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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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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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通报
日本大地震引发的福岛核事故及
对电力系统的影响情况通报
(2011年3月31日)
2011年3月11日,日本宫城县海域发生9.0级世纪大地震,并引发破坏性极高的海啸,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
截至3月29日,已造成11082人死亡,16717人失踪。
大地震及引发的海啸等大规模次生灾害重创日本电力系统。
东京电力公司所属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严重核泄漏事故,严重级别可能高达6级,即“严重事故”。
目前,附近海域和环境放射性物质严重超标,相邻国家相继监测出微量放射性核素,事故的影响仍在逐步扩大,预计后续处理可能仍需很长时间。
此次大地震引发的核泄漏事故以及电力供应危机,将给日本及全球的能源电力发展和电网安全生产带来深刻影响。
东京电力公司在生产管理和应急机制方面的缺陷和教训也值得电力企业深入分析、引以为戒。
一、日本电力工业概况
日本是一个能源短缺、资源非常贫乏的国家。
只有少量水能和煤炭,其他能源必须大量依赖进口。
日本的电力生产主要依靠火电(燃料主要是液化天然气LNG和煤炭)、核电以及水电,其余的则是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地热、风能和太阳能以及燃料电池等的发电。
2009年,日本总装机容量2.42亿千瓦,其中,核电装机4885万千瓦,占20.2%;水电装机4638万千瓦,占19.2%;煤电装机3795万千瓦,占15.7%;LNG6157万千瓦,占25.5%;燃油机组4620万千瓦,占19.1%;新能源装机53万千瓦,占0.2%。
表12009年、2014年(规划)日本装机容量及分类情况
类别
2009年情况
2014年规划
类别
装机量(GW)
占比(%)
装机量(GW)
占比(%)
核电
48.85
20.2
51.87
20.9
水电
46.38
19.2
47.81
19.2
煤电
37.95
15.7
40.37
16.2
LNG
61.57
25.5
64.14
25.8
燃油
46.20
19.1
44.04
17.7
新能源
0.53
0.2
0.53
0.2
总计
241.5
100
248.75
100
可以看出,日本由于电力需求增长较缓,发电装机规模增长不快,核电在发电装机中的占比增长较快。
日本以除冲绳之外的9大电力公司管辖区域为基础形成了9大电网,现已基本上实现了全国联网。
但电网间的连接容量不大,其网架结构见图1。
图1日本电网结构示意图
日本的电网系统包括50Hz和60Hz两部分。
北海道、东北和东京3个电网使用50Hz系统,中部、北陆、关西、中国、四国及九州使用60Hz系统。
东京、东北两电网之间采用500千伏交流联网;东北、北海道电网之间采用一条±250千伏海底直流输电线路互联。
中部、北陆、关西、中国、四国、九州电网使用60Hz系统,内部采用500千伏交流线路互联。
两个不同频率的系统之间通过佐久间(30万千瓦)和新信浓(60万千瓦)换流站连接。
日本是核电利用大国,目前在运54座反应堆,装机容量4700万千瓦,年发电量在2700亿千瓦时左右,占总发电量的30%左右,地震发生前仍有2台机组在建,超过10台已经规划。
图2日本核电站分布图
发生严重事故的日本福岛核电站包括第一核电站(名为Daiichi)与第二核电站(名为Daini)。
其中,第一核电站装机470万千瓦,包括6台在运机组;第二核电站装机装机440万千瓦,包括4台在运机组。
两电站均为东京电力公司所拥有与运行。
表2给出了第1&2电站的有关信息。
表2福岛核电站第1&2电站机组信息
机组
技术类型
首次临界
时间
装机容量
反应堆
供货商
建筑设计
施工企业
福岛
第一
核电
站
福岛I-1
BWR-3
1970.10
460MW
通用电气
Ebasco
Kajima
福岛I-2
BWR-4
1974.7.18
784MW
通用电气
Ebasco
Kajima
福岛I-3
BWR-4
1976.3.27
784MW
东芝
Toshiba
Kajima
福岛I-4
BWR-4
1978.12
784MW
日立
Hitachi
Kajima
福岛I-5
BWR-4
1978.4.18
784MW
东芝
Toshiba
Kajima
福岛I-6
BWR-5
1979.10.24
1,100MW
通用电气
Ebasco
Kajima
福岛I-7
ABWR
计划2016
1,380MW
福岛I-8
ABWR
计划2017
1,380MW
福岛
第二
核电
站
福岛II-1
BWR-5
1982.4.20
1,100MW
东芝
福岛II-1
BWR-5
1984.3.2
1,100MW
日立
福岛II-1
BWR-5
1985.6.21
1,100MW
东芝
福岛II-1
BWR-5
1987.8.25
1,100MW
日立
说明:
BWR-沸水堆;ABWR-改进型沸水堆
表2中,最早开始发电的福岛I-1机组已经运行超过40年,计划在2011年3月关闭。
东京电力公司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曾有再次延长20年运行的想法。
二、日本岛核泄漏事故情况
(一)地震及海啸引发核泄漏事故情况
由于地震与海啸破坏造成的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已经进入了第三周。
人们的关注逐渐从核电站本身的安全、反应堆破坏情况逐渐转向对放射性物质的泄漏及其世界性影响上。
第一周(3月11日-3月18日),核事故基本经历了一个事故发端、迅速恶化、平台稳定、消退期的基本危机过程。
