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终端盒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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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终端盒技术规范
光缆终端盒技术规范
()
深圳科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
目录
1.光缆终端盒范围和技术要求
本规范应用范围为光传输网络、光接入网等需要实现光缆、光纤的连接与调度的场景,实现端接主干光缆与配线光缆功能。
本规范对光缆终端盒中的分光、熔纤、配线各种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规范YD/T925-2009通信光缆终端盒等相关规范.和泰尔认证中心《配线设备认证实施规则》编制而成,设备厂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其规定。
随着规范的修订,设备厂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最新规范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YD/T925-2009光缆终端盒
YD/T光纤活动连接器SC型
YD/T光纤活动连接器FC型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2408-1996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光缆总规范第2部分:
光缆基本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光缆终端盒主要用于光缆终端的固定,光缆与尾纤的熔接及余纤的收容和保护;用于室内光缆的直通力接和分支接续,起到尾纤盘储和保护接头的作用,采用冷轧钢板静电喷塑制成,设计结构合理,美观大方可将光缆加强芯固定在终端。
4.基本要求
环境要求
4.1.1工作温度:
-5˚C~+40˚C。
4.1.2相对湿度:
≤85%(+30˚C时)
4.1.3大气压力:
-45℃~+70℃
外观要求
4.2.1涂层颜色
箱体表面涂层颜色推荐使用灰白色或浅灰色,涂层应符合GB/T3181-1995中表2的要求。
所有机箱正面应印有中国电信的LOGO,颜色为PANTONE286C,标识的大样如下图所示。
标志严格按照图纸所示尺寸等比例缩放使用,不得拉伸、挤压、变形等。
具体要求如下:
2
5mm
4.2.2涂层外观
经涂覆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其表面涂层附着应牢固,不存在起皮,掉漆等缺陷。
其外观色泽应均匀、光滑平整、漆膜附着牢固,没有结瘤、缩孔、起泡、针孔、开裂、剥落、粉化、颗粒、挂流、划痕、露底、气泡及发白等现象。
4.2.3涂层附着力
箱体表面的涂层经附着力试验后,应满足GB/T9286-1998表1中等级1的要求。
4.2.4涂层抗冲击
箱体表面的涂层经抗冲击试验后,应无放射状裂纹、缺口等缺陷。
4.2.5涂层抗老化
箱体表面的涂层经抗老化试验后,应符合本规范4.2.3条和条的要求。
4.2.6涂层耐溶剂
箱体表面的涂层经耐溶剂试验后,目测表面不应出现失光、明显掉色和出现被擦拭的迹象
机械性能要求
4.3.1箱体在经过机械试验和防风试验后,不应出现下列缺陷:
a)出现影响形状、配合和功能变形或损坏,如铰链、锁具、插销等功能损坏;
b)脱层、翘曲、戳穿、损坏和永久变形;
c)门开、关不灵活,不可靠;门、盖板等活动部件转动不灵活、关(锁)不住、卡死。
d)密封部位的膨胀、开裂、脱落;
e)安装件、紧固件的弯曲、松动、移位或损坏。
4.3.2箱体外壳一般应采用金属板材,采用冷轧钢板,箱体结构紧密牢固、箱体及内部金工件装配结束后,结构件不扭曲,装配具有一致性和互换性。
在满足功能的情况下,箱体尺寸应不大于表1要求。
在箱体外露和操作部位的倒圆角半径R不得小于2mm。
紧固件连接应牢固、可靠、无松动。
4.3.3箱门采用单开门,应平整牢固,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20o。
箱体为防盗结构,且启闭灵活可靠,具有良好的防破坏功能。
4.3.4所有紧固件联接应牢固可靠,紧固件表面处理应符合GB/T5267-2002规范中条规定的2级要求。
4.3.5光缆终端盒盒体与光缆之间应能承受不小于200N的垂直静压力。
试验后光缆终端盒盒体不应有永久变形及出现异常现象。
4.3.6光缆固定处应能承受500N的轴向拉力,并能承受扭转角度±90度共3次循环扭转。
4.3.7箱体处于锁闭状态,其防护性能应达到GB4208-2008规范中IP5X级要求。
4.3.8应采用符合GB/T7424和GB/T11819规范规定的光缆光纤。
4.3.9标称工作波长1310nm、1550nm。
5.箱体要求
.箱体材料
5.1.1用于箱体的金属材料,在经过或未经过表面处理后,均应具备抵抗腐蚀及电化学反应的能力。
5.1.2箱体外部采用厚度≥1.2mm的冷轧钢板,所用的冷轧钢板须经过所用的冷轧钢板须经过热浸镀锌或喷涂粉末等表面处理。
