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大牌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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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大牌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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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大牌买卖合同
户外大牌买卖合同
篇一:
户外大牌发布合同范本
户外大牌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户外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广告发布约定
(一)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
。
(二)广告媒体规格:
尺寸:
面积平方米。
(三)广告内容:
以甲方提供的内容为准
(四)广告形式及制作工艺:
。
(五)广告发布时间:
自年月日开始发布至年月日发布终止,为期月。
实际发布期限自乙方出具验收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广告总费用:
元(大写金额:
)(此价格包括广告审批费、城管费、场地租金、税金,广告画面安装和拆除费、喷绘制作费、电费、保险、清洁、维修保养费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2.甲方承诺其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3、广告制作的具体要求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小样为准。
只有在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才可以制作喷绘画面。
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喷绘的画面失真或与甲方书面确认的小样不一致,致使广告延迟发布,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顺延广告发布时间,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不能按时发布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5、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由此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期内除首次上画外,甲方另有一次免费换画的权利。
每次更换画面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提交有关广告内容的小样,交由乙方。
免费换画权利已使用之后,因更换画面产生的费用
由甲方(费用包括:
安装费、喷绘等费用)按照元/平方米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喷绘、安装。
甲方须严格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承诺该媒体合法性,并保证该媒体已经得到媒体所在地点的管理机构的认可。
并已取得合法批文,可以立即发布商业广告,乙方保证拥有此广告媒体的合法使用权及出租权,并负责办理该广告牌及广告发布一切相关的手续。
如由于乙方广告发布手续不全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应当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予以修改。
在甲方未作出修改以前,乙方应当拒绝发布;广告画面正常发布后,视为乙方对广告画面审核通过,若发布过程中画面出现违反广告法规定并因此给甲方造成被查处等情况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3、乙方负责广告牌钢架制作、灯具安装、照明费用及相关的画布制作和画布安装。
乙方在七日内准时发布(因甲方提供给乙方报批的相关资料不符合报批要求而耽误的时间和甲方确认画面耽误的时间除外),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逾期发布,每日违约金为该点位发布费用的1%。
4、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的巡视,检查,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广告的正常发布。
若出现影响广告效果的故障,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故障发生后的48小时内完成维护和修复,由此广告发布时间顺延,若超过48小时未完成修复,甲方有权要求双倍顺延广告发布时间或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须保证广告发布的连续性,保证广告牌不被撤销、拆除。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除广告画面,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并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弥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于市政建设,规划等政府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选择广告地点,也可终止发布,广告费按实际发布时间计算。
但因乙方相关手续未办理齐全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6、依照广告发布地户外广告发布惯例及季节不同,保证每天至少个小时的亮灯时间,(夏季:
,冬季:
),如甲方发现灯灭(包括整体或部分灯灭)或低于4小时一天,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修正,并顺延发布期限,限期未予修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赔偿。
7、乙方负责户外广告牌发布期内的质量及公共安全问题,如因该设备、设施引起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乙方保证该工程的质量符合抗震、防雷击、防漏电、抗风压和环保要求,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和噪音污染。
8、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本合同广告总费用的广告业专用发票。
第三条:
广告验收:
1、乙方应在广告画面全部上画安装完毕后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验收,并在广告验收报告上签字。
如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及时改进以达到甲方要求,更新改进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顺延广告发布时间,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不能按时发布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媒体监测报告,报告里包括(白天、夜间照片),照片必须带日期或用当天报纸表明拍摄时间。
监测报告应采用彩色书面文本形式,由乙方加盖公章;同时应以PPT电邮方式先期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费用支付
广告费用支付采取分次刊后付款形式。
以一年期广告投放为例,具体付款的时间规定如下:
1、广告画面正常上刊,并且甲方对广告画面验收合格后20日内,即年月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广告总费用的25%,即元整(大写:
人民币元整)。
广告发布期满4个月后,即年月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广告总费用的25%,即元整(大写:
人民币元整)。
广告发布期限届满8个月后,即年月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广告总费用的25%,即元整(大写:
人民币元整)。
广告发布期限届满12个月后,即年月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广告总费用的25%,即元整(大写:
人民币元整)。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开具应付款额的等值正规广告发票,并提供书面版广告发布监测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和监测报告后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款项支付方式:
电汇或转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该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除外。
2、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广告发布费用按实际发布天数计算。
并赔偿乙方合同广告总费用的20%的违约金。
3、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导致甲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不能发布或不能按时发布或不能正常发布),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合同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部分。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
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通知及发票均以双方在本合同上的地址及名称为准。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以上内容为本合同的清洁文本,任何修改均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帐号:
篇二:
户外大牌广告位租赁合同
户外广告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兴文冠杰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
兴文县古宋镇百家渡桥头(详见附图)
2、广告牌规格:
_长18米,宽6米,面积约108平方米,双面。
3、广告牌制作材料:
钢立柱、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4、广告画面:
电脑喷绘布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牌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小写¥元(含税),大写元。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建造、报建、年审、发布一次喷绘布、维护、维修、电费等。
3、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90%广告费给乙方,即元整,广告发布期满十五天内付清余款即元整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期内,除初始画面制作费由乙方负责,其余更换广告画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广告牌的外打灯,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光源,保证每晚亮灯3小时,即夏天亮灯时间为晚上7:
00至10:
00时,冬天亮灯时间为晚上6:
30至9:
30时(可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适当调整)。
4、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
