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动物疾病预防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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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动物疾病预防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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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动物疾病预防实施方案
有关动物疾病预防实施方案
各社区居委会:
为加强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根据邵农〔年〕月6号《市农业局关于做好秋季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四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疫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鸡新城疫和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在重点地区开展乙型脑炎免疫。
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坚持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
要扎实做好高致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的强制免疫工作。
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必须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化免疫突发疫情时,要及时做好紧急免疫。
2、严格程序。
规模养殖场常年免疫;散养畜禽实行秋季集中免疫与月月补免结合的方式,推行村每月免疫日制度,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
3、落实责任。
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三、组织分工
1、各社区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在街道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
具体日常工作由各社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落实。
街道兽医站负责指导、协调动物防疫工作。
2、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督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的落实,建立春、秋防疫和日常补免档案。
做到免疫时间、地点、动物种类、数量、疫苗厂家、种类、批号、用量、反映情况、畜禽主签名等登记在案,并发放《省动物免疫证》、耳标等给畜禽主保管备查。
档案资料及时上报一份到街道兽医站存档。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情发生的关键。
各地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免疫工作放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首位,打牢防控工作基础。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要及早谋划,认真组织部署,全面推广免疫专业队的做法,切实做好动物免疫工作;要积极协调,及时落实疫苗配套经费和免疫注射所需费用;要建立督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免疫工作到位。
3、加强免疫技术培训。
各社区要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免疫技术培训。
免疫要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
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五、免疫方案
1、时间安排:
年月15日-年月31日
2、划片负责
①片区由城丰村两委干部、村级动物防疫员邓光华、林蔚负责。
曾雅榕负责养鸭专业户的H5N1免疫工作。
②大同、行春、华光、新建片区由所在社区主任李先英、罗文枝、施建忠、刘建琼和村级动物防疫员严必健、杨贻贤负责。
③登云、五一九、古城、公太片区:
由所在社区干部林芬、黄燕予、肖文莲、杨美云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林志远、刘维忠、肖毅负责。
3、组建专业防疫小分队
4、督导人员
成立街道动物防疫指挥中心,由街道办事处陈副主任任指挥中心主任,由小郑、小李任指挥中心巡视员。
各社区居委会、村级动物防疫员要按照《责任状》及本方案,精心组织、督促落实、认清责任、确保动物防疫密度达到100%。
各司法所、律师所、公证处,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推进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形象,根据《年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南司纪[年]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评议对象:
局机关各股室、公证处、律师所、“148”法律服务所、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
评议内容:
局机关和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评议重点要放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上,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重点为:
改进服务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准,提升服务质量,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等便民利民措施,自觉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具体为:
(一)落实政风行风责任制的情况。
是否建立起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单位和部门工作总体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推行政务公开情况。
是否按照政务公开、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职责、业务范围、服务标准、政策依据、办事(案)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是否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廉洁从政情况。
是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四)作风建设情况。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是否克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工作推诿塞责;是否转变作风,克服对群众冷淡、方法简单、语言粗俗等不良行为;是否做到诚信执业、勤勉执业、审慎执业;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五)践行服务承诺情况。
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损害、漠视群众利益的现象;是否制定有效措施,积极为民服务。
三、评议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
(7月上旬前完成)
(二)查找问题。
组织评议代表,通过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8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整改。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市纠风办和评议代表或当事人说明情况。
(10月底前完成)
(四)总结考核。
由局行评办制定统一问卷,组织局评议代表对参评部门和行业进行统一考核,并在全系统通报各单位的考核结果。
对考核不达标的,由局行评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
(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与本局的各项工作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实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严禁编造、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建议有关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按照公安部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就年至2018年我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平安、平安亚运”为目标,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各镇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2、落实监管责任。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的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
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消防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对不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结合“三旧”改造工程,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
政府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各镇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
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年,90%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要取得资格证书,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和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8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
(三)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
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各镇积极推动村、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有条件的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年,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
各社区、村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每个社区、村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农村、社区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和宣传橱窗等固定阵地,全面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做到“有志愿消防宣传队伍、有固定消防宣传牌(栏)、有消防宣传教育内容”。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
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
年,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
按照“三分三定”(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定人、定岗、定量)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坚持防消合一体制,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定期培训消防监督人员,提升消防执法能力。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
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
通过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消防行政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
推进单位标准化管理进程,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至7月)。
县政府召开全县消防工作会议,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动员部署。
各镇制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宣传该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8月至2018年11月)。
按照“政府主导、标准先行、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的原则,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防火墙”工程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各行业、系统和单位要分类制定具体建设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县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具体负责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的组织、指导、督查和考评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镇要与社会单位、村委会逐一签订责任书。
系统、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
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四)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同时,要开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核验收,整体达标。
各镇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县政府对各镇、社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2018年11月进行总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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