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往礼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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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往礼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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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往礼仪
国际交往礼仪
第一节国际礼仪通则
国际礼仪通则是对国际交往惯例的高度概括,对国际社会交往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认真了解和掌握国际礼仪通则,对于大学生学好各国礼俗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一、不卑不亢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每一个中国人在外宾面前的一言一行,实际上都被对方与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应表现出从容得体,堂堂正正。
在外国人面前,既不要畏惧自卑,也不应自大狂傲,同时,还应注意对任何交往对象都要一视同仁,给予平等的尊重与友好,不要对大国小国、强国弱国、富国穷国亲疏有别,或是对大人物和普通人有厚有薄。
在一般情况下,中国人待人接物讲究含蓄和委婉,尤其是反对自我张扬。
但实践却证明,这种过分谦虚、不敢正面肯定或评价自己的做法,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并不为外国人所理解和认可,非但不会得到好评,而且还给人虚伪感。
得体的做法是不卑不亢,即在国际社会交往中涉及自我评价时,既不自吹自擂,自我标傍,但也绝不可自我贬低,过分谦虚客套。
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要敢于并且善于对自己及自己的国家进行正面的评价或肯定。
二、遵时守约
在现代社会里,尤其是在国际社会交往中,信誉无比重要。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信誉就是生命,信誉就是形象,信誉就是社会关系,信誉就是工作效率。
对于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而言,都是如此。
个人不讲信誉,在社会上就会难以立足;组织不讲信誉,在工作中就会难以有所进展;一个国家不讲信誉,在国际上就会失去尊严。
(一)信守承诺
所谓承诺,一般是指对别人许下的某种诺言,或者对别人的某一要求答应予以照办。
信守承诺,简而言之,就是要求人们在人际交往中说话一定要算数,诺言一定要兑现。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倘若言而无信,不仅有可能失去所有的朋友,而且还有可能因此而使自己在工作上一事无成。
实际工作中处理有关承诺的具体问题时,应当重视下列两个方面:
1.必须重视承诺
在人际交往中,特别是在国际交往中,一个人是否信守自己的承诺,关系到他个人的信誉。
一个人如果信守承诺,言而有信,就等于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言行一致,尊重交往对象,同时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才能真正地立足于社会,赢得人们的尊重。
与此相反,在人际交往特别是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如果视个人承诺为儿戏,出尔反尔,言而无信,有约不守,守约不严,或者有约不认,甚至随意撕毁自己的庄严承诺,不仅是失言于人,不尊重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不尊重自己的交往对象,而且也是不讲礼仪规则、不重视个人信誉、不尊重自己的表现。
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2.必须慎于承诺
