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消防实务第三篇 其它灭火系统.docx
- 文档编号:9737857
- 上传时间:2023-02-06
- 格式:DOCX
- 页数:32
- 大小:194.67KB
3消防实务第三篇 其它灭火系统.docx
《3消防实务第三篇 其它灭火系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3消防实务第三篇 其它灭火系统.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消防实务第三篇其它灭火系统
消防实务第三篇其它灭火系统
第4章、水喷雾灭火系统
1、灭火机理
表面冷却、窒息、乳化、稀释
口诀:
冷窒息乳稀释
二、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灭火、防护冷却
(1)灭火
固体火灾,丙类可燃液体火灾、饮料酒火灾,电气火灾
(2)防护冷却
可燃气体、甲乙丙可燃液体的设施和装置
火灾危险性大的化工装置和管道
2、不适用范围
(1)过氧化物
(2)遇水燃烧
(3)使用水雾会引起爆炸或破坏场所:
高温密闭容器内或空间内表面温度处于高温状态的可燃液体
三、设计参数
1、水雾喷头工作压力
灭火:
≥0.35MPa
冷却:
≥0.20MPa
甲b、乙、丙液体:
≥0.15MPa
2、响应时间:
灭火:
60s
冷却:
300s
液化气设施冷却:
60s
4、系统组件
1、水雾喷头
(1)喷头选择:
扑救电气火灾用离心雾化型喷头
(2)水雾喷头性能参数:
A、工作压力
灭火:
≥0.35MPa
冷却:
≥0.20MPa
甲b、乙、丙液体:
≥0.15MPa
B、雾化角45、60、90、120、150
C、流量系数K:
16~102
D、水雾雾滴直径:
0.3-1mm
(3)布置要求
A、基本原则:
喷头数量应根据喷雾强度、保护面积和喷头特性计算:
q=K
N=S×W/q
式中:
q-喷头流量,L/min
K-流量系数
P-喷头压力,MPa
N-喷头数量
S-保护面积,m2
W-喷雾强度,L/min·m2,油浸变压器为20
B、布置方式
公式:
见书
矩形布置:
喷头间距≤1.4(
)倍水雾锥底圆半径
菱形布置:
喷头间距≤1.7(
)倍水雾锥底圆半径
C、保护油浸变压器布置方式
●应布置在变压器周围,不宜布置在顶部
●保护变压器顶部的喷雾不能直接喷向高压套管
●储油柜、冷却器、集油坑均应保护
●水雾喷头之间的垂直距离、水平距离应满足水雾锥相交的要求
D、保护储罐、球罐的布置要求
●当保护对象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时,布置在保护对象周围,距离储罐外壁距离≤0.7m
●当保护对象为球罐时,喷口应喷向球心。
水雾锥沿球罐纬线方向相交,沿经线方向相切。
(纬交经切)
E、保护电缆的布置
●完全包围电缆
●水平和垂直敷设时,都应按平面保护对象考虑
●水平敷设时,喷头布置在上方。
垂直敷设时,喷头沿其侧面布置。
F、保护输送机皮带
应完全包围:
机头、机尾、输送物、上下行皮带
2、雨淋阀
(1)分类
A、角式雨淋阀:
供水管水流压力0.14~1.2MPa
B、直通式雨淋阀:
供水管水流压力0.14~1.6MPa
(2)设置要求:
A、雨淋阀组宜设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有排水设施的室内,其位置宜靠近保护对象并便于操作;
B、并联设置的雨淋阀组,雨淋阀入口处应设止回阀;
C、雨淋阀前的管道应设置可冲洗的过滤器;当水雾喷头无滤网时,雨淋阀后的管道上也应设置过滤器。
过滤器滤网应采用耐腐蚀金属材料,滤网的孔径应为4.0~4.7目/c㎡;
E、雨淋阀的试水口应接入可靠的排水设施。
3、管道
(1)阀后管道:
内外热镀锌钢管,不得电气焊挖孔、热炜弯等破坏镀锌层操作,系统管道压力≤1.6MPa。
(2)系统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时,管径≥25mm,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时,管径≥20mm
(3)系统最低点或容易积水地方应设置放水阀或排污口
第5章、细水雾灭火系统
1、灭火机理
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浸润、乳化
口诀:
冷窒息、乳稀释、阻浸润
2、适用范围
(1)适合范围:
可燃固体、可燃液体、电气火灾
(2)不适用范围:
遇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
3、设计参数
1、喷头工作压力≥1.2MPa
2、闭式系统参数
(1)作用面积≥140m2
(2)每套泵组喷头数量≤100只
3、系统响应时间
开式系统≤30s
全淹没瓶组式系统,各瓶组必须同时启动,各瓶组间隔≤2s
4、系统组件
1、喷头布置要求
(1)闭式系统
喷头与墙壁距离不大于喷头最大间距的1/2
75mm不小于≮喷头与顶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大于≯150mm
(2)喷头备品
不小于使用总数1%,并不小于5只
第6章、气体灭火系统
1、灭火机理
1、CO2
主要窒息、其次冷却
2、七氟丙烷
窒息、冷却
3、IG541
窒息
2、分类
无管网(预制灭火系统)
管网(组合分配系统)
3、控制方式
自动控制
手动控制
机械应急操作
紧急停止操作
详细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适用范围
1、二氧化碳:
(1)A类火灾:
固体表面火灾,棉毛、织物、纸张等深位火灾
(2)B类火灾:
液体火灾,可融化的沥青、石蜡火灾等固体火灾
(3)C类火灾: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4)E类火灾:
电气火灾
2、七氟丙烷
(5)A类火灾:
固体表面火灾
(6)B类火灾:
液体表面火灾,可融化的沥青、石蜡火灾等固体火灾
(7)C类火灾: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8)E类火灾:
电气火灾
3、IG541
(9)A类火灾:
固体表面火灾
(10)B类火灾:
液体火灾
(11)C类火灾: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12)E类火灾:
电气火灾
5、系统设计参数
1、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1)防护区划分
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空间吊顶层和地板层同时需要保护时,宜化为一个防护区
采用管网灭火系统:
面积≤800m2,体积≤3600m3
采用预制系统:
面积≤500m2,体积≤1600m3
(2)耐火极限
围护结构、门窗0.50h,吊顶0.25h,建筑构件0.5h
(3)耐压、泄压
承受内压不小于1200pa,七氟丙烷的泄压口在房间高度2/3以上
(4)防护区环境温度:
不低于-10℃
2、安全要求
(1)疏散:
30s撤离
(2)防护区门口应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只能手动解除)
(3)排风口应设置在下部,通讯机房、计算机房通风次数≥5次/h
(4)有人防护区灭火剂浓度不应大于毒性反应浓度,预制灭火系统冲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一般规定
