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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因素分析
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因素分析
摘要:
技术创新有助于农业企业获取超额利润,而技术创新成果在转化为利润之前还需要经过推广、实施和回收等技术管理过程。
相比制造业企业,“公司+农户”模式中的农业企业在进行技术管理时面临着农户非员工化、生产开放化所带来的各种困难,阻碍了技术创新转化为利润。
对温氏公司的案例研究表明,良好的企业内部价格结算机制在保障农户利益的前提下,能够在技术管理过程中有效防止农户投机性市场交易行为,克服技术管理中的难题,确保企业获取技术创新利润,进而稳固“公司+农户”这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技术创新是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途径之一,因此技术创新是各类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对象(孟捷,2005)。
我国政府长期以来都鼓励以技术创新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动力之一。
对于我国“公司+农户”这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中的农业企业来说,技术创新有助其提升产品品质、扩大需求数量进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然而,要使得技术创新真正给农业企业带来利益还需要经过技术推广、技术实施、产品回收等一系列技术管理过程,需要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机制的支持。
与技术创新相比,农业龙头企业在进行技术推广、技术实施、产品回收时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这是因为,“公司+农户”这一模式是一种准垂直一体化模式,与传统制造业企业相比,农业企业所处环境有很大的不同,农户并非企业员工、种植或养殖过程也不是车间化封闭式生产,这就给其技术管理带来诸多困难:
农户和土地分散且规模小,不利于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农户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不利于技术创新成果的有效实施;农户机会主义行为较多,不利于技术创新成果及利润的回收,合作关系容易松动;等等。
这一系列难点阻碍了技术管理的有效实施。
因此,进一步研究农业企业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技术创新管理环节,保障技术创新成果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进而稳固和发展“公司+农户”这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个案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公司+农户”模式下农业企业技术管理过程进行了剖析,分析了其技术推广、技术实施、产品回收等环节存在的困难,发现造成这些困难的根本原因是农户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决策以及开放式的养殖过程使得农户容易参与到市场投机交易中谋取利益,并降低了高水平养殖的积极性。
分析结果表明,“公司+农户”模式的农业企业的内部价格结算机制,在保障农户利益的同时,能够有效隔离农户与市场交易,维护农户积极性,确保技术创新成果反映到产成品中,给企业带来技术创新利润,进而有效支持了“公司+农户”这一模式的稳固和发展。
本文的研究结构如下:
第二部分将进行文献梳理并确立研究方法;第三部分将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阐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面临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是个例分析,力图厘清农业企业的技术管理的基本机理;第五部分重点分析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因素;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研究结论及其启示。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方法技术创新在促进宏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是企业发展并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傅家骥,1998)。
熊彼特(1971)指出了其中的原因:
成功的技术创新使企业获得超额利润,企业因此得以壮大,形成暂时的垄断。
对于企业而言,只有将技术创新成果充分体现在其产品中,才能为企业带来相应的技术创新超额利润。
因此,在技术创新之外,企业的整体技术管理问题至关重要。
根据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的定义,技术管理指的是通过对技术能力的计划、开发和实施,以规划和完成组织的战略性和操作性目标。
技术创新管理只是技术管理的一个组中部分。
技术管理的核心任务在于通过研究开发及创新管理提高企业核心能力,从而使得企业能够在新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傅强等,2006)。
王竞、孔令聪(2000)认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无论在生产领域、加工储藏领域还是经营管理领域,都迫切需要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高科技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保障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
