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合同通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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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合同通用版
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合同(示文本)
甲(总包人):
乙(分包人):
依照《人民国合同法》、《人民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业主”
或“建设单位”)与甲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
和乙双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中标通知书(如有);
(4)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
(5)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
(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包括
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时间先后顺序,之后的
优于之前的。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围与容:
4、承包式:
三、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式
1•本合同采用下列第_种式确定分包合同价款及结算式
(1)采取固定总价法,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图纸不变、规标准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合同价款一律不做调整。
本合同总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水电、施工技术、施工组织、各类规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即履行合同文件下所有义务的一切成本、费用、税金、规费及利润等。
若有报价的工程
量清单,清单单价仅作为变更签证计价的依据,清单项目及数量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本分包工程固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2)采取固定单价法,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不因合
同履行期间物价变动、定额标准、政策(含地政府及部门文件)变化而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固定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含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水电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各类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
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变更签证计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本分包工程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3)采用业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法,合同价款及结算
式按照总包合同项下对应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及结算式,分包合同结算价款最终按业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水电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分包工程暂定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按分
包合同价款的%扣减,结算时按照业主审定结算价款作为扣减基数。
2、无论选择哪种计价式,乙不得以人工或材料等涨价为由,主工程价款调整,更不得停工,否则应当根据本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甲有权视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共同或者以甲的名义向业主主价格调整,是否调整的结果由乙承担,乙不
得以已经发生以共同或者甲名义向业主主过价格调整之行为为由,要求甲予以调
整。
如乙提出上述主的,甲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工程委托第三人施工或者解除与乙的合同,并要求乙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受到业主的处罚及工期延误造成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的增加、窝工费等;如甲委托第三人施工的,发生的费用另加_违约
金由乙承担;如甲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处理。
四、工程工期
1、本分包工程定于年_月_日开工(以甲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定于年_月_日竣工(以乙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之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同时,乙必须满足甲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具体执行
甲发至乙的书面、月、总进度计划)。
2、节点工期要求:
3、上述合同工期已考虑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但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签证同意或甲同意(确属影响工期)的外,工期不予顺延。
4、乙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有效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乙
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有效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承担
违约责任。
五、工程质量
1、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
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杯”。
2、双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
;本合同没有约定相关标准规的,应适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标准和规,以及和地可适用的相关标准和规。
若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甲向乙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按甲要求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确认后执行。
3、对于隐蔽工程,乙在做好质量自检、自评的基础上,经甲、监理和业主检查验收后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任未经检查验收而由乙擅自施工的隐蔽工程,
任情况下,乙都有义务将该隐蔽部位全部或部分剥露,以便重新检查其质量,然后再修复,损失费由乙自理。
4、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等程序及要求,若本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
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乙应允并配合甲、业主和监理进入乙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5、乙应就分包工程向甲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甲应承担的义务
六、安全文明施工
1、双约定,本项目工地达至U标准,女口未能达至V,
甲有权要求乙进行整改,由乙承担相应费用。
2、乙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各项费用。
3、乙应对自身在施工场地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4、为确保达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乙应做好环境、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达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联系。
5、双已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防火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双均应格执行。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七、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供应材料设备
1、甲供应材料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除特别约定外,在本合同中视为甲供应的材料设备。
2、乙应根据施工情况,提前(不少于30日)向甲提交供货材料设备计划。
3、除另有约定外,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派人与甲共同清点验收,并负责材料设备吊装、装卸、搬运、仓储、场转移,验收后由乙妥善保管。
若发生丢失损坏,由乙负责赔偿。
乙可通过授权委托确定1-2名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甲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
4、甲供应的材料设备款将在每期工程结算时从乙工程款中扣回,数量以乙现场签认的收料单为准,价格以业主提供材料清单中所列价格为准。
材料发票由甲保管,乙不得索要。
5、甲供应的材料设备乙不得随意使用于本项目之外,也不得自行采购。
乙
使用的甲供材料设备超过额定损耗率或多于设计量的部分,甲将以供应价格的150%扣除材料设备费(若业主对甲供材料规定更格时,应米用业主的规定)。
6、补充约定:
(二)乙采购材料设备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总包合同规定由业主供应和本合同约定的由甲供应外,原则由乙自行采购,采购的合同须在甲处备案。
2、分包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由乙自行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甲的合格分包商名录。