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1)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B、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C、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D、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2)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A、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
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B、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C、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D、启动释放二氧化碳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
3)组合分配系统的二氧化碳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域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4)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储存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应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2)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
A、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并不得低于34%。
B、当防护区的环境温度>10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每超过5℃增加2%。
当防护区的环境温度<-2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每降低1℃增加2%。
C、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D、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喷放时间≤1min。
当扑救固体深位火灾时,喷放时间≤7min,并应在前2min内使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30%。
(3)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可采用面积法或体积法。
当保护对象的着火部位是比较平直的表面时,宜采用面积法;当着火对象为不规则物体时,应采用体积法。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二氧化碳喷射时间≥0.5min。
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1.5min。
4、其它气体灭火系统
(1)一般规定
A、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B、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最大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
C、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1个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8个
D、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E、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与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F、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G、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H、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I、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
J、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K、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L、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高度0.3~6.5m;
●喷头保护半径:
4.5~7.5m
喷头安装高度<1.5m时,保护半径≤4.5m;
喷头安装高度≥1.5m时,保护半径≤7.5m。
●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0.5m。
M、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A、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B、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设计规范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C、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D、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E、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F、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G、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它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H、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min;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min。
总结:
灭火浓度:
讯8油9书10,固表5.8
喷放时间:
讯8它10
浸渍时间:
讯5它10纸20,气液1
(3)IG541灭火系统
A、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1倍。
B、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28.1%,规范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C、当灭火剂喷放至设计用量的95%时,其喷放时间≤60s且≥48s(48~60s)。
D、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
②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宜采用10min;
③其它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min。
总结:
灭火浓度:
固表28.1
喷放时间:
