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制度HS与海关进出口税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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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制度HS与海关进出口税则
内容提要:
1.2007年版HS修订情况介绍
2、2007年版HS的修订对进出口税则本国
子目的影响
3、执行2007年版HS对进出口商品税则归
类的影响
4、进出口企业的必要应对措施
前言
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方式的变化,有效地实施对物流的监管,世界海关组织(WCO)根据《协调制度公约》有关条款的规定,对现行《协调制度》(HS)(2002年版)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HS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国权利义务的规定,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目录应于2007年1月1日起采用新的《协调制度》。
一、2007年版HS修订的主要原因
1、顺应科学技术的发展。
例如:
增列税目84.86“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
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增列子目8536.70“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等。
2、根据贸易方式的变化,简化归类,便于海关操作。
例如:
将原税目84.71项下的打印机、税目85.17项下的传真机和税
目90.09项下的复印机移至税目84.43项下,并为上述机器的多功能的
组合机器增列子目8443.31;重新调整税目85.42集成电路的列目结构
等。
3、为使商品分类体系进一步简化、合理。
例如:
将原税目85.19(声音的重放设备)与税目85.20(声音的
录制设备,不论是否带有重放装置)合并为新税目85.19(声音的录制
或重放设备);
将原税目85.23(未录制媒体)与税目85.24(已录制媒体)合并
为新税目85.23(录制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
将原税目85.25项下的无线通信设备(如移动电话等)与税目85.17
的有线通信设备合并为新税目85.17等。
4、因贸易量减少删除部分子目。
共删除了65个贸易量小于2000万美元的子目,并考虑到贸易方式的
变化修改了一些税目结构。
例如:
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72.20“地址印写机及地址铭牌压印
机”;
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18.22“电气吸收式家用冷藏箱”;
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48.41“梭子”等
二、2007版HS第84章至第97章目录结构和税目条文及相关类注释、
章注释的修订情况
第84章:
第84章新增税目84.86;原税目84.85修改为税目84.87;对部分
税目的五、六位数子目进行了调修订。
(一)第84章变化较大的税目:
税目84.43
税目84.71
新增税目84.86
1、税目84.43:
原税目84.43
84.43用税目84.42的活字、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部件进行印
刷的机器;喷墨印刷机,但税目84.71的货品除外;印刷用辅助机器:
-胶印机:
8443.11--卷取进料式
8443.12--办公室用片取进料式(片尺寸不超过22×36厘米)
8443.19--其他
- 凸版印刷机,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
8443.21--卷取进料式
8443.22--其他
8443.30- 苯胺印刷机
8443.40-凹版印刷机
-其他印刷机
8443.51--喷墨印刷机
8443.59--其他
8443.60-印刷用辅助机器
8443.90-零件
新税目84.43
84.43用税目84.42的印刷用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其他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在一起;上述货品的零件及附件:
-用税目84.42的印刷用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
8443.1100--胶印机,卷取进料式
8443.1200--胶印机,办公室用片取进料式(展开片尺寸一边不超过22cm,另一边不超过36cm)
8443.1300--其他胶印机
8443.1400--凸版印刷机,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
8443.1500--除卷取进料式以外的凸版印刷机,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
8443.1600--苯胺印刷机
8443.1700--凹版印刷机
8443.1900--其他
-其他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在一起:
8443.3100--具有打印、复印或传真中两种及以上功能的机器,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8443.3200--其他,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8443.3900--其他
-零件及附件:
8443.9100--用税目84.42的印刷用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的零件及附件
8443.9900--其他
注:
以上黑体字部分是2007年版修订部分。
修订后税目84.43包括以下商品:
1、原税目84.43的传统印刷机器;
2、原税目84.71项下的打印机
3、原税目90.09项下的各种复印机;
4、原税目85.17项下的传真机;
5、具有打印、复印、传真中两种及以上功能的机器
2、税目8443有关商品的归类
(1)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及其多功能机:
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的多功能机器——8443.31
(原归入8443.51、8471.60、8517.21、9009.11、9009.12)
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的单一功能的机器
——8443.32
(原归入8443.51、8471.60、8517.21、8517.22、9009.11、
9009.12)
不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的其他机器——8443.39
(原归入8443.51、8472.90、9009.11、9009.12、9009.21、9009.22、
9009.30)
(2)传统印刷机器的归类
胶印机,卷取进料式—8443.11(原8443.11)
胶印机,片取进料式(尺寸不超过22×36cm)—8443.12
(原归入8443.12)
其他胶印机—8443.13(原归入8443.19)
凸版印刷机,卷取进料式—8443.14(原8443.21
凸版印刷机,非卷取进料式—8443.15(原归入8443.29)
苯胺印刷机—8443.16(原归入8443.30)
凹版印刷机—8443.17(原归入8443.40)
其他印刷机器—8443.19(原归入8443.59)
(3)上述机器的零件及附件的归类
传统印刷机器的零件及附件
(即用税目8442的印刷用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零件及附件)—8443.91(原8443.60、8443.90)
其他零件及附件—8443.99(原归入8443.60、8443.90、8473.30、
8473.40、8473.50、8517.90、9009.91、9009.92、9009.93、9009.99)
2、税目84.71的修订内容:
(1)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71.10“模拟式或混合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2)删除子目8471.30、8471.4和8471.50的子目条文中的“数字式”,使得这些子目不仅包括“数字式”也包括“模拟式或混合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3)原子目8471.50项下的显示器移至税目85.28;
(4)原子目8471.80项下的路由器、集线器、网卡等商品移至税目85.17项下。
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增列IT产品制造设备的税目84.86
该税目的结构如下:
84.86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单晶柱或晶圆、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本章注释九(三)规定的机器及装置;零件及附件:
8486.10-用于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的机器及装置
8486.20-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的机器
及装置
8486.30-制造平板显示器用的机器及装置
8486.40-本章注释九(三)规定的机器及装置
8486.90-零件及附件
本税目只包括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单晶柱或晶圆、半导体
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
(1)子目8486.10包括用于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的机器及装置,主要有:
单晶柱的生长和拉制设备。
晶圆的切割设备。
晶圆的研磨、抛光设备。
其他设备。
(2)子目8486.20包括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的机器及装置,主要有:
氧化、扩散、退火及其他热处理设备。
薄膜的沉积形成设备。
刻蚀及剥离设备。
离子注入机。
制造半导体器件(含光敏半导体器件及发光二极管)或集成电路的其他设备。
(3)子目8486.30包括制造平板(液晶、等离子)显示器用的机器
及装置。
包括将各层基片制造成平板,但不包括玻璃的制造或将印刷电路板或其他电子元件装配在平板上。
所称“平板显示”不包括阴极射线管技术。
(4)子目8486.40的“本章注释九(三)规定的机器及装置”。
主要有:
制作和修复掩膜版(mask)或投影掩膜版(reticle)的装置;
装配与封装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的设备;
升降、装卸、搬运单晶硅柱、晶圆、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器装置,包括搬运机器人等。
(5)子目8486.90包括上述装置、设备的零件及附件。
(6)税目84.86部分商品的归类对比
商品名称2007版2002版
用干法蚀刻半导体材料的机床8486.208456.91
用于对半导体材料掺杂的离子注入机8486.208543.11
直接记录到晶片上的装置8486.209010.41
