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乾卦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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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乾卦讲解
乾卦
宣圣讲义--------孔子
易经一书。
自分数类。
曰卦、曰辞、曰传、曰图。
合之曰易经。
实则卦与爻辞为经。
余则传也。
图说也。
卦与辞又非同类。
卦象在前。
文辞在后。
文辞亦有所别。
有属原辞。
传于口者。
有属后人推衍成文者。
有从他易续纂其言者。
有合古今占候明着其义者。
故易有数体。
而皆以卦爻为主。
卦爻自古迄今末有异也。
虽因序有先天后天之殊。
其卦末变也。
因占有连山归藏之别。
其象末易也。
故伏羲文王易有异。
而卦无异。
用有殊。
而象不殊。
则以卦皆此卦。
象皆同象也。
卦用无尽。
则其辞无尽。
卦象不易。
则其意不易。
学者欲通其变。
先求其常。
欲究其用。
先索其意。
卦六十四。
爻三百八十四。
皆其常数。
乾上坤下。
水润火炎。
皆其定义。
学者当就是以求之。
则六十四卦。
三百八十四爻。
及其彖象之辞。
位时之义。
凡关卦之所立。
意之所存者。
皆载于经。
可一一进而研习焉耳。
六十四卦乾坤为首。
明各卦皆自乾坤出。
而坤又在乾后。
明阴之生于阳。
故言卦必先乾坤。
而尤必先明乾卦。
乾为万物之始。
一切生化之本。
其位高。
其德全。
故能为万物之主。
今先就卦爻之象。
与彖象之辞。
分别释之。
乾之卦象、以
爻成。
重之为
。
凡六位。
此凡卦皆同也。
六位者以天地上下具六位也。
卦原三爻。
六位则为六爻。
以分配天地人而别其阴与阳也。
天曰阴阳。
地曰柔刚。
人曰仁义。
三者皆两故六。
六位立。
天地人之阴阳数皆见矣。
夫后天之中。
有阳有阴。
不独存也。
一刚一柔。
不独生也。
一善一恶。
不独行也。
故吉凶福祸。
顺逆利害。
正邪明暗。
消息进退。
莫不相倚而成。
相丽而名。
此天地人各有阴阳。
而卦爻乃有六位也。
乾之六位。
上乾下乾。
其象同。
其名一。
故为纯阳。
纯阳由爻言之。
非由位言之。
既有六位自含阴阳。
一三五阳位。
二四六阴位。
位自有阴阳。
非爻之阴阳也。
故三位之
。
则可名阳。
若重之为六。
是已生化而合阴阳。
三属阳。
六属阴。
由阳生阴。
故其生必阳。
其成必阴。
此就卦爻言也。
若进而推之则阳生阴。
阴又生阳。
生化无穷。
阴阳至纷。
不可尽述。
此则以卦之六爻。
爻分阴阳言之耳。
乾卦虽因爻位而备阴阳。
然其体阳也。
卦本无体。
以爻为体。
爻之阳者、卦亦阳。
爻之阴者、卦亦阴。
或以爻之类言。
或以爻之数言。
皆别于位也。
故卦有阴阳。
爻有阴阳。
位有阴阳。
时有阴阳。
位者定方。
时者异宜。
有位则有时。
有时而后位可明也。
故六位有六时。
或因时见位。
或因位见时。
故曰六位时成。
苟无时。
则位无用也。
乾卦六位亦有时。
故纪爻之数。
一数其位。
一数其时。
一数其爻。
一数其类。
类者即阴阳也。
故有初与上二三四五之数。
九六之名。
初言时也。
上言位也。
二三四五亦时亦位也。
九六类也。
以六爻赅时位。
言时失位。
言位失时。
故时寓于初。
纪其始也。