48~60s
浸渍时间:
讯10它10纸20
6、系统组件及要求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灭火剂储存装置
A、目前我国二氧化碳储存装置均为储存压力5.17MPa规格,储存装置为无缝钢质容器,它由容器阀、连接软管、钢瓶组成,耐压值为22.05MPa。
B、高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
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9MPa±0.95MPa(即19±19×5%),5%偏差
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充装系数应按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应为0℃~49℃。
C、低压系统的储存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储存容器的设计压力≥2.5MPa,
储存容器上至少应设置两套安全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2.38MPa±0.12MPa(即2.38±2.38×5%),5%偏差
储存装置的高低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2MPa、1.8MPa;
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装置系数应按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应为-23℃~49℃。
损失量为10%报警并补充
储存装置应设称重检漏装置。
(2)容器阀
容器阀按其结构形式,可分为差动式和膜片式两种。
容器阀的启动方式一般有手动启动、气启动、电磁启动和电爆启动等方式。
与之对应的启动装置有手动启动器、气启动器、电磁启动器、电爆启动器。
(3)选择阀
选择阀的位置宜靠近储存容器,并应便于手动操作,方便检查维护。
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铭牌。
选择阀可采用电动、气动或机械操作方式。
选择阀的工作压力:
高压系统不应小于12MPa,低压系统不应小于2.5MPa。
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
(4)喷头
喷头安装在管网的末端,喷头应接近天花板或屋顶安装。
设置在粉尘或喷漆作业等场所的喷头,应增设不影响喷射效果的防尘罩。
(5)压力开关
一般设置在选择阀前后,以判断各部位的动作正确与否。
(6)安全阀
安全阀一般设置在储存容器的容器阀上及组合分配系统中的集流管部分。
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部分,由于选择阀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在容器阀的出口处至选择阀的进口端之间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空间,因而在此空间内容易形成一个危险的高压区。
为了防止储存器发生误喷射,因此在集流管末端设置一个安全阀或泄压装置,当压力值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开启泄压以保证管网系统的安全。
(7)管道
高压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最高环境温度下二氧化碳的储存压力,低压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4.0MPa的压力。
公称直径≤80mm的管道,宜采用螺纹连接;公称直径>80mm的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
管网中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
高压系统应为15MPa±0.75MPa,低压系统应为2.38MPa±0.12MPa。
5%偏差
2、其它灭火系统
(1)统一规定
A、储瓶间和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环境温度-10℃~49℃,操作面距离墙面或两个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且不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B、储存容器和驱动气体瓶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C、选择阀公称直径应与该防护区灭火系统主管道相等,靠近储存容器且便于操作,有永久性标志牌
D、喷头应有规格型号永久性铭牌,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不宜喷向液面
(2)七氟丙烷
A、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2.5MPa时,应为5.0±0.25MPa(表压);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4.2MPa,最大充装量为950kg/m3时,应为7.0±0.35MPa(表压);最大充装量为1120kg/m3时,应为8.4±0.42MPa(表压);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5.6MPa时,应为10.0±0.50MPa(表压)。
B、增压压力为2.5MPa的储存容器宜采用焊接容器;增压压力为4.2MPa的储存容器,可采用焊接容器或无缝容器;增压压力为5.6MPa的储存容器,应采用无缝容器。
(2.5焊接,4.2焊接或无缝,5.6无缝)
C、在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3)IG541
A、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充压(15.0MPa)系统,应为20.7±1.0MPa(表压);
●二级充压(20.0MPa)系统,应为27.6±1.4MPa(表压)。
B、储存容器应采用无缝容器。
7、操作与控制
(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并应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
(2)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3)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4)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5)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和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
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6)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
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