分步重复光刻机8486.209010.42
其他将电路图投影或绘制到
感光半导体材料上的装置8486.209010.49
(二)第84章其他税目子目的主要修订情况
1、税目84.18:
(1)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18.22“电气吸收式”家用冷藏箱,
并将该子目下的商品移至子目8418.29“其他”项下;
(2)修改8418.50的子目条文为:
装有冷藏或冷冻装置的其他设
备(柜、箱、展示台、陈列箱及类似品),用于存储和展示(原为:
其
他冷藏或冷冻柜、箱、展示台、陈列箱及类似的冷藏或冷冻设备)。
(3)修改8418.61的子目条文为:
热泵,税目84.15所列的空气调节器
除外(原为:
冷凝器为热交换器的压缩式设备)。
2、税目84.25
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25.20“矿井口卷扬装置;专为井下使用设计的卷扬机”,该子目中的商品分别归入子目8425.31“电动的”和子目8425.39“其他”项下。
3、税目84.28
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28.50“矿车推动机、铁道机车或货车的转车台、货车倾卸装置及类似的铁道货车搬运装置”,该子目中的商品归入子目8428.90“其他”项下
4、税目84.42
84.42铸字、排字或制版用的机器、器具及设备(税目84.56
至84.65的机床除外);活字、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部件;制
成供印刷用(例如,刨平、压纹或抛光)的板、片、滚筒及石板:
-照像排版及排字机器
-其他方法排字的机器、器具及设备,不论是否有铸字装置
-其他机器、器具及设备
- 上述机器、器具及设备的零件
-活字、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部件;制成供印刷用(例如,刨平、压纹或抛光)的版、片、滚筒及石板。
注:
带下划线的黑体字部分为2007版删除部分。
5、税目84.48
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48.41“梭子”,该商品归入子目8448.49“其他”项下。
6、税目84.56
因子目8456.91“用干法蚀刻半导体材料的”机床全部移至新增税目84.86项下,该子目8456.90“其他”的商品范围相应缩小,即只包括6位子目8456.99“其他”中的商品。
7、税目84.69
因贸易量的减少,删除原子目8469.11“文字处理机”、8469.12“自动打字机”、8469.20“其他电动打字机”和8469.30“其他非电动打字机”,这些商品全部归入子目8469.00“打字机,但税目84.43的打印机除外;文字处理机”项下。
8、税目84.70
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70.40“会计计算机”,该商品归入子目8470.90“其他”项下。
9、税目84.72
(1)因贸易量减少,删除子目8472.20“地址印写机及地址铭牌压
印机”,该商品归入8472.90“其他”项下。
(2)由于对税目84.43的修订,原子目8472.90“其他”项下的部分具
有新税目84.43中所列功能的办公室用机器归入子目8443.39“其他”项下。
10、税目84.73
(1)因原税目84.71项下的打印机、显示器、路由器等被分别转移
至新税目84.43、85.28和85.17项下,上述设备的零件也相应从子目8473.30“税目84.71所列机器的零件、附件”分别转移至子目8443.99“其他”、8529.90“其他”和8517.70 “零件”项下。
(2)子目8472.90“其他”项下的部分商品转移至税目84.43项下,
其零件也相应从子目8473.40“税目84.72所列机器的零件、附件”和
8473.50 “同时适用于税目84.69至84.72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所列
机器的零件、附件”分别转移至子目8443.99“其他”项下。
11、税目84.79
(1)由于为真空吸尘器新增税目85.08,原子目8479.89“其他”项
下的工业吸尘器转移至子目8508.19“其他”电动真空吸尘器和子目8508.60“其他真空吸尘器”项下。
(2)工业吸尘器的零件也相应从子目8479.90 “零件”项下转移至子
目8508.70“零件”项下。
(3)由于新增税目84.86,原子目8479.89“其他”项下的部分商品移
至新增税目84.86项下,其相应的零件也从子目8479.90“零件”转移至子目8486.90“零件及附件”项下。
(三)第84章章注释的主要修订情况
1、注释一
在注释一的排他条款中新增注释一(五),明确真空吸尘器归入
税目85.08。
2、注释二
由于新增列税目84.86,原第八十四章注释二第一段修改为:
除
第十六类注释三及本章注释九另有规定以外,如果某种机器或器具既符合税目84.01至84.24或税目84.86中一个或几个税目的规定,又符合税目84.25至84.80中一个或几个税目的规定,则应酌情归入税目84.01至84.24或税目84.86中的相应税目,而不归入税目84.25至84.80中的有关税目。
由此明确,税目84.86及税目84.01至税目84.24在有关商品的归类
中具有优先归类权。
3、注释五
新增注释五(四):
(四)税目84.71不包括单独报验的下述设备,即使该设备符合本条注释五(三)的所有规定:
1、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在一起;
2、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的设备,包括无线或有线网络的通信设备(如:
局域网或广域网);
3、扬声器和传声器(麦克风);
4、电视摄像机、数字照相机、视频摄录一体机;
5、监视器和投影机,未装有电视接收装置。
4、注释九
为新增税目84.86增设注释九,以明确本税目的商品范围及其归类
优先原则。
具体内容如下:
九、
(一)第八十五章注释八
(一)及八
(二)同样适用于本条
注释及税目84.86中所称“半导体器件”及“集成电路”。