同时,对于我国的农业龙头企业而言,技术创新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对农民增收发挥着重要作用(姜开圣等,2003)。
孙太清(2002)以及胡兰英(2003)等人的研究认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可以通过产学研研发合作以及建立企业内部研发队伍的方式进行技术创新,也即指出了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式。
由此可以发现,与制造业企业相比较,农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方式大致相同。
但是农业企业在技术推广等其他技术管理方面与制造业企业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农业企业在进行技术管理时会遇到更大的困难。
邵喜武、郭庆海(2004)总结了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推广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农民文化程度低,观念落后;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合理;以技术为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管理不到位。
而农民的致富心理、保守心理、求稳心理、从众心理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分配不均均是导致龙头企业进行技术管理,使得技术创新成果有效转化为相应产品的主要困难(邵喜武、郭庆海,2005)。
张跃杰等(2004)认为,影响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推广的主要因素包括5个方面,即农民因素、家庭经营结构及农户收入水平等经济因素、技术因素、农民采用新技术风险意识的因素以及土地经营规模的因素。
已有文献肯定了农业企业技术推广具有较制造业企业更大的难度,并识别出了造成这种困难性的主要原因,但已有文献并没有系统性地对如何克服上述技术推广困难进行研究。
张跃杰等(2004)认为,可以通过提高农民素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推广实用技术等方面解决上述难题。
上述学者的研究尽管为我们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是并没有相应的理论剖析,同时也没有相应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对策的有效性。
从以上的文献研究中可以发现,技术创新对于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农业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企业如何有效地进行技术推广与技术监管从而使技术创新成果体现在农产品中,是农业企业普遍面临的主要技术管理问题。
现有文献研究成果表明,导致这一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农户的种植或养殖与工人的车间生产不同,具有其特殊性;其次是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平衡好相关利益,使得农户在采用和实施新技术的过程中,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
本文选取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农业企业如何通过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解决上述技术管理中的难题,从而保障技术创新带来的超额利润,稳固“公司+农户”这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农业企业的稳健发展。
选取温氏公司作为典型案例,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温氏公司是一家典型的“公司+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中的龙头企业,拥有4万多户合作农户,并连续保持了25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第五大的肉鸡养殖企业;二是因为温氏公司长期注重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技术管理,是一家高技术农业生产企业,它不仅通过企业内部研发及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进行大量的技术创新,同时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有效地将技术创新成果体现在其肉鸡产品中。
通过研究温氏公司这一案例,对解决龙头企业技术管理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本研究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进行。
案例研究方法是管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管理理论创新的重要研究方法之一(Eisenhardt,1989)。
本研究遵守了西方学者关于案例研究方法的基本步骤和研究原则,同时借鉴了学者在研究国内问题时采取的案例研究方法。
多人的研究团队可以捕获尽可能多的信息来为研究结论作证,通过讨论后得出的结论能尽量减少研究者个人的偏见和主观性(毛基业,张霞,2008)。
因此,我们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主要包括管理学与经济学领域的教授和博士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结果的效度,课题组使用借鉴了Miles和Huberman(1994)提出的三角测度法,从访谈、文档及讨论等不同角度收集数据,以实现多种来源数据之间的相互印证。