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7)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设备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8)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9)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气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压力和气量。
(10)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
压力比较
项目
二氧化碳
储存容器
1、高压二氧化碳:
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
泄压动作压力应为19MPa±0.95MPa(即19±19×5%),5%偏差
2、低压二氧化碳
(1)储存容器的设计压力≥2.5MPa
(2)储存容器上至少应设置两套安全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2.38MPa±0.12MPa(即2.38±2.38×5%),5%偏差
(3)储存装置的高低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2MPa、1.8MPa;
选择阀
选择阀的工作压力:
高压系统不应小于12MPa,低压系统不应小于2.5MPa。
应在容器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
管道
高压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最高环境温度下二氧化碳的储存压力,低压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4.0MPa的压力。
公称直径≤80mm的管道,宜采用螺纹连接;公称直径>80mm的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
管网中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
高压系统应为15MPa±0.75MPa,低压系统应为2.38MPa±0.12MPa。
5%偏差
温度比较
项目
二氧化碳
七氟丙烷
IG541
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
-20
-10
-10
储存间环境温度
高压0~49
低压-23~49
损失量为10%报警并补充
-10~50
-10~50
喷放时间和浓度
二氧化碳
七氟丙烷
IG541
1、全淹没:
喷放时间:
全淹没≤1min。
固体深位火灾≤7min,并应在前2min内达到30%。
2、局部应用
喷射时间≥0.5min。
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1.5min。
灭火浓度:
讯8油9书10,固表5.8
喷放时间:
讯8它10
浸渍时间:
讯5它10纸20,气液1
灭火浓度:
固表28.1
喷放时间:
48~60s
浸渍时间:
讯10它10纸20
第七章、泡沫灭火系统
一、灭火机理
1、机理:
隔氧窒息、辐射热阻隔、吸热冷却(冷窒息、阻隔)
2、水溶性液体:
(1)必须抗溶性泡沫
(2)应采用液上、半液下泡沫喷射,不能液下喷射
3、非水溶性液体:
(1)液上喷射时,可选用普通蛋白泡沫、氟蛋白泡沫、水成膜泡膜
(2)液下喷射时,不能选择蛋白泡沫
二、分类
(1)按喷射方式:
液上、液下、半液下
(2)按系统结构:
固定式:
固定的消防水泵、泡沫液储罐、泡沫混合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器、管线
半固定式:
固定的泡沫发生器→泡沫管线,泡沫发生器之前的是移动式的
移动式:
只有进罐管线是固定的
(3)按发泡倍数
低倍:
<20,甲乙丙类液体、化工装置区首选
中倍:
20~200
高倍:
>200
(4)按应用方式
全淹没、局部应用、移动系统、泡沫-水喷淋、泡沫-水雾
三、系统型式的选择
1、系统选择基本要求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低倍
(2)水溶性(以及其它对泡沫有破坏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液上、半液下
(3)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液上、液下、半液下
(4)内、外浮顶罐:
液上
(5)不得选用消防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的:
非水浮顶,水溶立式、直径18固定顶
A、非水溶性液体内外浮顶罐
B、D>18m的固定顶储罐
C、水溶性液体立式储罐
(6)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的:
高7直9固定不用抢
h>7m或D>9m的固定顶储罐
(7)单罐>1000m3的固定顶罐,应固定式
(8)油罐中倍数的宜固定式并液上
总结:
水溶不液下,非水无限制,浮顶须液上。
1000m3双固定,油罐中倍宜固定
2、适用场所
1)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封闭空间场所。
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场所。
2)全淹没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小型封闭空间场所。
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小场所。
3)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
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4)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场所。
限定位置的流散B类火灾场所。
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5)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火灾场所。
流淌的B类火灾场所。
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
6)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
流散的B类火灾场所。
不大于100㎡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7)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
存放量不超过25L/㎡或超过25L/㎡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8)泡沫喷雾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
面积不大于200㎡的非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总结:
封闭围墙高全淹,小型变为中全淹。
高局AB非全封,中局A类非全封、限定流散B、固定100流淌B。
高移流淌B、难接近、排烟有毒,中移流散B、小型难接近、100流淌B
100流淌B:
固定用局部中倍,不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消防实务第三篇 其它灭火系统 消防 实务 第三 其它 灭火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