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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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3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机构建设需准备的材料
1、下文(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3—5人)报市仲裁办备案
2、设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场所可单设,也可设在工会或人事科)
3、挂牌(单位名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4、上墙(五块展板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原则;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职责;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程序及制度;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流程图;5劳动人事争议解调委员会组成人员)
5、四有(有调解台帐、有程序制度、有规范调解文书、有争议处理档案)
6、印章(单位全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影印件报市仲裁办备案
7月13日至7月底组织验收
明光市人社局仲裁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联系电话:
8023520;8020833;
附件一:
程序制度
XX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中心工作制度及职责
(范本)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XX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建议“有组织、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的预防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基层劳动人事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现将XX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制度及职责如下: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
(一)级别制度。
调解中心是调解本辖区劳动人事争议的组织。
在XX乡镇(街道、社区)领导下,接受同级工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指导。
XX乡镇(街道、社区)建立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XX乡镇(街道)设立第一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办公室设在XX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设立第二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站,各用人单位设立第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成员由行政、工会和职工方代表组成,各占三分之一。
工会方代表由同级工会指定,行政方代表由企业法人代表指定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指定,职工方代表由工会民主推荐。
一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由9人组成,设主任1人,由XX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怕长担任;二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上由5人组成,设站长1人,由社区主任担任;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由5-7人组成,设主任1人,由用人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办公室设在用人单位工会。
如何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调解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职工代表,成员应当由具有一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的职工担任。
调解委员会成员调离本企业或需要调整时,应由原推选单位或组织按规定另行推举或指定。
(二)会议制度。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每年召开一次例会,遇到临时性工作,可随时召开。
每次会义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须经成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每次会议均须作详细记录,讨论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方。
(三)调解登记制度。
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四)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是劳动人事争议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办公室负责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做好纸制档案和信息化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查阅工作,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档案。
(五)调解回访制度。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实行回访制度,调查了解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协议,对没有执行协议的当事人,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可采取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六)分析、统计、上报制度。
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绢花织应及时做好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统计汇总工作,综合分析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形势,提出对策建议,争议发生的调解组织、掌握争议苗头及争议原委后,及时上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站,二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站根据调解工作程序操作,并及时上报XX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七)培训制度。
为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增强调解员依法调解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调解员培训制度,分批于三年内安排调解员参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知识培训,使培训面达到100%。
(八)总结考核制度。
为促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激励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每年开展对调解员调解工作检查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调解员予以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对好生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业进行通报批评。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中心主任及调解员职责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职责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作为依法设立的,专门调解本辖区劳动人事争议的群众性组织,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劳动人事争议发生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应及时按受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以使劳动人事争议尽快解决。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中心依法调解本单位内部发生的下列劳动人事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自愿进行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2、检查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可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回访,检查当事人执行协议的情况,并采用说服教育的手段,督促双方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3、做好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
一要积极宣传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劳动法制教育,使劳资双方明确自己享有的劳动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增强劳动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要注重调查研究,一旦发现争议苗头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教育,做好有关的咨询工作和说服劝导工作,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
三要总结经验,研究本辖区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帮助用人单位完善规章制度,以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主任职责
1、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调解申请,决定是否受理。
2、决定调解委员的回避。
3、及时指派调解委员调解简单劳动人事争议。
4、主持调解中心会议。
5、召集由调解委员、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依法主持调解。
6、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中心的组织和工作制度。
(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职责
1、依法调解本辖区的劳动人事争议。
2、保证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实现自愿调解、申请回避和申请仲裁的权利。
3、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4、督促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5、及时做好调解文书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6、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7、参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不断提高调解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
8、完成调解任务,遵守调解纪律。
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原则
(一)自愿原则。
自愿是调解的前提条件。
调解组织调解不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在受理争议、调解争议、达成协议、执行协议的整个过程中,调解组织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采用说服教育方式,不得使用强迫手段,应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公正合理原则。
调解组织应当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企业规章制度及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保证调解行为的规范合法、合理公正。
(三)便捷、灵活、高效原则。
在自愿、合法原则前提下,发挥调解便捷、高效的特点和优势,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成本尽快调结纠纷,实现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劳动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调或者埋设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
调解中心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
经审理决定受理的,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应将调解的地点、要求等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调解中心应在接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对调解中心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中心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二)调解
1、调查核实。
调解中心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调查工作一般包括:
(1)查清案件的基本事实;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经过、焦点及有关的人和情况。
(2)掌握与争议问题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分清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
2、召开调解会议。
较复杂的,由调解中心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发生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活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中心指定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通常情况下,会议的议程是:
(1)会议记录员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到会人员情况。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接着,会议主持人宣传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会议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
(3)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陈述和意见,进一步核准事实。
(4)调查人员公布核实的情况和调解意见,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5)依据事实和法律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
不管是否达成协调都要记录在案,当事人核对后签字。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由调解中心主任(简单争议由调解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加盖调解中心印章。
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中心各一份)。
调解不成的,制作调解意见书。
作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
调解意见书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单位、法定代表)、年龄、性别、职务、争议的事实,调解不成的原因,调解中心的意见;调解意见书由调解中心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中心印章。
调解意见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中心各一份),及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附则
XX乡镇(街道)及各社区劳动人事争议组织遵照本制度及职责执行;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参加本制度及职责执行。
附件二:
规范调解文书:
附件1: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
(范本)
申请人(姓名/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职务(岗位)培训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岗位)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职务(岗位)培训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岗位)
委托代理人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书
(范本)
()字号
申请人(姓名/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职务(岗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岗位)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职务(岗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岗位)
委托代理人
上列双方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中心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
2、
3、
申请调解方:
(签名盖章)
申请调解对方:
(签名盖章)
调解中心负责人:
(签名盖章)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意见书
(范本)
()字号
申请人(姓名/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职务(岗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岗位)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职务(岗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岗位)
委托代理人
争议事项:
调解请求:
事实和理由:
调查核实情况:
调解意见:
调解委员会意见:
申请人意见:
被申请人意见:
调解结果:
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调解方:
(签名盖章)
申请调解对方:
(签名盖章)
调解中心负责人:
(签名盖章)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三:
(五块)展板电子文档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职责与工作原则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的组织。
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单位所在地方工会和地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调解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一、调解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关系、人事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督促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在用人单位内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二、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及时调解;
(四)自愿调解;
(五)民主协商。
XXXXXX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职责
主任职责
一、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调解申请,决定是否受理;
二、决定调解委员的回避;
三、及时指派调解委员调解简单劳动争议;
四、主持调解委员会会议,确定调解方案;
五、召集有调解委员、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依法主持调解。
成员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依法调解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
二、保证双方当事人实现自愿调解、申请回避和申请仲裁的权利;
三、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四、督促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五、及时做好调解文书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六、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七、参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不断提高调解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
XXXXXX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程序及制度
一、申请: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当事人口头申请的,由调解委员会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二、受理: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调解委员会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受理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三、调解:
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委员进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活动。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四、仲裁:
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回避:
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双方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
(一)是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调解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调解委员会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XXXXXX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流程图
XXXXX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人事争议解调委员会组成人员
注: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单数,3-5人,3人的,分别为工会主任、用人单位代表、职工代表,5人的,可加工会成员为调解委员会委员,具体按照用人单位申报成员数量制作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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