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对温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访谈、与温氏合作农户的讨论、企业内部文档资料、媒体以及学术界对温氏公司的报道与研究。
首先是深度访谈。
课题组在2009年对温氏公司位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簕竹镇的公司总部进行了实地调研。
在此期间,对集团公司副总裁、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总经理、温氏研究院副院长、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副总经理、集团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和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以及两家二级半公司经理进行了访谈。
每次访谈时间在2~3小时。
共整理访谈录音8段、访谈记录10篇。
在访谈的过程中首先由一名研究人员进行提问,再由第二名研究人员进行补充提问,于此同时由第三名研究人员进行系统的录音及文字记录。
访谈前,研究小组共同讨论决定提问主要涉及的领域,再各自确定具体的访谈问题,这一做法可以防止思维方式趋同而遗漏可能的关键问题。
访谈的主要问题包括公司经营业务的主要特点、技术创新及技术管理对于企业经营的作用、技术管理过程中面对的主要问题、解决上述问题的主要做法以及这些做法的效果等方面。
与温氏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的同时,课题组还与温氏公司合作养殖户进行了访谈,并向其承诺访谈内容不会向温氏公司提供。
在访谈养殖户的过程中,严格要求全程没有温氏公司人员的参与,这一做法有效保证了从养殖户取得的信息的真实性与独立性。
在讨论的过程中,首先邀请参与者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再由研究人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参与者在回答的过程中研究人员会就模糊的概念、进一步想了解的情况继续提问。
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
参与者的基本情况、与温氏公司合作的历史、养殖收益情况、养殖过程中的技术采用与实施的困难、温氏公司是否有相应的做法解决上述困难等内容。
其次是专家讨论。
课题组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为澄清和印证已获得的主要观点,先后组织和参与了多次专题研讨会,与企业管理界的专家及资深人士进行了交流与讨论,进一步提升了对于温氏公司技术管理问题的认知。
此外,课题组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等途径,收集到百余篇有关温氏公司的报道或学术研究报告,及温氏公司的文档资料。
三、“公司+农户”模式的管理困境在农业“公司+农户”模式下,龙头企业是承担技术管理的主体。
技术管理是保障技术创新成果最终为企业带来利润的一系列管理环节,在农业生产中包括了技术推广、技术实施、产品回收等环节(见图1)。
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机制,才能确保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实际获得的利益。
与传统制造企业相比,农业企业进行技术管理的环境具有两个主要的不同点。
第一,种植或养殖活动的主体是农户,而农户并非企业的员工,企业难以对农户实施类似于管理员工式的监管和约束。
农户是一种独立的利益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具有机会主义行为模式。
农户一般教育程度较低,对于风险的态度属于厌恶型。
第二,种植或养殖活动不是车间化封闭式生产,而是散落在广袤的农村中的开放式养殖,不利于现有制造业中的各种先进管理理念和监控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
由于这两点不同之处,农业企业相比制造企业在技术管理过程中会遇到特殊的困难,我们按照具体流程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技术推广,指将技术创新的成果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中去。
农业技术创新成果中包含了种苗、饲料、兽药等投入品。
这些投入品的市场规模较大,竞争激烈,各种营销手段层出不穷,使得农户很容易接触到这一市场。
然而该类市场产品良莠不齐,低端产品充斥市场,而高端产品稀缺且较高的价格难以为农户普遍接受。
在这种环境下就给龙头企业推广技术创新成果带来了困难。
首先,农户很少主动采用高端投入品。
其次,即使企业通过合同约束等手段规定农户使用相应投入品,由于农户能够方便地接触市场,因此其机会主义倾向会促使其倒卖高端投入品来赚取差价,这样就无法保证技术推广的效果。
图1农业龙头企业技术管理过程二是技术实施,指在生产活动中正确合理地应用技术创新成果,使之反映在最终产品中。
在技术成功推广之后,技术实施也非常重要。
然而技术创新成果一般对实施要求较高,而农户普遍文化程度不高,要准确无误地实施技术创新成果存在困难。
并且在自主养殖转换到委托养殖之后,其养殖积极性也会有所下降,很容易丧失高水平养殖的动力,从而影响技术实施的效果。
因此除了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和监督来帮助农户进行技术实施之外,也需要在利益层面维持农户的养殖积极性。
三是农产品回收,指农业企业从农户处全部回收带有技术创新成果的养殖产品,保证所有产品都从企业专有渠道进入市场,确保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所带来的利润能够被企业全部回收。
含有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成品一般价值较高,较易受到市场的青睐,企业也会为此设立较高的销售价格来体现品牌和技术价值,赚取超额利润。
然而只有当这些产品从企业控制的渠道销售出去时,企业才能够获取相应的利润。
在“公司+农户”模式下,养殖过程并非封闭式生产,因此企业虽然具有名义上的产品所有权,但实际并未完全控制产品。