冷轧钢板的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
抗拉强度:
375~500N/mm2
伸长率:
≥26%
屈服点:
≥235N/mm2
除采用上述材料外,也可选用性能更优的其它材质。
5.1.3用于箱体的非金属材料制件应具备抵抗腐蚀、抵抗老化的能力,外表面应无脱层、空洞等缺陷。
5.1.4用于箱体的非金属材料制件在经腐蚀性液体试验后应无应力裂纹、无涂层剥落、无蜕皮、无颜色改变。
5.1.5箱体非金属材料制件不应腐蚀破坏其他材料制件。
5.1.6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包括绝缘电线、电缆和发泡材料)应为非延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应能满足阻燃试验HB级的要求。
5.1.7所有外露非金属箱体制件应抵抗紫外线,经过模拟太阳辐射试验后,无裂纹、针孔、破损等现象。
箱体尺寸
5.2.1箱体外形尺寸的设计应符合结构紧凑、节约空间和能源的原则。
(各种箱体的推荐尺寸范围详见下面场景需求。
对于其它需求,厂商可根据客户需要支撑的设备和线缆最大容量要求进行非标设计)。
为了便于采购和工程实施,箱体规格种类不宜过多。
结合实际的用户分布特点、地域差异、设备配置形态,根据箱体内主设备最大容量配置,光缆终端盒建议采用以下规格:
产品分类
型号规格
容量规格
尺寸(高×宽×深)
必配部件
选配部件
出皮线光缆终端盒
GZTRJ-24A1
24芯
260x190x50
配熔接盘2个
GZTRJ-48A1
48芯
300x210x70
配熔接盘4个
GZTRJ-72A1
72芯
300x210x90
配熔接盘6个
出光缆
终端盒
MO-RJ24D
24芯
320x160x45
配12芯熔接盘2个
根据需要也可装SC、FC、ST型适配器
MO-RJ48
48芯
320x160x85
配12芯熔接盘4个
根据需要也可装SC、FC、ST型适配器
表1
建议尺寸在功能满足技术要求不大于表格尺寸
配线布局建议采用如下结构:
图1MO-RJ24光缆终端盒
图2MO-RJ48光缆终端盒
图3GZTRJ-A1系列光缆终端盒
5.2.2箱体可根据需要也可装SC、FC等适配器,通用性强且可互换,结构图如下:
a)FC适配器安装示意图
图4
b)SC适配器安装示意图
图5
工艺要求
5.3.1门与面板加工应平整,且无明显的凹凸不平现象。
5.3.2门在上锁之后应紧固,无晃动及翘角现象。
门的开闭应转动灵活,转动部位不得与固定部位摩擦。
5.3.3箱体焊接应牢固,横平竖直,着地牢稳,无前俯后仰,左右摇晃现象,焊缝光洁均匀,无漏焊、无焊穿、裂缝、咬边、溅渣、气孔等现象,焊渣药皮应清理干净。
5.3.4箱体内零部件边缘和开孔处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口。
光缆的固定和保护功能
5.4.1将光缆引入并固定在机架上,保护光缆及缆中纤芯不受损伤。
5.4.2芯数大于36芯箱体光缆固定要满足2根光缆引入固定。
5.4.1光缆的固定和保护功能
光缆引入光缆分纤箱时,应有可靠的固定与保护装置,固定后的光缆金属挡潮层、铠装层及加强芯应可靠连接至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光缆开剥后应用塑料套管或螺旋管保护并固定引入光纤熔接装置。
当有光缆引入时,普通光缆固定后应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轴向拉力;自承式蝶形引入光缆固定后应能承受不小于200N的轴向拉力。
经拉伸、扭转试验后检查光缆固定处,光缆应无任何松动、破坏现象。
光缆分纤箱应至少满足等同槽位数量的8芯及以下光缆的固定和管理,同时须满足箱体满配蝶形引入光缆的固定。
蝶形引入光缆的固定装置应具备分批逐条进行光缆固定管理功能,且拆除光缆后腾空的固定位置可重复利用,每条光缆应分别盘绕,绑扎应自然平直,无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操作损伤。
5.4.2光缆纤芯的终接功能
设备的光纤终接装置应便于光缆光纤与光缆光纤或尾纤的接续,安装和维护等操作,同时设备应具备富余光纤光缆的储存空间。
5.4.3光纤接续保护功能
光纤与光纤接续后,接续部分应加以保护。
保护措施可采用热收缩光纤保护管、护夹、光纤冷接子等。
5.4.4跳线功能
通过跳纤,能迅速方便地调度光缆中光纤序号以及改变传输系统的路由。
5.4.6光缆掏接功能
光缆分纤箱应考虑掏纤施工便利,采用上下开孔或椭圆开孔,应具有易于垂直光缆进出的功能,并满足掏纤主缆和分支光缆的固定和盘留,掏纤主缆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0mm,分支光缆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m。
5.4.7箱体内部设备接地功能
箱体内其它设备保护地应接至接地装置,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多股铜线,接地装置应至少满足等同槽位数量的金属加强芯普通光缆的接地。
6.试验方法
试验环境条件
试验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标准大气条件为:
温度15℃~35℃,相对湿度不大于75%,大气压力80kPa~106kPa。
