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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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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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
篇一:
陕西省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XX〕51号)精神,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现就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公办(包括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村民自治组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
二、主要内容
(一)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下同)保教费。
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
补助对象主要包括:
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
三、资金分配
(一)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实施,省财政给予奖补支持。
省级奖补资金分配的基本思路是:
以促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为目标,大力支持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坚持向困难县倾斜,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与市县人均财力挂钩、与学前一年幼儿在园人数挂钩、与学前一年毛入园率等挂钩。
(二)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免费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目前,省财政统一按照全日制公办二类园现行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年700元测算,按所需资金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
省级奖补资金按照人均财力、学前一年幼儿在园人数、学前一年毛入园率等因素,以县为单位算账,对人均财力6万元以下的县(市、区)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给予支持。
(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市、区)按5∶5比例分担,市与县(市、区)分担比例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参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
省教育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负责测算并落实省级奖励经费;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资金,切实做好区域内幼儿园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资金效益。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提高预算内学前教育支出占整个教育支出的比重。
要加强资金管理,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省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即由省财政通过省级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拨付到县(市、区)设立的中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
各地要统筹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幼儿园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三)规范收费管理,坚持收费公示。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按保本原则核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同时向社会公示。
(四)推进均衡发展,缩小园际差距。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新建或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加大对薄弱幼儿园改造力度,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努力缩小园际差距。
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有关制度措施,改善幼儿教师待遇,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师资水平。
(五)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达不到办园基本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取消招生资格,并妥善安置幼儿就近入园。
(六)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经费安排使用和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实施方案20XX年7月1日生效,至20XX年6月30日废止。
篇二:
陕西省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
麻坪镇20XX年春季学前一年免费
教育补助资金的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洛教发〔20XX〕130号)文件精神,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现就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做一下安排:
一、实施范围
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全镇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实施范围为全镇所有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包括完小学前班学生。
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流程。
1、人数核定。
每学期开学后,
各幼儿园将在本园就读,并享受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幼儿花名册、户口本复印件等提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经审核通过后,由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联合发文予以补助,并报市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2、资金拨付。
学前教育免费资金拨付实行“财政直通车”。
由县财政局依据核定人数,按相关标准直接拨付到各幼儿园。
3、政策落实。
公办幼儿园按照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审定的学前一年免费幼儿花名册,免收保教费。
三、具体要求
1、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依据洛南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规定,按照免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予以补助。
2、各学校要严格财务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补助资金,保证幼儿园(学前班)日常保教活动的顺利开展。
3、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拨付到幼儿园(学前班)后,学校要合理使用,不能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篇三:
南京市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相关政策问
南京市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相关政策问答20XX.4.22
1.我市为何要将幼儿助学券政策调整为“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政策?
答:
从20XX年秋季开始,我市实行幼儿助学券政策试行三年。
幼儿助学券在教育惠民、治理无证办园、提高幼儿入园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是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趋势。
20XX年5月,省政府在《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基本实现”,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率先进行试点。
20XX年11月18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适时调整幼儿助学券制度,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新要求。
将幼儿助学券调整为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我们一方面将保持原幼儿助学券政策在惠民济困方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做到惠民水平不降低、困难群体保障不降低、幼儿入园率不降低;另一方面将强化政策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功能,更好地集中财力解决当前面临的资源相对不够充分、不够均衡的主要矛盾。
2.我市在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同时,在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方面有何新举措?
答:
主要是加强对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三项工程”的经费保障。
各区确实承担学前教育发展财政投入的主体责任。
20XX和20XX两年内,市本级财政专项投入10亿元,各区还将配套投入不少于10亿元,并以此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办园,特别是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这些财政投入,将重点用于实施幼儿园增量工程、幼儿园创优工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促进工程等三项工程的专项奖补。
3.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何时实施?
答:
从20XX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市各区统一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首批对象为20XX年秋季就读小班、20XX年升入大班的在园幼儿。
4.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适用于哪些幼儿?