这就使得市场其他参与者有了获取产品的可能。
一些参与者可能以比龙头企业回收价格更高的价格从农户处购得产品,再以龙头企业市场售价较低的价格倾销,从中谋取利益。
而农户从自身利益出发,很容易参与这种交易。
尽管龙头企业可以在制度上以合同的方式约定回收全部产品,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农户很可能采用其他低技术含量产品来顶替高技术含量产品,而用高技术含量产品参与市场交易谋取利益,这就给龙头企业造成了损失,并损害了“公司+农户”模式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农户作为独立利益主体,其所做决策是从自身利益出发。
农户存在机会主义倾向且风险承担能力较小,因此他们往往会在委托养殖过程中直接参与到市场交易中谋取投机收益,而开放式的养殖环境又为这种交易提供了便利。
这就是农业龙头企业在技术管理中遇到困难的根本原因,它成为了阻碍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超额利润的主要障碍。
因此,农业企业在技术管理中要克服这些难题,必须要做到两点:
一是将农户与市场投机性交易隔绝开来,杜绝其投机行为,保证技术推广的效果和创新产品的回收;二是保障农户的利益,调动农户的养殖积极性,消除农户的投机意愿,始终将重点放在委托养殖上,从而自觉自愿地提高技术实施质量,客观上稳固和推进“公司+农户”模式的发展。
四、案例背景与农业企业的技术管理广东省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新兴县簕竹镇,创立于1983年,从最初的“七户八股”8000元资金起步,以黄羽鸡(三黄鸡、土鸡)养殖、肉猪养殖为主业,发展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第五大的养殖企业。
2008年总资产81.1亿元,总产值156.5亿元,合作养户4.1万户,年上市肉鸡6.3亿只、肉猪250.7万头。
温氏公司的发展可以分为3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
“自养自销”。
1983年6月,创业带头人温北英联合7户8人集资8000元,与新兴县簕竹人民公社(现簕竹镇)一个濒临倒闭的集体养殖场联营养鸡。
1984年,温北英等全面承包了这个集体养殖场,承包期限15年(后来延长到30年),并以股份制形式创办了簕竹养鸡场(1993年改名为新兴县温氏食品集团公司,1994年改名为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专业饲养肉鸡(土鸡、三黄鸡)。
起初,温氏公司是一家自繁、自育、自养、自销的小型养殖企业,1984年养殖规模仅为种鸡300只,肉鸡8000只。
第二个阶段:
“代购代销”。
农村每家每户向来有养鸡的传统,当地村民知道附近有一个养鸡场,都来这里购买鸡苗。
后来,村民们觉得自己到县城买饲料、卖鸡所付出的时间和成本高,就请温氏公司代购饲料、代为卖鸡。
1986年温氏公司采取“场户合作”、“代购代销”的方法,与周边的农户进行合作。
挂靠农户从温氏公司购买鸡苗进行饲养,温氏公司向农户提供技术、饲料、防疫等产中服务,代农户销售成鸡,每只鸡收取5分钱的代售佣金。
实际上,温氏公司已经开始深入到养殖过程中,为农户提供养殖技术服务。
第三个阶段:
“保价收购”。
到1989年,由于合作养户增加,肉鸡的数量猛增,加上肉鸡销售市场低迷,价格下跌,市场风险徒增。
面对这样的情况,温北英等股东把原来的“代购代销”变为“保价收购”,即合作养户自建鸡舍,向温氏公司缴纳一定的生产预付金后,到温氏公司领取鸡苗、饲料和兽药,按照公司规定的技术和管理流程饲养,接受温氏公司的技术服务和指导,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成鸡全部交给温氏公司,按照约定价格结算养户收入(如图2)。
温氏公司则将成鸡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其利润为市场售价和温氏公司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扣除农户收益以后的收益。
后来在合同约定价格基础上又实行二次分配机制,如果市场行情好、养殖管理水平高,温氏公司以补贴形式将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户。
图2是温氏公司“公司+农户”模式的示意图。
图2温氏公司和农户的合作模式从技术管理的角度来看,在“自养自销”阶段,温氏公司类似于传统制造业,通过自有员工在封闭式的环境下进行养殖。
但这一阶段的养殖规模较小,且当时公司也不具备实力进行技术创新,其技术管理职能并不突出。
在“代购代销”阶段,温氏公司虽然开始为农户提供技术管理服务,但此时交易主体仍然是农户,温氏公司只是处于一种中介服务的地位,产品的质量和畅销与否和公司本身并无直接关系,公司也没有依靠技术创新来获取超额利润。
在“保价收购”阶段,已经形成了“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温氏公司成为了龙头企业即交易主体,而农户则成为了委托养殖协作方。
此时温氏公司开始聚焦力量进行技术创新,着力于黄羽鸡产业的饲养技术体系研发和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并依托其获取超额利润,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因此企业内部的技术管理开始显现其重要性。
温氏公司的技术管理机制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是技术研发。
1992年温氏公司开始走产学研相结合、自主创新的道路。
设立科研基金,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作为科研经费,2008年达到4.8亿元,并成立了温氏研究院。
在种苗繁育方面,温氏公司建成了全国最大的优质肉鸡种质资源库,建立和培育了50多个专门化品系;在饲料研发方面,制定了25种饲料的企业标准;在疾病防治方面,突破家禽主要疾病的综合防治技术,形成科学的免疫程序。
二是技术推广。
农户需和公司签订合同,只能使用温氏公司提供的专属鸡苗、饲料、疫苗和兽药,不得使用其他鸡苗、饲料、疫苗及药物。
种苗、饲料和兽药是黄羽鸡养殖业的主要中间投入品,其技术水平对养殖水平具有关键性作用,通过专属投入品的生产和供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公司技术传递和技术链的控制。
