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队安全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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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队安全奖惩制度
掘进五队内部奖惩制度
掘进五队
2019年1月
一奖惩原则···································1
二安全任务质量结构工资考核管理制度··············1
三干部考核·····································4
四职工培训及素质登高制度····················5
五人员出勤管理制度······························6
六“三违”管理制度······························6
七党员责任区考核······························7
八劳动纪律·····································7
九特殊岗位人员工资考核办法·················8
十信访稳定结构工资管理制度·················8
十一特别贡献个人及回收奖励制度·················9
十二民管会管理制度·····························9
掘进五队内部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掘进五队内部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建立起“公平、公正、公开”和按有效劳动、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机制,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达到促进区队班组经济效益增长和提高劳动效率的目的,不断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确保采掘协调发展。
根据矿岗位结构工资及工效挂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队的实际情况,制定队内部奖惩管理方案。
一、奖惩原则
1、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即:
员工个人工资收入既要与员工本人贡献挂钩,也要与区队经济效益及班组效益挂钩,形成收入能增能减机制。
2、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工资分配结构,充分体现分配上向脏累险、高技能和管理岗位倾斜,突出效益、安全、质量原则。
二、安全任务质量结构工资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范围:
全队干部职工
(二)考核方式:
月考核
(三)考核办法:
1、安全管理
(1)出现饬手碰脚上级别的工伤事故对责任人的处理,按照本人罚款5000元(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按照矿有关文件执行,罚款按每月扣除工资1000元,直至5000元扣完);够级别的工伤,按工伤人员的计件平均工资计算(队内的各项考核扣除后的平均工资),分为“治疗期、恢复期”各3个月,到期后按开出的病假开资。
对班组罚款1000-5000元,分队长,值班干部按责任罚款三分之一进行考核。
(2)出现小的饬手碰脚工伤人员每天按80元考核,另进行内部追究处罚,休息时间不超过5天班组自己适当处理;报队处理对当班跟班干部和班组长各罚款100-300元,受伤者罚款300-500元。
(3)当班出现质量事故或工伤事故的,对跟班干部罚款100-300元。
当班瓦出现高值等事故,对跟班干部罚款500元,班组长300元,副队长200元。
2、生产任务
(1)按照矿下发的生产任务积极组织生产,由队技术员刘刘洪升协助队长安排协调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分管负责人(包括跟班干部)的工资考核按安全、质量达标各占5%,生产任务占5%,否则按5%比例分项下调相对应的档次进行考核。
(3)当班跟班干部所在生产班组完成全月的任务为前提,第一名的奖励500元,第二名的奖励300元,第三名的罚款300元。
(4)凡是完成当月生产任务并第一名的班组奖励5000元,第二名的班组奖励3000元;对于完不成任务的班组每欠1m罚款500元。
(5)对于完成当班月度进尺任务的班组,每超尺1m的,奖励跟班干部,班组长各奖励200元,副班长按照相应的百分比例进行奖励,对班组奖励200元。
(6)分管负责人保证所需物料、工具供应及时,不能影响井下正常生产需要,对于物料工具供应影响正常生产的罚款200元/次。
(7)以每班进尺1.8m为标准,每超0.1m分别依次奖励跟班干部、班组长和副班长100元、100元和80元;每小班进尺低于1.6m的分别依次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和副班长100元、100元和80元;如此依次类推进行考核。
