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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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含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odeforengineeringdesignofgenericcablingsystemforbuildingandcampus
GB5031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1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7.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
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张宜张晓微孙兰李雪佩张文才陈琪成彦温伯银赵济安瞿二澜朱立彤刘侃陈汉民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和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与缩略词……………………………………………(5)
3系统设计…………………………………………………(7)
3.1系统构成………………………………………………(7)
3.2系统分级与组成…………………………………………(9)
3.3缆线长度划分……………………………………………(11)
3.4系统应用…………………………………………………(12)
3.5屏蔽布线系统……………………………………………(13)
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13)
3.7工业级布线系统…………………………………………(14)
4系统配置设计……………………………………………(15)
4.1工作区…………………………………………………(15)
4.2配线子系统……………………………………………(15)
4.3干线子系统……………………………………………(17)
4.4建筑群子系统……………………………………………(18)
4.5设备间…………………………………………………(18)
4.6进线间…………………………………………………(18)
4.7管理……………………………………………………(18)
5系统指标…………………………………………………(20)
6安装工艺要求……………………………………………(31)
6.1工作区…………………………………………………(31)
6.2电信间…………………………………………………(31)
6.3设备间…………………………………………………(32)
6.4进线间…………………………………………………(33)
6.5缆线布放………………………………………………(34)
7电气防护及接地…………………………………………(36)
8防火………………………………………………………(39)
本规范用词说明………………………………………………(40)
附:
条文说明…………………………………………………(41)
1总则
1.0.1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1.0.3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
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并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
4综合布线系统应与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并按照各系统信息的传输要求优化设计。
1.0.5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物的公用通信配套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应满足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业务的需求。
1.0.6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经过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
1.0.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布线cabling能够支持信息电子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插软线和连接器件组成的系统。
2.1.2建筑群子系统campussubsystem由配线设备、建筑物之间的干线电缆或光缆、设备缆线、跳线等组成的系统。
2.1.3电信间telecommunicationsroom放置电信设备、电缆和光缆终端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专用空间。
2.1.4工作区workarea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
2.1.5信道channel
连接两个应用设备的端到端的传输通道。
信道包括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
2.1.6链路link一个CP链路或是一个永久链路。
2.1.7永久链路permanentlink信息点与楼层配线设备之间的传输线路。
它不包括工作区缆线和连接楼层配线设备的设备缆线、跳线,但可以包括一个CP链路。
2.1.8集合点(CP)consolidationpoint楼层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水平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
2.1.9CP链路cplink楼层配线设备与集合点(CP)之间,包括各端的连接器件在内的永久性的链路。
2.1.10建筑群配线设备campusdistributor终接建筑群主干缆线的配线设备。