但是,本条注释及税目84.86所称“半导体器件”,也包括光敏半导体器件及发光二极管。
(二)本条注释及税目84.86所称“平板显示器的制造”,包括将各层基片制造成平板,但不包括玻璃的制造或将印刷电路板或其他电子元件装配在平板上。
所称“平板显示”不包括阴极射线管技术。
(三)税目84.86也包括下列机器及装置,其专用或主要用于:
1、制造或修补掩膜版及刻线;
2、组装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及
3、升降、搬运、装卸单晶柱、圆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及平板显示器。
(四)除十六类注释一及第八十四章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符合税目84.86规定的机器及装置,应归入该税目而不归入本目录的其他税目。
第85章:
第85章新增税目85.08;删除税目85.20和85.24;修改部分税目条
文;五、六位级子目新增45条,删除69条;并对部分税目的子目结构进行了调整。
(一)第85章变化较大的税目:
税目85.17、85.19、85.23、85.25、85.27、85.28、85.29、85.42、
85.43及新税目85.08。
1、税目85.17
修订后,该税目除包括原来该税目的有线电话、有线通信设备外,
还包括原归入税目85.25的无线网络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
网络通信设备及原税目84.71的路由器、集线器和网卡;将原该税目的
传真机归到84.43。
修订后的税目条文及其结构如下:
85.17电话机,包括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的设备,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的通信设备,税目84.43、85.25、85.27或85.28的发送或接收设备除外:
-电话机,包括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用电话机:
11--无绳电话机
12--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
18--其他
-其他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的设备,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例如,局域网或广域网)的通信设备:
61--基站
62--接收、转换、发送或还原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的设备,包括交换机和路由器。
69--其他
70-零件
(1)子目8517.1主要包括:
有线电话、无绳电话、无线网络电话(移动电话)和对讲机等只传输语音的电话机。
8517.12用于蜂窝网络或其他无线网络的电话机
——原8525.20装有接收装置的发送设备
8517.18其他
——原8517.19其他(部分商品)
(2)子目8517.6主要包括其他有线或无线网络的发送和接收通信设备。
8517.61基站—原8517.50有线载波通信或有线数字通信用的其他设备
8525.10发送设备
8525.20装有接收装置的发送设备(部分商品)
8517.62接收、转换、发送或还原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的设备,包括交换机和路由设备
——原8517.30电话或电报交换机
原8517.50 有线载波通信或有线数字通信用的其他设备(部分商品)
原8517.80 其他设备(部分商品)
原8471.80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其他部件(部分商品)
原8525.10 发送设备(部分商品)
原8525.20 装有接收装置的发送设备(部分商品)
8517.69其他(包括可视电话、门口电话系统、无线寻呼机等)
——原8517.19 其他
8517.80其他设备(部分商品)
8527.90其他设备(全部商品)
(3)子目8517.70
该子目除包括原8517.90中的原85.17所列商品的零件,还包括原归
入子目8473.30的路由器和集线器、网卡的零件,原归入子目8529.90的移动电话零件,发送或接收声音、图像或其他数据的设备及
对讲机的零件。
2、税目85.19
本税目由原税目85.19与85.20合并而成,包括原归入税目85.19的
声音重放设备和原归入税目85.20的声音录制设备。
新税目结构如下
85.19声音的录制或重放设备:
20-用硬币、钞票、银行卡、代币或其他支付方式使其工作的装置
30-转盘(唱机唱盘)
50-电话自动应答机
-其他设备:
81--使用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的
89--其他
子目8519.81”使用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的”其他设备包括:
原子目8519.40的“编辑节目用放声机”,
原8519.99“其他”和原8520.90“其他”中的部分商品,
原8519.92的“袖珍盒式磁带放声机”,
原8519.93的“盒式磁带型”声音重放设备,
原8520.10的“需外接电源的口授记录机”,
原8520.32的“数字音频式”磁带录音机,
原8520.33的“盒式磁带型”磁带录音机、原8520.39“其他”中的全部商品,主要包括使用磁带工作的装置,如磁带录放音机;使用光盘工作的装置,如CD播放机;使用半导体工作的装置,如MP3播放器等。
(4)子目8519.89“其他”包括:
原8519.21的“不带扬声器的”非投币式唱机,原
原8519.29“其他”中的全部商品,
原8519.40的“编辑节目用放声机”,
原8519.99“其他”和原8520.90“其他”中的部分商品,这些商品主要包括使用非磁性、光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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