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劳务合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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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劳务合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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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劳务合同标准
装饰工程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甲方将所接装饰工程的工种部分施工项目承揽给乙方组织施工。
现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合同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程地点:
三、甲方分配给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内容: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不包料。
2、乙方包工包料。
3、乙方部分包工包料。
4、乙方包工部分包料。
五、双方义务:
定作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支付报酬。
定作人应依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合同中对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按交易惯例;如还不能确定,应依同时履行原则给付酬金。
3.协助义务。
为了使承揽人及时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应依约定及按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助承揽人工作。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有权顺延履行期限,并在定作人对所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及图纸等拒绝补正时有合同解除权。
4.验收并受领工作成果。
对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及时检验,对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接受该工作成果。
超过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负受领迟延责任。
(二)承揽人的义务:
1、按约定完成工作:
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组织劳力完成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
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
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按约定选购并接受定作人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及时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更换材料。
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
对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
对于完成的工作,定作人要求保密的,承揽人应保守秘密,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4、接受监督检查。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5、交付工作成果。
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
但在定作人未按约定给付报酬或材料价款时,承揽人得留置工作成果。
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承揽人对已交付工作成果的隐蔽瑕疵及该瑕疵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交付的工作成果有隐蔽瑕疵,验收时用通常方法或约定的方法不能发现,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或致定作人或第三人受损害的,承揽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承揽合同单价:
承揽工程内容按如下价表所列内容施工,单价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包干施工,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详见价表)。
如在实际工程中有与工价单中所列单价不符的工作内容及项目,乙方必须事先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相关人员商钉单价,否则在结算此工程项目价格时,甲方只根据认知工时估算此工价。
第二条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所完成的工作量预支工费,每次预支工费的间隔不得小于15天,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工作量的60%。
工程峻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予以结算,每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在7天内把工程结算单交甲方相关人员审定,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结算,拒付工程尾款,甲方在7天内审核完乙方工程结算单,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在整体工程峻工验收完毕后15天内付清尾款,如遇甲方资金周转等方面出现特殊情况时,乙方应允许甲方延长付尾款时间,具体方案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施工时,乙方须根据设计图及甲方的要求,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本工种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工。
二、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及相关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但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工具如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供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装符合规范(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服装也可以由甲方提供),否则甲方有权给予适当的罚款。
五、甲方不承担装修工人在施工中出现意外失误所造成的任何经济及伤亡损失,(损失将由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工人”承担)。
第五条材料供应管理
一、甲方必须提前组织所需的各种材料进场。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也应及时提供各种所需材料的情况给甲方,以便甲方能及时的组织材料进场。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待料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顺延。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施工。
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格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
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未使用的,必须保证材料外包装的完整。
第六条施工机具
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机械由乙方负责(包括机械耗材如钻头)。