位寓于上。
志其高也。
由时言之。
则为初中终。
由位言之。
则为上中下。
而二者并居不孛。
并行不疑。
用时。
则自初至上。
皆可以时数。
用位。
则自上至初。
皆可以定数。
而爻之所象不异。
故六位时成者。
位时皆于是见之也且爻六位分三才。
而卦则分内外。
虽一卦乃两卦也。
以其体祇三位。
重之则合两卦。
故有内外之分。
或曰上下。
或曰往来。
亦一阴一阳也。
故卦必明云某上某下。
如乾曰乾上乾下。
坤曰坤上坤下。
实为一卦。
而分上下。
正以乾坤八卦而外。
皆由上下两卦合成。
八卦虽为本卦之重。
而仍必分内外言也。
虽一乾卦。
而成自两乾。
上之乾。
与下之乾。
异也。
以其髑用不同。
阴阳异数。
故也。
况上下之卦。
合则为备六位之体。
分则为独具三爻之体。
其生化之迹已着。
而阴阳之数亦加。
则其分合间。
对待中、各有所异。
其名虽同。
实不同。
故六位之卦。
为六十四卦中之卦。
已变者也。
三爻之卦。
为八卦中之卦。
末变者也。
如
与
。
一属八卦之乾。
一属六十四卦之乾。
六十四卦自八卦出。
如子与母。
其卦名同。
而用殊。
故八卦可名先天。
则六十四卦可名后天。
若名八卦为母。
则可名六十四卦为子。
若名八卦为纲。
则六十四卦为目。
若名八卦为本。
则六十四卦为用。
二者原不同也。
故在易卦。
必明其变易之迹。
由一个
变而为
。
其所变在重一
也。
实非仅重一
也。
盖细分之。
则天有阴阳。
地有阴阳。
人亦有阴阳。
就六位之乾言。
则初二为地爻。
五上为天爻。
三四为人爻。
则实将八卦之
。
重之为六。
分之为三成三
耳。
故卦六爻。
由重卦言。
则分内外两卦。
由三才言。
则分天地人三部。
三才亦后天也。
故亦必备阴阳。
即由爻位明之之。
亦可知其各有阴与阳也。
不特此也。
卦以爻立。
爻以位明。
位以时定。
时以气行。
虽有初二三四五上六爻。
亦具终始上下义。
而其用不止是也。
则因气之不息耳。
气行不息。
终则复始。
内而出外。
外而入内。
上下往来。
循环不已。
则虽分卦、分才。
分位、分时。
犹末尽也。
盖气之行如环。
气之成如球。
本无间断。
则无终始。
自初至三。
自二至四。
自三至五。
自四至六。
自五至初。
自上至二。
皆可分别。
而为一卦。
以其气之环行无已、故曰周流六虚。
本六位时。
不曰位时,而曰虚者。
正以其非限于此位时也。
故卦之成。
非一卦也。
非二卦也。
乃各卦分合而成者。
其象固如是也。
卦一而用众。
爻六而变多。
故象者。
象其意也。
非指物而物之也。
爻者。
效其数也。
非定名而名之也。
如乾之
。
为象简。
而所象无尽。
爻则六。
而所效之数。
不可纪述。
故曰易以变易为用者也。
卦虽分内外上下及交互。
旁通各卦。
而有其主用。
有其本世。
有其客应。
有其臣使。
有其机。
有其基。
有其门户。
有其道路。
有守有行。
有去有止。
故一卦有无穷象。
一爻有无尽义。
此皆变易之所见也。
乾之为卦
。
六爻上下。
其体象天。
然非如目中苍苍之天。
乃统名之天。
其主曰神。
乃统名之神。
其用曰动。
乃元气之行。
其类曰阳。
乃元阳。
其精日玄。
乃元精。
其象包一切形神。
概天地万有。
通乎道器。
贯于上下者也。
然有其主用。
则在九五一爻。
以乾为阳。
阳数自左上。
一三五七九。
恰当五爻为九九为乾之大用。
五为乾之主位、且乾之六爻者、乃合内外二乾卦言。
内为体。
外为用。
以其阳气之动、必出也。
以外卦之三爻言。