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
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
如光源出现故障,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广告画面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电缆被盗,乙方应于五天内修复。
5、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6、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七日内发布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壹仟元整(¥1000元)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完工,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兴文冠杰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三:
关于户外大型广告牌的买卖合同
甲方:
**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卷闸门厂
**卷闸门厂意欲购买**销售有限公司办公大楼顶楼大型户外广告牌。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牌位于甲方办公大楼顶楼,长米,高米,面积平方米。
二、广告牌售价人民币贰万元整,乙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乙方负责广告牌的拆除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
四、乙方在施工中,不准损坏办公大楼整体结构、表面装修、顶部防水等,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乙方在拆除广告牌的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办理安全施工的相关意外保险。
六、甲方为乙方拆除广告牌提供施工用电和施工吊车,如发生相关联的施工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施工工期为一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如遇风、雨天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可顺延。
八、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全面的营销费用明细
营销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总体营销费用控制比例,一般项目占销售收入±%(视市场形势、项目所在地地区差和地段差而定),别墅类豪宅占销售收入5±%(由于地段偏远、体量少、溢价高)。
①郊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在得到集团认可后可适度进行费用比例的调整;
②特殊情况下,经审批通过可适度增加营销费用%。
一般项目营销费用构成:
1.人力成本:
基本工资、福利(%),销售提成(%)2.运营成本:
卖场营造费用、日常运营费用(%)3.营销成本:
营销推广费用(%)别墅类豪宅项目营销费用构成:
1.人力成本:
基本工资、福利(%),销售提成(%)2.运营成本:
卖场营造费用、日常运营费用(1%)3.营销成本:
营销推广费用(3-4%)营销费用控制划分
1.固定成本:
人力成本(基本工资及福利部分)、运营成本2.变动成本:
营销成本、人力成本(销售提成部分)
在固定成本一定的情况下,重点加强变动成本的科学预测和控制
项目分期总体营销计划内容界定
开发间接费用类别及细分明细表
篇五:
户外广告大牌制作合同书
店招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揽____________________店招(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委托方式及制作价格:
1、委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作价格:
(1)单排喷绘:
68元/㎡25㎜×25㎜方钢
(2)双排喷绘:
85元/㎡25㎜×25㎜方钢厚度不得超过200㎜
(3)双排金属封边:
98元/㎡25㎜×25㎜方钢厚度不得超过200㎜
(4)根据现场情况,施工难度较大、需要材料规格加大、加固、另议。
第二条:
付款方式:
按施工进度支付,订单金额完工后3万元—4万元支付一次安装费用。
第三条:
工程期限
自订单下发之日起根据工程大小制定工期。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大风)及甲方设计不及时、错误、更改、造成的返工、画面重做所造成工人不能正常开工,工期顺延。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店招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电源,电源通至现场20米以内。
3、向乙方提供店招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2、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制作物美观、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甲方要求标准。
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第五条:
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
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第六条、违约责任:
.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七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一年。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第八条、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篇六:
户外单列柱T型塔大牌广告发布合同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广告发布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发布长虹电器户
外广告,发布费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含媒体占用费、安装费及广告维护费)。
二:
广告发布所需办理:
工商广告许可手续,城管广告管理手续概乙方负责办理。
甲
方负责品牌企业的营业执照,产品认证资料,形象代理授权书,商标认证书。
三.广告发布形式
1、广告媒介:
。
2、广告发布位置:
3、广告发布规格:
四.付款方式:
广告发布总额分三次支付。
1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广告总额的10%,2
广告发布经验收后四十工作日内支付广告总额的80%,3广告发布期满前30天支付剩余总额的10%。
四.广告在发布期内,应保证广告媒体的安全,如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修缮维
护,在修缮过程中引发的时间损失,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按损失时间顺延发布。
五.广告发布过程中,因广告画面脱落,钢架腐蚀、垮塌造成他人权益受到经济损失
及民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在平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租凭权。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任何
一方可诉至合同签约当地的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七:
户外广告大牌制作合同
(1)
广告大牌制作合同
甲方:
遵义宏渝豪威实业(集团)保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红花岗区新瑞喷绘广告制作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广告大牌及喷绘制作(详见附件)
1、以上广告大牌(钢架围挡单面)报价是按照12米x5米=12800元/块的报价表,实际安装制作的数量按照现场实际安装制作数量为准。
如现场甲方需要添加的材料或其他的制作另协。
2、项目成果的提交时间为:
XX年月日前。
(注:
天气变化导致工人无法施工的情况下,时间往下推迟,如:
狂风、打雷闪电、下大雨)
3、交付地为苟江镇,具体地址以甲方指定为准。
交货所需要运输及运输、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项目制作方案须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实行。
5、客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项目保5年(天灾、地震、台风、人为因素除外)油漆不保。
二、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捌万零壹佰陆拾捌圆整(元),该包干价已包含项目制作费、人工费、物料费、运输费、垃圾清理费、安装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再就此项目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广告牌喷绘及围墙喷绘在验收后3日个工作日内付款,广告大牌(单面)在材料送到现场后付款30%,验收合格以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款项。
3、乙方制作安装完成,甲方接乙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若超过3个工作日未验收的,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全部工程合格,甲方即支付乙方余款:
元,大写:
肆万捌仟壹佰陆拾捌圆整。
4、广告费用支付方式:
付现或转账
5、乙方账户:
红花岗区新瑞喷绘广告制作中心开户行:
工商银行遵义市红旗支行账号:
2403021709200022548
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项目设计和制作工程,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画面内容以甲方提供并经甲方审核合格为准。
(2)提供项目设计和制作的原始资料,具体包括:
制作要求及电子文稿。
(3)本合同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方案和成品及画面制作安装。
(2)制作及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人员与施工安全事故及5年内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四、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的履行存在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获得甲方就该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应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应赔偿泄密所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方应按照约定付款,若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总价款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甲方:
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
红花岗区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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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 大牌 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