
11.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答:
①申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②患有传染疾病的③以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④被吊销导游证的
12.导游人员在哪些条件下有行使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的权力?
答:
①必须是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②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③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④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13.在导游人员积分管理制度中,一次性扣除十分的情形有哪些?
答:
①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②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③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④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⑤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⑥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14.处理一般安全事故的程序有哪些?
答:
①报告②保护现场③抢救、调查④负责人现场处理
⑤对特别重大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⑥为伤残者和死亡者家属出具的证明
“伤残证明书”“死亡鉴定书”“尸体防腐证明书”“棺柩出境许可证”
⑦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伤亡的赔偿工作
⑧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事故经过及处理;
(2)事故原因及责任;
(3)事故教训;(4)今后防范措施。
15.处理外国游客安全事故的注意事项。
(简要说明)
答:
①死亡确定
②向有关人员、部门发通知
③尸体解剖
④出具有关证明
⑤对尸体的处理
⑥骨灰或尸体的出境
⑦处理遗物
⑧写出《死亡善后处理情况报告》
16.我国出入境方面的证件有哪些?
答:
(1)护照
护照是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的证件,以证明其国籍、身份和出国目的。
①外交护照:
发给政府高级官员、外交和领事官员、负有特殊外交使命的人员和政府代表团成员等。
持有外交护照者在外国享受外交礼遇。
②公务护照:
发给政府一般官员、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因公派往国外执行文化、经济等任务的人员。
③普通护照:
发给出国的一般公民、国外侨民等。
(2)出入境通行证
用于边境贸易和边境旅游等。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
持该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
注明是一次有效的在出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收缴。
17.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答:
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②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③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④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18.中国旅游者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有哪些?
答:
①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②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
③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④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⑤国务院有关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9.那些外国人不准入境?
答:
①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②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
③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④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
⑤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⑥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20.什么是食物中毒?
如何处理食物中毒?
答:
(1)食物中毒是指患者所进食物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霉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
(2)处理:
在旅游过程中,面对客人产生的食物中毒现象,导游人员首先对食物中毒症状的旅游者采取应急措施。
应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加以排泄,缓解毒性;其次是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请医生开具证明;再次是立即向旅行社报告,追究供餐单位责任;最后协助旅行社帮助旅游者向有关部门索赔。
另外,导游人员还应照顾其他旅游者,关心他们的健康,安抚他们的情绪,是旅游活动继续进行下去。
21.如何理解中国公民出国管理的六项制度?
答:
①出国旅游目的地审批制度②业务经营权审批管理制度
③《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管理制度④团队出境入境管理制度
⑤经营规则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⑥对文化、体育等特种旅游管理制度
22.饭店在合同方面的权利有哪些?
答:
①一定的拒绝接待客人的能力;如客满无房;客人无力或者拒绝支付费用;患有传染病等情况;
②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客人收取住宿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③有权要求客人遵守饭店的有关规定,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制止甚至举报;
有权要求客人赔偿因其过错而给饭店造成的损失。
24.饭店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答:
①旅客遭受了实际损害②饭店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③饭店的侵害行为合旅客所遭受的损害之间有因果联系④饭店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25.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特点有那些?
答:
①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②明星代言要担责;
③“问题食品”要召回;④取消免检,不留监管空白;
⑤除规定外的任何添加剂都不能用;
⑥防范潜在风险,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制度。
26.在风景名胜区禁行的活动。
答:
①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②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③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④乱扔垃圾。
27.在风景名胜区进行哪些活动需要报批?
答:
①设置、张贴商业广告;②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
③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④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28.不符合旅游投诉受理条件的情况有哪些?
答:
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②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③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④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⑤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⑥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属于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29.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解决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答: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起诉
30.旅游投诉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答:
(1)投诉者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及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1.旅游投诉可以由哪些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答:
(1)级别管辖:
①国家级: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理所
②地方级:
旅游投诉中心(质监所)
(2)地区管辖:
①旅游合同签订地②被投诉者所在地③损害行为发生地
32.旅游投诉的范围有哪些?
答:
①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②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④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33.通常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答:
①警告;②没收非法所得;③罚款;④限期停业整顿;
⑤吊销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证件;
⑥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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