由最初冷却系统失灵、反应堆温度上升发端,逐渐出现爆炸、放射性物质溢出、堆芯部分熔化等迅速恶化的局面,进而在外部水冷却系统作用下趋于平稳,温度开始温度并逐渐下降,到最终努力实现外部电力供电情况下得以通过内部冷却系统将反应堆温度逐渐冷却。
第二周(3月19日-3月27日),福岛核电站事故的变化相对平稳,事故本身没有继续恶化。
核危机本身已经基本稳定,但是由于核泄漏问题,其局部环境影响与世界性核电发展潜在影响仍在扩大,并且东京电力公司暴露出来隐瞒燃料棒损坏与辐射严重超标等关键消息。
由于这种影响的扩大,日本核事故的级别可能提高到6级,即“严重事故”,事故的处理可能仍需要很长时间。
第三周(3月28日至3月30日),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对海水与地下水潜在的污染,以及由于反应堆安全壳与压力容器可能破损导致的放射性物质污染成为最为关切的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措施,目前仍存在燃料棒继续裂变,从而熔穿厂房并污染土地与地下水系统的可能性。
2号机组的安全壳与压力容器都可能有破损,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目前,欧洲、美洲与我国各地陆续探测到辐射物质的微量超标。
IAEA表示了对日本核危机的关切,并建议召开核安全国际论坛讨论日本核电站的局势。
(二)应急处理情况
3月11日特大地震及其引发的严重海啸冲击了日本福岛核电站,核电站的控制棒自动推入反应堆,反应堆停止发电。
但是,由于反应堆的余热需要通过冷却系统排出,而冷却系统的电源与备用电源在海啸中都遭到破坏,事故初期无法迅速冷却反应堆造成了反应堆温度上升,堆芯可能有部分熔毁。
在外部应急电源到位后,注水冷却的过程中压力进一步升高,皓水反应引发氢气爆炸,厂房受损。
冷却效果仍旧不理想,而4-6号机组乏燃料池也出现温升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东京电力公司先后启动了引入海水,以及外部直升机与高压水枪喷水的冷却方式,逐步将反应堆温度控制住,反应堆本身事故不再扩大。
之后,在3月18日-20日左右,逐步恢复了所有反应堆的外部电源与反应堆堆芯的持续冷却。
但是,由于放射性物质溢出,厂房内堆积大量含有放射性的污水,人员的抢修工作一再受阻。
在核电站排水口监测到严重超标的放射性水平,人们对反应堆是否堆芯已经熔化,安全壳与压力容器已经损坏非常担忧。
目前,东京电力公司出于成本与技术的考虑,仍没有就是否封堆下定决心。
而能否将核电站的辐射影响限制在较小的区域内仍旧是目前全世界最为关注的问题。
(三)事故损失及停电影响
日本福岛核电站是世界上最大的核电站,总装机910万千瓦,目前皆处于停运状态。
这部分机组约占其总装机容量的15%,其无法正常发电是东京电力公司目前电力供应不足的主要原因。
福岛核电事故已经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与损失。
东京电力公司股票从3月11日起,已经累计下跌超过70%,总裁或将辞职,公司有可能被国有化保全;核电站已无修复可能,未来1-2年内需要新建机组以填补这方面的空缺;如果要进行封堆,也意味着巨大的财力、物力与人力的投入。
而目前,核电站已经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用电大户”,需要时刻保持外部电力供应,以冷却反应堆。
(四)事故原因分析
日本核电站技术中有BWR-沸水堆,ABWR-改进型沸水堆,PWR-压水堆,以及FNR-快中子反应堆。
福岛第一核电站的6台机组与第二核电站的4台机组的技术基本相同,其中第一电站的6号机组与第二电站属于完全相同代际的BWR-5机型。
第一电站目前接近退役,第二电站曾在1989年发生轻微事故。
本次地震发生后,两座电站均自动关闭,停止发电。
但因外接高压线路遭到破坏使得两电站必须依靠备用电源供电实施冷却,应急柴油机开始工作。
至此,地震对两电站的影响基本是相同量级的。
但紧接而来的海啸及之后的事态发展,使得两电站的状况出现了分化。
第一核电站:
应急柴油发电机启动不久就被随后而来的海啸淹没,而依靠控制室的备用电池8小时内就耗尽了。
由于作业区被海水淹没等原因,移动式发电设备费尽周折才到位,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而重新注入水后的压力升高与皓水反应导致爆炸,破坏了设备与厂房,热量的集聚产生了放射性溢出等一系列后续问题。
第二核电站:
随地震而来的海啸破坏了第二电站1、2、4号机组的冷却水泵系统与备用冷却系统,但其备用冷却系统得以迅速修复,使得反应堆温度在上升到100度之后开始下降,并最终稳定下来。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关键原因在于“一系列设备的失灵”,以及东京电力对反应堆维修后继续使用抱有期望,最初的处理方式偏于保守与缓慢,从而失去了在事故初期迅速降温从而将事故缩小的机会。
在移动备用电源到位后“通过回路注入冷却剂水”的处置方式也不够妥当。
而距离第一核电站不远(南边海岸线5公里)的第二核电站的被破坏程度相对较轻,并且得到了顺利修复。
三、大地震对日本电力系统的影响
(一)电力系统受灾基本情况
此次受大地震影响的供电地区主要为东京电力公司和东北电力公司所辖区域。
东京电力所属核电机组损失负荷近1200万千瓦,地震对环东京湾火电群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所属区域损失电源超过2000万千瓦,相当一部分短期内很难恢复。
东京电力公司历史最高用电负荷为2001年6430万千瓦,考虑地震引起东京都、茨城县(汽车城)、千叶县等大量工厂停工引起用电需求减少,震后负荷需求约3800~4100万千瓦。
东京电力公司震后将面临约1000万千瓦的电力供应缺口,约占负荷需求的26%。
自3月16日以来,日本丰田、日产、索尼等各大企业相继宣布部分恢复生产业务,这给茨城、千叶、枥木等东京电力所辖供电区域带来新的负荷需求。
东京电力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电力供需形势。
东北电力公司方面,因地震停止运转的发电机组主要包括超过300万千瓦火电机组以及女川核电站217万千瓦。
预计灾后负荷需求为1050万千瓦,电力供应缺口为100万千瓦,约占该区域总电力需求的10%。