第七条现场管理
一、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种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必须接受甲方所制定的各项处罚条例的处罚。
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要求施工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偷拿施工现场所有用料、废料以及变卖施工现场的所有废料。
如有违反现场管理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费,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对从甲方领出的材料要负责保管好,并与甲方相关人员作领用计录,领出后材料如发生丢失、损坏浪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现场的所有成品采取保护措施,各工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峻工时撤除。
对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如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损坏了现场的半成品、成品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乙方在进场前必须将施工的名单及身分证号如实填报甲方批准,领取工作证。
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工作证,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施工现场,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所有进场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工作时间为:
上午7.:
30至12.30,下午1:
50至晚上8.00。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方可进行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每天施工完毕后要将当天自己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清理干净并装入袋内,剩余材料堆放整齐,如未按要求清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在结算时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
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1%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奖罚制度,如乙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后,不愿接受甲方的惩罚制度和不愿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甲、乙方各执壹份。
所有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及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三、合同附件:
工人工价单
工程安全交底单
工程技术交底单
施工现场管理规则
甲方(定作人签章):
乙方(承揽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承揽工价预结算单
承揽人:
工程地点:
甲方审核人:
序号
NO
装饰内容及规格
DESCRIPTIONOFWORKS
单位
UNTI
数量
QTY
人民币
备注
REMARKS
单价
PRICE
合计
AMOUNT
合计:
1上述单价双方已核对无误,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2、双方以对承揽过程中事宜已全部完结两清,无异议。
甲方(定作人签章):
乙方(承揽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安全交底单
工程名称
分布分项名称
项目经理部名称
施工人数
安全交底内容
详见:
《施工现场管理规则》
接受交底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或安全员签字
交底地点
施工现场管理规划
一、施工现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不准吸烟(有条件的可设吸烟区,住宅装饰应设在独立的阳台内,吸烟区内禁止施工操作及堆放易燃材料)。
2、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
3、制作品必须堆放整齐。
4、领用材料不得随意抛撒。
5、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
6、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能装戴有其他装饰公司标志、广告的服饰),不得穿拖鞋及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现场需按公司要求及标准制作挂贴施工目视墙、安全施工标牌在醒目的地方;在工地大门旁醒目的地方挂贴公司的标识牌,有条件的应挂公司的宣传广告。
8、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方便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挪动。
9、吸烟区烟蒂不得随地乱抛。
10、临时厕所使用要随时清洗。
二、消防管理制度
1、各班组长须跟班作业不得随意离开工地,以便及时指挥。
2、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3、施工管理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4、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5、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6、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应远离火源及热源,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
8、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带入火种。
、
9、施工现场锯沫、纸屑等易燃品,必须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10、进行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持上岗证并经施工管理人员批准及监督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如有需要的,施工管理人员还应到总承包方办理明火操作使用证。
11、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12、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13、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3、使用破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
4、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
6、严禁高空中没有扶手或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油漆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8、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注意用电安全;
9、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四、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电箱;
3、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双层胶皮护手套电缆线;
4、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
5、临时电源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6、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必须使用带防护照的灯管、灯泡,不得将灯管、灯泡搭靠、接触易燃易暴物品,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电气开关不能一挚多用;