3、质量管理
(1)巷道内的文明生产必须达到动态达标,与跟班干部和班组长工资挂钩,达到标准的奖励300元,不达标的罚款300元。
(2)验收员必须遵守验收考核制度,熟悉验收标准及巷道措施施工,按照公平公正进行验收,发现徇私舞弊的罚款100元/次。
(3)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现一次对验收员的罚款200元,第二次停止工作。
(4)验收员必须控制好巷道的工程质量,出现:
中心偏差100mm,坡度偏差1度,一次罚款100元。
严重的停止工作。
(5)验收员每班必须拉中心腰线,出现一次不拉中心腰线的罚款100元。
(6)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对验收员,班组长,跟班干部,技术副队长和分管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4、干部工作与生产班组安全质量任务所取得效益挂钩,同时享受创水平奖励。
5、队管干部及跟班干部按矿规定百分比例的系数考核工资,其中0.1的系数经队职工民主测评考核,优秀的加发500元,合格的按正常系数发放工资,不合格的相应降低系数。
三、干部考核
1、值班干部对井下所汇报内容如实记录,并及时协调有关人员及部门处理有关问题。
2、值班干部不得脱岗、离岗,不得喝酒、打牌,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生产台账、报尺和日报的填写,未填写者罚款50元/次。
3、周二干部学习会必须参加,不参加者罚款100元/次。
4、干部休班必须提1天请假,当班请假无效,不上班者视为旷工,罚款300元/次。
5、跟班干部现场管理不到位,协调、汇报信息不真实者每次罚款100元/次。
6、跟班干部现场脱岗、提前升井,晚下井罚款200元/次,其后果自负。
7、干部小月可以休班4个,大月休班5个,少休一天奖200元,多休的折合扣分。
8、干部班前会旷会一次罚100元,迟到罚50元,旷工一次罚500元(后果自负)。
9、干部工作管理不负责任,落实浮漂,信息不真实罚款500元/次,后果自负。
10、跟班干部当班出现“严重三违”罚款200元/次,严重三违按矿文件精神执行。
11、跟班干部必须做到交接班汇报当班生产情况,否则罚款200元/次。
12、干部台账必须当天填写,否则罚款30元/次,每隔一天罚款20元。
13、跟班干部当班出现点名不下井的不汇报的,罚款200元/次,干部井下睡觉的罚款500元/次,两次以上的停止工作。
14、干部外出学习培训的工资计算方法按矿工资文件执行。
15、干部不接电话,罚款50元/次,跟班干部现场管理台账不填写的罚款50元/次。
16、每月班组考核对尺,由分管负责人10号之前完成,汇总尺底交班组长,推迟的罚款50元/天。
17、干部工资考核:
(1)正职工资按矿企管科为准;
(2)副职工资=(正职工资×80%×副职人数-副职年功-副职津贴计-队内部对副职考核)÷(副职人数+副职年功+副职津贴计+副职内部考核+矿对副职考核)
四职工培训及素质登高管理制度
1.参加每月一考的职工,达不到90分的,不考核。
2.素质登高考核每月必须达到保勤工数(按21个工考核)。
3.出现1次旷工的取消考核;做到自保互保联保,身边无事故。
4.班组完不成任务的,取消考核。
5.素质登高奖励标准参照矿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A级工奖励300元,B级工奖励200元执行。
6.本月班组出现安全或质量事故的取消,同时责任个人降到C级。
7.矿报一般“三违”责任人不兑现;矿报严重三违班组不兑现;严重三违人员降到最C级。
8.严重违犯矿规、队制度(喝酒闹事、打架斗殴、班前会无理顶撞)的班组不兑现,责任人降到C级。
9.积极参加职教中心组织的上岗资格证培训班,取得证的奖励100元,不积极参加的罚款100元。
五人员出勤管理制度
1.职工请假一天的经正班组长同意方可休班,两天的经班组长,跟班干部同意,方可休班;三天以上的(包括3天)填写请假条由班组长,队长(或书记)同意方可休班,否则按旷工处罚。
2.小月25个,大月26个,出勤奖按30元/工,多上班的出勤奖按50元/工给,辅助工按80%地面按照辅助工的50%。
3.当月出勤低于12个班的不开资。
六“三违”管理制度
1、队报一般三违人员罚100元。
2、矿报严重三违家属不参加座谈会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承担矿的各项处罚。
3、三违人员参加矿培训按照休班处理,不参加培训者,队将移交安检科或工资科处理。
4、凡班组严重三违、一般三违的按照矿罚款标准,队内部按照此标准进行内部罚款。
七党员责任区考核
1、当月安全责任区无工伤、无事故、任务完成、质量达标,正常兑现200元。
2、当月出现工伤事故、质量事故考核不兑现。
八劳动纪律
1、班前会迟到罚款20元,旷工罚款100元/个;点名不下井扣除当天共,并罚款100元;不参加班前会的,罚款100元/次,出现三人次以上同时休班的为集体旷工,各罚款200元。
2、病假条必须经矿医院出据的正规手续,然后按照矿规定进行考核。
3、不听从班组长分配,自己找班组,队不再安排工作。
4、出现打架斗殴,每人各罚款500元,再进行批评教育评理,无理者再加罚500元,根据情况也可交矿保卫科处理.
