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存货管理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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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存货管理doc
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存货管理1
存货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以及加强对成本核算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产品成本失真,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存货(试行)》和《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存货》(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煤业)本部、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1.3.释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2.存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2.1.股份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职责
(1)负责对供应分公司以及各矿供应部门、财务部门的存货管理监督检查;
(2)负责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以及残、次存货处置进行审核;
(3)负责各单位的成本核算;
(4)负责编制公司的设备、配件采购计划。
2.2.设备租赁部相关职责
(1)负责设备及配件的入库验收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2)负责库存设备及配件的保管、保养以及安全管理;
(3)负责库存设备及配件的发放工作;
(4)负责整理各种帐册、单据、报表、凭证等资料,定期与财务部门对帐;(5)负责库存设备及配件的定期盘点工作。
2.3.供应分公司相关职责
(1)负责材料的入库验收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2)负责库存材料的保管、保养以及安全管理;
(3)负责库存材料的发放工作;
(4)负责整理各种帐册、单据、报表、凭证等资料,定期与财务部门对帐;(5)负责库存材料的定期盘点工作。
2.4.运销分公司相关职责
(1)负责制定发运计划;
(2)负责产品调运管理。
2.5.各矿的供应部门相关职责
(1)负责自购材料、设备、配件入库验收和不合格品的处置;
(2)负责股份公司采购直接送达本单位的材料、设备、配件的入库验收和不合格品的处置;
(3)负责库存材料、设备及配件的保管、保养以及安全管理;
(4)负责库存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发放工作;
(5)负责整理各种帐册、单据、报表、凭证等资料,定期与财务部门对帐;(6)负责库存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定期盘点工作。
2.6.各矿的产品仓储部门相关职责
(1)负责原煤、产品煤的入库验收;
(2)负责原煤、产品煤的仓储保管、安全管理;
(3)负责产品的装车;
(4)负责出入库产品的登记建帐,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2.7.存货管理岗位分工原则要求
(1)公司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3)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货业务。
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公司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4)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时,应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
如存货是贵重物品、危险品或需保密的物品,应当规定更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必要时,存货管理部门内部也应当执行授权接触。
3.授权审批规定
公司应建立存货管理的授权审批制度。
存货管理的相关部门与经办人员应严格履行授权审批程序,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存货管理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授权审批内容可以参见下表:
存货管理审批权力矩阵
4.存货管理内控程序
图:
存货管理内控程序
4.1.仓储部门负责验收的人员对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单,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并登记入帐。
如验收不合格则报告采购部门协调处理。
4.2.仓库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进行保管、保养,并定期盘点。
4.3.需用单位领用物资需要填写领用单,经过审批后到仓库领取。
4.4.仓储部门在认真核对领用手续后,按照物资发放原则给予领用单位所需物资。
4.5.如果存货发生损坏、灭失、变质和长期积压等情况,保管人员应及时上报。
4.6.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相关领导对存货处置进行审批。
5.存货取得、验收与入库内控要求
5.1.所有外购物资必须是有计划凭合同采购,入库依据材料采购计划、订货合同、到货情况的通知和随货所附的有关资料或凭证进行验收。
5.2.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其实有价值和质量状况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和检查,并与筹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相一致。
5.3.取得的存货为对方单位抵顶债务的,该类存货的取得应经过公司采购部门、质检部门、财务部门和管理层审核批准,对大额抵债应经过董事会审核批准,其实有价值和质量状况应当符合双方的有关协议。
5.4.材料、设备及配件的入库验收按照《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5.5.原煤、产品煤入库验收
(1)原煤及产品煤入库要严格执行过衡制度,保证计量准确率。
(2)产品煤要严格分级仓储。
(3)建立入库产品的登记帐制度。
5.6.财务部门按照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入库单、验收证明及发票对验收合格的存货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正确登记入库存货的数量与金额。
对月末货物已
到、发票未到的存货,采购部门应统计采购数量,提供采购合同及运输单证等采购信息交财务部门进行材料暂估入账,财务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单价或其他合理的不含税价格暂估材料成本入帐。
5.7.公司仓库设置实物明细账,详细登记经验收合格入库的存货的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等内容,并定期与公司财务部核对。
对代管、代销、暂存、受托加工的存货,应单独记录,避免与公司自有存货相混淆。
6.仓储与保管内控要求
6.1.材料、设备及配件仓储与保管内控要求
6.1.1.公司的仓储物资保管严格按照《材料仓库管理办法》《设备、配件仓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1.2.材料入库保管,要根据材料的物理、化学、工艺性质以及材料之间的可容性、防火安全要求等,分区分类分库房存放。
6.1.3.存货储存遵循防火、防水、防压的原则,库内存货应定点、定位、定量,严格执行“5S”管理,查出变质物资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6.1.4.储存区域分为合格品区、不合格区、待验区和报废品区,各类物资严格按区域存储。
