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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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山东省旅游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报告
10月13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然华带领调研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
调研期间,先后听取了市旅游局关于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以及国民休闲汇活动方面的情况汇报,了解了基层对旅游机构建设、旅游专项经费、旅游教育人才培训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了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武城县、夏津县、齐河县的部分旅游景区、景点,并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讨论。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东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充分发挥《条例》的指导、管理和规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一)广泛学习宣传条例,旅游大发展氛围逐渐形成
各级旅游部门成立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小组,组织、指导学习宣传工作。
召开宣讲会,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旅游系统干部和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分层次的学习教育,参训人员达3000余人次。
组织了《条例》知识竞赛,有效答题卡千余份,其中优秀答卷占90%以上,加深了对《山东省旅游条例》的理解,达到了以赛促学,以学促管的目的。
营造浓厚的《条例》宣传氛围,在德州晚报设置专版,连续三期进行宣传及有关条款解读。
在全市主要街道、广场、景点、旅行社、星级酒店悬挂了各类的标语口号。
全社会更加关注旅游,支持旅游,发展旅游的认同程度越来越高,依法配合支持、发展旅游,依法治旅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二)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明确旅游业发展目标
按照《条例》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抢抓旅游产业被列入全市十大产业体系之中的重大机遇,制定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发展规划和推进计划,对三年任务目标分解细化。
确定了以构建现代旅游产业体系为主线,以实施“旅游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持续加大投入为依托,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完善旅游产品,拉长旅游产业链条,加快构建旅游业现代产业体系。
明确了从2011年到2013年全市累计完成旅游总投入500亿元,年度旅游收入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62.5%,国内旅游接待人数达到2390万人,年均增长35.2%的发展目标。
(三)修订完善规划,“旅游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取得成效
按照“高起点、高定位”的发展思路,邀请中国旅游研究院完成《德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同时编制《德州市“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旅游发展的优势、特色、定位、思路、措施等重要问题,为实现旅游大发展提供指导和依据。
强力推动“旅游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一批规模大、档次高的旅游项目先后建成或开工。
全市在建或即将开工重点项目49个,计划总投资659.4亿元。
今年计划投资184.23亿,目前已到位资金86.6亿元。
黄河国际生态城、东盟国际生态城、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四女寺风景区、庆云宫、祥云欢乐世界项目、运河开发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较快。
世界最大的室内海洋馆,泉城海洋极地世界项目已于7月28日盛大开业,开业至10月7日共接待游客93.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约2.61亿元,预计年可接待游客300万人次。
夏津黄河故道森林公园温泉度假村项目于9月17号正式签约,项目总投资100亿元。
(四)完善旅游产业要素,基础设施不断健全
按照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功能配套联动、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德州东站旅游交通零换乘,及时将游客分流到市区、景区;协调在德州东站、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道路和通往主要旅游景区(点)的道路上完善中英文对照的交通指示牌、旅游景区(点)指示牌;在高铁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相对集中区域,积极筹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加快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紧急救援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旅游服务标准化。
目前,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27处,其中4A级景区4家。
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21处。
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成为全市首个省级旅游度假区。
全市旅行社64家,星级饭店19家,星级餐馆17家。
全市3家按照五星级旅游饭店标准建设的饭店营业,五星级饭店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正规旅游车队2家,有专用旅游车辆60余辆。
培养旅游专业人才学校2家。
持有导游IC卡人员411人。
旅游行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5000多人。
庆云县成为全省首批旅游强县。
夏津县今年将接受省旅游局审核,有望成为我市第二家省级旅游强县。
省级旅游强乡镇2个,旅游特色村达到4个。
省级休闲渔业示范点6家。
山东省旅游休闲购物街区1家,山东省旅游商品研发基地2家。
强化行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培大扶强,扶持三家旅行社积极申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
因势利导,吸引德州公路、德百集团介入旅行社行业。
借势提升,全力提高富豪康博、外海瑞廷、凯元温泉度假村、太阳谷微排国际酒店运营规格。
强力助推,加快经济开发区旅游综合功能配套步伐。
狠抓旅游安全、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联合工商、地税、安监、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整顿检查,强调安全旅游,查处违规运营行为。