既然承诺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是在国际社会交往中事关个人乃至国家信誉,那么不论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必须极其慎重地对待承诺问题。
只有慎于承诺,才能确保承诺的兑现。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要想做到慎于承诺,应当对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注意:
第一,三思而行。
与外方人士打交道时,不论双方关系如何,在需要许诺于对方时,都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
不管是答应对方所提出的要求,还是自己主动向对方提出建议或者是自己诚心诚意地许诺于对方,都一定要经过事先的深思熟虑,反复斟酌。
在有必要向对方人士承诺时,一定要有自知之明,务必要量力而行,一切从自己的实际能力以及客观可能性出发。
须知如果滥用承诺,个人信誉便会贬值。
第二,认真遵守。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往往许诺容易兑现难。
所谓“言而无信”,就是人们对于不遵守自己承诺的人所进行的谴责。
为了兑现已有的承诺,还必须尽可能地避免对既往的正式承诺任意修正、变动,随心所欲地加以曲解,或者擅自予以否认、取消,或者在执行中“偷工减料”。
第三,说明原委。
正所谓“世事难料”,尽管我们在兑现承诺方面一向不遗余力,然而在某些极个别的情况下,难以兑现承诺的情况仍可能会出现。
此时,一定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性措施,以求挽回我方的信誉。
万一由于难以抗拒的因素,致使我们单方面失约,或是部分承诺难以继续兑现则我们一定要通过正式的渠道,尽早向相关的一方说明具体原委。
除了要向对方做出如实的、合理的、可信的解释之外,还应当对此郑重其事地向对方进行道歉,主动承担按照惯例或约定应给予对方的物质赔偿,并且要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可行的补救性措施。
绝对不允许一味推诿,避而不谈,得过且过,或者对失约之事加以否认,拒绝为此而向交往对象表达歉意等。
(二)遵守时间
遵守时间是信守承诺的具体体现,一个不懂得遵守时间的人,在人际交往中是难以遵守其个人承诺的。
目前遵守时间在国际社会里已成为衡量、评价一个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
具体而言,我们在国际交往中应当重点注意下列三个问题:
1.要有约在先
所谓有约在先就是提倡人们在进行人际交往时,必须事先约定具体时间。
有约在先不仅适用于正式交往而且也适用于非正式交往。
在人际交往中,不论是未邀而至,充当不速之客,还是任意顺访,率性而为,都是不尊重交往对象的表现。
要做成有约在先,关键是要提前约定交往的具体时间。
这主要包括双方交往的具体起始时间与延续时间两个方面,而且约定要尽可能具体、详尽。
约定越具体、越详尽越好。
在约定具体时间时,要考虑交往对象的习惯和方便与否。
应尽量不要占用对方的休息时间或工作过于繁忙的时间。
一般而言,凌晨、深夜、午休时间、就餐时间以及节假日,外方人士大都忌讳被外人打扰。
总之,应当坚持两厢情愿。
2.要如约而行
遵守时间,既要求其在具体的交往时间上有约在先,更要求其根据既定的时间如约而行。
如约而行往往比有约在先更加重要。
参加正式会议、会见或其他类型的社交聚会时,一定要养成正点抵达现场的良好习惯。
在这类活动中,姗姗来迟或提前到场,都会显得不合时宜。
前者会令其他人士久久等待,后者则会使主方人士措手不及。
其他不论是有关工作还是有关生活的具体时间约定,比如,承诺给予对方答复的时间,约好双方一同出行的时间,许愿给对方写信、打电话、发邮件的时间等等,同样需要言出必践。
对于双方有约在先的交往时间,轻易不要改动。
万一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间或取消约定,应尽快向交往对象进行通报,切忌让对方对此一无所知,空候良久。
3.要适可而止
在国际交往中,还须谨记“适可而止”四个字。
也就是说在双方交往之时,不要拖延时间,而应当适时结束。
对于一些事先约定了交往时间长短的活动,如限时发言、限时会晤、限时会议以及其他限时活动等,一定要心中有数,绝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间。
即使对方“网开一面”,也绝对不要纵容自己。
