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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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质量管理,提高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确保矿井安全高效的生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全矿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各级行政正职是质量第一责任者,各级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对质量工作负管理责任,施工人员对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负责。
3.生产技术部是负责全矿井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结合生产技术部人员少,业务量大的实际情况,对矿内各采掘工程实行设计、质检、监理分片包干负责制,即指定专人负责某一区域采煤或掘进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除每月二次的全矿性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外,还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程质量认证和工程质量事故追查等业务,重大问题必须汇报或请示生产技术部主任和矿主管领导。
4、在全矿建立一个完善的采掘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各采掘单位和外委施工队必须以队长、技术员为核心,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把质量与班组和个人利益密切挂钩,变抓质量和保质量为自觉行动。
外委队必须“三证齐全”(施工许可证、施工资质证和营业执照)否则不准承担本矿工程。
已进入矿的队伍,发现其实际技术水平与资质证书不符或转包工程,应予辞退。
5、本管理制度主要根据煤炭部2010年发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评定标准》、能源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奖罚条例》及《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我矿具体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大柳塔煤矿采掘队和从事大柳塔矿井巷工程的外委队和个人。
第二章、采煤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各采煤队每一回采工作面都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验收员,专门负责每班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要求的交底,并对工程质量负责,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在工程进度验收中扣除延米工资含量。
二、生产办生产组采煤工程师负责全矿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配合采煤队解决采煤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三、《大柳塔矿采煤工作面检查验收考核办法》主要以《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为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进行修定而成,综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1、顶板管理(此项总计15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100mm/m(按采高计算)。
检查时在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测量,每点得0.5分,共计5分。
总计有3点及以上不合格者该项不记分。
(2)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顶高度不大于300mm,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3)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支架前梁接顶严密,无浮石。
工作面范围内全面检查。
此项共计5分,有三处不合格者不得分。
2、工作面支护(此项总计20分)
(1)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检查时在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测量。
此项共计5分,每点得0.5分,总计有3点及以上不合格者该项不记分。
(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7°。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差错(不超过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
工作面范围内全面检查,此项共计5分,有三处不合格者不得分。
3、安全出口(此项总计12分)
(1)工作面上下出口的超前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检查时在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检查,此项共计4分,每点得0.4分,总计有3点及以上不合格者该项不记分。
(2)上下顺槽至工作面煤壁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柱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有0.7m的行人通道并确保通畅。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3)超前支护的单体支柱初撑力不小于50KN。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4、移架放顶(此项总计10分)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检查时在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检查,此项共计5分,每点得0.5分,有一处不合格者不得分。
(2)无空载支架。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5、煤壁机道(此项总计12分)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
伞檐:
长度超过1m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mm,长度不超过1m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50mm。
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检查,此项共计4分,每点得0.4分,总计有3点及以上不合格者该项不记分。
(2)及时移架,端面距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前梁接顶严密。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3)刮板运输机应与煤壁、支架排列保持平直。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6、两巷文明生产(此项总计11分)
(1)巷道净高不低于1.8m。
检查时在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检查,此项共计4分,每点得0.4分,总计有3点及以上不合格者该项不记分。
(2)支柱完整无缺,无失效。
检查时在工作面范围内均匀选取10点进行检查,此项共计2分,总计有3点及以上不合格者该项不记分。
(3)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
