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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操作手册
综合测评操作手册
电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本工作条例的对象是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测评成绩、成果奖励成绩和违反校纪校规处罚成绩四个部分。
学业成绩占综合测评的70%,素质拓展测评成绩占综合测评的30%,成果奖励成绩为附加成绩直接加入综合测评最终成绩,违反校纪校规处罚成绩直接从综合测评最终成绩中扣除。
素质拓展测评部分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业创新、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技能培训及其他等六大类组成,具体详见“素质拓展测评项目”。
第四条学生综合测评操作办法及流程如下:
(一)制定个人素质拓展计划:
1、参照素质拓展测评项目,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学生需在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个人素质拓展计划。
制定计划时,原则上所选总学分不低于10分,同时必须包含必修项目;
2、由于所列素质拓展项目有限,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己提出需要拓展的项目,学期初上报学院团委,经认证如果项目可行,则学院会确定相应学分值;
3、制定好个人学期素质拓展计划后,每位学生需认真完成各拓展项目,学期末配合各项目负责部门做好考核。
(二)素质拓展项目考核方法:
1、每个素质拓展项目设定相应考核人员,如:
班级测评小组,班主任,思政教师,社团指导老师等等。
奖励项目的考核由院团委负责,请各位学生及时把相关奖励项目的证书或证明递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2、考核人员需根据被考核学生在项目中的表现以及相关标准予以相应客观的考评,考评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
考核成绩采用量化标准,按照百分制记分,各测评项目如使用其他记分方式,应当折合成相应的百分制;
3、考评过程中,考核人员对同一项目所有学生的考评成绩需呈现正态分布,成绩在90以上的学生占同一项目被考核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20%,否则所评定项目成绩无效;
4、学生如对考核成绩有所异议,可以及时向学院相关老师和部门咨询,相关老师和部门需在3天内给予明确答复。
(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1、成绩组成: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素质拓展测评成绩*30%+奖励成绩-处罚成绩
2、学业成绩:
学生的学业成绩计算方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3、素质拓展测评成绩:
(1)若所选总学分在10分或10分以下:
素质拓展测评成绩=Σ(j项目成绩×j项目学分)/10
(2)若所选总学分在10分以上,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计算办法:
a、素质拓展综合测评分=Σ(j项目成绩×j项目学分)/所选总学分
b、学生在选择的总学分里自主选择成绩较高的10分项目(含必修项目),然后素质拓展综合测评分=Σ(j项目成绩×j项目学分)/10
4、奖励成绩:
按照奖励成绩相关规定,直接记入总分;
5、处罚减分:
按照处罚成绩相关规定,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四)、成绩审核确定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具体工作在思政教师和班主任的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测评结果最后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如无异议,需经过班级同学签字确认后,上报学院;
2、如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相关思政老师进行投诉,思政老师在收到投诉一周之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适用范围
(一)、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奖学金、“五四评优”、“争优创新”、“优秀党员”等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
(二)、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学生选专业和直升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三)、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毕业生就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学生参加评奖、评优的资格认定:
为保证学院奖学金、“五四评优”、“争优创新”、“优秀党员”等各类评奖、评优活动的公平、公正与合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参加综合测评,但不得参加本学年的各类评奖、评优活动:
(一)、严重扰乱校园生活秩序者;
(二)、受社会治安条例处罚者;
(三)、受学校党、团或者行政处分者;
(四)、受到退学警告者;
(五)、一学年旷课累计超过3次等学风不良者(接受同学检举);
(六)、一学年内本班级有10%以上的学生学习成绩受到橙色以上预警,将取消班级或支部该年度优秀团支部、三好班级的评选资格;
(七)、在寝室内有违章违纪行为或寝室成绩低于80分,生活园区管理中心认为应当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者;
(八)、其他不适合参加评奖、评优者。
第七条其他说明
(一)、本条例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办负责解释,原相关条例相应废止;
(二)、学生素质拓展项目的认证工作由院团委负责,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审核完后由院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备案。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07年9月
附件一电院学生素质拓展项目
第一类: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序号
项目设置
编号
项目内容
考核方式
学分
1
集体意识
101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团改金活动等
班级测评小组(必修)
2
2
理论学习培训班
1021
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学校理论学习班学习
院党建办公室出具成绩
1
1022