外观结构检查
a)用卡尺或卷尺检测箱体外形尺寸。
b)用手实际操作转动、插拔、锁定部位应感觉适度,用万能角尺,检测箱门开启角度。
c)用装配工具手工检查紧固件,用裸手触摸外露和操作部位。
d)用R量规检测光缆尾纤的弯曲半径。
e)按GB/T9286第7条规定进行涂层附着力试验
f)其它用目视方法检查。
功能检查
按装配图检查产品所有零部件应无遗漏,采用视察法和操作验证法检查各个功能装置安装齐备性及其达到的功能性。
光组件性能试验
6.4.1插入损耗测试
图6插入损耗测试原理
将标准跳纤按虚线连接(S1R2),调测使得光功率为0dB,(利用置0键)。
然后将被测跳纤按图1中实线连接,测得的光功率值为R1端对应的插入损耗值。
同理,将被测跳纤调换方向,则可测出另一端对应的插入损耗值。
6.4.2回波损耗测试
按图2连接
图7回波损耗测试原理
测试时,按图2所示接上被测跳纤,如果仪表需要消除R2端反射影响,应在被测跳纤暴露端R2涂上适量的反向匹配液或在直径为7mm左右的圆柱体上缠绕足够圈数,此时仪表所示值即为被测跳纤R1端对应的回波损耗值;同理,将被测跳纤调换方向,则可测出另一端对应的回波损耗值。
6.4.3光纤连接器端面几何尺寸测试
曲率半径应按IEC61300-3-1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顶点偏移应按IEC61300-3-1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光纤凹陷(或突出)应按IEC61300-3-2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APC型插针的APC角度应按IEC61300-3-1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6.4.4连接器互换性试验
随机抽取5套光纤连接器(含适配器和跳纤)为一组进行互换试验。
在5套连接器中任意抽取一套作为公共参考适配器和跳纤,按图1和图2连接,测试其光学性能,用余下4根跳纤分别替换公共跳纤,进行光学性能测试,测试过程允许清洗插针和套筒。
试验后试样光学性能符合5.4.1要求。
6.4.5连接器机械耐久性试验
在对方插头插入的情况下,以通常使用的方法插入和拔出,共插拔500次,昀后50次时每10次记录一次光学性能数据,同时对插针体及适配器的弹性套筒进行清洁,记录5次数据。
取5次数据的平均值。
试验后试样应满足下面要求:
a)不得有机械损伤,插针表面无明显划痕
b)光学性能符合7.4.1中要求。
6.4.6连接器抗拉试验
FC/UPC型光纤连接器按YD/T中“6.6.10光缆抗拉”规定要求进行,SC型光纤连接器按YD/T中“光缆抗拉”规定要求进行,ST型光纤连接器按YD/T987中“光缆抗拉”规定要求进行,MU型光纤连接器按YD/T1200中“光缆抗拉”规定要求进行,LC型光纤连接器按YD/中“光缆抗拉”规定要求进行,尾纤型光纤连接器按YD/T1618中“抗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后试样应满足下面要求:
a)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脱落、松驰等现象。
b)光学性能符合6.4.1中要求。
6.4.7光分路器测试
光分路器的测试应按YD/T1117中规定进行。
高压防护接地装置试验
6.5.1耐电压水平
按GB/T中“试验4a:
耐电压“的方法C进行。
试验电压为直流电压3000V,施加试验电压的速率不大于500V/s,试验电压经受时间为60s±5s,试验结果应能符合要求。
6.5.2绝缘电阻试验
按GB/T中“试验3a:
绝缘电阻“的方法C进行。
测量绝缘电阻的回路施加直流电压为500V±50V,读取稳定的绝缘电阻数值,如果未达到稳定,应在加压后的60s±5s读取数值,试验结果应能符合要求。
机械物理性能检查
6.6.1箱体表面机械强度试验
按要求施加载荷,并保证载荷支承面承受压强约为×104N/m2,保持15min,卸去载荷后,试验结果应符合要求。
6.6.2光缆拉伸试验
准备一根箱体实际使用的光缆(长约1m),将光缆一端按工作状态在设备的光缆固定装置上固定牢固,同时固定好光缆的加强芯,用拉伸夹头将光缆另一端夹持牢固并拉伸,拉伸速度为20mm/min,最大拉力按要求。
达到最大拉力后持续2min,卸去拉力,检查光缆固定处及固定装置,应符合要求。
密封性试验
光缆分纤箱箱体属于GB4208标准中第条规定的第二种类型壳体。
按GB4208中第条、条和14.2.5条进行,试验后箱体内无进水痕迹。
燃烧性能试验
按YD/T694中条的规定进行。
环境条件试验
6.9.1低温试验
将样品置于试验箱内,试验条件按标准要求,试验程序按GB/T中“试验Ab”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在标准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h,进行测试。
6.9.2高温试验
将样品置于试验箱内,试验条件按标准要求,试验程序按GB/T中“试验Bb”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在标准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h,进行测试。
6.9.3湿热试验