全面检查,此项得分2分,有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4)巷道无积水(范围在长5米,深0.1米以内)、无浮碴、杂物。
全面检查,此项得分1分,有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5)牌板吊挂整齐,板面干净,填写正确、清楚。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6)材料、设备存放整齐,并有标志牌。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7、煤炭回收及煤质(此项总计8分)
(1)回采率达到规程要求。
全面检查,此项得分2分,有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2)顶底煤留设按作业规程规定检查,严禁割顶、割底(过地质构造带时除外)。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3)浮煤净(2平方米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严禁煤矸混装。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4)不任意留设顶煤。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8、安全管理(此项总计8分)
(1)支架高度要与采高相符合,不得超高使用。
全面检查,此项得分2分,有三处不合格不得分。
(2)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3)支架垂直顶底板,歪斜不超过5°。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4)行人跨越输送机的地点要有过桥,小绞车要有牢固的压戗柱或地锚。
检查及记分方法同上。
9、其他(此项总计4分)
(1)队内各种设备检修记录、故障记录及奖罚记录等内业资料齐全。
此项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无三违现象。
此项1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矿职能部门下达通知执行执行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此项2分,每发现未及时执行或整改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旺采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比照《连采机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标准》执行。
四、矿坚持每月上、中、下旬进行三次全矿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由主管综采领导牵头,生产办生产组主管采煤人员与驻矿安监处、生产指挥中心等有关人员共同对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按九大项要求进行逐项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现场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或升井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完毕。
按要求对采煤工程进行质量标准化考核,将每月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月考核结果等于上、中、下三旬得分的平均值)报驻矿安监处。
同时,每月月末,按工程质量检查情况给采煤队出具工资结算单,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对其煤量进行相应扣除或罚款。
第三章、连采机掘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连采队各作业面的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一名,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要求的交底,并对工程质量负责,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在工程进度验收中扣除延米工资含量。
验收员必须是由经过质量标准培训的人员担任,工作中必须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对不负责,谎报数据、涂改原始记录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追究队长和技术员责任。
,不合格部分由施工单位限期返工。
二、连采机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连采机掘进工作面质量分三部分进行考核:
1、掘进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项目和打分标准(此项总计40分)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
质量检查情况记录
合格率%
优良率%
存在问题
标准分
实得分
合格
优良
保证项目
操作程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基本项目
净宽
-100-+400
0-+300
13
净高
-100-+400
0-+250
13
交叉点悬空面积
跨度不大于于设计值的
6
10%
5%
巷道成形
成形规范,顶、底、邦平整,每50米不允许多于1个以上高度大于150mm的搓板、台阶
8
2、锚杆支护分项工程检查项目和打分标准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误差
质量检查情况记录
合格率%
优良率%
存在问题
标准分
实得分
合格
优良
保证项目
操作程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基本项目
锚杆的锚固力
不小于设计值的90%
符合设计值的要求
7
锚杆扭距
不小于100NM
7
允许偏差项目
间、排距
-100-—+100
间距
6
排距
锚杆角度
75°≤θ≤105°
5
锚杆外露长度
露出托板部分小于50mm
5
说明:
以上两项记分方法为:
小项得分=合格点数/均匀检查点总数×本项标准分数
大项得分=各小项得分之和
3文明生产检查项目及打分标准(总分30分)
序号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标准得分
实得分
1
作业场所必须实行综合防尘;连续采煤机内、外喷雾装置完好;
3
2
局部通风合理,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
3
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迎头距离符合规程规定。
3
4
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100mm)。
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有序;
3
5
作业场所设有巷道布置图、施工断面图(并标明风筒及管线吊挂位置)、支护方式图、供电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牌板,牌板保持整洁,填写正确、清楚
3
6
工作面机电设备按维修制度定期检查维修,达到完好,保护齐全,电器设备消灭失爆;
3
7
使用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到工作面迎头距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空顶作业;
3
8
胶带输送机铺设平、稳、直,皮带不跑偏,托辊齐全有效;
3
9
瓦斯检查牌板必须认真、及时填写;
3
10
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
三、质量检查和验收:
在每月上、中、下旬进行三次全矿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中,由矿主管连采领导牵头,生产办生产组主管连采人员与驻矿安监处、生产指挥中心等有关人员共同对连采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危及安全和质量的问题及时在现场安排连采队处理,连采队不处理,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停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升井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连采队,责令其限期整改完毕,否则,给予连采队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按要求对连采工程进行质量标准化考核,将每月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月考核结果等于上、中、下三旬得分的平均值)报驻矿安监处。