参加团校各种培训班学习(女性素质拓展基地、领袖精英培训等)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校团委对培训学员的考核评价给出相应的分数
1
3
理论学习性组织
103
三个代表实践团(邓研会)、党建研究会等学习交流参与情况
院党建、团委办公室根据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给出相应的分数
1
4
社区精神文明
104
保持寝室卫生
院事务办公室按照学校宿管办所提供的成绩进行计算(必修)
3
第二类: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序号
项目设置
编号
项目内容
考核方式
学分
5
寒暑假社会实践
1051
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思想教育、经济建设、科技兴国等各类主题社会实践
院团委办公室负责,在院团委审核同意组队出去考察下,认真完成考察项目并完成总结报告,即给予A-以上成绩,若获奖根据证书给予相应的奖励分
2
日常社会实践
1052
积极参加各社会实践基地活动
院党建、团委办公室负责考核
1
回乡见闻
1053
积极递交返乡见闻
班级测评小组(必修)
1
6
志愿者服务
106
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参加活动的相关凭证以及具体表现给出相应的分数
1
7
勤工助学情况
107
参与勤工助学情况
院事务办公室根据所参加勤工助学的主管部门相应的评分,原则上不给A-以下的分数(个别情况除外),如无特殊情况或很难评价的情况下给A分。
1
8
挂职锻炼
108
参加优秀大学生挂职锻炼
院团委办公室负责统计,根据挂职部门的考核给予相应的成绩
2
第三类: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序号
项目设置
编号
项目内容
考核方式
学分
9
科技学术类竞赛
109
如同一个项目参加多个竞赛或多个项目参加同一比赛,按一次计算;如果不同的项目参加不同的竞赛,可以重复计算。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参加情况定成绩;如有成形的作品就给予A-以上;如入围最后比赛就给予A+
3
10
创业计划大赛
1101
如用上述同一项目参加各级创业计划大赛,按一次计。
1
1102
如果用全新项目参加创业计划大赛另记。
3
11
课外参与科研课题情况
1111
积极撰写学术科技论文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相关导师的意见给予评分
2
1112
参与PEP\PRP项目(如此处的项目参与上述第九项活动,则不予以计算入总分)
院事务办公室根据学校教务处所提供的成绩,优秀为A+,良好为A,及格为A-,不及格为B
2
1113
参与重大实验室项目课题组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课题组的评价给于相应的评分
2
1114
出席或参与学术会议及交流活动
2
12
课外创新发明项目
1121
申请专利技术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申请证书给予A-以上
2
1122
参与唐氏创新基金项目(如此处的项目参与上述第9、10项活动,则不予以计算入总分)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参加科技活动的凭证给予A-以上
2
13
课外创新活动
1131
参加各学院、中心、开放实验室等开设的科技创新活动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参加科技活动的凭证以及相关情况给出相应的分数
1
第四类: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序号
项目设置
编号
项目内容
考核方式
学分
14
文化艺术类
1141
参加交大学生艺术团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每学期交大学生艺术团的考核凭证给出相应的分数
1
1142
参加校园辩论赛、演讲赛(校级以上)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参予
活动的相关凭证和具体表现给出相应的分数
2
1143
参加校园辩论赛、演讲赛(院级)
1
1144
参加校园文艺类演出、比赛
1
1145
发表文学作品(校级以上刊物)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发表的凭证给予A-以上
1
1146
发表文学作品(院刊)
0.5
15
体育类
1151
积极参与新生杯、体总杯、希望杯、研联杯等校级以及校级以上级别体育赛事
把相关证明交至院团委办公室,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参予活动的凭证和具体表现给出相应的分数
2
1152
积极参加校运动会
院团委办公室开具证明,根据参予情况给予分数
2
1153
院、系级体育活动
班级测评小组
1
1154
重大体育活动群众参与
思政老师根据参与活动情况打分
0.5
16
学术、人文讲座类
1161
参加学校、学院推荐的各类学术、科技、人文讲座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参加讲座的凭证纪录打分,相关思政老师也可以根据学生参加讲座后递交的感想给以相应的分数
0.5
第五类: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序号
项目设置
编号
项目内容
考核方式
学分
17
社会工作(仅选两项)
1171
担任校级以上学生干部11711(干事11712)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校团委等相关办公室的评价给出成绩
3
(2)
1172
担任校级学生干部11721(干事11722)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校团委等相关办公室的评价给出成绩
3
(2)
1173
担任院级学生干部11731(干事11732)
院党建、团委、事务、就业等相关办公室给出成绩
3
(2)
1174
担任班级核心干部(班长、团支书)
思政教师给出成绩
3
1175
担任班级一般干部(学习、文体等班委)
班级测评小组给出成绩
2
18
社团活动(仅选一项)
1181
十佳明星社团核心成员
班级测评小组参考社团联合会出具相关证明给出成绩
1
1182
普通社团核心会员
0.5
19
社会活动(仅选一次)
119
各种对外交流活动(如海外杰青汇中华、中华精英训练营等)
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参加活动的相关凭证即具体表现给出相应的分数
2
第六类:
技能培训及其它
序号
编号
项目设置
考核方式
学分
20
120
积极参加外语类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含英语等级口试、六级、中高级口译等)(每学期仅选一次)
思政老师
2
21
121
积极参加计算机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程序员考试中级以上及其他同等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每学期仅选一次)
思政老师
2
22
122
积极参加管理类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每学期仅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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