6.1.5.仓库必须根据上级和公安、安监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仓库规模的大小和储存材料的特点,组建安全组织,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设置专职或兼保卫人员。
具体措施参见附件《材料仓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1.6.材料入库分类储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优质钢材、有色金属、水泥、油脂、橡胶、皮革制品、油毛毡等怕雨露侵袭、怕潮湿、怕尘土的材料应存入封闭式库房。
(2)仪器、仪表、工具、锡锭等要求保持一定温度的材料,应存入具有保温装置的库房中。
(3)液体燃料、硝酸、硫酸、火药、雷管等易燃、易爆、有毒的材料应存入危险品库房。
(4)大型钢材、钢轨、铸铁管、生铁锭块等,对雨淋日晒、严寒暑热的作用不
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工程项目管理1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财政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和《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工程项目》(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简称各单位),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1.3.释义:
1.3.1.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施工方建造工程项目的活动。
1.3.
2.凡属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正式批准立项建设的项目视为基本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1.3.3.凡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利用公司内部专项资金列入年度正式计划所建设的项目视为专项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专项项目”)
1.3.4.凡属在生产成本中提取的维修资金、住宅维修基金所形成的项目视为其它项目。
(以下简称“其它项目”)
2.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2.1.股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职责
(1)负责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年度资本预算进行汇总及上报工作;
(2)根据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审计部审计后的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进度款;(3)负责对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业务进行审核;
(4)参与会审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预决算;
(5)负责工程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2.2.股份公司财务部计划部门(以下简称“计划部门”)的相关职责
(1)负责下达年度资金计划;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项目立项进行评审。
2.3.股份公司科技研发部的相关职责
(1)参与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审批工程设计费;
(3)参与会审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预、决算。
2.4.股份公司生产技术部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工程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与审核工作;
(2)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
(3)负责建设工程监理;
(4)监督检查基建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5)审核工程进度拨款;
(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组织会审工程预、决(结)算。
2.5.股份公司生产技术部质量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监督部门”)的相关职责
(1)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施工技术、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认证。
2.6.股份公司审计部门的相关职责
(1)负责对工程总承包及监理招标程序与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2)参与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
(3)参与总承包合同商谈工作,对合同订立及价款确定进行审计监督;
(4)审计设计费、设备费、工程款、监理费的支付;
(5)审计建设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6)负责在建工程和竣工决算审计,对价款调整项目和预备金项目全面审核。
2.7.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法律工作室(以下简称“法律部门”)的相关职责
(1)办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参加工程总承包合同商谈工作。
2.8.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1)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2)负责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参加隐蔽工程、工程重要部位和各阶段的质量验收并对验收结论签署意见;(5)负责对工程进度进行确认;
(6)工程竣工后,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组织验收;
(7)参与工程预算、决算的会审;
(8)办理应由建设单位办理的其它事宜。
2.9.工程项目管理岗位分工原则要求
2.9.1.公司应当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9.2.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1)项目建立、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2)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3)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4)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5)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6)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3.授权审批规定
3.1.公司应当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
3.2.工程项目业务的相关部门与经办人员应严格履行授权审批程序,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3.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3.4.授权审批内容可以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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