10、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
11、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要具有三级以上电工合格证人员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五、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一)项目部
1、施工开始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注:
公装30平方米/个:
家装至少配备1个)。
未配备,处以100元/次罚款。
2、因未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标志牌、目视墙、安全标志等资料悬挂的,每缺一项,处以100/次罚款。
3、每日施工结束后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卫生,杜绝脏、乱、差现象。
如果发现现场不清洁,处以100/次罚款。
4、现场施工负责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牌,如果发现未按要求佩带,处以100/次罚款。
5、施工现场禁止明火,严禁烟火。
如地面发现烟头,处以100/次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喝酒、做饭。
如发现一例,处以100/次罚款。
7、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现,处以100/次罚款。
8、现场做好物品(入户门,甲方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暖气,空调等)及半成品保护,加保护膜,物品摆放条理分明。
以上每项欠缺,处以100/次罚款。
9、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简易洁具,杜绝卫生间异味。
如果发现异味或未配备洁具,处以100/次罚款。
10、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或违反用电,用火规定,造成火灾及其他事故引起的其他责任纠纷及经济纠纷,由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
11、客户要求增加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通知合同签署人和工程部,做好相关工程确认工作(如:
与业主签订工程签证单),不得隐瞒并自行施工,如有违反者,按施工项目标准报价的10处以罚款。
12、因项目部原因,延误施工合同工期造成客户结算扣款的,由项目部赔偿:
未造成客户扣款的,除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外,每延误一天公司对项目部处50元罚款。
13、对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的,并在一个年度内从没受到处罚记录的项目部,公司将在年终,给予该项目部¥1000.00元现金作为奖励,并在下一年度中,项目部自选任一所施工工程,向公司上缴管理费系数,在公司原规定的基础上下浮1%。
(二)施工工人
1、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能穿戴有其他装饰公司标志、广告的服饰),严禁赤膊施工,不得穿拖鞋及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以上每项如发现,处以50/次罚款。
2、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如发现罚50元/次。
3、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打牌,赌博如发现罚50元/次。
4、严禁施工人员酒后进场施工,如发现罚50元/次。
5、施工人员严禁盲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长必须将施工工艺及工序安排到个人,如因以上出现问题,无条件返工,二次进料,损失自负。
6、客户自购材料及施工现场客户要求保留设施,被施工人员损坏的,由损坏人负责赔偿,若损坏人不明确时,由保管责任人负责赔偿。
7、施工工人对客户的疑问应耐心解答。
对参观人员应热情礼貌,讲话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语(语气)及行为造成的客源损失,处以200/次罚款。
8、严禁施工相关人员与客户发生冲突,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9、施工中严禁施工人员与客户私自商订工程价格及做私单。
如有发现处以1000——3000元罚款。
10、对长期为我公司服务的班/组长,在一年度内,所管辖的工人从未受到处罚记录的,公司将在年终,给予班/组长¥500.00现金作为奖励。
注:
以上条例如有违犯,损坏公司名誉(视情节严重),造成客户信任度降低,向公司及其他地方投诉的,处以2000——5000元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对其重罚并辞退处理。
此规范自2008年7月29日起开始生效并实施。
工程技术交底单
工程名称
分布分项名称
项目经理部名称
施工人数
技术交底内容
详见:
1、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2、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3、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4、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5、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6、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7、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8、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9、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10、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接受交底人签名
交底时间
交底人或安全员签字
交底地点
木门窗制作安装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内容附页
一、材料、工具质量要求
1、由木材加工厂供应的木门窗框扇,必须是检验合格的产品,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2、木门窗的木材含水率不得超过12%,由生产方严格控制。
3、门窗框靠墙、接地的一面和门扇下坎的底面应刷防腐涂料,门窗框扇其他面均刷清油一遍。
4、门窗运到施工现场需要经验收合格,存放在室内竖直排放,垫平垫稳,室内应干燥通风:
如露天存放,必须采取措施避免日晒雨淋。
5、门窗小五金的型号、种类及配件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其质量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6、计量工具应是经法定检验合格的产品。
7、施工工具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性和适用性检查。
8、操作之前,先准备和机具,所有机具应齐全、适用、无障碍,以保证施工质量和生产顺利进行。
9、操作之后,清点整理机具,妥善保管,以便再用。
二、施工环境要求
1、要确保施工范围内天面、墙硕等其他装饰工程基本结束且符合装饰木门安装的客观条件。
2、施工区域内必须基本保持整洁,施工区域内的相对湿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一般相对空气湿度60%以免影响装饰木门的安装精度,保证装饰木门制作施工的质量和减少损坏的几率。
三、施工操作要求
1、为了配好材料,配料前要熟悉图纸,了解门窗的构造、各部分尺寸、制作数量和质量要求。
计算出各部件的尺寸和数量,列出配料单,按配料单进行配料。
如果数量少,可以直接配料。
2、配料时,对木方材料要进行选择。
不用有腐朽、斜裂、节疤大的木料,不干燥的木料也不能使用。
同时,要先配长料再配短料,先配框料再配扇料,使木料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
3、制作门窗时,往往需要大量刨削,拼装时也会有损耗。
所以,配料必须加大尺寸,即各种部件的毛料尺寸要比净料尺寸加大些,最后才能达到图纸规定的尺寸。
门窗料的断面,如要两面刨光,其毛料要比净料加大4~5mm,如只是单面刨光,要加大2~3mm.
