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工效考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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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工效考核管理办法
监控室工效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泾矿发(2009)15号文件精神,监控室为了加强管理,提高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能者多劳,庸者少劳原则,按矿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监控室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
考核采用效益奖及安全奖挂钩办法,实行百分考核制,扣完为止,月底按各自得分求得效益奖及安全奖领取比例,报财务科结算。
二、考核细则
1、当月发生重伤事故者,取消受伤人员本月安全奖、效益奖,基本工资给予40%处罚,当月发生轻伤事故者,取消受伤人员当月安全奖、效益奖,基本工资给予20%处罚。
2、月出勤不足26天者,取消当月效益奖、安全奖及各种补助。
3、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2分,旷工1次扣4分,当月累计迟到5次以上者(含5次)在每次迟到1.2分基础上累计每次加扣0.2分,当月旷工2日以上(不含2日),在每日旷工扣4分基础上,累计每次加扣1分。
4、不及时消假或超假者,每次扣0.8分,并对超假天数按旷工论处扣分。
5、不及时参加或不参加会议者,每次扣1.5分。
6、监测工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每次扣0.5分。
7、维修工上班不参加班前会,不戴发码器、报警仪者每次扣1.0分。
8、因工作技能低下导致设备、设施损坏,每次扣5分,并根据损坏程度赔偿设备、设施成本价。
9、在上班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1.0分。
10、在上班期间睡觉每次扣2分,上班期间串岗的每次扣0.8分。
11、对机房卫生打扫不干净,每次扣0.5分。
12、监测工对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处理,不记载的每次扣2分。
13、监测工对报警仪不及时维护、标校的,每次扣1.5分。
14、束管监测工对系统设备不及时维护、保养、致使设备损坏的,每次扣5分,并根据损坏程度赔偿损失。
15、监测工对工作岗位监控录像上发现“三违”人员不及时汇报处理的每次扣2分。
16、监测工、束管监测工不及时将报表送审及分发存档的每次扣0.8分。
17、监测工、束管监测工不及时装订报表记录的,每次扣0.5分。
18、对上级检查查出隐患,每项扣5分,对矿上其它职能部门查出隐患(含周五大检查)每项扣1.5分,对下达隐患不按时限整改的,每项扣1.0分。
19、维修工对分管区域线缆、设备、设施卫生不干净,摆放、悬挂零乱,不符合标准,每次扣1.5分。
20、维修工对当班设备设施故障未及时处理(含断电未能实现的),每次扣1.2分。
21、对监管部门处理“三违”现象,每次扣罚1.5分。
22、对各种记录填写不规范、不详实、不及时,每次扣1.0分。
23、对科室安排具体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24、不及时参加科室会议的每次扣1.5分。
25、对领用材料在领用材料记录上不详实记载的每次扣1.2分。
26、对确需材料不提前提议购买(10天前),造成工作影响的每次扣5分,
27、将科室材料私自借给他人扣3分,送人的扣5分,并对送人设备原价赔偿。
28、遇到重大全矿范围工作或事故救援及处理工作不及时配合,每次扣15分,并根据情节另行处理。
29、不及时参加培训及业务学习,每次扣0.8分。
30、维修工带电作业(36V以上)的,每次扣2.5分。
31、对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的,每次扣3分,因重大隐患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32、维修工对当班损坏或丢失设备不及时查处或找不见损坏人的,每次扣5分,并根据设备损坏程度折价赔偿。
33、维修不及时按规定标校传感器及进行断电测试的,每次扣1.5分。
34、维修工井下巡回检查设备不足2次的,每次扣1.8分。
三、自考核办法自2009年3月23日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各自工作,确保科室工作有序开展,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矿井监控及束管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真正地为全矿安全生产服务,依照矿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1、主任职责:
(1)在主管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科室工作;
(2)完成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3)协助矿其它部门做好职工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违”人员查处,事故抢救及处理等工作;(4)按矿上整体安排,做好井下跟班带班工作;(5)协助各系统厂家搞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技术更新工作。
2、井下跟班维修工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范自己工作行为,不违章作业;
(2)对所属分管范围内监测监控、人员定位、束管监测设备(井上下各类传感器分站、摄像头、定位基站、束管分线箱及各类线缆)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每天必须按各自班次准时参加班前会,按时下井8小时跟班作业,确保本班次井上下各类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对当班出现设备、设施故障当班必须立即解决处理。
(4)每天井下各设备设施巡回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并且对自己所分管区域设备、设施及线缆卫生及摆放悬挂负责,确保设备摆放整齐、线缆悬挂整齐,卫生干净,各类传感器悬挂位置符合标准规定;(5)对当班损坏设备和丢失设备必须当班立即查处,查不清的,由当班维修工负责。