九五为其中爻。
中为极位。
故主见焉。
此因卦而殊者也。
如坤则反在内。
而居六二。
乾坤相对。
一外一内。
既殊其类。
其主亦异。
故各卦主用之爻。
皆视卦而定也。
乾卦六爻三极。
分主与客。
有世与应。
凡卦皆然故六位不移。
而主客异地。
六爻不变。
而世应殊方。
则以其来自何乡。
当居何位。
按之本宫之数。
而定所居之方。
大抵皆以三爻距离为准。
恒视内外上下为呼应。
如八卦之对列也。
故初与四爻。
二与五爻。
三与上爻。
皆为其对应之位。
盖后天阴阳以偶行。
有主必有客也。
又六爻三极之中。
以三四人爻为重。
则以易教为人道立也。
天道非人不明。
地道非人不通。
所贵乎易者。
人之志也。
吉凶祸福。
因人而见。
顺逆动静。
因人而明。
神鬼之情。
因人而达。
动植之物。
因人而察。
故卦象以人爻为重。
而爻象以人事为则。
此三四两爻为占卦之主。
观象之枢。
非此不足以言卦情。
不足以致卦用。
而圣人之意、亦不可见。
天地之心、亦不可得。
故进退存亡之机。
升降消息之数。
动静之道。
顺逆之途皆从三四爻辨之。
此人为天地之主。
而万物之灵也。
观往知来。
察微知显。
皆人爻之着于象数者也。
是易为人道立。
而卦因人爻成。
苟舍中爻。
则失其主。
而昧其用。
故一卦之用。
必先自中爻发之。
而一卦之意。
亦自中爻得之也。
此三四中爻介乎天地之间。
立于终始之道。
兼乎内外之事。
通乎上下之情。
赅动静之行。
合幽明之德。
着天地之数。
而持之以一。
昭神鬼之灵。
而折之以中。
此至中和之基。
齐本末之门。
为全卦精神所存。
变化所秉。
其重要不可比拟。
故观象者先察焉。
夫卦象本乎爻。
爻象存于数。
数者实为易之灵。
如人之魂。
物之精也。
不识其数。
则握死物。
而无所用之。
虽熟覩爻象。
强记卦形。
终无所明。
以不得其所用也。
故一二三四五六之数。
与初上之辞、九六之用。
皆象之所寓。
而神之所行。
其上下升降之途。
来往多寡之迹。
皆由数中见焉。
诚以气行无形。
神至无影。
唯数足以纪之耳。
故阳奇阴偶。
一见而明。
左升右降。
循序而得。
先后天之同与。
顺逆之殊行。
分合之异致。
或见于外。
或潜于内。
或加、或减。
或乘、或除。
莫非数之所成。
亦即象之所示。
学者明其数矣。
则天地尚可指于掌。
日月尚可止于图。
今古之时。
明晦之地。
皆可推而得之。
数而验之。
故易逆数也。
重在数其数耳。
.至六爻之情。
恒因内外上下卦而有同异。
则亦时之不同。
位之不一。
与数之别也。
二与四同功异位。
三与五同功异位。
其情即因之而判。
果以阴阳类言则同。
以时位数言则异。
故一则多惧。
一则多誉。
一则多凶。
一则多功。
其象之同而不同。
爻之异而又异。
不得以皆同类同位。
而谓之同情也。
故三与五为朋、而非朋。
二与四为邻而非邻。
实因子之差也。
观于河图之象。
天地生成之数。
则可见矣。
夫言情而必及终始。
言数而必兼本末。
此固卦象之所重。
然亦有取始而去终。
逐末而遗本者。
亦有重本而舍末。
求终而忘始者。
盖亦因时之殊。
位之异。
卦之德。
爻之情。
各不一也。
然在人道。
则未有取一遗一者。
此由卦象、不尽为象人事也。
人事在中、固有本末终始之全。
若在初、则无始。
在上则无终。
处上则舍本,。
处下则舍末。
各有中极。
而卦限于六爻。
故在两端。
必有一阙。
此因天地之内。
唯人得其全。
物则仅得其偏。
人得天地之中以生。
故全而居中。
物得天地之一以育。
