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机机械故障诊断系统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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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机械故障诊断系统技术规范书
国家综合甲级
证书号:
A144004317
广东粤电茂名博贺电厂2×100万千瓦
“上大压小”发电工程
汽轮机及辅机振动数据采集与故障诊断系统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2014年4月广州
批准:
刘宇穗
校核:
杨桂
编制:
吴国瑛
目录
附件1技术规范书2
附件2供货范围7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9
附件4交货进度11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12
附件6价格表15
附件7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8
附件8分包与外购22
附件9大(部)件情况24
附件10履约保函(格式)26
附件11投标保函(格式)27
附件12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28
附件13差异表29
附件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30
附件15招标文件附图31
附件16投标人承诺函(格式)32
附件1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3
附件1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34
附件19包装、保管及组装要求35
附件20运行维护手册(格式)36
附件1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本规范文件适用于广东粤电茂名博贺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工程超超临界机组的汽轮机及辅机振动数据采集与故障诊断系统。
它提出了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且具有ISO9001认证。
1.3投标方提供的汽轮机及辅机振动数据采集与故障诊断系统产品应具备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三个电厂的应用业绩,并有一年以上连续在线运行的工程使用经验,不得使用实验性产品,在投标书中应附有相应的说明和证明文件,并须经招标方确认。
1.4投标方提供的故障诊断系统应和招标方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并无条件地满足其要求。
1.5投标方应保证所供的故障诊断系统是先进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必须具有经过有关国家权威机构认证,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定机构的检定认证。
1.6投标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应满足工程实际及功能、性能的要求,应为原生产厂家全新产品,并提供进口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只接受唯一授权),不得采用过渡性或已淘汰产品,在投标书中应附有相应的说明和证明文件,并须经招标方确认。
1.7投标方必须具有该设备经营、指导安装与现场调试的能力与资格。
1.8投标方应对不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部分列出偏差,并在报价书中以“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同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的描述;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9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0结合具体工程特点对本技术规范书修改后转化为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技术谈判以本技术规范书为蓝本,形成供货合同的技术规范书或称技术协议书,该技术协议书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1招标方对本技术规范书负有解释权。
2.原始设计资料
2.1汽轮机
本工程汽轮机型式:
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凝汽式
2.2汽机安全监测系统(TSI):
汽机安全监测系统采用eproMMS6000系列产品。
3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3.1规范和标准
GB11920-98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4720-84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JB616-84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屏(台)通用技术条件
IEC144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
ANSI488可编程仪器的数字接口
ISA-55.2过程运算的二进制逻辑图
ISA-55.3过程操作的二进制逻辑图
ISA-55.4仪表回路图
SAMAPMS22.1仪表和控制系统功能图表示法
NEMA-ICS4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
NEMA-ICS6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外壳
TCP/IP网络通讯协议
IEEE802局域网标准
3.2使用条件
汽轮机及辅机故障诊断系统主机、打印机等设备均布置在室内。
3.3系统功能
3.3.1投标方提供一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在线监测系统。
该系统应能由电脑服务器自动在故障早期识别出故障,并给出明确诊断信息(无需人工干预),诊断信息指明故障部件及故障种类,对现场的运行具有直观的指导意义。
3.3.2该系统必须具有前瞻性、可扩展性和先进的技术,能够在潜在故障发生初期尚未达到部件损害或造成机组事故之前对用户提出诊断和预警,并对故障的发展进行预测,将所得结论以清晰的文字和图表形式反映给用户:
什么时候故障会发生,怎样才能减轻及避免(故障严重性和操作状态)。
以使用户能据此及早发现潜在故障,预先安排维护修理计划,提高机组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和设备的使用率。
3.3.3用户应能根据系统提供的准确的机组健康状态和潜在故障发展趋势的文字信息,安排合理维护计划,减少维护检修次数,延长两次维护之间的周期,减少机组的停机时间,增加设备使用效率。
3.3.4系统应能在故障潜在时期探测出故障的位置及种类,在无需人工诊断的情况下,直接通过故障库将故障诊断结论通过预警的形式,以文字信息告知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等,无需任何辅助的人工分析。
3.3.5系统应是一个在线自动诊断系统,能够自动的进行故障探测和诊断,拥有完善的自我诊断功能(AutoDiagnosis)。
3.3.6系统能够提供丰富的信号分析工具,至少包含有:
快速傅立叶变换(FFT)、倒频谱分析(CEP)、恒定百分比带宽分析(CPB)、精细结构分析(FSA)、选择性包络分析(SED)、时域同步平均分析(STA)。
3.3.7系统能够提供机组启、停(瞬态)数据采集、分析和存储功能。
3.3.8系统能够提供报警、危急识别和事故追忆(包括动态数据)功能。
