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一桥路灯箱变工程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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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一桥路灯箱变工程施工
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一桥路灯箱变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14年5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
工程
名称
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一桥路灯箱变工程施工
3
建设
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4
建设
规模
凤凰一桥路段长2189米;其中,主桥全长272m,为(2×136)m独塔单索面混合梁斜拉桥,桥面全宽。
现拟建两台路灯箱变。
5
承包
方式
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包青苗补偿费、包线路跨越措施费、包验收、包送电
6
质量
标准
合格
7
招标
范围
凤凰一桥路段长2189米,现拟建两台路灯箱变。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8
工期
要求
2014年7月1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30日历天。
9
资金
来源
区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12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交易中心代收。
。
2.投标担保额度:
3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款。
1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踏勘现场
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17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
两册合编成一本。
19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文件分正副本密封包封为1包(正本内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式2套)。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4年6月11日09时30分。
截止时间:
2014年6月11日10时3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4年6月11日10时30分。
截止时间:
2014年6月11日11时3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4年6月13日10时00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开标评标办法
平均值评标法
24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1%、%、2%、%、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29
、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
30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调整
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投标资料有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可以预算为基础在合同总价不变的条件下对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
32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1)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4.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7)具备能进入电力部门管辖的运行变电站或公共开关房作业(变电专业、线路专业动火专业)的资格(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注:
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投标函部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遵守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具体格式投标人自拟):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
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
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
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7)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8)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11.3.2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投标人应使用MicrosoftExcel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投标人不能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使用只读光盘CD-R光盘2份,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投标资料有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可随时在合同总价不变的条件下对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
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中《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的格式递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排的要求编制。
如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的,所引起不良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
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本工程不设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
外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志(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招标人的名称;
“[工程名称]项目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的,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的;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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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广州 南沙 开发区 凤凰 路灯 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