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作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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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作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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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作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法
沂水庐山安全检查-临时用电作业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
否
不涉及
备注
1
是否办理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现场配置了安全管理人员
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
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佩戴PPE
4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元器件、线路是否达到防爆等级要求
5
临时用电线路在装置内不低于2.5m、道路不低于5m
6
现场临时用电箱、配电盘是否设置了防雨措施
7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符合是否符合要求
8
临时用电设施装有漏电保护器,是否采用了“一机一闸”保护措施
9
临时用电器单项、混用线路是否采用五线制
10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
11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12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13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4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5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
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16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17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18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9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20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21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22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23
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24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
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
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沂水庐山安全检查-动土作业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
否
不涉及
备注
1
是否办理了动土作业许可证、现场配置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作业前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
2
涉及到特种作业人员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点处在易燃易爆场所,是否办理了动火作业许可证
3
动火人员是否按照规范进行佩戴PPE
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
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警戒线,夜间应按照要求悬挂警示灯
3
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人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4
作业前应首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5
动土作业中对地下光缆、电缆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是否按照施工方案划线、立桩
6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m处,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人员出入口撤离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7
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8
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9
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10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11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12
道路施工作业时,是否按照要求向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急中心上报
12
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3
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人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个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14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是否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5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
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沂水庐山安全检查-断路作业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
否
不涉及
备注
1
是否办理了断路作业许可证、现场配置了安全管理人员
2
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正确配带PPE
4
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5
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6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7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红灯
8
警示灯应采用安全电压
9
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不低于1.0m
10
警示灯的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11
警示灯应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12
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沂水庐山安全检查-吊装作业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
否
不涉及
备注
1
是否办理了吊装作业许可证、现场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
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正确佩戴PPE
4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照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起吊物重量是否准确、是否在机械承重范围内
6
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是否编制了吊装作业方案
7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8
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人内
9
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
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
10
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
11
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12
作业前,作业单位是否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13
是否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14
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
15
未经土建专业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16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17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18
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19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20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21
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2
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3
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24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时不准起吊
25
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应起吊
26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准起吊
27
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时不准起吊
28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有棱角的被吊物无衬垫措施不准吊装,安全装置失效不准吊装
29
司索人员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30
作业现场出现危化品泄露、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人员撤离
31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32
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33
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
34
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
35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36
作业完毕后应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
37
作业完毕后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38
作业完毕后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并进行作业现场清理。
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沂水庐山安全检查-高处作业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
否
不涉及
备注
1
是否办理了高处作业许可证,现场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现场是否布置了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带
3
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佩戴PPE
4
梯子和绳子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5
石棉棚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满足承重负荷要求
6
采光、夜间作业照明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7
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8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
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身体条件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10
带电高处作业是否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11
30m以上作业人员是否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2
高处作业是否设专人监护
13
高处作业人员是否在作业处休息
14
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是否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且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15
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16
雨天和雪天作业时,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
17
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8
暴风雪、台风、暴雨后,是否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9
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20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是否采取了防坠落措施
21
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22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3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24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沂水庐山安全检查-盲板抽堵作业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
否
不涉及
备注
1
是否办理了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现场配置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存在交叉作业的特殊作业、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3
现场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进行了安全隔离(如警示带)
4
生产车间(分厂)是否预先绘制了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
5
是否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
6
高压盲板使用前是否经超声波探伤并符合要求
7
是否按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8
是否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
9
作业时,作业点压力是否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
10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GB/T11651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
11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
防爆工具
12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m内是否有动火作业
13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是否采取了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14
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是否采取了防烫措施
15
是否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16
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沂水庐山安全检查-受限空间作业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
否
不涉及
备注
1
是否办理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现场配置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涉及受限空间内的特殊作业(如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
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是否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4
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是否进行了严密地封堵
5
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是否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
6
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是否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7
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后,氧含量是否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可燃有毒气体是否超标
8
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后,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见附件GBZ2.1)
9
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后,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10
是否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11
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人,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12
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13
分析仪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4
监测人员深人或探人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符合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
1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16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17
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5-7的要求时,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18
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5-7的要求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19
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是否穿戴了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20
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是否配戴了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21
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是否采取了粉尘消除措施,是否配戴了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22
高温的受限空间,进人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23
低温的受限空间,进人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24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是否小于或等于36V
25
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是否小于或等于12V
26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27
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28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29
受限空间外是否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
30
受限空间外是否备有消防器材
31
受限空间外是否备有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32
受限空间出人口是否保持畅通
33
最长作业时限是否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34
作业人员是否携带了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人受限空间
35
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36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是否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37
作业中是否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38
作业中在有毒、缺氧环境下是否摘下防护面具
39
作业中是否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0
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1
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42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43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检查组组长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沂水庐山安全检查-动火作业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是
否
不涉及
备注
1
是否办理了动火作业许可证,现场配置了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存在交叉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使用专用作业工具
3
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正确佩戴PPE
4
是否安全警示标牌和安全隔离带
5
是否清除了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了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6
是否配备了符合现场情况的消防器材
7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是否进行了检查分析并采取了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8
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是否采取隔离措施
9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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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大 作业 安全 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