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验教学操作规程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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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验教学操作规程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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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验教学操作规程汇总
中小学实验教学操作规程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不断得到发展。
但随着新的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的实施,我县中小学的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实验教师配备不足,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仪器配备数量不足,实验用房、硬件设备、实验仪器陈旧,影响了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是全面实施新的课程标准,开展实验教学、实验探究,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基地;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在深化教百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买施。
在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一代人才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加强领导,要将实验室建设工作作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和改革的组成部分,作为衡量教育改革和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明确目标,充实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实验室建设,加强实验教学工作,为新的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条件。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适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改革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要求,特制定我县中小学实验教学操作规范。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推进实施新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全面发展一代新人的有效途径。
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的一个突破口,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大力推进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1.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简称“标准”)和《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范》(简称“规范”)的要求建设实验室,在注重功能与实效的基础上体现科技进步与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实验室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充分挖掘、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实验室和功能教室,现有实验室要进行挖潜改造,努力达到标准与规范的要求,以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
2.各学校要按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装备规划,加强对教学仪器配备和实验室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争取在今年前,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标准的基本要求,实验室建设达到规范的基本要求。
有条件的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标准的较高要求的配备水平,实验室建设达到“规划建议”的装备要求。
3.实验室建设:
中小学实验室及其配套附属用房一般是指物理、化学、生物及小学自然(科学)等学科专用实验室以及仪器室、药品室(包括大宗药品贮藏室和危险化学药品贮藏室)、标本室(含蜡液标本、剥制标本和昆虫标本室)、模型室、挂图室、准备室、维修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等。
这些用房有条件的学校原则上都应分别单独设置。
实验室及其配套附属用房要就近安排,不宜跨层设置,各室不设门槛,通道地面不允许有突出物,实验教师取用及借还仪器药品可使用实验室专用的仪器小推车,以减少不安全因素和减轻实验教师劳动强度。
各实验室应配齐灭火器、沙箱等安全装置。
新建实验室及配套设施,要设计好规划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和电教站审阅批准后实施。
建设过程中,应主动请有关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以保证建设规范。
凡新建或改建的实验室,在设计教师演示台时应将计算机网络接口、大屏幕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等有关线路考虑在内,在条件成熟时实施配备。
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内部设施一般要符合下列的基本要求:
A、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探究活动的场所,室内水、电、桌、台、照明、通风、采光、防毒、排污系统等各项建筑设施及设备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
新建实验室要设网络接口,安装信息传送控制系统及显示装置,有利于各种信息媒体传播使用,室内后侧或周围设置陈列柜(架)。
(1)物理实验室应供水到室,供电到桌。
教师演示台有总控制电路,原则上要设置三相四线的380V电源插座,并配有分组独立的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学生实验桌固定且外观整洁美观。
室内电源线和电源插座安装科学规范,不走明线,电源插座固定安全可靠。
光学实验室应设遮光窗帘,并设有局部照明装置。
(2)化学实验室应供水到桌,桌面采用鹅颈管三嘴水龙头,桌体外观整洁美观,桌面以下水管不外露。
每校至少有一个化学实验室,要求电源安装到桌,安装要求与物理实验室相同。
化学实验室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排风扇的中心距地面宜小于300mm,室内通风口一面应设防护罩,室外一面应有挡风设施,每间标准实验室排风扇总功率不小于300w。
一所学校至少应有一间化学实验室设通风橱,专门用于准备或演示一些毒性、腐蚀性、气体刺激性较强的实验。
要求通风橱面对学生的正面和侧面应透明(由平板玻璃或有机玻璃制成),橱内应有轴流式通风机和照明设备,这二者的电气开关不得设在橱内,通风橱内还应设有上、下水管道及洗涤槽。
从现在起,学校新建或改建化学实验室,每校至少有一个化学实验室应通风到桌。
(3)生物实验室应设置成生物观察室(显微镜室)和解剖室。
生物观察室的实验桌带观察照明灯(走线要求与物理实验室相同),学生实验用凳为可调节高度的圆转椅;解剖实验室应供水到桌,安装要求与化学实验室相同。
(4)小学自然(科学)实验室应供水到桌,教师演示台要求水、电到桌。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其中1个室可作为多功能实验室,要求安全电压供电(36伏以下)、供水到学生实验桌,安装要求与物理、化学实验室相同。
(5)仪器室是存放教学仪器的场所,应靠近实验室或准备室,有消防和防盗设施,窗户安装窗帘,药品室安装排风扇,药品柜宜设置抽排风设施,板面材料应耐酸、碱,阻燃,危险药品柜宜设计成铁皮、双锁柜。
(6)准备室是准备实验、保养维修仪器的场所,应靠近所属实验室。