同时温氏公司在向农户提供投入品时,是按照高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结算,从而避免了专属投入品进入市场流通。
三是技术实施。
温氏公司按照服务半径30公里设立一个分(子)公司,50~100个养殖户配备1名技术员,建立了专家队伍—专业部门—区域技术培训与服务部—养殖户助理员等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络。
技术人员、养殖户助理员定期到养殖场进行实地指导与服务,包括养殖场地选择,饲料安全使用技术,兽药、疫苗安全使用技术,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粪便污水处理技术,以及通风保温、饲养密度、饲养周期等进行具体指导,有效地保证了养殖关键技术的运用,养殖效益的提升。
四是产品回收。
温氏公司和农户签订合同,要求回收全部成鸡,其回收价格要高于市场价,并高于投入品的价格,而农户的利润就是回收价和投入品价格的差额。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促使农户只将委托养殖的成鸡卖给温氏公司,保证了产品的全部回收。
温氏公司作为“公司+农户”模式中农业龙头企业成功的典范,其在技术管理过程中也遇到同样的困难。
而温氏公司技术管理流程中的措施却有效地克服了这些困难,并帮助温氏公司依靠技术创新带来的利润保持了10余年的快速增长。
因此我们将对温氏公司案例进行分析,了解其采取的各种措施是如何实现杜绝农户投机交易和保障农户利益的,以及这些措施的效果。
五、技术管理与内部价格结算机制根据上文分析,农业企业在技术管理中为了确保技术创新成果最终转化为利润,需要将农户与市场投机交易隔离,同时还要保障农户的利益。
温氏公司的案例从现实经济活动的角度验证这一理论推断的准确性与有效性。
(一)内部价格结算与隔离市场投机交易“公司+农户”模式中的农户并非企业的员工,而是独立的利益主体。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利益主体均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来进行决策。
只要市场出现了相应的机会,农户就存在将专属投入品和高质量产成品在市场进行交易的可能性,从而赚取这类风险可控的投机收益。
已有的理论研究通常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研究合同对于农户的约束效果,发现合同对于合作农户的约束力不强,约束效果不佳(刘凤芹,2003;尹云松等,2003)。
这是因为尽管企业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来约束农户,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无法彻底根除这类逐利行为。
因此需要在合同约束之外采用更有效的机制将农户和市场投机交易彻底隔离,从而保障技术管理的有效性。
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个重要且十分值得研究的现象,即温氏公司在与农户进行结算时存在一种内部价格结算机制。
具体来说,就是温氏公司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肉鸡养殖全过程所必须的中间投入品的价格,如鸡苗、疫苗、饲料、兽药等的价格,以及成鸡回收的价格,与外部市场供求价格没有关系,而是基于温氏公司内部计划确定的价格,称作“流程价格”。
温氏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委托养殖合同》中规定:
“公司提供给养殖户的各种物料及畜禽回收价格,均为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
”也就是说,流程价格不与基于供求关系的外部市场价格挂钩,只是内部的调拨价格。
而实际案例表明,正是这一内部价格结算机制有效隔离了农户和市场的投机交易,使技术管理发挥出了最大功效。
原因就在于温氏公司设定的投入品内部售价和成鸡的回收定价均高于市场价格,这样在和农户交易时形成了一种新的价格体系。
这种高于市场价格的内部价格体系导致使用内部价格结算的投入品和产成品无法进入市场价格体系进行流通,否则就会直接导致利益损失,从而有效地将委托养殖的农户和市场投机交易隔离开来。
图3以示意图的方式揭示了温氏公司内部价格结算机制的基本原理。
依实际调研情况我们假设,某时期农户自行养殖一只普通成品鸡的平均成本为9元,该时期普通成鸡的市场平均售价为10元,自营农户养殖一只普通成品鸡利的润为1元。
在温氏公司从事了大量技术创新投入的情况下,其生产一只含有科技投入的成品鸡,所有投入品的实际成本则要达到9.5元;但是,由于温氏公司组织生产的成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属于中高端产品,其单鸡的市场售价可达到12.5元,实现3元的毛利润。
温氏公司在委托农户进行养殖时,所有投入品按照内部价格12元进行记账,即农户在账面上赊欠温氏公司12元,待农户完成一个养殖周期后,温氏公司以13.5元的价格向合作农户回收成品鸡,这样,农户可以得到1.5元/只的收益。
扣除农户收益以后,温氏公司自身也得到了1.5元/只的收益。
农户从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必然会选择与温氏公司合作,因为农户小规模、低水平的生产会使成鸡养殖成本高而售价低,获取的利润要小于与温氏公司合作养殖的利润;而温氏公司通过高价出售给农户投入品的方式,使农户无法将投入品放到市场上参与投机交易。
另一方面,温氏公司以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水平回收成鸡,也迫使农户从收益角度出发选择将成鸡卖给温氏公司,而不会选择进入外部市场私自交易。
这样,虽然农户依旧在开放式的环境下进行委托养殖,但通过价格机制杜绝了农户私下倒卖带有技术创新成果的高端投入品和产成品的可能性,有效隔离了农户和市场交易。
与此同时,因为温氏公司能够将技术创新成果落实在它的产品(成品鸡)中,能够获取高额利润,反过来也能保障农户较高的养殖收益。
基于内部价格结算机制,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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