对于一些并未事先约定交往时间长短的活动如私人拜访、出席家宴、接打电话等等,也要讲究宜短不宜长。
宁肯“提前告退”,也不应当无节制地拖延时间。
三、尊重隐私
所谓个人隐私,在一般意义上是指某一个人出于个人尊严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考虑而不愿意对外公开、不希望外人了解的私人事宜或个人秘密。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里,人们对个人隐私问题非常重视。
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往往是法律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不得打探个人隐私,被视为做一个现代人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
目前,尊重个人隐私已经逐渐成为一项国际社会交往的惯例。
尊重个人隐私,主要是指我们在涉外交往时,一定要注意对交往对象的个人隐私权予以尊重,即凡涉及对方个人隐私的一切问题,都应该自觉地、有意地予以回避。
(一)莫问隐私
在国际交往中,按照常规,如下有九个方面的私人问题,均被外方人士看作是“不可告人”的“绝对隐私”。
1.收入支出
收入与支出问题是最不宜直接打探的个人隐私问题。
在国际社会里,人们的普通观念是:
每个人的实际收入与支出,通常都与其个人能力、社会地位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因此,个人收入与支出的多少,就如同人的脸面一般,十分忌讳别人的关注。
不仅如此,除直接的收入与支出之外,那些可以间接反映出个人经济状况的私人问题,诸如银行存款、股票收益、纳税数额、私宅面积、私车型号、服饰品牌、度假地点、娱乐方式等等,因与个人的收入与支出密切相关,所以也是不喜欢外人打探的。
2.年纪大小
在许多国家与地区,人们都将本人的实际年龄视为自己的“核心机密”之一,绝对不会主要将其告诉他人。
究其主要原因,在于外国人普通忌讳“老”。
他们的愿望是自己永远年轻。
在他们眼里,“老”了就失去了机会,“老”了就会告别社会的舞台,而年轻则意味着自己充满了活力与希望。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两种外国人尤其忌讳被人问及年纪或被人尊为“长者”:
一是“白领丽人”,对她们来说,最好永远年轻,一旦上了年纪,就等于宣告自己“人老珠黄”,并且应该“告老还乡”,若称其为“长者”,则如同讥讽他们“不自量力”一样。
3.恋爱婚姻
在国际交往中,如果问及交往对象“有没有对象”、“结婚与否”、“是否生儿育女”、“夫妻关系怎样”、“婆媳关系如何”等类似一些与恋爱、婚姻、家庭直接相关的问题,都不仅会令人不愉快,甚至会使人很难堪。
对此,外国人的见解是: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随意向外人打探此类家庭问题,极有可能触动对方的伤心之处,伤害其自尊、自信之心,令对方感到不自在。
在有些国家,向异性打探这类问题不仅会被对方视为无聊至极,而且还有可能会被对方控告为“性骚扰”,甚至因此而吃上官司。
4.健康状态
在国外,人们普通将个人的健康状态看作是自己的重要“资本”。
身体健康意味着自己前程远大,建功立业的机会很多,并且可以在社会上赢得广泛的支持如果身体状态欠佳则意味着自己“日薄西山”,前途渺茫,不仅失去了个人发展的许多机会,而且也难以在个人事业上取得各方的支持。
正因为如此,当与外国人交谈时,不宜涉及其个人的身体状况,如健康与否、身高多少、体重几何等问题,不可与之交流有关“求医问药”的心得体会。
5.个人经历
“英雄莫问出处”一说,在国外普通流行。
它是指与他人进行交往时忌讳打听其既往的个人经历。
若是不跟对方“见外”,一而再,再而三地刨根问底,细查其“户口”,往往会给人以居心叵测之感。
一般而言,进行交谈时,至少有四个最为关键的个人经历问题不宜向对方打听:
一是对方的籍贯;二是对方具有何种最高学历;三是对方拥有何种学位、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四是对方既往有何职业经历。
6.在国际交往中,如欲求得交往的顺利、合作的成功、双方的友好,就必须不以社会制度划线,不强调政治主张的不同,并应超越双方在意识形态方面所存在的差异,处处以大局为重、以友谊为重、以信任为重、以国家利益为重。
有鉴于此,通常不宜对对方的政治见解、宗教信仰表现出过多的举更不宜对其政治见解、宗教信仰等品头论足、横加非议,或是“唯我独尊”,蛮横无理地将本人的立场、观点或一知半解强加于人。
