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LNG储罐规范NFPA59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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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LNG储罐规范NFPA59A
固定式LNG储罐规范NFPA59A
1.1 基本要求
1.1.1 检测。
最初使用前,应对储罐进行检测,以确保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工程设计和材料、制造、组装与测试。
使用单位应负责这种检测。
允许使用单位将检测的任何部分工作委托给本单位、监理公司或科研机构、或公共保险或监督公司雇用的检验员。
检验员应具备有关储罐规范或标准规定的资格和本标准规定的资格。
例外:
ASME储罐
1.1.2 基本设计要求
1.1.2.1 使用单位应规定
(1)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包括正常操作压力以上的范围。
(2)最大允许真空度。
1.1.2.2 LNG储罐中那些常与LNG接触的零部件和与LNG或低温LNG蒸气[温度低于-20 ℉ (-29 ℃)的蒸气] 接触的所有材料,在物理化学性质方面应与LNG相适应,并应适宜在–270 ℉ (-168 ℃)使用。
1.1.2.3 作为LNG储罐组成部分的所有管道系统,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
这些储罐管道系统应包括储罐内、绝热空间内、真空空间内的所有管道,和附着在或连接到储罐上的直到管线第一个环形外接头的外部管线。
这一规定不包括整个位于绝热空间内的惰性气体置换系统。
如果是ASME储罐,储罐组成部分的所有管道系统,包括内罐和外罐之间的管道,应符合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Ⅷ卷,或ASME B 31.3 《工艺管道》。
对标准的符合情况应标明或附在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附录W,“压力容器制造商数据报告”的表格 U-1中。
1.1.2.4 所有LNG储罐设计应适应顶部和底部灌装,除非有防止分层的其它有效措施(见11.3.7)
1.1.2.5 LNG储罐外表面,可能意外接触到因法兰、阀门、密封、或其它非焊接接头处LNG或低温蒸气泄漏引起的低温,因此应适宜在这种温度下操作或应保护不受这样接触影响。
1.1.2.6 一个共用防护堤内布置有两个或多个储罐,储罐基础应能承受与LNG接触,或应保护避免接触积聚的LNG而危及结构整体性。
1.1.2.7 液体的密度,应设为最低储存温度条件下单位体积的实际质量,密度大于470 kg /m3(29.3lb/ft 3) 除外。
1.1.2.8 应制订储罐从装置上拆除的措施。
1.1.3 抗震设计
1.1.3.1 LNG储罐及其拦蓄系统设计中,应考虑地震荷载。
对除1.1.3.8 之外的所有装置,使用单位应进行现场调查,确定地震动特征和反应谱。
进行现场调查时,应收集区域地震和地质资料、预期重现率和已知断层和震源区的最大震级、现场位置及其关系、后源影响、地下条件的特点等。
在调查的基础上,概率最大地震(MCE)的地震动,应是50年期内超越概率2%的地震动(平均复现间隔2475年),属于1.1.3.1(a) 的例外。
利用MCE的地震动垂直和水平加速度响应,应建立覆盖预期阻尼因数和自振周期的整个范围的反应谱,包括阻尼因数和装有LNG振动的第一晃动模式。
任何周期T 的MCE反应谱加速度,应选择阻尼最能代表所调查结构的设计谱。
垂直加速度反应谱的纵座标不应小于水平谱的2/3。
(a) 概率反应谱纵座标,50年期内超越概率2%的5%阻尼反应谱,在0.2或1秒内超过1.1.3.1(c) 的确定性极限对应的纵座标,MCE地震动应取下列较小值:
(1) 1.1.3.1定义的概率MCE地震动
(2) 1.1.3.1(b) 的确定性地震动,但不应小于 1.1.3.1(c) 确定性极限地震动。
(b) 确定性MCE地震动反应谱,应按区域内已知活动断层上特征地震所有周期内5%阻尼反应谱加速度平均的150%计算。
(c) 确定性极限MCE地震动,应采取按NEHRP《新建筑物和其它构筑物抗震规定的推荐作法(FEMA)》的规定确定反应谱,对于最能代表布置LNG设施现场条件的场地等级,取重要性因数 I=1,Ss=1.5g(短周期MCE反应谱加速度图),取S1=0.6g(周期为1秒MCE反应谱加速度图)。