如乙另行选择供应商的,则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可证、准用证、合格证等),报甲审核批准后可实施采购。
甲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3、乙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业主、监理、乙共同确认的样品(如有)相一致,符合和工程所在地有关质量标准,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并经甲、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可使用。
通过前述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应承担的责
任。
4、关于材料设备的其他未尽事宜,应格遵循总包合同之约定。
八、双现场代表及其他人员
1、甲委派为驻工地代表(甲项目经理),按照以下要求行使职权
(甲可以随时变更调整甲项目经理及职权,但应及时通知乙):
(1)代表甲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采取整改措施;
(2)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乙;
(3)甲项目经理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有效印章,以书面形式交给乙的项目经理,乙项目经理应当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当乙项目经理或本合同约定的签收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时,甲可要求隶属于乙的其
他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乙已签收。
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调整、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签证同意后,签证才有效,否则,即使甲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甲有效印章,也对甲不发生效力,乙不得据此向甲主权利。
2、乙任命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乙项目经理),联系_,身份证
号,项目经理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乙应授予项目经理合同围全权代表乙
进行工作所需的一切权力,并使其在约定的期限到职。
同时,乙任命为
工程技术负责人。
乙应组成包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工程管理班子,班子人
员在工程施工前另行书面报甲。
3、如确需变更上述人员的,乙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同意后变更。
未经甲同意,乙不得擅自更换上述人员,乙擅自更换的,需按—元/人•次向甲支付违约金。
4、乙派驻施工现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有权提出更换,乙须在甲提
出要求后24小时用资格和经验可为甲接受的人员代替,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承担。
如乙拒不替换的,向甲支付违约金元/人•次。
(1)现场人员不胜任岗位的;
(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人员及甲的;
(3)违反甲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
(4)无证上岗的(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5)与本合同规定人员名称不符的;
(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5、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等到岗率须达到85%以上,
甲有权按照甲认为适当的式,对上述人员到岗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计入考核围),乙上述人员每个工作日在现场不少于_6_小时。
如果上述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实际到岗率与约定到岗率的差额,每人每差1%,
乙向甲支付违约金元。
上述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当事先向甲项
目经理提出书面说明,经甲项目经理同意后,予以请假,请假时间不计入上述考评容;甲驻工地代表有权拒绝乙人员不合理的请假要求。
&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次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到工地或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24小时向甲驻工地代表请假并在获得批准后可缺席,否则,乙向甲支付违约金元/人•次。
7、乙工人进场前必须将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甲,特殊工种人员附上岗证及施工资质复印件,在工程进行中随时接受甲监督及指挥。
乙应当为其使用的劳动人员办理符合行政监管部门对于施工人员要求的所有证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等,并将复印件报甲备案。
九、甲的工作
1、向乙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业主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
2、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组织乙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为乙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4、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提供明确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配合。
6甲提供乙现场办公用房_间、宿舍_间,但乙需按_元/月/间承担租赁费用。
7、甲应做的其他工作,双另行约定。
十、乙的工作
1、乙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本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
乙在审阅本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本合同的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质量缺陷。
2、按照甲要求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容(本合同有约定时),报甲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
3、按照甲要求的时间,向甲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乙不能按甲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乙应按甲要求的时间,向甲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批准后执行,但甲的批准并不免除或者减轻乙应承担的责任。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乙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乙应允甲、业主、监理及其三中任一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乙任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应提供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之前,乙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自费予以修复。
8、乙应保障甲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
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9、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义务的情况发生。
乙向甲承诺,与甲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10、乙须服从甲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11、其他工作:
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一)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采取下列第—种支付式:
1、与总包合同付款条件相匹配:
即甲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在理日按甲乙双确认的工程款支付。
2、按月进度支付:
(1)每月完成工程量经双确认后,在次月日前支付确认工程款的%
(2)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_%;
(3)在包含分包工程在的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甲乙双结算后的10日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留%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收到
业主支付的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付清,不计利
息。
3、按节点进度支付:
(1)在本分包工程、、节点完成后,分别在次月的日
前支付已完工程款的—%。
(2)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
合同价款的%;
(3)在包含分包工程在的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甲乙双结算后的日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留%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收到业主支
付的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付清,不计利息。
4、工程完工后支付:
(1)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的_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2)在包含分包工程在的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甲乙双结算后的
10日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_%,留_%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付清,不计利息。
5、其他支付式:
。