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在涉外交往中对此避而不谈。
7.生活习惯
在国际交往中,忌讳谈及个人的生活习惯这一话题。
因为在外国人的观念中,个人习惯与别人毫不相关,所以完全没有让外人了解的必要。
他们认为,倘若对他人的个人生活习惯过分地感兴趣,不是别有用心,就是看上人家了,因而都是很不正常的。
有关个人饮食、起居、运动、娱乐、阅读、交友等方面的生活习惯,都在其“秘不示人”这列。
8.所忙何事
在国际交往中,见面时,非常忌讳问及“最近在干什么”,“现在上哪里去”,“为什么好久都没有见到你”等类似问题他们对此的看法是:
自己“所忙何事”仅与自己有关,与别人并无干系,所以“不足为外人道哉”。
有时,他们还担心此类问题一旦被人深究,还有可能会泄露个人的最新动向乃至行业秘密,使自己的工作与事业受损。
因此,绝对不愿此类问题在外人面前“曝光”。
9.家庭住址
在国际社会里,绝大多数外国人都将私人居所看作是自己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领地”,非常讨厌别人无端对其进行打扰。
加之他们平时为事业而辛劳奔忙,平时居家度日时就十分忌讳被人破坏自己的休息与安静。
在一般情况下,若非亲属、至交、知己,外国人都不可能会邀请人到自己家中做客。
必要时,他们宁肯花钱去饭店、餐馆请客吃饭。
此外,大多数外国人不仅对自己的家庭住址绝对保密,而且还不会把自己的私宅电话号码轻易告之于人,因为这与前者直接相关。
碰到不识趣者对此贸然打听时,他们往往会“顾左右而言他”,绝不正面作答。
上述九个不宜直接打听的私人问题通常被称为“个人隐私九不问”。
将其铭记在心,在国际社会交往中一般就不容易犯规。
(二)保护隐私
在参与国际社会活动时,除了要做到莫问他人隐私之外,还应当努力做到保护隐私。
只有在这两个方面都做好了,才可以说是真正地懂得了尊重隐私。
所谓保护隐私,特指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应尽力不传播、不泄露隐私问题。
换言之,就是要主动采取必要的措施去维护个人隐私。
就具体内容而论,要做到保护隐私,需要兼顾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保护外方人士的隐私与保护其他人士的隐私这三方面的内容。
1.保护个人隐私
在国际交往中,必须具有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
保护自己本人的隐私是自我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与外方人士交往时,千万不要对自己的个人隐私问题直言不讳,甚至有意无意地“广而告之”。
即便间接地这样做,也是不允许的。
另一方面,如果动不动就对别人大谈特谈自己的个人隐私,并不会被外人视为为人坦率,而是要么会被人看作没有教养,要么则会被理解为别有用心、声东击西。
2.保护外方人士的隐私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往往会对一些外方人士的个人隐私问题有所了解,此时不论是我们所了解到的外方人士的个人隐私,还是外方人士主动告之于我们的个人隐私,不管是在公开场合还是在私下,我们都切切不可将其向外界披露。
3.保护其他人士的隐私
“其他人士”,在这里是指在国际社会交往中除交往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士。
他们的隐私我们也有保护的义务。
四、女士优先
所谓“女士优先”,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条重要的礼仪原则,它主要用于成年的异性进行社交活动之时。
“女士优先”的含义是:
在一切社交场合,每一名成年男子都有义务主动而自觉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尊重妇女、照顾妇女、体谅妇女、保护妇女并且想方设法、尽心尽力地为妇女排忧解难。
倘若因为男士的不慎而使妇女陷于尴尬、困难的处境,则意味着男士的失职。
男士们唯有奉行“女士优先”,才会被人们看作是有教养的绅士,反之,在人们眼里则会成为莽夫粗汉。
讲究“女士优先”,并非说明妇女属于弱者,值得怜悯、同情;也不是为了讨好妇女别有用心。
从根本上来说,之所以提出“女士优先”的要求,是因为妇女乃是“人类的母亲”。
在人际交往中给予妇女适当的、必要的优待,实际上就是要表达对“人类的母亲”所特有的感恩之意。