3.3.9系统能够提供机组日常运行(稳态)数据采集、分析和存储功能。
3.3.10系统能够提供例行报告,报表输出功能。
3.3.11系统能够提供振动特征分析功能,可绘制的图表有波特图、振动频谱图、极坐标图、三维频谱图、波形图、轴心轨迹图和振动趋势图。
3.3.12具有多极、高灵活性的用户设定预警功能,用户能够据此设定预警标准,避免因机组维护,探头更换等引起的不必要报警。
3.3.13系统能够提供系统故障自检查功能。
3.3.14系统能够提供远程通讯及管理,提供振动咨询(提供两年内免费服务)。
3.3.15系统能够提供振动故障诊断:
可诊断的故障有不平衡、轴弯曲、对中度不好、轴瓦磨损、轴瓦碰磨、轴瓦不稳定、油膜振荡、叶片污结、叶片摩擦、叶片变形、叶片共振、叶片疲劳、叶片缝隙松动、汽流激振、电磁激振、定子线圈松动、转子摩擦、轴承座松动、共振和高次谐波共振。
3.3.16系统应当是一个操作简便的系统,使用者可以直接使用预警系统工具条、图形模拟器或设备浏览器。
3.3.17使用者通过系统的现场模拟图应可以预先设定显示规则,方便所有机械的数据检索。
设定好显示规则后,只需使用者按照设定查看所需数据即可,方便轮班操作人员的使用。
3.3.18系统应能自动推断故障的严重等级,以确定何时“警告”、何时“警报”,并对问题和故障的进一步发展做出预测分析。
3.3.19系统在对故障预报的同时,应能对故障的严重等级进行分级,并提出具体的维护计划和故障发展时间。
3.3.20系统的数据监控模块应能:
识别和追踪关键绩效指标(KPI),通过追踪关键绩效,为用户提供转变运行维护工具的策略;记录停工原因,查明引起停机的故障种类、失误和维护活动和为管理者和操作员提供全部机械的核心硬件历史信息等。
3.3.21在系统结构方面,系统的内部结构应采用分布式以太网结构,系统内部的数据通讯速率在10-100Mbps自适应,任何一个机组环节的问题都不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数据采集分析模块与电脑服务器可分开单独运行。
3.3.22投标方提供的系统应具有远程支持功能。
当用户有需要时,可将数据送往厂家进行数据分析和诊断。
3.3.23具有扩展功能的故障辨识知识库。
3.3.24投标方系统应负责与TSI的通讯接口,并提供接线电缆和接插件。
3.3.25提供与SIS网络的通讯接口,接点在该装置的接口卡上;并遵从SIS网络供货商对于数据通讯软件、硬件的要求;负责与SIS网络供货商配合,最终保证两个系统的通讯及正常运行。
3.4输入信号
3.4.1汽轮发电机组
·键相信号(1点)
·每个轴瓦振动(8点)
·每个轴X向振动(8点)
·每个轴Y向振动(8点)
·其他信号采用与DCS通信方式(RS-485Modbus)
3.4.2给水泵汽轮机(每台汽轮机,共两台)
·键相信号(1点)
·每个轴振动(8点)
·其他信号采用与DCS通信方式(RS-485Modbus)
输入信号的采集方法及数量,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特别说明。
点数仅供参考,以最终配置为准。
3.5电源
招标方提供的电源等级为:
220VAC单相两线制50Hz交流电源。
当投标方需要其它电压等级的电源时,需自配变压器。
3.6设备规范
3.6.1总的要求
本系统为两台机组共用一套。
3.6.2设备的配置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实际工艺系统要求确定,并经招标方审查。
3.6.3装设的所有设备应具备在实际电厂运行两年以上成熟经验的产品,不得选用没有实际运行经验的仪表元器件和设备。
3.7技术要求
3.7.1系统应全部采用汉字显示,操作系统为Windowsserver版。
3.7.2A/D分辨率至少为16bit,最高采样频率至少为100KHz,精度误差小于0.1%。
3.7.3作1024个点的FFT变换所需时间小于等于80ms。
3.7.4振动幅值0~1000us,相位:
0~360度。
3.7.5转速相对误差应小于0.1%。
3.7.6主机为工业型计算机(当时主流机型),采用Inter中央处理器,主频不低于2.0GHz,内存不小于2G,硬盘不小于160G,满足工业计算机的各种技术指标要求,系统可保持至少两年以上的历史数据,并应有数据的备份手段(可读写光驱),应配置21英寸LCD彩色监视器,分辨率至少为1600x1280,并带操作键盘和鼠标,应配置一台A4彩色激光打印机,具体配置指标投标方应填写配置表。
3.7.7整个系统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不受空中偶发电场的干扰。
3.7.8投标方提供以下调试用设备:
·调试用便携式电脑一台采用供货时的主流产品(DELL,2G内存,120G硬盘,内置光驱,12’TFT真彩色或更高配置)。
3.8.投标方的工作
3.8.1系统设计
3.8.2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系统设计和组态。
并提供组态框图、供货清单、CRT画面、系统说明书、接线图、设备样本、电源要求、接地要求、机柜布置图、内部接线图、端子排出线图等、系统设计说明和系统操作说明(SOD)等。
3.8.3投标方应负责与汽机安全监视系统TSI的设计配合。
3.8.4投标方应负责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系统与电厂上级网络的通讯接口,接口点在DCS系统的通讯接口卡上。
并遵从上级网络供货商对于数据通讯软、硬件的要求,最终保证两个系统通讯的正常投运。
3.8.5投标方应负责整个系统与设计院的设计配合(包括资料交换)
3.9..招标方工作
3.91招标方负责确认投标方的方案、原则和提供有关的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3.92招标方负责设计下列内容:
.室内设备的布置;
.埋件的设计;
.电缆走向的设计;
.装置所需电源的设计。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
1.2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提供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5控制柜(包括主机及相关软件、电源等,通讯接口及电缆,机柜内外所需的其它电器元件)。
1.6备品备件
2.供货范围
2.1投标方应提供除了系统安装材料以外的所有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数据采集、分析及管理系统(包括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便携电脑等),系统端子接线盒,预制电缆,软件,调制解调器,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等)等系统的全套设备。
机柜内布置主机、调制解调器等,机柜的尺寸及色标由招标方指定;操作台上布置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等,操作台由招标方提供。
2.2根据招标方提出的供货范围要求,根据投标方设备情况提供细化的清单
(包括相应的设计服务及技术资料)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4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翻译成中文(免费)。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合同草签后半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投标方应在图纸的适当位置表示出供货分界线
1.8图纸应标明随每项部件所供给的附件,以及部件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
1.9投标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应标明“广东粤电茂名博贺电厂”字样。
1.10投标方提交给需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记,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最终竣工图。
2投标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10份文件,其中提供给设计单位2份,业主8份。