故偏而居两端。
亦理势自然而然也。
故在初与上。
或则当位。
或则失位,或则得用。
或则不用。
而一卦之象亦因是而殊观。
要之、数之所成。
气之所行。
天地尚不得其全。
何况物乎。
故由入事言之。
则自二为始。
至五为终。
上下本末。
俱有余位。
而后不越不僭。
不卑不亢。
致乎中和之德。
行乎正大之门。
其所重多取二四三五四爻。
非无故也。
然天地有极。
人道有变。
或处之绝地。
或置之危枝。
或潜之深渊。
或远之辽野。
亦非绝无之事。
当为非常之观。
要以中道为常。
本位为当。
此则圣人立教之意。
明象之旨不可不知也。
是故卦象之所成。
必取圆度。
爻象之明。
必以环行。
以济其穷。
而通其变。
则偏者可止之于正。
失者可复之于全。
准天道之行。
定人事之则。
昭物情之化。
制性命之规。
则其不用不当之爻。
亦有宜时宜地之例。
此六爻不可偏废。
而三极仍有常道存也。
故卦象之观。
必先熟夫爻象之例。
欲因象以明意。
必先求其象之所成用。
象者简、而用则繁。
意者微、而数则显。
学者必先就其外而推其内。
因其粗以溯其精。
方可以通乎象。
而彰其意焉。
宗主附注
此言乾之卦象。
尚有多义。
因辞中有者则讲。
释时可申明之。
明象熟辞。
而后卦可通也。
苟舍其一。
不通其二。
则不过记诵之学。
终无解于易。
易初原不重辞。
止可求之于象。
后圣述辞与象相证。
其益学者多矣。
但辞为明象者也。
象有未明。
始求之辞可也。
若徒熟其辞。
而忘其象。
则何解于卦哉,故夫子先释象而后释辞。
使学者知所先后。
毋忘本末耳。
又曰中国圣人讲造化之数。
全由实验得来。
而外人不知。
以为虚玄莫考。
诚可笑也。
盖易明指出太极两仪。
四象八卦。
及河图洛书。
五行九宫之序。
皆由定数所变化者。
非故为其制也。
无论何物。
变化之数。
不出于此范围。
其所成物质名类。
不得异于此定序。
则天地之所自判。
人物之所自生。
下及一草一木。
一器一物。
莫不皆然。
以孚此而生化者。
是曰定序。
不独易与图书然也。
譬如一立方体木块。
以刀劈之。
自上而下。
必成两片。
再劈之必成四条。
更断之必成人立方体。
此一变生两仪。
再变分四象。
三变成八卦之定例也。
如细分之。
则一变者一。
再变则为二数。
三变则为四数。
合之共得七数。
故变极于三。
数满于七。
而形成于八。
果将立方形体数之。
虽为四方。
却得六面,此卦爻之以六位成也。
六者。
有形之本体。
无论大小皆同,八者。
由分所成之定体。
亦无论大小皆同。
以方为方。
必合九为一。
盖非九不得全也。
九者中一边八。
即九宫之数。
去其四隅。
即五行之数,以四隅乃阳生阴也。
非原数也。
故五行即四象,而含太极于中央。
至变为九宫。
其中央太极仍存。
故太极在后天居土位。
为坤宫。
而主一切也。
故变化之序,不离于易数。
不外于河洛之象。
可验之于至细至微之物者也。
苟精思之。
则天地生成。
莫不瞭于指掌也。
故变不离三。
数不逾七,形不出八,而爻止于六,行止于五。
宫止于九。
中气定于一。
一者、太一也。
太极也。
神之主也。
元气之宗也,言数者所当先知之也。
易道诚不易讲。
虽一卦六爻。
其所包义。
不可尽述。
今夫子撮大要讲示。
不过其一二耳。
然已累篇矣。
可知易道精深。
原非容易贯澈者。
乾卦为全易之首。
尤为宏大旡尽。
将来讲示。
更必详细。
本来易教。
为使人知天道。
即卦象、亦为以物示天数也。
夫道始终不离于数。
一纪二纪。