4、门窗料的长度,应门窗框的的冒头有走头(加长端),冒头(门框上的冒头、窗框的上、下冒头)两端各需加长120mm,以便砌入墙内锚固。
无走头时,冒头两端各加长20mm。
安装时,再根据门洞或窗洞尺寸决定取舍。
需埋入地平下时,门框梃通常应加长60mm,以便入地坪以下使门框牢固。
在楼层上的门框梃只加长20~30mm。
一般窗框的梃、门窗的冒头、窗棂等可加长10~15mm,门窗扇的梃加长30~50mm。
5、在选配的木料上按毛料尺寸划出截断、锯开线、考虑到解木料时的损耗,一般留出2~3mm的损耗量。
锯切时,要注意锯线直、端面平,并注意要不锯锚线,以免造成浪费。
6、刨料前,宜选择纹理清晰,无节疤和毛病较少的材面作为正面。
对于框料,任选一个窄面为正面。
对于扇料,任选一个宽面为正面。
7、刨料时,应看清木料的顺纹和逆纹,应当顺着木纹刨削,以免戗槎。
刨削中,应经常用尺子量测部件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不要刨过量,影响门窗的质量。
有弯曲的木材,可以先刨凹面,把两头侧的基本平整,再用大刨子刨,即可刨平。
如果先刨凸面,凹面朝下,用力刨削时,凸面向下弯,不刨时,木料的弹性又恢复原状,很难刨平。
有扭曲的料,应先刨火料的高处,直到刨平为止。
8、正面刨平直以后,要打上记号,再刨垂直一面,两个面的夹角必须是90゜,一面刨料,一面用角尺测量。
然后,以这两个面为准,用勒子在料上画出所有需要的厚度和宽度线。
整根料刨好,这两跟线也不能刨掉。
检查木料是否刨好的方法是:
取两根木料叠在一起,用手随便按动上面一根木料的一个角,这根木料丝毫不动,即证明这根木料刨平了。
检查木料尺寸是否符合要求的方法是:
如果每根料的厚度是40mm,取10根木料叠在一起,量得尺寸是400mm(误差+4mm),其宽度方向两边都不突出。
9、门、窗的框料,靠墙的一面可以不刨光,但要刨出两道灰线。
扇料必须四面刨光,划线时才能准确。
料刨好后,应按框,扇分别码放,上下放齐。
放料的场地要平整、坚实。
1010、划线前,先要弄清楚榫、眼的尺寸和形式,什么地方做榫,什么地方凿眼。
眼的位置应在木料的中间,宽度不超过木料的1/3,由凿子宽度决定。
榫头的厚度是根据眼的宽度确定的,半榫长度应是木料宽度的1/2。
1111、对于成批的料,应选出两根刨好的料,大面相对放在一起,划上榫、眼的位置。
要记住,使用的角尺、划线的竹笔,勒子时,都应靠在打号的大面和小面上。
划的线经检查无误后,以这两根料为板再成批划线。
要求划线要划得清楚、准确、齐全。
12、凿眼时,要选择与眼的宽度相等的凿子。
凿刃要锋利,刃口必须磨齐平,中间不能突起成弧行。
先凿透眼,后凿半眼,凿透眼时先凿背面,凿到1/2眼深,最多不能超过3/2眼深后,把木料翻过来凿正面,直到把眼凿透。
这样凿眼,可避免把木料凿劈裂。
另外,眼的正面边线要凿去半条线,留下半条线,榫头开榫时也留半线,榫、眼合起来一条线,这样的榫、眼集合才紧密。
眼的背面按线凿,不留线,使眼比面略宽,这样的眼装榫头时,可避免挤裂眼口四周。
13、凿好的眼,要求方正,两边要平直,眼内要清洁,不留木渣。
千万不要把中间凿凹了。
凹的眼加楔时,不能加紧,榫头很容易松动,这是门窗出现松动、关不上、下垂等质量问题的原因之一。
14、倒棱要平直,宽度要均匀:
裁口要求方正平直,不能有戗槎起毛、凹凸不平的现象。
最忌讳口根有台,即裁口的角上木料没有刨净。
也有不在门框梃木方上做裁口,而是用一条小木条粘钉在门框梃木方上。
15、开榫要按纵的纵向线锯开,锯到榫的根部时,要把锯立起来锯几下,但不要过线。
开榫时,要留半线。
起半榫长为木料宽度的1/2,应比半眼深小1~2mm,以备榫头因受潮而伸长。
开榫要用锯小料的细齿锯。
16、断肩时,也要留线快锯掉时,要慢些,防止伤了榫根。
断望肩要用下锯。
17、透榫锯好后插眼里,以不松不紧为宜。
锯好的半榫应比眼稍大些。
组装时,在四面磨角倒棱,抹上胶用锤敲进去,这样的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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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装饰 工程 劳务 合同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