室内应设置准备台、急救箱、工具箱、仪器车、手提盒、烘干箱等准备实验、修理仪器所用的工具,要有控制实验室电源、水源总开关,准备台侧或室角安装水槽,有多孔电源插座,设置漏电保护器,窗户安装窗帘,消防设施齐全。
化学准备室应设置通风柜用于有害药品实验的准备(可与化学实验室通用),生物准备室宜辟出一块向阳的区域,进行一些动植物的饲养、培养。
B、附属用房内部设施的基本要求
仪器室、药品室、准备室要求有灭火、排气、照明、给水、排水(含地漏)等装置,毒品室、生物标本室、药品室原则上要求单独设置,除要尽量避免阳光直射外,都应采取防潮、降温、隔热、防鼠、防蛀等措施。
省市重点中学和规模在24个班以上的中学实验准备室应单独设置,但对于一些目前规模较小、药品贮量较少的学校,允许化学药品室与化学准备室兼设,亦允许物理的维修室与准备室兼用,但都应有足够的面积。
设有地漏装置的房间,地面出水应科学、流畅、无淤积现象。
C、实验教师办公室:
实验教师办公室是实验教师办公、学习和休息的地方,原则上应单设。
对目前条件暂不具备的学校允许实验教师办公室与仪器室或模型室或挂图室合并兼用,但绝不允许实验教师在药品室或化学准备室内办公。
学校要根据实验教学工作的需要,设置独立的实验教师办公室,要设置档案橱和计算机设备,办公设施齐全。
三、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加强对实验教学活动的指导。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实验教学活动,建立适应新课程的实验教学指导体系,强化对学校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考核。
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上好实验课,做好分组实验,保证实验教学质量;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教研与实验教学活动,鼓励广大教师不断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2.建立、健全实验操作考核、评价制度。
各学校应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将实验操作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考核成绩记入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
3.加大对实验室的开放力度,逐步实行开放式实验教学,鼓励学生课余时间在实验室自主安排、设计实验,开展实验探究活动,充分发挥实验室应有的功能,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
4、实验教学计划管理。
学科教研组和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在学期初制订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计划应交教导处与实验室各一份;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订实验课时安排计划,配合做好准备工作。
实验教学要提高开出率,并达到l00%;提高覆盖率,使每个班的每个学生都能动手做实验;提高开设组率,开足组数;提高及时率,使实验与教学进度同步。
有条件的学校应实现一人一组开设学生实验,使学生有充分的动手机会。
5.实验教学准备的要求:
(1)实验教学准备对学科教师的要求:
认真备课、备实验。
填写好《实验申请单》,演示实验于三天前,学生分组实验于一周前交实验室。
试做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对可能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实验作好防范安排,学生分组实验还需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2)实验教学准备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要求:
在本学期实验室总体安排的基础上,按《实验申请单》安排好实验,将需用仪器、辅助材料及安全防范器材准备妥当,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6、实验教学目标要求:
A、演示实验目标要求:
(1)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步骤和教学方法,做好实验准备。
(2)实验前要使学生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和对观察现象的要求。
实验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演示实验的特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注意启发学生的积极思维,师生共同研讨,揭示现象的本质。
(3)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做到操作规范、熟练,实验现象明显、安全。
B、学生分组实验目标要求:
(1)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在学生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和方法后,动手进行操作。
(2)学生第一次接触的实验,教师应先作示范,装置复杂、难度大的实验,应在教师指导下,分步完成。
(3)实验中,教师应要求学生按课本规定的实验步骤进行,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分析思考、得出结论。
(4)在实验课上,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普遍性的问题,在实验课结束时,要作全班讲解。
对失败的实验要分析原因,有条件的要允许学生重做。
(5)指导学生根据实验报告的项目,做好实验记录,并逐步培养学生独立写出实验报告。
(6)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师队伍的建设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师队伍建设。
各级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实验教师的配备标准,在教学工作计量、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等方面与其它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鼓励和引导各学科教师参加有关部门对实验教师任专职或兼职。
各学校要通过调整、优化,逐步充实完善实验教师的配备。
2.大力开展在职中小学实验教师的全员培训。
国家将实施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技能培训计划,开展全国统一规范的实验教师实验技能水平评价,制定“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技能标准”,培训计划要列入教师继续教育整体框架之中。
普遍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师的整体素质。
县电教站负责学校骨干实验教师的培训。
3.学校必须有一名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负责实验室工作,日常工作由实验室主任或教导主任领导。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或职务聘任制,实验室主任应选择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懂业务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理、化、生、自然(科学)教师担任。
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的开展应参受教导处指导;仪器、试剂、设备的添置、报损等应接受总务处管理监督。
4.实验室人员的配备一般如下:
(1)完中学校配备实验室主任1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配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实验教师1人,兼职实验教师若干人;有条件的学校,物理、化学实验室可配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实验教师二人。
(2)初级中学配备实验室主任1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配备大专以上学历专职实验教师1人,兼职实验教师若干人。
(3)县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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