2.1.11建筑物配线设备buildingdistributor为建筑物主干缆线或建筑群主干缆线终接的配线设备。
2.1.12楼层配线设备floordistributor终接水平电缆j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子系统缆线的配线设备。
2.1.13建筑物入口设施buildingentrancefacility提供符合相关规范机械与电气特性的连接器件,使得外部网络电缆和光缆引入建筑物内。
2.1.14连接器件connectinghardware用于连接电缆线对和光纤的一个器件或-组器件。
2.1.15光纤适配器opticalfibreconnector将两对或-对光纤连接器件进行连接的器件。
2.1.16建筑群主于电缆、建筑群主干光缆campusbackbonecable用于在建筑群内连接建筑群配线架与建筑物配线架的电缆、光缆。
2.1.17建筑物主干缆线buildingbackbonecable连接建筑物配线设备至楼层配线设备及建筑物内楼层配线设
备之间相连接的缆线。
建筑物主干缆线可为主干电缆和主干光缆。
2.1.18水平缆线horizontalcable楼层配线设备到信息点之间的连接缆线。
2.1.19永久水平缆线fixedherizontalcable楼层配线设备到CP的连接缆线,如果链路中不存在CP点,为直接连至信息点的连接缆线。
2.1.20CP缆线cpcable连接集合点(CP)至工作区信息点的缆线。
2.1.21信息点(TO)telecommunicationsoutlet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
2.1.22设备电缆、设备光缆equipmentcable通信设备连接到配线设备的电缆、光缆。
2.1.23跳线jumper不带连接器件或带连接器件的电缆线对与带连接器件的光纤,用于配线设备之间进行连接。
2.1.24缆线(包括电缆、光缆)cable在一个总的护套里,由一个或多个同-类型的缆线线对组成,并可包括一个总的屏蔽物。
2.1.25光缆opticalcable由单芯或多芯光纤构成的缆线。
2.1.26电缆、光缆单元cableunit型号和类别相同的电缆线对或光纤的组合。
电缆线对可有屏蔽物。
2.1.27线对pair一个平衡传输线路的两个导体,一般指一个对绞线对。
2.1.28平衡电缆balancedcable由一个或多个金属导体线对组成的对称电缆。
2.1.29屏蔽平衡电缆screenedbalancedcable带有总屏蔽和/或每线对均有屏蔽物的平衡电缆。
2.1.30非屏蔽平衡电缆unscreenedbalancedcable不带有任何屏蔽物的平衡电缆。
2.1.31接插软线patchcalld-端或两端带有连接器件的软电缆或软光缆。
2.1.32多用户信息插座muiti—usertelecommunicationsoutlet在某-地点,若干信息插座模块的组合。
2.1.33交接(交叉连接)cross—connect配线设备和信息通信设备之间采用接插软线或跳线上的连接器件相连的-种连接方式。
2.1.34互连interconnect不用接插软线或跳线,使用连接器件把-端的电缆、光缆与另-端的电缆、光缆直接相连的-种连接方式。
2.2符号与缩略词
英文缩写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或解释
ACR
Attenuationtocrosstalkratio
衰减串音比
BD
Buildingdistributor
建筑物配线设备
CD
CampusDistributor
建筑群配线设备
CP
Consolidationpoint
集合点
dB
dB
电信传输单元:
分贝
d.c.
Directcurrent
直流
EIA
ElectronicIndustriesAssociation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
ELFEXT
Equallevelfarendcrosstalkattenuation(10ss)
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
FD
Floordistributor
楼层配线设备
FEXT
Farendcrosstalkattenuation(10ss)
远端串音衰减(损耗)
IEC
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Commission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
IEEE
TheInstituteofElectricalandElectronicsEngineers
美国电气及电子工程师学会
IL
Insertion10SS
插入损耗
IP
InternetProtocol
因特网协议
ISDN
Integratedservicesdigitalnetwork
综合业务数字网
IS0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
国际标准化组织
LCL
LongitudinaltodifferentialconversionlOSS
纵向对差分转换损耗
0F
Opticalfibre
光纤
PSNEXT
PowersumNEXTattenuation(10ss)
近端串音功率和
PSACR
PowersumACR
ACR功率和
PSELFEXT
PowersumELFEXTattenuation(10ss)
ELFEXT衰减功率和
RL
Return1oss
回波损耗
SC
Subscriberconnector(opticalfibreconnector)
用户连接器(光纤连接器)
SFF
Smallformfactorconnector
小型连接器
TCL
TransverseconversionlOSS
横向转换损耗
TE
Terminalequipment
终端设备
TIA
TelecommunicationsIndustryAssociation
美国电信工业协会
UL
UnderwritersLaboratories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安全标准
Vr.m.s
Vroot.mean.square
电压有效值
3系统设计
3.1系统构成
3.1.1综合布线系统应为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应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业务等信息的传递。