将样品置于试验箱内,试验条件按标准要求,室外型试验程序按GB/标准中“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室内型试验程序GB/T中规定的“试验Cab”进行,试验结束后在标准的大气条件下恢复2h,进行测试。
6.9.4振动试验
将样品置于振动台上,试验条件按标准要求,试验程序按GB/的方法进行试验,其中应在两个垂直方向上承受振动,方向之一与连接器公共轴线方向平行。
6.9.5盐雾试验
将样品置于试验箱内,试验条件按标准要求,按GB/“试验Ka”方法进行试验。
试验结束时立即取出试件用清水冲洗,不能破坏腐蚀点状态,清洗后在标准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2h,进行测试。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试验
对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有要求时,光缆分纤箱组成材料应符合SJ/T11363规定的均匀材料(EIP-A类)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
7检验
检验规则
对于已使用过的插片式光缆分纤箱型号,每批次必须按照表三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厂家须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对于未使用过的新产品,则应进行型式检验。
7.1.1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7.1.2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7.2.1出厂检验除外观与结构、功能要求为100%检验,其余按GB/T中特殊检查水平为S-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箱体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个数计,跳纤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芯数计,光分路器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个数计,光纤终接装置和光纤存储装置按个数计,AQL值B类不合格为:
;C类不合格为:
10。
100%出厂检验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即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将不合格品从检验批中剔除。
抽样出厂检验发现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该产品判为不合格,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则判该检验批判为不合格。
不合格的检验批不许出厂。
7.2.3质量判定
检验项目见表三。
产品质量以不合格数表示,产品的不合格判定分为B和C两类,如出现B类不合格数≥1或者C类不合格数≥4,则判该检验批不合格。
抽样方案
7.3.1型式检验的样本单位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不管样本大小,型式检验样本单位最少应包含样本量为1套(其中每套样品包含1台箱体、两个光纤终接装置、两个光纤存储装置、10套光纤连接器,5个光分路器)。
7.3.2型式检验后的处置型式检验的项目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可抽取加倍样品进行检验。
若加倍检验后无不合格项,则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加倍检验仍有不合格项,则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型式检验不合格时,该型号产品应停止验收,停止生产。
同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直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与验收。
7.3.3型式检验周期
型式检验一般每一年进行一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需做型式检验:
a)结构、工艺、材料、关键元器件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产品长期(超过六个月)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时;
c)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鉴定时。
表2检验项目、检验类别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别
交收
检验项目
型式
检验项目
B类
C类
1
