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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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
提升城市品位,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秩序滨城”文明行动,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构建优良
的城乡“卫生环境、市场环境、交通环境”为目标,不断提升城乡
文明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展示滨城美好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
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秩序滨城”文明行动,以规范秩序、治“乱”为突破口,重点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着力整治环卫秩序,
解决主次干道两侧、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乱堆乱放、乱扔乱弃
等突出问题,创建优良的卫生环境;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解决沿
街门店、集贸市场、流动商贩等占道经营、乱摆乱设等突出问题,
打造优良的市场环境;着力整顿交通秩序,解决人流密集路段、
商贸集中区域等乱停乱放、乱穿乱行等突出问题,创建优良的交
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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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重点
(一)主次干道沿线综合整治。
1、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标准:
严格落实沿街门店“门前五包”责任制,包绿化美
化、包卫生整洁、包无乱停放、包无乱贴、乱画、包无店外经营;
路面整洁,无暴露垃圾,清扫及时,垃圾日产日清;沿街绿化无缺
陇断档,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无障碍;市政设施完好,无坑
凹、碎裂、溢水等;道路排水、排污设施完善,无井盖损坏、丢失
现象;城区建筑工地管理到位,无损害公共设施行为及突发治安
事件;公共场所、餐饮业户、“五小”行业以及街头饮食摊点食品
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监管到位,措施有力,饮食安全有
保障;汽车、摩托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等经营业户手续完备,
无违法经营现象;公交车站环境有序,公交站牌设施完整,利用
站牌宣传栏对城市卫生、健康教育等公益事业的宣传工作到位;
街景容貌有规划,无违法违章建筑,沿街房屋无私改门店行为。
整治重点:
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黄河十六路、东
海一路、渤海二路、渤海五路、渤海七路、渤海九路、渤海十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区爱卫办、区建设局为责任主体,区委
宣传部、区交警大队、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为协管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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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按照“小、精、美”、“高、平、齐”的原则,遵循一楼
一景,一街一景,一店一招牌,字体统一,色调搭配和谐,高度根
据楼体情况控制在 0.8 至 1.2 米之间;整改设置不规范、破损、有
污物影响市容市貌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牌匾,拆除未经审批
擅自设置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取缔经营门店户外设置的落地
灯箱广告、道旗。
整治重点:
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渤海二路、渤海
五路、渤海七路、渤海九路、渤海十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
3、店外制作、露天烧烤和废品收购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重新审核临街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砂石料、
废品收购等行业经营许可证,清理占用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砂石料、废品加工等行为的马
路洗车场、加工厂等;取缔所有未经批准的早、夜市摊点群;加强
露天烧烤和大排档的卫生安全检查,按照禁止区、严管区、管理
区的区域划分整改烧烤和大排档,取缔禁止区的露天烧烤和大
排档,严管区、管理区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一律转入室内经营,不
能转入室内的,一律迁移到规定的路段经营。
整治重点:
渤海二路(黄四至黄五段)、渤海三路(黄四至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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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段)、黄一渤十、中海月亮湾浴场周边、新立河西路烧烤广场
(黄河十路航空广场段)、渤海六路(黄二至黄八段)、渤海七路
(黄河十路至黄河十二路段)、渤海八路(黄二至黄十一段)、渤海
十路(黄三至黄十段)、渤海十二路(黄一至黄二段)。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
卫生局为协管单位。
4、墙体立面色彩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根据门头牌匾色彩,整改和粉刷对影响市容市貌
沿街墙体、建筑物、构筑物。
整治重点:
渤海五路、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规划分局为协管单位。
5、管网、桥梁色彩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对过街管网、桥梁进行粉刷并设置企业文化或公
益性广告的图片。
整治重点:
渤海二路、城区内各河道桥梁。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经信局、区建设局、规划
分局为协管单位。
6、城市主干道分级管理。
道路分级标准:
一级路段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无店外
摆放、无店外经营、无乱扯乱挂现象,便民摊点集中规范安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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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路段划定部分定点定时经营的临时摊点,严格管理店外占道
制作、维修、洗车等行为,明确经营区域、经营时段和经营要求,
严禁占压绿化带和人行道,规范安置便民摊点;三级路段根据实
际情况,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科学安置各类摊点,设置便民市
场、摊点集中规范经营,规范经营区域、营业时间和管理要求,
实现规范经营。
规范占道经营、店外摆放、条幅、牌匾、灯箱广告、
道旗设置。
整治重点:
黄河二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黄河十六路、东
海一路、渤海四路(黄河十二路至北外环段)、渤海五路、渤海七
路、渤海十五路、渤海十六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区工商局为
协管单位。
(二)农贸市场综合整治。
1、现有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完善市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管理
责任,尽到服务义务,做好划行规市、市场内卫生清扫、规范市
场主体行为工作;重点整治市场冒尖、占道经营、以街为市,乱搭
乱建、有店不进、有场不进、乱设广告牌,乱停乱放、消防设施不
完善、消防格局不合理、市场及市场周边的治安环境差等问题;
清理各类不诚信行为、欺诈宰客、缺斤短两、有违公平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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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主体;做好市场周边服务设施的整体规划,解决东区市场
公厕少、垃圾遍地、环卫工人与环卫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严把
食品安全关,做好食品销售流通环节监管,严格检测各市场出售
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肉类注水等问题,清理不符合卫生规定
的在售农副产品、包装食品;对市场商店、从业者进行卫生许可
证、健康证排查工作,确保各商店、商家卫生证件齐全,清理不
符合卫生健康标准的经营业户。
整治重点:
鲁北蔬菜批发市场、徐家农贸市场、清怡农贸市
场、樊家农贸市场、黄河二路马路市场、黄河小区马路市场、宣
家大集等。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
商分局、区规划局、区建设局、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滨城区交
警大队为协管单位。
2、社区农贸市场网点规划建设。
整治标准:
实现城区生活必需品 5 分钟“购物圈”,全力推进
北办苏家市场、市中剧场街市场、市西彩虹湖市场、市东宣家集
贸市场建设;规划建设 100 家集粮油、蔬菜、瓜果、副食等为一体
的便民连锁超市,打造“幸福社区”便利店全覆盖工程。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规划分局、区粮食局为
协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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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