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宜按下列七个部分进行设计:
1工作区:
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TE)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
工作区应由配线子系统的信息插座模块(TO)延伸到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缆线及适配器组成。
2配线子系统:
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模块、信息插座模块至电信间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和光缆、电信间的配线设备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等组成。
3干线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至电信间的干线电缆和光缆,安装在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4建筑群子系统:
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多个建筑物之间的主干电缆和光缆、建筑群配线设备(C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5设备间:
设备间是在每幢建筑物的适当地点进行网络管理和信息交换的场地。
对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
电话交换机、计算机主机设备及入口设施也可与配线设备安装在-起。
6进线间:
进线间是建筑物外部通信和信息管线的入口部位,并可作为入口设施和建筑群配线设备的安装场地。
7管理:
管理应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模块等设施按-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
3.1.3综合布线系统的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综合布线系统基本构成应符合图3.1.3-1要求。
注:
配线子系统中可以设置集合点(CP点),也可不设置集合点。
2综合布线子系统构成应符合图3.1.3—2要求。
注:
1图中的虚线表示BD与BD之间,FD与FD之间可以设置主于缆线。
2建筑物FD可以经过主干缆线直接连至CD,TO也可以经过水平缆线直接连至BD。
3综合布线系统入口设施及引入缆线构成应符合图3.1.3-3的要求。
注:
对设置了设备间的建筑物,设备间所在楼层的FD可以和设备中的BD/CD及人口设施安装在同一场地。
3.2系统分级与组成
3.2.1综合布线铜缆系统的分级与类别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表3.2.1铜缆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
系统分级
支持带宽(Hz)
支持应用器件
电缆
连接硬件
A
100K
B
1M
C
16M
3类
3类
D
100M
5/5e类
5/5e类
E
250M
6类
6类
F
600M
7类
7类
注:
3类、5/5e类(超5类)、6类、7类布线系统应能支持向下兼容的应用。
3.2.2光纤信道分为OF-300、OF-500和OF-2000三个等级,各等级光纤信道应支持的应用长度不应小于300m、500m及2000m。
3.2.3综合布线系统信道应由最长90m水平缆线、最长10m的跳线和设备缆线及最多4个连接器件组成,永久链路则由90m水平缆线及3个连接器件组成。
连接方式如图3.2.3所示。
3.2.4光纤信道构成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至楼层电信间的光纤配线设备应经光纤跳线连接构成(图3.2.4-1)。
2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在楼层电信间应经端接(熔接或机械连接)构成(图3.2.4-2)。
3水平光缆经过电信间直接连至大楼设备间光配线设备构成(图3.2.4—3)。
注:
FD安装于电信间,只作为光缆路径的场合。
3.2.5当工作区用户终端设备或某区域网络设备需直接与公用数据网进行互通时,宜将光缆从工作区直接布放至电信入口设施的光配线设备。
3.3缆线长度划分
3.3.1综合布线系统水平缆线与建筑物主干缆线及建筑群主干缆线之和所构成信道的总长度不应大于2000m。
3.3.2建筑物或建筑群配线设备之间(FD与BD、FD与CD、BD与BD、BD与CD之间)组成的信道出现4个连接器件时,主干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
3.3.3配线子系统各缆线长度应符合图3.3.3的划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子系统信道的最大长度不应大于100m。
2工作区设备缆线、电信间配线设备的跳线和设备缆线之和不应大于10m,当大于10m时,水平缆线长度(90m)应适当减少。
3楼层配线设备(FD)跳线、设备缆线及工作区设备缆线各自的长度不应大于5m。
3.4系统应用
3.4.1同-布线信道及链路的缆线和连接器件应保持系统等级与阻抗的一致性。
3.4.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产品类别及链路、信道等级确定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功能、应用网络、业务终端类型、业务的需求及发展、性能价格、现场安装条件等因素,应符合表3.4.2要求。
表3.4.2布线系统等级与类别的选用
业务
种类
配线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
建筑群子系统
等级
类别
等级
类别
等级
类别
语音
D/E
5e/6
C
3(大对数)
C
3(室外大对数)
数据
D/E/F
5e/6/7
D/E/F