1.1.3.2 LNG储罐及其拦蓄系统,应按操作基准地震 (OBE)和安全停运地震 (SSE) 两水准地震动设计,两水准地震动定义如下。
(a) OBE应由一地震动的反应谱表示,其任何周期T内的反应谱加速度等于1.1.3.1定义MCE地震动反应谱加速度的2/3。
操作基准地震 (OBE) 的地震动不需超过50年期内超越概率10%的5%阻尼加速度反应谱表示的地震动。
(b) SSE地震动,应是50年期内超越概率1%(平均复现间隔4975年)的5%阻尼加速度反应谱表示的地震动。
SSE反应谱的谱加速度不应超过对应OBE谱加速度的二倍。
1.1.3.3 1.1.3.2确定的两水准地震动,应用于以下结构和系统的抗震设计:
(1) LNG储罐及其拦蓄系统
(2) 系统组件,要求用来隔离LNG储罐并保持其安全停车
(3) 构筑物或系统,包括消防系统,其失效将影响1.1.3.3
(1)或
(2)整体性
1.1.3.4 1.1.3.3
(1)、
(2)和(3)标识的构筑物和系统,应设计成在OBE期间和以后可继续运行。
设计应保证在SSE期间和以后主要储罐储存能力不减,并应能隔离和维修LNG储罐。
1.1.3.5 拦蓄系统,至少在空时应按能承受 SSE 进行设计,在容量按2.2.2.1为V时应按能承受OBE 进行设计。
在OBE 和SSE发生后,储存能力不减。
1.1.3.6 LNG储罐应按OBE 进行设计,并按SSE 进行应力极限校核,以保证符合1.1.3.4。
OBE和SSE分析应包括液体压力对抗弯稳定性的影响。
OBE条件下的应力应符合1.2节、1.3节或 1.6节有关参考文件。
SSE条件下的应力应符合下列极限要求:
(a) 对于金属储罐,在受拉条件下,应力不应超过屈服值。
在受压条件下,应力不应超过扭曲极限。
(b) 对于预应力混凝土储罐,由无因子荷载产生的轴向圆周应力,受拉条件下不应超过弯折模量,受压条件下不应超过规定28天耐压强度的60%。
由无因子荷载产生的轴向和弯曲环向力组合而形成的最大纤维应力,受拉条件下不应超过弯折模量,受压条件下不应超过规定28天耐压强度的69%。
假定对一开裂断面,环向拉应力非预应力钢筋加强不应超过屈服应力,预应力钢筋加强不应超过屈服应力的94%。
(c) SSE之后,储罐恢复充装操作前应将储罐排空检查。
1.1.3.7 LNG储罐及其附件的设计应结合动态分析,动态分析包括液体晃动和约束液体的影响。
在确定储罐的响应时,应包括储罐的挠性和剪切变形。
对于不放在基岩上的储罐,应包括土壤与结构的相互作用。
对于采用桩帽支撑的储罐,分析中应考虑桩帽系统的挠性。
1.1.3.8 工厂制造的储罐,其设计安装应符合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
储罐的支座系统设计应考虑由下列水平和垂直加速度引起的动作用力:
水平力:
V = Zc×W
式中:
Zc =震动系数,等于 0.60 SDS
SDS =最大设计谱加速度,按NEHRP 《新建筑物和其它构筑物抗震规定推荐作法(FEMA)》确定,对于最能代表布置LNG设施现场条件的场地等级,取重要性因数 I 为1.0
W =储罐及其罐装物的总重量
设计垂直力:
P = 2/3 ×Zc ×W
这个设计方法应仅用于工厂制造的储罐和其支撑系统的自然周期T小于0.06 秒。
对于自然周期T大于0.06 秒的储罐,设计方法见1.1.3.1 ~1.1.3.5。
1.1.3.9 储罐和支座设计应考虑地震力和操作荷载组合,使用储罐或支座设计规范和标准中许用应力增量。
1.1.3.10 1996年7月1日前建成的ASME 储罐,重新装配时应符合本节的要求。
1.1.3.11 现场应配备能测量储罐遭受地震动的仪器。
1.1.4 风荷载和雪荷载。
LNG储罐设计中风荷载和雪荷载,应采用 ASCE 7《建筑物和其它构筑物最小设计荷载》中的方法确定。
如果采用概率方法,应按100年一遇。
在加拿大,LNG储罐设计中风荷载和雪荷载,采用《加拿大国家建筑标准》中的方法确定。
其中风荷载按100年一遇。
1.1.5 储罐绝热
1.1.5.1 任何外部绝热层应不可燃,应含有或应是一种防潮材料,应不含水,耐消防水冲刷。
如果外壳用于保持松散的绝热层,则外壳应采用钢或混凝土建造。
外保护层的火焰蔓延等级不应大于25 (见1.7.14火焰蔓延等级定义)。
1.1.5.2 内罐和外罐之间的绝热层,应与LNG和天然气相适应,并为不可燃材料。
外罐外部着火时,绝热层不得因熔融、塌陷等而使绝热层的导热性明显变差。
承重的底部绝热层的设计和安装,热应力和机械应力产生的开裂,应不危及储罐的整体性。
例外:
如果装置的材料和设计符合下列内容,内罐和外罐底部(底层)之间所用材料应不要求满足可燃性要求:
(a) 材料的火焰蔓延等级不应大于25,且在空气中材料不应维持持续助燃。
(b) 材料的成分应是,从材料任一平面切割出来的表面,火焰蔓延等级不应大于25,且不应持续助燃。