(6)每天按规定填写各类记录,做到记录记载详实,反映工作实际,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科室;(7)严格各自交接班工作,做到当面现场交接清楚,否则由接班人负责;(8)严格按时做好各类传感器校正,风电闭锁及瓦斯电闭锁装置调试及各分站牌板按规定填写工作;(9)严格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维修工操作规程,合理布置井下各类线缆设备,严禁乱拆乱用;(10)狠反“三违”,对“三违”人和事立即查处,消除怕惹人思想。
3、监测监控工职责:
(1)严格遵守矿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做到8小时上岗作业,不串岗脱岗,提高工作技能;
(2)按各自班次准时上下班;(3)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4)在交接班前打扫好机房卫生(含矿长值班室、标校室、楼梯),做到机房干净整洁,桌椅摆放整齐;(5)交接班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设备运行正常,工器具齐全,工业卫生干净,各类设备设施齐全有效;(6)监测工对发现井上下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报警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井下维修工进行处理,监测工对出现故障及报警要及时记入监测监控值班记录;(7)监测工对当班监控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如脱岗、睡觉等)及时通知调度室及安检科,并将通知事项记录在册;(8)按时收发甲烷检测报警仪,对当班应领未领人员及时报科室处理,交接班时对报警仪使用完好情况交接清楚;(9)及时与调度室、检身室、充电室按规定时间和次数做好入井人员“四对口”工作,如实填写核查记录;(10)每周星期六早班人员做好甲烷监测报警仪标校工作,并做好记录填写工作;(11)次月3日中班及时对上月各类报表记录进行装订归档。
4、束管监测工职责:
(1)严格遵守矿上各项规程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不串岗、脱岗,提高工作技能;
(2)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3)每天打扫好机房卫生,做好机房干净整洁,桌椅摆放整齐;(4)在进行监测前,要对各个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在完好状态下监测,在监测时,要做好监测前标校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5)对监测中出现数据异常要及时排查问题并与井下维修工联系,做好全面排查整改,并且必须重新监测,确保数据正常为止。
(6)对机房内设备要勤维护、勤保养;(7)如实填写机房各类记录;(8)对监测中分析的隐患,要及时汇报科室,科室根据情况进行处理;(9)每天监测结束后将报表送有关领导审阅,并送相关部门存档;次月3日中班及时对各类报表记录进行装订归档。
二、考勤及请消假管理
1、科室人员必须按矿上和科室规定时间点名,具体为监测工、维修工按各自班次在调度室点名,在科室考勤薄上添到。
2、监测工在每班早7:
00,午3:
00,晚11:
00前未在调度室点名的,按迟到对待,在早7:
30,午3:
30,晚11:
30不到调度室点名的,按旷工对待。
3、维修工在每班早7:
00,午3:
00,晚11:
00前未在调度室点名的,未到井下工作现场的按迟到对待,在早7:
30,午3:
30,晚11:
30不到调度室点名的,按旷工对待,但本班次班必须上,提前1小时升井的以旷工对待,提前半小时升井的以早退对待。
4、确因工作需要要加班或调整班次的必须按时加班和按调整班次上班。
5、科室负责人需到主管矿长处请假,科室人员请假必须在请假前一个工作日提出,请假在五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主管矿长处请假,五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
请假时间及天数以批准天数和日期为准,假满后必须及时消假,科室方可安排上班。
6、对科室人员无故超假,在超假之前未补假的,以旷工对待。
7、次月3日,科室对上月科室所有人员按考核办法进行全面考核,科室根据考核结果,介绍本人上月考勤及考核结果一同报主管领导批示,交财务结算。
8、科室人员一次连续旷工2天以上者(不含2天)停班检查,旷工累计达5天以上者,取消评选全年先进工作者资格。
9、科室人员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6次以上者(含6次),停班检查,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5次以上者,取消评选先进工作者资格。
三、材料领用、采购及管理
1、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在所辖范围确需领用材料时,由维修工、监测工出据领条,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主管矿长批准后,领用人在科室材料领用记录上将领用材料名称、数量、领用时间作详细记载,并签名。
2、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确需采购材料时,维修工、监测工提议,科室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据材料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和矿长签字采购。
3、科室内设备器材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时不准出借,严禁送给他人,确需要出借时,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借用人出据借条,出借人保存,待使用结束后,及时交回科室,长时间不交回的或者损坏的,由出借人负责及时追回,追回不了的,由出借人赔偿。
四、其它
1、科室人员在安排好自己工作之余,对科室指派的其它工作必须尽职尽责,全面完成。
2、科室负责人不在时,按科室负责人交班事项必须按期完成,并对各自分管工作负好责。
3、每周五安全学习会、每月底总结会及临时通知会议、培训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学习会每周五下午2:
30,月底总结会在次月3日下午2:
30)。
4、此管理制度从2009年3月23日执行,如有科室人员或工作事宜变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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