5e/6/7(4对)
光纤(多模或单模)
62.5um多模/50um多模/<10um单模
光纤
62.5um多模/50urn多模/<10urn单模
光纤
62.5um多模/50um
多模/<1um单模
其他应用
可采用5e/6类4对对绞电缆和62.5p_m多模/50um多模/<10um多模、单模光缆
注:
其他应用指数字监控摄像头、楼宇自控现场控制器(DDC)、门禁系统等采用网络端口传送数字信息时的应用。
3.4.3综合布线系统光纤信道应采用标称波长为850nm和1300nm的多模光纤及标称波长为1310nm和1550nm的单模光纤。
3.4.4单模和多模光缆的选用应符合网络的构成方式、业务的互通互连方式及光纤在网络中的应用传输距离。
楼内宜采用多模光缆,建筑物之间宜采用多模或单模光缆,需直接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相连时宜采用单模光缆。
3.4.5为保证传输质量,配线设备连接的跳线宜选用产业化制造的审.、光各类跳线,在电话应用时宜选用双芯对绞电缆。
3.4.6工作区信息点为电端口时,应采用8位模块通用插座(RJ45),光端口宜采用SFF小型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
3.4.7FD、BD、CD配线设备应采用8位模块通用插座或卡接式配线模块(多对、25对及回线型卡接模块)和光纤连接器件及光纤适配器(单工或双工的ST、SC或SFF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
3.4.8CP集合点安装的连接器件应选用卡接式配线模块或8位模块通用插座或各类光纤连接器件和适配器。
3.5屏蔽布线系统
3.5.1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电磁干扰场强高于3V/m时,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进行防护。
3.5.2用户对电磁兼容性有较高的要求(电磁干扰和防信息泄漏)时,或网络安全保密的需要,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
3.5.3采用非屏蔽布线系统无法满足安装现场条件对缆线的间距要求时,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
3.5.4屏蔽布线系统采用的电缆、连接器件、跳线、设备电缆都应是屏蔽的,并应保持屏蔽层的连续性。
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
3.6.1对于办公楼、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或公共区域大开间的场地,由于其使用对象数量的不确定性和流动性等因素,宜按开放办公室综合布线系统要求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多用户信息插座时,每一个多用户插座包括适当的备用量在内,宜能支持12个工作区所需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各段缆线长度可按表3.6.1选用,也可按下式计算。
C=(102-H)/1.2(3.6.1-1)
W=C-5(3.6.1-2)
式中C=w+D——工作区电缆、电信间跳线和设备电缆的长度之和;
D——电信间跳线和设备电缆的总长度;
W——工作区电缆的最大长度,且W≤22m;
H——水平电缆的长度。
表3.6.1各段缆线长度限值
电缆总长度(m)
水平布线电缆H(m)
工作区电缆w(m)
电信间跳线和设备电缆D(m)
100
90
5
5
99
85
9
5
98
80
13
5
97
25
17
5
97
70
22
5
2采用集合点时,集合点配线设备与FD之间水平线缆的长度应大于15m。
集合点配线设备容量宜以满足12个工作区信息点需求设置。
同一个水平电缆路由不允许超过一个集合点(CP);
从集合点引出的CP线缆应终接于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或多用户信息插座上。
3.6.2多用户信息插座和集合点的配线设备应安装于墙体或柱子等建筑物固定的位置。
3.7工业级布线系统
3.7.1工业级布线系统应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视频、控制等信息的传递,并能应用于高温、潮湿、电磁干扰、撞击、振动、腐蚀气体、灰尘等恶劣环境中。
3.7.2工业布线应用于工业环境中具有良好环境条件的办公区、控制室和生产区之间的交界场所、生产区的信息点,工业级连接器件也可应用于室外环境中。
3.7.3在工业设备较为集中的区域应设置现场配线设备。
3.7.4工业级布线系统宜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
3.7.5工业级配线设备应根据环境条件确定IP的防护等级。
4系统配置设计
4.1工作区
4.1.1工作区适配器的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的连接插座应与连接电缆的插头匹配,不同的插座与插头之间应加装适配器。
2在连接使用信号的数模转换,光、电转换,数据传输速率转换等相应的装置时,采用适配器。
3对于网络规程的兼容,采用协议转换适配器。
4各种不同的终端设备或适配器均安装在工作区的适当位置,并应考虑现场的电源与接地。
4.1.2每个工作区的服务面积,应按不同的应用功能确定。
4.2配线子系统
4.2.1根据工程提出的近期和远期终端设备的设置要求,用户性质、网络构成及实际需要确定建筑物各层需要安装信息插座模块的数量及其位置,配线应留有扩展余地。
4.2.2配线子系统缆线应采用非屏蔽或屏蔽4对对绞电缆,在需要时也可采用室内多模或单模光缆。
4.2.3电信间FD与电话交换配线及计算机网络设备之间的连接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话交换配线的连接方式应符合图4.2.3-1要求。
2计算机网络设备连接方式。
1)经跳线连接应符合图4.2.3-2要求。
2)经设备缆线连接方式应符合图4.2.3-3要求。
4.2.4每一个工作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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