推至万纪。
大小循环。
如岁与日。
莫不有定数,故圣人得以卦象之。
六爻中所有之数。
既天地之气数。
一一与时合。
果知其故。
则未来事皆可推得。
时虽多变。
似非易测。
实则包在六十四卦中。
仍无奇也。
天道穷而愎始。
今虽未见。
正因潜藏之气未发也。
故乾卦一卦。
包尽宇宙。
自古迄未来。
始终皆缩影在六爻中。
不过不能细数耳。
然六十四卦。
由乾出。
乾道乃革。
革象见于革卦。
则革卦即为明乾道之革者也。
此在已过时代见之。
迄今又循瓒至
此。
合无数小循成大循瓒。
如积日成岁之例。
故大小同象。
古今同运。
此在人推之耳。
乾:
元亨利贞
宣圣讲义
乾元亨利贞一语。
包括全易之辞。
易辞为明象也。
象有限。
而辞可长短详略。
故象之意难尽。
则以辞引申之。
如是可知辞之为明象。
而必出于象也。
易卦皆有辞。
唯有长短详略之异。
以其象之难易而定。
辞必本于象者、以辞中有象在也。
象虽异。
莫不出于乾坤。
辞虽异。
莫不本于乾坤二卦之辞。
无乾坤之象。
不能成众卦之象。
元乾坤之辞。
不能得众卦之辞。
故乾坤之辞。
实包全易之辞。
而独以元亨利贞四字、揭其纲领。
盖四字为辞之纲领。
亦卦象之总义也。
夫卦象之义、不易尽也。
而独揭四字。
则可知四字之能涵藏无尽义矣。
故虽四字。
直同全易之辞。
凡易之言文。
莫非为四字所推衍阐者发也。
苟明四字。
即明全易言文。
而乾之象亦明。
乾之辞亦由此尽明。
则此四字之义。
可忽乎哉。
今就四字详释之。
使读者得以推知四字。
且及其余之言文也。
天下之物。
终始本末。
各有经纪。
一岁四时。
一地四方。
各有度数。
是谓天道。
道因气行。
数因气立。
生化因气成。
故自太极始分两仪。
两仪分四象。
四象者、言阴阳既分。
生化初见乃为四也。
如河图之象。
分为五方之数。
虽五而仍四也。
土居中央。
为气数会合。
而木火金水。
分布四方。
为气数生化消息。
其地位有定。
次序不移。
终始往来。
上下周复。
以定其度。
故积日成岁、而有春夏秋冬。
循环不穷。
周而复始。
以至无尽。
此天道之运行不息。
而万物生化以见。
气自在中。
数自成节。
虽分之为十二月、三十日、二十四节候。
及一月之朔望上下弦。
一日之昼夜朝夕。
其名目不一。
总不离乎四象。
四象者、象其气数而名之。
辨其终始而度之。
非指一物。
而物莫不如是。
故不曰物、曰象。
犹不曰气而曰两仪也。
极也、仪也、象也。
皆拟之名。
非物之名。
指以所拟。
定其类。
别其数。
便于言也。
故四象亦如两仪。
而就全数、分之为四。
以辨气之所行。
数之所至。
从而定其名类。
志其德能。
分别其用。
以明其道。
昭其性情。
彰其物事。
此圣人立辞之意。
而明象之所象。
故于乾卦之下。
而为之辞曰、元亨利贞四字者、四象也。
言乾备此四象。
而有其名类。
正如一岁具四时。
而有春夏秋冬之名。
一地备四方,。
而有东南西北之名其义一也。
故此四字之释。
非仅字义
也。
必先知乾包全易而卦具全德。
方可以此四字度之。
因其字而得其德用。
由其辞而得其气数。
则始乾卦之象。
及其象物之名类也。
故此四字为易之主辞。
亦乾之性情德用也。
夫天下之物。
非一类也。
天地之气。
非一致也。
有寒必有暑。
有生必有化。
一日之中。
朝夕昼夜、备四象。
一岁之中。
春秋夏冬、备四象明暗不同。
冷暖异气。
此天道自然。
生化定例。
故天下有物则有数。
有事则有度。
度、数不出四象也。
有荣有枯。
有生有死。