在国际社会活动的具体实践中,运用“女士优先”的原则,在人们的交往应酬中已逐渐演化为一系列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做法。
(一)适用范围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虽然“女士优先”原则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但是它仍然存在于其特定的适用范围。
只有在其适用范围之内,“女士优先”原则才会生效。
一旦超出其特定范围,“女士优先”便不起任何作用。
在确定“女士优先”原则的适用范围时,关键是要掌握其地区差别、场合差别与个人差异。
1.地区差别
“女士优先”主要通行于西方发达国家、中东欧地区、拉丁美洲地区以及非洲的部分地区。
在这些国家、地区范围之内,一名对“女士优先”原则一无所知的成年男士在其交际应酬之中必将四处碰壁。
可是,一旦到了阿拉伯国家、南亚地区、东亚地区,尤其是在以崇尚传统文化而著称的一些东方国家里,讲究的却是“男尊女卑”。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那里的人士对“女士优先”并不买账。
2.场合差别
即使在讲究“女士优先”的国家,人们也并非不区分具体的场合而时时处处都讲究“女士优先”。
根据惯例,只有在社交场合中,讲究“女士优先”才是最为得体的。
在公务场合中,人们普通强调的是“男女平等”。
此时此地,性别差异并不为人们所看重,因此就没有必要讲究“女士优先”。
至于在休闲场合中,“女士优先”则讲究亦可,不讲究亦可,悉听尊便。
3.个人差异
“女士优先”原则提醒每一名成年男士,在需要讲究“女士优先”之时,应对当时在场的所有妇女一视同仁。
从原则上讲,“女士优先”的适用对象,应包括所有成年妇女在内。
但在实践中,必须注意:
即使在传统上讲究“女士优先”的国家里,仍有一些人并无此种讲究,甚至对此颇为反感。
最具典型意义的当推所谓“女权主义者”。
她们提倡“女权”,要求“男女绝对平等”,认为“女士优先”是歧视妇女行为的一种表现。
(二)行为方式
“女士优先”是非常讲究行为方式的。
离开了种种具体的行为方式,“女士优先”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社交场合贯彻“女士优先”的原则时,需要兼顾四个方面。
1.尊重妇女
在正式的社交场合里,男士必须对每一名成年妇女无一例外地给予应有的尊重。
尊重妇女乃是“女士优先”原则的第一要旨。
2.照顾妇女
在必要男士应给予妇女以必要的照顾。
照顾妇女一要注意具体时机是否适当;二要讲究两厢情愿。
在任何时候,男士所给予妇女的照顾都不应当强加于人。
3.体谅妇女
在正式的社交场合中,任何一名具有良好个人教养的男士,都应当给予妇女必要的体谅。
体谅妇女,在此特指男士应当善解人意,应当善于设身处地地替妇女着想,并且善于谅解妇女。
4.保护妇女
在必要时,男士应当挺身而出,主动保护妇女。
保护妇女的本意,是男士应采取主动行动,不使自己身边的妇女受到伤害。
五、求同存异
在涉外交往中,经常会面临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同样一件事情,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往往存在着各不相同的处理方式。
面对同一难题,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们,通常会给出截然不同的答案。
这是由于人们思维方式与风俗习惯不同使然。
例如,在朝鲜、韩国以及中国的大部分地区,狗肉是进补与烹饪的上品。
可是在西方各国,狗却被视为“人类之友”,绝对不得被人食用。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菊花一向被视为高洁脱俗之物,历来被文人墨客所赞颂。
然而与欧美许多爱花的国家的人士打交道时,却万万不得以之相赠。
因为菊花在那里是公认的“妖花”,只能用于丧葬活动。
对阿拉伯人而言,绿色因为与其所信奉的伊斯兰教相关,所以成为人见人爱的吉祥色,甚至连伊斯兰各国的国旗都普遍以绿色作为基本色。
但日本人,却忌讳绿色,认为绿色是凶兆或不吉颜色。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那么在国际社会活动中,面对这些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千差万别的风俗习惯,应当怎样保持清醒的头脑,科学、合理、妥善地予以处理呢?