同时,每月月末,按工程质量检查情况给连采队出具工资结算单,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对其连采进尺进行相应扣除或罚款。
此外,生产组分管该区域掘进管理的人员负责其日常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连采机掘进工作面日常质量检查管理办法如下:
(一)巷道掘进质量:
1、连采机掘进工作面出现巷道宽度超过-50mm—+200mm的允许误差范围时,按不合格进尺计入,月末在工资结算单上进行不合格进尺扣除。
2、激光中心线的安设和移设由驻矿地测站测量人员进行实施,连采队班组长必须在每班开工前检查激光的准确性,检查其是否穿过中心线或坡度点,若出现偏差,可由当班班长进行调整,难度大时,可及时通知驻矿地测站测量人员调整,必须及时调整到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如造成激光中心线偏移,致使掘进巷道出现方向偏差,应视偏差的幅度、长度以及偏差原因,对连采队当班班长、验收员以及驻矿地测站放线人员追查责任并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额度以偏差巷道的长度*每米工资单价为基准)并要求及时进行补救处理,同时,月末在工资结算单上将该段巷道按不合格进尺计。
3、锚杆机司机必须班班探顶煤,并在正常情况下每隔200M取一组顶板岩芯,将顶煤和岩芯揭露情况及时汇报质量验收员和连采机司机,连采队技术员必须及时掌握顶煤和岩性等情况,留设厚度必须符合生产组的有关规定,一般留设顶煤厚度不小于500mm。
如在全煤厚4.5m以上时,可在确保顶煤厚度的情况下进行留底煤。
严禁破顶煤、漏岩顶,如出现此种情况,致使顶板出现离层时,连采队必须及时进行加强支护。
否则视情节轻重,处罚1000----5000元。
4、掘进巷道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因全煤厚度变薄,在留够顶煤厚度后,必须对巷高不够处进行拉底至设计高度。
如连采队未按要求处理,则对其进行处罚。
该区段按不合格巷道计,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额度以巷高不够的区段长度为准,按每米20元标准进行处罚)。
如因连采队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超高(超过设计巷高+250mm),每米处罚20元。
5、掘进巷道的联巷和排矸巷与其正巷交岔口处顶板以平缓连接为宜,不得留设超过200mm的台阶。
如出现一处大于200mm的台阶,必须在未架设锚杆前进行扫顶。
否则处罚当班班长和连采机司机各50元。
6、用以放置充电设备的排矸巷口或联巷口的跨度不得超过13m,其它单抹角的排矸巷口或联巷口的跨度不得超过9m,每个抹角的面积不大于4m*4m,对出现一处跨度大于此标准的巷口,处罚连采队当班班长和验收员各50元,并责令其限期尽快实施加强支护。
7、连采机掘进巷道成形差,每20m长度巷道范围内顶、邦部共出现2处以上大于200mm的台阶,在20m长度巷道范围内底板在2米内出现高差大于150mm的搓板2个以上时,处罚连采队当班班长和验收员各30元。
并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二)巷道支护质量:
1、巷道支护所用的锚杆、树脂、托板、金属网、工字钢等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结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及规范的规定。
如出现连采队材料员、锚杆机司机、验收员必须对支护材料进行检查。
如出现材料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汇报矿生产组主管人员和矿主管领导。
2、架设锚杆时,必须按从外向里的顺序进行,严禁随意少打或漏打锚杆。
每漏打或少打1根锚杆处罚该队10元,并要求24小时内整改完毕。
如在限期内未处理妥当,处罚该队队长200元。
3、锚杆的锚固力和扭距必须不小于设计值的90%。
如抽查锚杆的锚固力和扭距的合格率在60%以下时,则每次处罚该连采队队长400元、技术员200元、该班施工和紧固锚杆的人员400元。
如抽查锚杆的锚固力和扭距的合格率在60%-80%时,则每次处罚该连采队队长200元、技术员100元、该班施工和紧固锚杆的人员200元。
如抽查锚杆的锚固力和扭距的合格率在80%-90%时,则每次处罚该连采队队长100元、技术员50元、该班施工和紧固锚杆的人员100元。
在以上处罚的同时,必须进行限期整改。
4、锚杆间排距必须符合-100mm-----+100mm的允许误差,如抽查结果合格率为80%及以下时,每次处罚该连采队100元,如抽查结果合格率为80%-90%(不含90%)时,每次处罚该连采队50元。
5、连采机掘进巷道过断层或顶板破碎带时,必须及时编制加强支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
如支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否则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6、连采机掘进巷道完工后,由连采队向生产办提交竣工报告和竣工图。
在竣工验收时,由生产组副主任、生产组主管人员、生产指挥中心、驻矿安监处、经营办、连采队有关人员共同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将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整改或以通知单形式当日下发于该队,要求其限期整改。
在井下检查验收后3日内,生产组必须向施工单位出具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签证单,其上如实注明工程名称、地点、施工时间、工程主要内容、工程量、质量验收结果、参与验收人签名等。
6、采掘队及外委队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质量验收员,坚持每班进行生产质量验收制度,将生产或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井下情况与设计出现偏差等情况,及时汇报队长,技术员和生产组主管人员,验收员在每旬末将本队质量自检记录送交生产组主管人员。
各采掘队或外委队的技术员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对井下的生产情况及时了解
对于验收不符合设计的工程,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根据不合格程度进行处罚;如影响使用,除对施工单位经济处罚外,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处理,只有处理合格后,参加验收的人员方可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一、井巷维修工程管理
1.生产办负责井巷维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办法执行正规掘进巷道检查验收办法。
3.生产办负责每年井巷维修量的统计工作,填报建议计划,经总工和矿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二、采掘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1.井巷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在施工期间负责编写,工程竣工后整理完善,上报生产办,由生产办整理、分类、留存。
2.需长期保存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由总工正式审定后,方可登记归档。
3.井巷工程技术档案包括:
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施工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支护材料质量合格证书、试块试验单、锚杆拉力试验结果和测点位置记录。
4.+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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