莫不循环起伏。
来往升降。
推移而成用。
变化而成德。
故乾象之。
而有元亨利贞四象之分。
乾之大象、为天为阳。
天主生化。
阳主运用。
为天下之母。
故曰乾为天知大始。
言乾为天下之始、生物成物者也。
而其气直包万物。
故其德全四象。
元者、气之始生。
亨者、气之大达。
利者、气之初敛。
贞者、气之终伏。
四者气之全也。
故能生成变化。
还返闭藏。
以尽其用。
而成其德。
故四字有阴阳太少之分。
备生长收藏之德。
正如一岁之四时。
一日之四分也。
岁有四时。
而土在中。
日有四分。
而日行空。
乾卦
有四德。
而乾行乎其间。
故乾之用由四德见。
乾之象以四字明。
乾乃合四者之全、而行不息。
成四者之德、而用无尽。
盖乾之本象。
如天之大。
不易言也。
唯分四字以象之。
虽四象、仍一.象也。
元者、示乾之大生。
如春之仁。
亨者、示乾之大长。
如夏之盛。
利者、示乾之大成。
如秋之收。
贞者、示乾之大伏。
如冬之藏。
由德言之。
生者仁也。
盛者礼也。
成者义也。
伏者信也。
此四者、德之见也。
而智寓于中。
则用之藏也。
仁主生万物。
礼主和万物。
义主定万物。
信主保万物。
而智则致之。
由吉凶言之。
元主升发。
亨主通达。
利主制禁。
贞主潜默。
元主事之初。
亨主事之蕃。
利主事之退。
贞主事之静。
故动宜元亨。
静宜利贞。
顺之则吉。
违之则凶。
故四德有殊功。
四方有异宜。
皆气之所行止。
数之所升降也。
处元。
则如气之始升。
处亨。
则如气之四达。
处利。
则如气之初降。
处贞。
则如气之伏藏。
上下有纪。
内外有度。
行止有道。
动静有数。
故乾以全德。
行乎天下。
皆成其用。
而吉凶自见焉。
祸福自召焉。
唯君子知之。
则无往不宜。
由四象言。
有进退存亡之几。
有动静得常之道。
在君子则无可无不可。
以其善顺气数也。
苟不顺气数。
则吉凶失据。
祸福无门。
此圣人教人以辞。
而示人以义。
元亨之辞美而义明。
利贞之辞吝而义曲。
直曲不同。
美吝异致。
故元者为首出高位。
示善之长。
亨者为嘉会和易。
示仪之盛。
此直言也。
利者为义利分明。
示利之有害。
贞者为动静明辨。
示动之有咎。
此曲言也。
故当进则进。
当退则退。
当兴则兴。
当伏则伏。
为善顺时。
否则灾也。
故曰元亨利贞。
寓义于辞者深矣。
夫人处显易。
处隐难。
得时则智。
失势则昏。
当其发扬之时。
措应相宜。
而其晦塞之际。
进退失据。
为其知有用。
不知无用之用。
知有为。
不知无为之为。
乃明于元亨。
而昧于利贞也。
唯君子应时行藏。
顺天进退。
故无不宜。
以其得四字之全义。
而明天道之全用也。
春生秋杀。
夏荣冬枯。
无一非天道。
无一非生化之功。
岂其谓春夏为天道。
而秋冬非乎。
岂其谓春
夏为生化之功。
而秋冬无哉。
故君子视之如一。
乃克全四字之用也。
故乾之四象皆吉辞而用其则殊。
其义则有异也。
不然。
胡不直曰义而曰利。
不曰乾。
而曰贞哉。
此曲辞之可味矣。
元从二人。
与仁同。
言气之始生。
唯人得之二者气之全也。
阴阳已分。
一为阳。
二则成阴。
故元阳已含阴气。
乃阳之阴也。
若独阳不生。
不生不得谓之元。
人之生也。
受二气之中。
故人亦同仁。
仁之训生。
与元同而元又始也。
天下之生者、皆谓之仁。
天下之始生者、皆谓之元。
元者由仁出也。
如木生于果仁而为芽之初。
虽始生。
未见形于外至屯则见矣。
故元者始也。
上也其义通圆。
言气之全。
德之广。
用之大。