强化培训全市旅行社、星级酒店餐馆、旅游景区(点)从业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创新旅游统计工作,全市13个县(市、区)及各旅游企业纳入统计范围,成为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个全面建立县级旅游统计制度的城市。
(五)加强城市营销,旅游活动精彩纷呈,开展“国民休闲汇”活动助推幸福德州建设
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京沪高铁媒体投放“中国太阳城”城市形象片,印制精致宣传折页,推介德州低碳旅游,助推德州城市品牌由“德州扒鸡”向“中国太阳城”的历史性转变。
积极开展第二届“好客山东(德州)贺年会”、“中国旅游日”、“世界旅游日”、“国民休闲汇”等丰富多彩旅游活动,活跃了我市旅游市场,提升旅游地接人气。
正在进行的首届“国民休闲汇”活动,整合了资源、营造了氛围、促进了消费,引领了休闲理念,有效助推了幸福德州建设。
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保海任组长的“国民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由宣传部等26个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旅游局,为活动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两次召开“国民休闲汇”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国民休闲汇”活动各项具体工作。
制定下发《德州市“国民休闲汇”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德州“国民休闲汇”新闻媒体见面会,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德州市电视台在《德州新闻》开设“全民休闲汇”栏目,其他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休闲汇活动。
各部门、各县市区精心组织,推出系列主题活动。
市农业局将休闲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紧密结合,引导各县市区积极培植休闲农业资源,努力拓展农业生态观光、果实采摘、科普教育、文化传承、特产销售等一系列功能,促进农民增收、愉悦城乡居民;市商务局组织各县市区及市属各大流通企业,积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市文广新局开展送文艺演出下乡活动,组织40场文艺演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德城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8家医疗单位的百余名工作人员走进市中心广场,举行免费义诊和医疗知识宣传活动;市体育局举办第四届运动会、全市太极拳、太极剑、健身气功、乒乓球、象棋、羽毛球等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广泛的系列健身体育赛事;市文明办下发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以“我们的节日·中秋”为主题,深入推进首届“国民休闲汇”活动;团市委在中国太阳谷举办2011德州青年集体婚礼;市旅游局联合澳德乐组织了“好客山东(德州)休闲汇”百种旅游商品展;宏泰旅行有限公司举办“城乡互动游百分百”活动。
各县市区做好各自结合文章,利用休闲汇期间适逢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的机会,普遍举办了“国民休闲汇”启动仪式,以及乡间休闲系列、主题周、消夏文化晚会、模特大赛、庙会、颁奖晚会、诗朗诵、歌咏比赛、健身节、商品展销等丰富多彩休闲活动,有效拉动了经济发展。
全市主要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均推出系列优惠活动,促进全民休闲消费。
通过广泛开展主题突出、丰富多彩的活动,实现“天天有活动,周周有高潮,全民大休闲”,营造了全民共享休闲汇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全市在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对《条例》和旅游业发展的认识不够到位。
部分干部群众依据《条例》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识不够强,还没有真正把旅游业当作一项支柱产业去对待、去发展。
(二)对旅游资源缺乏统一管理。
各主要景点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致使行业监督难以到位,对新建、改建、扩建景区的控制与管理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三)旅游产业化水平不够高。
与一些旅游大市相比,我市的旅游业起步较晚,规模较小,档次较低,缺少文化内涵和配套旅游项目,难以满足较高层次的游客要求。
受资金、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离规模化、产业化还有很大差距。
(四)旅游市场秩序还需进一步规范。
部分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文明经营意识淡薄,旅行社之间恶性竞争、无证导游、欺客宰客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时有发生,环境卫生和旅游安全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直接影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五)城市公共旅游服务设施亟待建立健全。
德州市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标是打造国内外游客向往的优秀旅游目的地。
而现有配套基础设施相对比较落后,已不能满足形势的发展要求。
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旅游地接游客首次接近千万人,相当去年全年总和。
到2013年,德州旅游业要完成旅游总投入500亿元,旅游收入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62.5%,国内旅游接待人数达到2390万人,年均增长35.2%。
形势飞速发展,急需配套建设一系列基础服务设施。
这些均为一座城市最为基础的公益性、社会性旅游功能。
(六)旅游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亟需加强。
当前,我市旅游业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构建、“旅游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幸福德州建设给旅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一些体制上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显现,特别是旅游局职能弱,机构少,人员严重不足,已成为影响工作深入开展的制约因素。
全省17市旅游局中,14个已列入政府序列,只有德州和滨州、菏泽三市没列入。
县市区旅游机构,除个别县市区外,大部分县市区都存在机构不健全、编制少、职能弱、人员素质低、办公条件差、经费缺乏等问题,已严重制约着全市旅游业平衡协调发展。
(七)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滞后。
目前,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旅游人才严重匮乏、素质亟待提高,旅游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大中专院校少而且专业设置不尽合理,旅游职业教育刚刚起步。
全市只有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了旅游相关专业。