外观与结构
○
√
√
2
功能要求
○
√
√
3
连接器
插入损耗
○
√
√
回波损耗
○
√
√
曲率半径
○
√
顶点偏移
○
√
光纤凹陷(凸出)
○
√
4
分路器
工作波长
○
√
√
工作带宽
○
√
插入损耗
○
√
√
均匀性
○
√
方向性
○
√
偏振相关损耗
○
√
5
耐电压
○
√
√
6
绝缘电阻
○
√
√
7
箱体表面机械强度
○
√
8
箱门机械强度
○
√
9
光缆拉伸试验
○
√
10
光缆扭转试验
○
√
11
密封性试验
○
√
12
燃烧性能试验
○
√
13
连接器互换性试验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14
连接器机械耐久性试验
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15
连接器抗拉试验
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16
分路器抗拉试验
外观
○
√
插入损耗变化量
○
√
17
分路器抗扭试验
外观
○
√
插入损耗变化量
○
√
18
高温试验
产品外观
○
√
连接器插入损耗
○
√
连接器回波损耗
○
√
分路器插入损耗变化量
○
√
绝缘电阻
○
√
耐电压
○
√
19
低温试验
产品外观
○
√
连接器插入损耗
○
√
连接器回波损耗
○
√
分路器插入损耗变化量
○
√
绝缘电阻
○
√
耐电压
○
√
20
湿热试验
产品外观
○
√
连接器插入损耗
○
√
连接器回波损耗
○
√
分路器插入损耗变化量
○
√
绝缘电阻
○
√
耐电压
○
√
21
盐雾试验
产品外观
○
√
连接器插入损耗
○
√
连接器回波损耗
○
√
分路器插入损耗变化量
○
√
绝缘电阻
○
√
耐电压
○
√
22
振动试验
产品外观
○
√
连接器插入损耗
○
√
连接器回波损耗
○
√
分路器插入损耗变化量
○
√
23
有毒有害物质检查
○
注1:
“√”表示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所选择的相应项目,“○”表示相应不合格判定类型。
注2:
除常态及互换性试验外,其他插入损耗和回波损耗还含附加损耗及回波损耗变化量。
注3:
如果箱体中不包含光分路器,则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中可删除光分路器相关项目。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8.1.1产品标志
要求在产品适当位置应有产品标志。
若在运输时,有部件与机箱主体分开运输,则部件与机箱主体都要求有产品标志,以保证确定部件与主体的相配性。
8.1.2操作标志
机箱内表面应贴有接线图。
接线图的幅面大小和位置应利于操作者操作。
8.1.3包装运输标志、图示
产品外包装箱上应有标志。
垫木的结构应允许用叉车从底面或侧面将机箱移动。
清楚标识安全提升所要求的叉车的长度。
如果垫木不能从特定的底面或侧面提升,应在表面清楚标记以提醒叉车操作人员。
产品外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应符合YD/T122-1997的规定。
8.1.4警告标志
警告标识应位于一个只有通过破坏操作才能去除的醒目位置。
指引操作者的警告标识,在正常的设备操作过程中,操作者应该很清晰的看到这些标识。
维修中使用的标识应该在执行维修时很清晰的被看到。
包装
产品包装应防潮、防震,包装的技术要求按GB/T3873-1983执行。
产
品随带的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
b)产品合格证或产品出厂测试报告
c)装箱清单
d)工具及附件标贴
运输贮存
产品运输贮存应符合GB/T3873-1983的规定。
9.质量保证体系
生产厂商应采用不低于ISO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
生产厂商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对所有供货
和服务的质量负责。
即要保证所有这些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
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
保修期
卖方对所提供的机箱实行保修,保修期为到货后24个月。
在保修期内,卖
方应无偿更换由于原材料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设备和零部件。
10.技术文件
生产商应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a)本次供货厂商的名称和地点。
b)所供机箱的技术指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c)机箱制造主要原材料的生产厂家及技术标准。
d)机箱集成的设备的生产厂家及设备的技术性能检验记录。
e)主要原材料三个月内的购货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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