发之充盈。
能包举一切。
无不周至也。
故谓之圆。
圆则无方。
乾者天也。
天圆而德广。
普覆万物。
皆在其中。
故曰乾元虽言乾而义重在元字。
以乾之德首见也。
因元为天下大始。
万物皆在其后。
正如天为生化之本。
故曰乾元亦一太极也。
太极变而生化成。
其太极永存。
随生化不灭。
,是为天下大本。
或名之中。
乾元亦中也。
故乾元直贯全易各卦。
虽属不显。
仍在象中。
凡卦皆有太极。
有乾元、有中一也。
以卦象原出于是。
气数之所秉承。
生化之所主宰。
故曰大本。
神道寓焉。
神者、无方无形。
而无不在。
体物不遗也。
唯乾元显其德焉。
故天下万物皆自乾元始。
坤元成。
而坤元亦乾元所出也。
用有二极而体唯一元。
太极含两仪。
两仪一太极。
知大始之本于太一也。
故神曰太一。
凡此以下所生化。
所分合。
上下道器之别。
偏全角气之类。
莫不自太一出。
此圣人示人以生化之本。
天地之源。
而以太极定其极。
乾元名其元。
如溯水之源木之根。
而告人以所自出。
义精辞妙。
无过于是。
读者先识之也。
元亨者、始而能通。
生而能大。
为气之至盛至和者也。
夫天下之达用曰和。
以其出于中。
不失中也。
故谓之礼。
礼自仁出。
而以成其仁。
唯和乃能致之。
圣人制礼。
非以制人。
乃以和众。
唯和能安。
唯礼能和。
故曰礼之用和为贵。
以和为礼之本也。
礼之初。
出于诚。
成于敬。
齐于一。
止于中其德最盛。
其仪至美。
其用至大。
其道至通。
其义则为全生育性而正命。
以复于天者也。
故元之次为亨。
将以仁施为礼。
中出为和。
生成其大。
始继以通。
外则位育之功。
内则诚明之德。
大本以立。
大用以全。
天道以施。
人道以建。
则礼者、人道之所始也。
人之始为生。
生本于父母缘于夫妇。
夫妇为生之本。
此礼所造端焉。
夫妇者、道也。
一阴一阳之和也。
道由阴阳和、而后万物生。
人由夫妇和、而后人类生。
此生生之大本。
而天下之定序也。
故礼成以夫妇之和。
而道成以阴阳之合。
天地之大。
犹不能外。
况其它乎。
故和而后盛。
盛而后亨。
亨以继元。
和以返中。
天人之道。
莫过于是。
故成始者天之道。
成终者、人之道。
人生自天。
而必归天。
故必履和蹈中。
以复其初。
此由乾爻象见之者也。
乾皆阳爻。
而有阴位。
阳与阴和。
乃成其用。
夫乾为始生。
坤为始成。
以阳生必待阴成也。
河图之数。
天一初生水。
而地六始成之。
此数之着也。
气之昭也。
末有独阳孤阴而有生成者。
故阳主生。
必得阴以成之。
成而后盛。
和而后成。
既盛且和。
斯为元亨。
元之用虽神。
不接于外。
必待物乃见其德。
元以亨大。
中以和成。
人情然也。
天道亦然。
在六十四卦已属后天人道为重。
必有交合。
始见生化。
既有交合。
斯有善恶。
故情必中节。
用必中度。
唯礼为贵。
唯和为本。
和以礼和亨以德亨。
故仁之施必礼也。
而元亨之义可知矣。
利贞者、自修之道也。
天道时行。
万物亨通。
天道时静。
万物利贞。
气有散敛。
数有消长。
道有动静。
德有广隘。
此天下之常也。
唯其始生。
求其亨达。
唯其既盛。
求其保持。
亨以太和。
天下共荣万物同丰。
继之者难。
故反求诸己。
持盈保泰。
唯在潜德。
守常应变。
唯在明时。
事有所宜。
物有所贵。
天地有异道。
日月有异行。
而况人物乎。
故德之明者。
必止于至善中和之至者。
必慎独以成于至诚。
至诚不二。
乃复于太极。
还于太初长保太和.。
永得长生。