造成此次日本电力供应紧张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灾后发电能力的严重不足导致供需失衡是关键性因素。
此次地震的破坏力远高于发电设施的设计能力,致使各类电源纷纷退出运行,东北和关东地区的电力供应异常紧张。
受本次地震影响,日本国内电力供应减少了20%以上。
东京电力公司电网设施的快速恢复仍不能缓解因大量电源损失带来的停电危机。
二是强烈地震和海啸对受灾地区的电力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破坏。
其中,输配电网设施的损失主要集中在东北电力所辖区域。
从影像和图片资料可以清晰看到海啸过后满目疮痍的街景以及歪斜坍塌的电力设施。
至今,东北电力公司仍无法准确评估损毁程度以及恢复供电时间表。
相比之下,东京电力所辖电网设施得到了快速恢复,截至3月16日所有因灾退出的变电站均恢复运行。
这与东京电力网格型主网结构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坚强性密切相关。
(二)应对措施
为应对电力短缺的严峻形势,日本政府、电力企业分别制定了应对措施。
日本政府出台了包括增加替代核电的火力发电、扩大企业自行发电、扩大使用天然气等在内的紧急对策,用以增加电力供应,并要求相关各方在一个月内抓紧行动并见到成效,抑制对企业生产活动造成的影响,消除国内对电力不足日益扩大的不安情绪。
经日本政府同意,东京电力公司和东北电力公司从14日和16日开始,分别在所辖地区实施轮流限电措施,预计至少执行至4月底。
(三)日本电力系统特点及在对应本次灾难方面的不足
日本灾后电力供应紧张且短时内难以缓解,将日本电源布局以及区域电网互相支援能力不足的特点凸显出来。
由于日本的能源资源相对匮乏,大量依赖进口,由电力公司根据所辖区域的电力需求实施发、输、配、用一体化建设和运营管理。
除冲绳外的9大电网虽实现了全国联网,但各大电网均采用就地平衡方式,由所属发电厂满足本地区电力电量的基本平衡,区域间交换功率很小。
就地平衡的电力发展方式,客观上造成各大电网间的联系不强,区域电网相互支援能力不足,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紧急援助方面存在劣势。
就东京电力公司面临的近26%的电力缺口来看,东京电力系统与中部电力系统通过三座变频站相联,总交换容量仅为120万千瓦;与东北电力系统的联络线输送容量为200万千瓦。
由于网间联络线输送能力的约束,东京电力公司仅能获得100万千瓦区外电力支援,对于缓解电力供应不足的局面作用有限。
四、对我国电力发展和电网安全的启示
(一)电网安全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具有极端重要性。
电力已成为现代社会的“血液”,是社会生产、人民生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
国际众多大停电案例也一次次印证电力供应对于现代社会运转的极端重要性,不仅涉及巨大的经济代价问题,更直接危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等重大政治问题。
此次日本的灾难可谓“立体式”,自然灾害、核泄漏威胁、电、油、气、水全面短缺。
从日本首相到东京电力的决策层,再到日本民众,都被灾难折磨得筋疲力尽。
其中电力供应短缺是影响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关键因素。
此次日本福岛事故本身得以稳定,不再恶化,其关键在于外部稳定电源供应得以修复,从而提供了动力能源持续对反应堆进行冷却。
在特大地震灾害的不可抗力中,大量基础设施严重受损在所难免。
灾害发生后及时抢修恢复电网设施,对于事故抢险与人们生活保障,以及后续经济恢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核电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
核电安全是实现核电规划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对安全性的高度关注必须贯穿于核电设计、建造、运行及退役的全过程。
对于我国的核电发展,需要在坚持既有核电战略,满足能源与环境需求的基础上,从核电的技术路线、规模发展节奏与区域布局的考虑中体现对安全性的要求。
在技术路线方面,对所有的现存与未来核电技术进行压力测试将是一个必修课。
日本福岛核电站的海啸高度防护不够,是造成后来一系列严重后果的导火索。
未来在应对诸如海啸、地震、台风等“低概率、高风险”事故的防御标准必然要提高。
这意味着核电成本一定程度上的上升。
此外,不依靠于外来动力支持的“非能动”安全设计将成为发展的方向。
在规模发展节奏方面,对核电未来的发展规模与节奏的把握可能会重新考虑。
在三代技术尚无运行机组检验的情况下,这一问题与技术路线存在着互相影响。
若确定了更高等级的安全标准,核电的节奏将有所放慢,需等待在建先进机型的检验。
在机组布局方面,对厂址的要求更加严格审慎,除了抗震标准、与居民区距离等将成为更加重要的决策要素外,作为大型稳定的基荷电源,核电站在电力系统运行中与其他机组以及电网间的互相支撑与协调,事故情况下的互相备用也必须成为需要考虑的因素。
(三)应加快推进特高压骨干网架和跨区电网建设。
日本特大地震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充分表明,建设一个坚强可靠的电网至关重要。
由于网间联络线输送能力不足,导致东京电力公司目前仅获得100万千瓦区外电力支援,电力供应严重不足,缺口已超过1000万千瓦(约占其负荷需求的26%)。
由于电力的缺失,使抢险救灾工作和民众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
事实证明,电网的规模越大、电压等级越高、网架结构越强、智能化水平越高,其资源配置能力和抵御故障冲击能力越强,供电可靠性和经济性越高。