(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其他约定
1、乙应在每次付款之前,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如乙逾
期提出付款申请或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甲违约。
2、乙承诺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甲支付的工程款用于本合同项下工
程之外的目的;如乙违反该承诺的,甲有权从后续应付款项中,扣除乙违反该承诺使用的款项金额。
3、不论种付款式,甲实际收到业主当期应付的工程款作为甲向乙支付的前提条件;如业主未向甲足额支付当期款项,甲有权按照业主支付数额与应付数额的同等比例,向乙支付应付款项。
因业主不及时或欠付工程款而造成甲不能及时向乙支付工程款的,甲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承诺自行筹集资金,保证工程正常进行,同时乙有义务会同甲,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4、乙必须格按照与劳务分包或者施工班组、工人约定的付款进度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甲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支付为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
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承担。
如确认乙拖欠民工工资属实,甲有权代乙将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民工。
十二、竣工验收、结算
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应向甲提供完整的、符合工程当地管理规定的竣工资料(包括图纸)及竣工验收报告。
2、甲在收到乙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_日通知业主进行验收,乙应配合甲进行验收。
根据总包合同约定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将按照相应程序对乙分包工程进行验收。
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原因的,乙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及违约责任,包括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的质量责任及违约责任。
4、如乙未能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型日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由此引起的工程结算(包括审计)滞后的,后果由乙自行负责。
5、若合同约定采用业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结算的,则分包工程结算价款以业主委派的审价(或审计)单位出具的审价(或审计)结论扣减总包管理配合费为准。
乙应当如实上报工程结算,由业主委派的审价(或审计)部门审价(或审计),如其工程造价核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追加费用(费率5%),由乙承担。
乙在付清应承担的审价(审计)费后,可进行工程结算价款支付。
甲应在业主确定工程最终结算价且业主向甲支付全部应付工程款后30天向乙支付结算款项。
&本工程验收达到要求后60天乙应提供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_份竣工资料和_份竣工图纸(包括光盘—套),其中原件_套。
所有竣工资料要求做到真实、完整。
一切竣工资料必须报监理全面核对,并签章后交业主、甲确认。
十三、质量保修
乙应按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义务及责任按照
双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十四、违约责任
1、工期责任:
(1)由于乙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延误在3匕天以(含竺天),每逾期一日,应按每日元承担违约金;工期延误在30天以上的,乙应承担的违约金调整为每日_元,且甲有权单解除合同并就未完工程另行分包,乙应按分包
合同价款_%向甲支付违约金。
如甲解除合同,乙必须无条件退场,乙还应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受到业主的处罚及工期延误造成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的增加、窝工费等,以及因另行分包而可能增加的分包价款。
(2)未经甲书面同意,乙不得擅自停工。
乙无正当理由违约停工理天以的(含10天),乙应按照每日_元向甲承担违约金;乙无正当理由违约停工10天以上的,应另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_%的违约金,并且甲有权解除合同。
甲
要求乙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与解除合同权利彼此互不影响。
2、质量责任:
(1)乙所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设备等均应当有出厂合格证
和材质报告单,对需要做材质复试的必须提供合格的复试报告,否则有不能满足
上述要求之一的,均视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合格,除必须立即清运出施工现场外,还应当按照该不合格材料、设备金额的15%向甲承担违约责任,工期不
予顺延。
若已经将不合格材料、设备进行施工或安装的,乙应当立即予以拆除,并按照该不合格材料、设备金额的上%向甲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2)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否则即使经原
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乙仍须
按照该分部分项工程金额的15_%向甲承担质量违约责任。
乙应当对不合格工程予以修复,承担修复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工期延误的,还应当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3)本分包工程未能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的,乙应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工期不予顺延,工期延误的,还应当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应当按照分包工程价款_%向甲
承担违约责任;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乙之违约而给甲造成的损失的,乙甲
有权向乙追偿。
3、安全事故:
乙格根据规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乙除承担事故全部
责任和经济责任外,还需向甲支付违约金(特别重大事故为,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若因乙发生安全事故而造成甲停业整顿或不
能晋升企业资质或丧失申报相关奖项资格的,还应由乙赔偿甲遭受的一切损失。
4、文明施工:
因乙违反法律、规、分包合同等要求引起的罚款、违约责任、
甲损失均由乙承担(包括甲向业主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若因乙发生事故而造成甲停业整顿或不能晋升企业资质或丧失申报相关奖项资格的,由乙赔偿甲由此所
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乙分包或者转包,乙应按本合同价款的_5_%向甲承担违约金,同时甲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承担。
6乙不能在竣工验收前提交或不能完整提交包括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在的竣工资料的,每逾期一天提交,应支付元违约金,无法提供或不能完
整提供的,应负责整改,同时支付万元违约金。
乙提交竣工资料前,甲有权暂停支付剩余未支付的到期工程款。
7、如乙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提交结算资料的义务,甲有权以书面形式要
求乙在7日进行纠正;如乙在上述指定的期限未能纠正违约行为,甲有权向乙按
照每日—元主违约金,并有权从应付款项中加以扣除;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因此遭受的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甲有权向乙追偿。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发生合同终止、解除的,乙应按照甲要求,在规定时间将工程移交,并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不得以工程竣工结算尚未进行或结算尚未完成或存在任争议尚未解决等任原因为由拒绝移交工程或撤出现场。
乙每逾期一天拒绝移交工程
或者撤出现场,每天应向甲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因此给甲造成的超出违
约金的损失(如有)。
9、如乙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乙应保障甲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
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甲将负责的任赔偿费,在此情况下,甲可从本应支付乙的任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法的可能。
因乙违反法律法规、总包合同等要求引起的罚款、违约责任、甲损失(包括甲向业主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承担。
10、一违约后,另一要求违约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履约担保
1、乙向甲提供己的履约担保,担保式为以下第—种:
(1)本合同签订后_日,乙应向甲提供本合同价款的_%的履约保证金。
待本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按要求提交后,甲
应无息退还乙的履约保证金。
当乙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而发生违约行为时,乙应承担的违约金及因违约对甲所造成的损失金额,甲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及相关损失并通知乙,乙有义务在接到上述通知后7天将保证金恢复到原金额。
当乙需承担的违约金及造成甲的损失金额超出保证金金额时,甲有权就超出数额向乙
追偿。
(2)本合同签订后_日,乙应向甲提交甲认可的、由银行出具的保函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后90天。
当乙未履行合同而发生违约行为时,乙应承担的违约金及因违约对甲所造成的损失金额,甲有权就相关金额向出具保函的银行主付款并通知乙,乙有义
务在接到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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