此内修之功。
为圣人立教之本也。
夫利者、有害存焉。
贞者、有淫在焉。
乐而忘忧。
骄而任情。
则利反为害。
贞反为淫。
以过度也。
和乃失矣。
失和则失中。
失中则忘生。
身之不保。
安能久亨。
故继元亨。
必明利贞之道。
则性情之学所以贵也。
乾之为道。
处天下至贵。
履天至尊。
行天下至安。
乐天下至乐。
万物所被。
万类所服。
万善所归。
万行所宜。
故其大、唯天则之。
唯圣君象之。
当其元亨之时。
首出庶物。
万国咸宁。
德之至也。
道之至也。
而唯其盈之忧。
满之虑。
高不忘危,尊不忘卑。
得不忘失。
和不忘乱。
故独乾乾不息。
谦虚自下。
蔑其尊贵。
戒其情欲。
以反于性命之正。
观于变化之门。
不失其中和。
不怙其明德。
不以覆万物为足。
不以生万物为荣。
高而能下。
贵而能贱。
悠然于礼义之内。
蔼然于仁智之中。
故能常保太和。
成其利贞。
此天道自然。
圣入所观。
气数自至。
君子所师。
非有为也。
盖德之大者。
愈远则愈求其反。
道之至者。
愈明则愈处于微。
唯至柔以行至刚。
极阳以俯极阴。
斯乃得其至中。
保其太和。
苟不如是。
则皆失之。
故天道有春夏生长。
即有秋冬收藏。
日正则斜。
月盈则阙。
气之至极必反。
物之至尽必变。
故元亨之后、必利贞。
而明明德之时。
必止至善也。
和贞者止至善也。
能止乃利。
、能善乃贞。
止则情安。
善则性正。
此利贞为性情之学。
诚明之功。
无非长有其中和位育之
功。
而永达其乾元生成之德耳。
故曰利者宜也。
贞者、正也。
言宜于时。
正其分也。
夫事之宜者曰义。
位之正者曰信。
唯义为大利。
以无不利也。
无私始无不利若少涉私。
则此利者。
彼之害。
此宜者。
彼所否。
安得谓之利乎。
故大利必本于义也。
唯信为至贞。
以至诚也。
诚则无不成。
若少涉于伪。
则己不成。
安能成人。
人不成。
安能成物。
故至诚无不成。
而必本于信也。
义为时中之道。
信为抱一之德。
斯即天地不息不二之行。
圣人唯精唯一之训也。
故曰、和贞者性情也。
以其道变化。
正性命。
保合太和。
乃能利贞。
此天道之应于秋冬。
人道之见于义信。
而始终一贯。
本末不渝。
以成道达德者也。
天之秋杀冬藏。
正同其春生夏长。
且因其杀藏。
以成其生长之功。
苟无杀藏。
将安用其生长乎。
天道一也。
元亨利贞一道也。
皆相成相应者也。
故六爻寓其意焉。
无非二气升降消息为之也。
而辞出于象。
明象则辞自通。
熟于辞者、亦达于象。
斯在读者深求之耳。
彖曰:
大哉乾元。
万物资始。
乃统天。
云行雨施。
品物流行。
明终始。
六位时成。
时乘六龙以后天。
乾道变化。
各正性命。
保合太和。
乃利贞。
首出庶物。
万国咸宁。
宣圣讲义孔子
易辞有彖与象之别。
皆当日所占繇辞。
为示卦爻之旨趣。
明气数之顺逆者。
虽成于后人。
实傅于前代。
盖有卦则有占。
有爻则有用。
有象则有意。
象之难释。
则附以言。
用之难尽。
则系以语。
为以垂政后世示范天下者也,故有彖以举全卦之义。
有象以揭一体之旨。
合则互通。
分则独用。
此各卦爻皆有是辞。
而乾尤着也。
夫彖亦象也。
言明卦象。
而指其所包之旨意。
测其气之所至。
数之所成。
而得其所为吉凶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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