5、酗酒闹事的罚款1000元,同时一起喝酒者罚款500元,另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6、班组长休班,必须保证有两个班组长上班,当班组长同时休班2人的罚款200元/人,出勤不够21个班的班组长津贴减半。
7、火药票等其他罚款,所有罚款自负承担。
8、队管人员班前会与书记、队长发生争执,出现顶撞现象的,无论对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停止工作一个月,并三班班前会做检查,不服从者,不按照干部考核或调离本队。
9、班组长下班后必须及时填写隐患台账和“三级考核台账”,不填写的罚款30元/次。
10、矿业务科室罚款,属本班责任的落实到班组,跟班干部、班组长按10%-30%分流。
九特殊岗位人员工资考核办法
1、验收员工资额度:
队平均工资的110%—130%上下浮动(参照当月所结工资数以民管会讨论为主)。
2、病假、婚假、探亲假、年休假按照国家、矿所下发的文件执行。
3、工伤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矿、队文件联合执行。
4、一般技术员,根据工作表现,按照技术负责人工资的70%。
自己分管部分受到矿奖励的,队同等进行奖励。
5、当月出现特殊情况,由队民管会讨论后,对责任人进行奖惩。
十信访稳定结构工资管理制度
1、凡出现队内职工到战线上访的,所在班组人员(包括跟班干部)罚款200元,当事人罚款300元,分队长及副职罚款100元。
2、凡出现队内职工到矿上访的,所在班组人员(包括跟班干部)罚款300元,当事人罚款500元,分队长及副职罚款200元。
3、凡出现队内职工到集团公司的,所在班组人员(包括跟班干部)罚款500元,当事人罚款800元,分队长及副职罚款300元。
十一、特别贡献个人及回收奖励制度
1、特殊岗位做出贡献的个人每次奖100—300元。
2、对促进安全生产并取得效果、节省材料费、提高工作效益或杜绝了事故的个人每人次奖200元。
3、每月在班组中评选出2名“五好员工”每人奖100元;对表现突出的优秀职工每月奖励100—200元。
4、对组织每一项活动,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200元。
5、对集体荣誉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每次奖励200元。
6、职工子女考上大学的专科补助500元,本科以上的补助1000元。
7、队急用物资需个人加班或跨区域回收时,对做出贡献的个人,根据回收物件的重要程度,给个人50—300元的奖励。
8、鼓励每位干部职工修旧利废,回收复用,按照队内部制定的《回收物件奖励价格》明细执行,由材料库材料员核实后,开出回收票并签字,以月为单位上交至分管负责人处,由分管负责人核实统计后按照《回收物件奖励价格》进行核算公示,分工资时已回收奖形式支付回收人员。
十二、民管会管理制度
1、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队职工选举产生,实行“由职工直接参加”的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全体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2、民主管理会由队工会主席主持,全员参加,对区队权限范围内有关事项进行审议、通过或决定。
3、区队管理实行“队务公开”制度。
4、民管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由成员五分之四以上职工参加,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民管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无故不参加的缺一次50元。
5、民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队工会主席要执行民管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
6、民管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事项变更,必须经队民管会再次讨论同意。
本办法解释权属掘进五队队委会、民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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