当前,我国应加快建设坚强的智能电网,形成全国强联网格局,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北电南送规模,才能有效提高电网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网内任何一个地区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时,都可以立即从全国各地组织电力资源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提升电网综合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的关键是要加快建设特高压骨干网架。
“三纵三横”特高压骨干网架建成后,到2015年可支撑约2亿千瓦的新增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接入。
特别是新增的7000万千瓦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必须采用特高压通过火、风、太阳能发电打捆送出。
我国交、直流示范工程已经全面取得成功,具备了大规模加快建设特高压电网的条件。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发展特高压电网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在“十二五”我国基本建成快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的同时,更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特高压电网,以充分发挥输煤、输电的综合协同优势,构建科学高效运输体系,保障我国能源和电力的安全可靠供应。
(四)应深入推进“一特四大”能源发展战略。
立足于我国的资源禀赋状况和基本国情,应对能源供应与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双重压力,必须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加快建设一批大型坑口电站,提高能源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和规模,发展更多的高参数、高效率大机组,提高煤炭开发利用效率,并通过集中治理,降低污染排放。
同时,要优化调整电源结构,加快开发利用水电,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
对于核电,从长远看,仍然是我国常规能源的重要补充,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发展核电。
这次日本的核危机警示我们,要依托坚强的电网发展核电,对核电站的选址、建设、调试、运行和退役都要提出更加严格的安全要求,同时加快建立核电相关法律体系,加强核电人才队伍和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电网是煤炭、水能、石油、风能、太阳能等各类能源转化利用的枢纽,也是能源高效配置的平台。
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情况下,电网的作用尤为突出。
我国要大力实施“一特四大”战略,即发展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促进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的集约化开发,才能真正推动我国能源开发利用方式的变革,建立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
(五)要坚持电力统一规划和统一调度。
电力系统由发电、输电、用电等多个环节有机组成,发、输、用瞬间完成,实施电力统一规划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提高电力系统整体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效率,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能力的重要前提。
实行电网的统一规划,对于形成分层分区、结构合理、运行灵活、适应性强的网架结构非常重要。
实践已经证明,过去几年国家电网公司坚持自上而下的统一规划,是各级电网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关键,应当继续坚持下去。
坚持电力统一调度,是我国电力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经验,特别是在突发严重自然灾害情况下,只有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才能及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国际上一些大的停电事故,就是因为处理过程中协调环节过多,局部事故得不到及时有效控制,发展成为大面积停电事故的。
统一的电网管理体制有利于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在2008年抗击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已经得到充分证明。
在这两次重大自然灾害中,虽然电网遭受了巨大破坏,但电网企业通过发挥集团优势,集中力量抢修重建受损设施,以最快速度恢复了灾区供电。
而日本东京、东北电力公司在地震灾害发生后只能各自为战应对困难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构建功能强大、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建设是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日本特大地震警示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应急体系建设的紧迫感,进一步完善极端情况下的应急机制建设,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加快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决策和指挥机制、应急信息发布机制、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机制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这次日本民众在地震中所表现出来的冷静、理性、有序和大局意识,以及较高的自救素质,是对日本政府抗震救灾的有力支持。