而且,毕业生就业前景不好,导致生源越来越少。
受经费、师资、场地的制约,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
(八)旅游业发展专项经费缺口较大。
这几年,市委、市政府加大对旅游业的重视与支持力度,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旅游规划、形象宣传、国内外旅游促销以及重点项目启动建设和相关奖励,对促进德州旅游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500万元,对于全市旅游发展远远不够。
近两年,每年仅在央视、凤凰卫视栏目的旅游宣传促销广告费用就达近400万元,加上每年的大项支出,如参加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组织贺年会、休闲汇、旅游日等活动费用,用于重点项目启动、相关奖励等费用所剩无几,制约了旅游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大多数县市区没有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维持日常办公都很困难,更难以大力度推进旅游工作。
三、几点建议
(一)以新《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将旅游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定位,对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者权益保护和行为规范等作出一些新的规定,体现了积极开展大旅游的指导思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工作,在全市上下树立起“以法治旅”、“旅游兴市”的新观念,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快市场培育,进一步提高旅游产业化水平。
突出低碳旅游这个品牌,认真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完善和拓展旅游产品和线路,抓好对现有景点的更新改造和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新上一批起点高、创意新、特色强、国内外市场叫得响的高端旅游项目,努力培植新的发展亮点。
加大市场促销力度和深度,把旅游促销与城市推销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大型活动加强宣传推介,增强德州旅游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
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企业、个人、外资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内部结构,增强我市旅游经济的支柱产业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结合新《条例》实施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修订、完善旅游企业管理、旅游人员管理、旅游服务和投诉管理等相关制度和行业标准,切实把我市旅游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抓好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法律培训,以队伍素质的增强来提高旅游管理、服务和执法水平。
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快行业体制改革,理顺旅游管理机制,保障和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完善城市公共旅游服务设施。
按照主城区重点提升已有产业,县市区消灭产业空白的发展思路,高标准配置旅游要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提升城市旅游形象,推进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建设,积极打造功能齐全、服务优良、环境优美、旅游者向往的幸福家园,树立“中国太阳城-德州”旅游目的地良好形象。
建议设置以下社会公益服务机构:
旅游指挥协调中心:
主要建设联结全省旅游行政执法投诉部门、全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与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协调沟通指挥系统。
建立主要旅游景区、饭店、车队、旅游商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指挥联络系统。
组织协调指挥黄金周假日旅游和重大旅游活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为旅游者免费提供有关德州主要旅游资源、景区、旅游产品、交通线路信息、德州的旅馆、饭店及餐饮场所的介绍、旅游行业政策法规查询等。
游客集散中心:
提供游客集中、疏导、转运等服务活动,接、发旅游专列和大型汽车旅游团队。
为游客提供旅游及相关配套产品,将有关散客组织为旅游团队或为自助、自驾游客提供吃、住、行、游、购、娱方面的服务。
旅游票务中心:
旅游票务中心以自助旅游为主要服务对象,优惠提供航空、船运、火车、汽车以及旅游套票服务,其中旅游套票包含旅游车费,景点门票,住宿及餐费等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多种套票。
旅游宣传推介中心:
集中展示我市政治经济概况,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风土人情,以及旅游景区、旅游要素、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定期开展各县市区旅游主题日活动及旅游联谊推介促销活动。
游客紧急救援中心:
建立精干高效的旅游应急救援组织,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与110、120等建立制度化联系机制,处置重大地质、交通、气象、治安、卫生等造成的旅游事故及群体性、突发性旅游应急事件。
旅游电子商务中心:
完善电子商务系统和旅游咨询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现场和电子咨询服务,提供旅游信息。
建立B2B、B2C、C2C等旅游电子商务平台。
旅游信息呼叫中心:
提供旅游热线座席服务。
导游服务中心:
为全市政务及旅游企业和游客提供导游服务,为全市导游提供中介服务。
旅游投诉处理中心:
受理转办旅游投诉。
旅游培训中心:
建立大中专院校旅游专业学生实践基地,对旅游人才进行现场和理论培训。
当前,建议应首先考虑在高铁客运站、德州火车站、德州汽车总站分别设立三处旅游咨询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解决城市旅游的最基本功能,为日益增多的游客提供服务。
(五)加强旅游部门机构建设。
统筹加强市旅游局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增设机构,充实人员,为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对县市区旅游机构建设提出原则要求,解决形同虚设,旅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有关旅游工作的安排部署能够在基层得到落实。
(六)加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加强全市旅游行业软件建设,引进、培养、培训各级各类、各层次旅游人才。
加强旅游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对口培养,定点培训。
加大经费、资金、师资支持力度,采取可行措施对旅游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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