答:
在以下三类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均可申请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
一是取得《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书》的公办幼儿园;二是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书》的民办幼儿园;三是基本达到江苏省幼儿园设置标准、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经本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幼儿园。
我市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已享受助学券的在园幼儿继续按原幼儿助学券相关政策执行。
例:
某幼儿于20XX年或20XX年9月入园就读小班、目前在读中班或小班,如其符合条件将在大班或中班和大班继续享受2000元/年的助学券。
5.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具体免费标准是多少?
如何执行?
答:
凡符合免费条件的大班幼儿,每生每月减免保育教育费600元,全年按10个月减免。
保育教育费收费低于免费标准的大班幼儿,按实际收费标准全额减免,差额资金优先用于减免幼儿伙食费。
具体减免方案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自行制订。
例:
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收取的月保育教育费在600元以上,幼儿园从幼儿家庭应缴的大班保育教育费中直接扣除600元(1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部分由家长缴纳。
例:
幼儿在园期间,幼儿园收取的月保育教育费不足600元,幼儿园除全额减免其大班的保育教育费之外,差额资金优先用于
减免幼儿伙食费。
6.幼儿在园期间,如遇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涨价,如何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
答:
如幼儿在园期间遇到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涨价,收费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的减免标准不变。
7.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后,对我市困难家庭子女入园还有什么特殊补助吗?
答:
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后,我们将对本市经济困难家庭在园幼儿按小、中、大班继续实行教育资助,具体规定另行公布。
8.幼儿入园后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期间,1、2月份家长按什么标准缴纳保育教育费?
答:
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
【20XX】239号)的相关规定,1、2月份保育教育费按天计算收取。
如果实际收费标准高于600元,家长只需交免除后的费用;如果实际收费标准低于600元,家长无需交费。
9.全面实施南京市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政策后,家长还能向单位报销保育教育费吗?
答:
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
【20XX】239号)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幼儿每月可报销100元。
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政策后,报销标准不变。
若出现实际缴费金额低于每月100元的,则按实际缴费金额进行报销。
10.幼儿监护人何时向幼儿园提出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申请?
答:
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应在新生入园时填写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申请表,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入园登记时暂不符合条件、需要递交补充材料的,应于享受减免政策之前(6月或12月)向就读幼儿园再次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方能享受。
11.本市户籍幼儿申请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本市户籍的幼儿申请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南京市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申请表》,同时提供“两证”:
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幼儿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其中复印件应为A4纸大小,户口簿应复印户主页和幼儿页)。
1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南京市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次申请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南京市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申请表》,同时提供“四证”:
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宁暂住证(截止申请日至少满两年)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暂住证不满两年的,还应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在南京生活两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另需幼儿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其中复印件应为A4纸大小,户口簿应复印户主页和幼儿页)。
13.幼儿休园,如何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
答:
幼儿如因故休园,休园期间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正常享受,具体交费执行《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XX】239号)的相关规定。
例:
某园保育教育费用标准为每月720元,享受幼儿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后,家长应实际交纳每月120元。
一幼儿因故休园满一个月及以上,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XX】239号)的相关规定,该生当月应减半缴纳保育教育费,实缴60元。
一幼儿因故休园不足一个月,根据《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XX】239号)的相关规定,该生当月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后,家长实际交纳为120元。
14.幼儿转园,如何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
答:
幼儿入园后转园,需携带转出园开具的就读时间及已享受减免金额的证明到转入园报到,转入园按照未享受部分金额给予减免,差额部分优先用于减免幼儿伙食费。
在学期中途转园的,本学期不再享受免费政策;在两学期之间转园的,幼儿可在规定时间(转学当年的6月或12月)向转入园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从下一学期开始在转入园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
(具体减免方案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认定)。
15.幼儿退园,如何享受学前教育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
答:
幼儿入园后如尚未开始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退园后则不在该园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政策;如在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期间退园的,退园当月可按标准进行减免,其具体计算方法执行《关于调整南京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
[20XX]239号宁教财[20XX]20号宁财综[20XX]618号)中规定:
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可按在园天数计算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
例:
幼儿于20XX年9月入某幼儿园就读小班,该园保育教育费为720元/月。
如该幼儿于20XX年12月因父母工作调动办理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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