这启示我们,在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同时,应更加注重普及应急常识,加强应急基础培训,提升全民应急素质,这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五、保障电力安全发展的举措
(一)全面落实“十二五”坚强智能电网发展规划,加快特高压骨干网架建设。
加快核准“十二五”特高压项目,在“十二五”建成“三纵三横”特高压骨干网架。
今年尽快核准淮南~浙北~上海、锡盟~济南~南京、淮南~南京~上海、蒙西~长沙、荆门~武汉~南昌、靖边~连云港特高压交流工程;尽快核准溪洛渡~浙西、哈密~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涉核设施供电系统防灾能力。
要高度重视核电站和其他涉核设施供电安全水平和应急能力建设。
在公司经营区域内,开展涉核设施供电方案安全风险辨识和防范,进一步完善预防预警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防范和应对涉核设施供电突发事件。
(三)实施差异化设计和运维体系。
在地震等地质灾害高发区,适当提高电网整体设防标准,实施差异化设计,进一步提升电网抵御严重自然灾害的能力。
同时,应结合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和运行要求,加快推进电网专业化管理,优化运维管理模式,通过责任主体明确,资源优化调配,任务协同作业,有效增强电网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四)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根据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控,深化安全审计,强化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电网运行管理,深化调控一体化和专业化检修工作,提高电网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生产管理,大力开展供电设施评价;加强风险和应急管理,着力提升电网风险预警和预控能力。
(五)大力推进应急体系和机制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提升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满足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
完善极端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二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
按照“平战结合、功能多样、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快速反应、战斗力强”的原则,各网省公司组建一支能够承担“急难险重”应急救援任务的应急救援基干分队。
分专业组建公司总部、网省两级应急专家队伍,健全应急专家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规范应急队伍着装配置,统一服装样式和标识;加强应急队伍特别是基干队伍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和作风建设,保证关键时候拉得出、顶得住、打得赢。
三是加快推进四级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
上半年完成总部应急指挥中心二期建设;年内完成90%地市公司和50%县级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明年底全部完成,实现总部、省、市、县四级应急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
四是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组织开展应对重大灾害联合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公司应急体系建设成效及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结合所处区域气候特点和电网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应急实训基地,扎实开展应急技能技术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员工应急知识和技能。
五是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切实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继续推进网省公司应急物资仓库建设和地县供电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形成公司、网省、地县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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