同时提供招标方和设计院电子版(U盘或光盘)文件各一份(文本文件WORD,图形文件AutoCADforwindows)。
3.合同(含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设备质量保证书: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制造、检验记录
材料合格证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4.资料交换
4.1协议签订后五天内,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下列资料初步版,十五天内提供下列资料最终版:
.设备布置尺寸图;
.系统端子布置图及其与TSI系统的连线图。
其他资料
4.2供货时,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下列资料:
.使用说明书;
.维护说明书;
.随机资料;
.大型旋转机械振动故障特征分析和诊断(培训时提供)。
附件4交货进度
1.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交货进度表如下,并应分#1、#2机组设备交货进度分别填写。
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1#机组
2#机组
主设备
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进口件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3.为便于招标方对设备接货进行系统化管理,因此需了解投标方对设备包装物的回收情况,以便及时返还。
序号
需回收的包装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回收地点
1
2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和外购设备)进行监造和检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按招标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和检验标准。
这些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招标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3设备监造3.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
投标方将复印件交招标方监造代表1份。
R点:
投标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
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
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
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
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监造内容
招标人要求的设备监造项目及内容如下表:
监造项目表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R
W
H
备注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填写上表的监造方式(在相应方式下打ⅴ),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3.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4.3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4.4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4.5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性能验收试验
4.1要求
4.1.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第一章的要求。
4.1.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4.1.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1.4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本招标书要求进行配合;如果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2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需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6价格表
1.一般要求
1.1本表中的设备/部套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顺序一致。
1.2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应至少推荐3家,该分项价格按最高价(应填在表格的第一家)计列。
如只有3家以内的厂商,请单独注明。
同时分包外购的设备/部件的价格应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1.3进口配套设备的验收费用(如有)应含在设备价格中,但要单独列出,并应注明设备名称、人数、时间、地点和价格。
进口件应在进口件价格表栏详细填报,同时进口件价格应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1.4技术服务费要单独报价。
1.5运杂费、保险费要单独报价,大件运输费用含在运杂费中,但须单独列出。
1.6投标人须对所有投标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包括始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等>)、运输距离做出详细说明。
1.7备品备件须按随机备品备件(计入总价)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所需备品备件(推荐,不计入总价)分别报价。
1.8请详细列出设备价格分项表中“其它”项的具体内容。
1.9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应在报价说明中注明,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1.10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应以其中较低者为准。
1.1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2投标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注意招标人对有效期的要求)、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1.13以下价格的单位均为:
万元(人民币)
2.报价表(格式)
2.1投标价格总表
投标价格:
万元
序号
汽机振动和故障诊断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设备价格)
技术服务费
运输费、保险
费等
总计
汽机振动和故障诊断系统
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3机组
#4机组
合计
2.2分项报价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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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轮机 机械 故障诊断 系统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