1、规划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租赁机械车辆停放区。
整治标准:
解决城区内二手车市场经营无序、车辆停放占压
人行道的现象,在黄河八路以南、东海一路以西规划建设东区二
手车交易市场一处;在东区和西区各选址一个租赁机械车辆停放
区,设置租赁联系电话。
整治重点:
渤海五路、黄河十二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区规划分局、
区国土分局为协管单位。
2、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
整治标准:
在新建二手车市场使用前,对现有二手车市场的
车辆停放进行规范,统一要求车头向外停放在人行道外,查验工
商营业执照,取缔不符合二手车经营要求的经营业户;规范租赁
机械车辆停放,在机械车辆停放区选址建设前避开城市主干道,
临时停放在城市次干道人行道以外。
整治重点:
渤海五路、黄河十二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区规划分局、
区工商局为协管单位。
3、试点城管与交警联合执法新模式。
抽调城区五个街道 10 名城管队员进交警,由交警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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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培训,培训后配备交警制服及相关设备到原街道执法,重点
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交警进行业务指导,工资待遇、工作关
系隶属相关街道。
责任部门:
区交警大队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协管单位。
4、机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秩序整治。
整治标准:
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自行车、电动车停放架,
便于市民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部分城市次干道划定部分停车
位,设置停车标志,引导机动车在停车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
车泊位内按照顺行方向停放。
整治重点:
渤海五路、渤海七路、渤海十路、黄河二路、黄河
三路、黄河五路、黄河八路。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交警大队为协管单位。
(四)河道沿线环境整治。
整治标准:
加强河道沿线巡查,拆除河道两侧乱搭乱建,清
理严重占压河岸及向河道内乱倾倒的垃圾污物,进一步加强河
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河水清洁,实现碧水绿茵生态园林城市。
整治重点:
秦台河、新立河、张肖堂干渠。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建设局、水利局为协管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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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背街小巷及城中村综合整治。
整治标准:
城中村无路面损坏、积水,无电线、窨井盖等基础
设施损毁,无清扫保洁不到位,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乱
设广告牌匾、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等“脏乱差”
问题,拆迁改造条件成熟的城中村;背街小巷按照“硬化、绿化、
亮化、净化、美化”标准,清除各类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合理设
置垃圾收集设施,建立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营造整洁优
美的居民生活环境。
整治重点:
新华街、政和街、计生巷和城区城中村。
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区建设局、区房管局为协
管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宝亮同志任
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滨城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全面负责“秩序滨城”文明行动及今后的城
市管理工作。
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监管指挥
中心,由宋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推进主体”的作用,落实城市管
理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资金、人员及后勤保障,统筹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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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秩序
滨城”文明行动及今后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奖惩机制。
区执法监管指挥中心要
完善城市管理考核体系,加强督导考核,并纳入全区科学发展观
考核内容,严格奖惩。
区政府将设立城市管理基金,城管委将按
照责任分工,采取现场检查、日常督查、限期督办、随机抽查等
形式对各责任部门工作进度进行不定期督查,每季度对各乡镇
街道进行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 5 万元,第二名奖励 3 万元,第
三名奖励 2 万元,考核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
及时总结活动实施
成果,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督
办和问责。
(四)广泛宣传引导,注重工作实效。
搞好宣传策划,办好信
息简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做好
城市秩序文明行动工程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
成全方位、大规模、立体式的宣传态势,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
参与城市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附件:
1.滨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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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区主干道三级道路划分明细表
附件 1
滨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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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张宝亮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
王庆霞区委常委、副区长
郝士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
局局长
成员:
周玉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刘岩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
罗国庆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宋纯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执法监管
指挥中心主任、执法分局局长
顾全新区财政局局长
高洪涛区建设局局长
张新华区规划分局局长
王艳区国土分局局长
张谦区工商局局长
吕长利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涛环保分局局长
崔连民区房管局局长
王晓勇区食药局局长
蔡红区法制办主任
李元宏市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云勇市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封志国北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景辉彭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立波市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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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成勇滨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明侠梁才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学斌杨柳雪镇镇长
王鲁东三河湖镇镇长提名人选
张红辛秦皇台乡乡长
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监管指挥中心,由
宋纯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2
主干道综合整治三级道路划分明细表
13
一级路段
二级路段
三级路段
东海一路
渤海二路(黄 7 以
北)
渤海五路
渤海七路(特殊)
渤海十路(黄 1 以
北)
渤海十一路
渤海十六路
渤海四路(黄 12 以北)
渤海六路
渤海八路
渤海九路
新立河东路
新立河西路
一、二路段未
包括的其他路
段
黄河二路(渤 5 以
西)
黄河五路
黄河八路
黄河十二路
黄河十六路
渤 5 以东
渤 5 以西
黄河一路
黄河十二路以
北的黄河路
黄河一路
黄河三路
黄河七路
黄河十五
路
黄河三路
黄河四路
黄河六路
黄河十路
黄河十一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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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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