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必须坚持求同存异,遵守惯例。
一方面,要坚持求同存异。
“求同”者,则是求涉外人员在对外交往中善于回避差异,善于寻求交往双方的共同点。
“存异”者,就是要发现差别、注意差别、重视差别,对“中外有别”的观点不能一概予以否认。
总之,求同存异就是要求我们在国际社会活动中承认个性,坚持共性。
另一方面则要坚持遵守惯例。
所谓惯例,在此是指有关国际交往的习惯性做法,而不应以我为尊,另搞一套,强人所难。
作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守则之一,坚持求同存异,有三项具体要求:
承认差异,入乡随俗,区别对待。
(一)承认差异
进行国际社会交往时,必须正视各国之间在风俗习惯方面的差异。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绝非戏说之言,而是一种真切的客观现实。
1.了解习俗差异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习俗差异实际上只是一种统称,它的内容非常丰富,不可一概而论。
承认习俗差异,首先必须区分清楚承认的是哪一种习俗差异,并且了解得越清楚越好。
就具体内容而言,习俗差异遍及人类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产劳动、交往应酬、节庆假日等方面世界各地的习俗是千差万别的。
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习俗差异,地区与地区之间存在习俗差异,民族与民族之间存在习俗差异,对于这些不同类型的习俗差异,既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也不能将其中某一类型的差异无限度地“扩大化”。
2.重视习俗差异
对于跨国交往中客观存在的种种习俗差异,每一名涉外人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要对对方所独有的风俗习惯予以尊重首先要了解各国在风俗习惯上所存在的主要差异,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入乡随俗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入国而问禁,入乡而问俗,入门而问忌”,是人人须知的一项常识。
入乡随俗的基本含义是:
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尊重交往对象,就必须尊重该国所独有的风俗习惯。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对该国所特有的风俗习惯,认真地加以了解和掌握。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主要应关注如下三点:
1.认真做好“入国问禁”
要做到入乡随俗介子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充分地掌握交往对象的相关习俗如不能“知已知彼”,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就很难保证做到入乡随俗。
只有做到不冒犯当地风俗习惯方面的特殊禁忌,就不至于在异国他乡做客时“伤风败俗”。
2.努力做到认真、规矩
要做到“入乡随俗”,就必须有一个认认真真的态度。
如果对遵守当地习俗不够认真,马马虎虎,敷衍了事,不仅是很失礼的,甚至会惹麻烦。
因此,要做到“入乡随俗”,还必须规规矩矩地操作讲究采用正规的操作方式,以求“名正言顺”。
3.客观地掌握适用范围
讲究“入乡随俗”并非一概而论,也存在一个适用范围的问题,超出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去讲“入乡随俗”,就有可能出现错误的做法。
一方面,“入乡随俗”主要适用于“独在异乡为异客”之时。
根据国际惯例,当我们身在异国他乡时,应讲究“客随主便”,做到“入乡随俗”。
而当我们身在自己国家,充当东道主之时,则应讲究“主随客便”。
另一方面在有必要“入乡随俗”时,应以无损于我们的国格、人格为前提。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尊重从来都是相互的,在我们尊重他人的同时,必须不失自尊,对方亦须对我们表示应有的尊重倘若对方的某些特有习俗不合时宜,如有辱我方的国格、人格,有悖社会公德,或有碍我们的生命安全,则我们就不能无原则、无条件地盲从。
(三)区别对待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风俗习惯与礼仪往往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所谓“礼出于俗”、“俗化为礼”就是指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在实践中,礼仪、习俗,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
有的礼仪与习俗为我国所特有;有的礼仪与习俗为外国所独具;有的礼仪与习俗则通行于国际社会这样一来,在具体实践中及礼仪与习俗时,就要求我们必须有所区别。
任何礼仪与习俗只有在其特定的适用范围之内才能发挥作用。
一旦超出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它不仅有可能立即失效,或许还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到底应当遵守何种礼仪与习俗呢?
从总体及原则上讲,共有下述三种可行方式:
1.以我为主
所谓“以我为主”,就是要求我们在国际社会交往中主要应当遵守我国的正式礼仪与习俗在一切正规的官方活动中,特别是当我方充当东道主时,一般都需要这么做。
“以为我主”,并非中国一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通常也都这么做。
这种做法也是一种国际惯例。
2.兼顾地方
应用礼仪与习俗时“以我为主”,并非提倡绝对排他。
在坚持“以我为主”的同时,亦须“兼顾他方”。
“兼顾他方”的主要含义是: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应用礼仪与习俗时,一方面必须“以我为主”,另一方面则须对特定的交往对象所在的国家、地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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