(c) 应由试验证明,在预计的使用压力和温度下,长期与LNG或天然气接触后,材料的燃烧特性没有明显增加。
(d) 应证明,安装条件下材料能够接受天然气吹扫,吹扫后天然气残留量应不多,不应增加材料的可燃性。
1.1.6 充装量。
设计操作压力超过15 psi (100 kPa) 的储罐,应配套装置防止储罐装满液体或储罐内压达到放空装置定压时液体没过放空装置入口。
1.1.7 基础
1.1.7.1 *安装LNG储罐的基础,应由有资质的工程师设计,并应按公认的结构工程作法进行施工。
在基础设计和施工前,应由有资质的岩土工程师进行地下调查,确定现场下面土层和物理性质。
1.1.7.2 外罐底部应高于地下水位,否则应加以保护,随时避免与地下水接触。
与土壤接触的外罐底部材料应是下列之一:
(1) 选择腐蚀最小
(2) 有涂层或其他保护使腐蚀最小
(3) *有阴极保护
1.1.7.3 在外罐与土壤接触处,应设置加热系统,以防止32 ℉ (0 ℃)等温线进入土壤。
该加热系统的设计,应能进行至少每周一次功能和性能监测。
在地基不连续的地方,如底部管线系统,对这种地带中的加热系统,应格外注意并单独处理。
加热系统的安装,应能对加热元件或控制用的温度传感器进行更换。
应采取措施防止导管中积水产生有害影响,造成导管或加热元件电化学内腐蚀或其它形式的破坏。
1.1.7.4 如果安装的基础能以空气循环代替加热系统,则外罐底部的材料应适应所接触的温度。
1.1.7.5 应安装一套罐底温度监控系统,根据预定模式测量整个表面温度,监控底部绝热层和罐基础加热系统(如果有)的性能。
在罐投入运行6个月后及以后每年、在操作基准地震 (OBE)后和在有非正常的冷区域显示后,应用这一系统进行罐底温度测量。
1.1.7.6 在设施寿命期,包括施工、静水试验、试运和操作期间,应对LNG储罐基础是否发生沉降进行定期监视。
对任何超过设计规定的沉降应进行调查并根据需要采取调整措施。
1.2 金属储罐
1.2.1 操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5 psi (100 kPa) 的储罐。
设计操作压力不超过15 psi (100 kPa) 的焊接储罐,应符合API 620 《大型焊接低压储罐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应用于LNG,API 620附录Q改动如下:
(a) Q-7.6.5中,“25%”应改为“全部”。
(b) Q-7.6.1 ~ Q-7.6.4,应要求对罐壁上所有纵向和横向对焊焊缝进行100%射线探伤。
例外:
平底储罐上外壳到底部的焊缝,免除射线探伤要求。
(c) API 620 附录C,C.11 应为强制性要求。
1.2.2 操作压力大于15 psi (100 kPa) 的储罐
1.2.2.1 应为双壁储罐,内罐装LNG,内罐和外罐间为绝热层。
绝热层中应抽空或置换。
1.2.2.2 内罐应为焊接结构,应符合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Ⅷ卷的规定,并应打印ASME标记和向国家锅炉和压力容器检验部门或其他压力容器注册机构登记。
(a) 在真空绝热的情况下,设计压力应为要求的工作压力、真空允许压力101 kPa (11.7 psi)和LNG静压头之和。
在非真空绝热的情况下,设计压力应为要求的工作压力和LNG静压头之和。
(b) 内罐应按,内压和液压头、绝热层净压、一个使用期后因罐膨胀引起的绝热层压力、外罐和内罐间置换和操作压力和地震荷载的最大临界荷载组合设计。
1.2.2.3 外罐应为焊接结构
(a) 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Ⅷ卷UCS部分的任何碳钢,允许其使用温度等于或高于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Ⅱ卷D篇表1A中的最低允许使用温度。
例外:
地下或半地下储罐材料熔点低于2000 ℉ (1093 ℃)。
(b) 在真空绝热的情况下,外罐设计应按下列任一规定:
(1) 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Ⅷ卷UG-28、UG-29、UG-30、UG-33部分,使用的外压不小于 15 psi (100kPa)。
(2) CGA 341《低温液体绝热货运罐标准》3.6.2段。
由扇形板焊接组装的头盖和球形外罐的设计应符合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Ⅷ卷UG-28、UG-29、UG-30、UG-33部分,使用的外压为 15 psi (100kPa)。
(c) 对所有组件应标明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d) 外罐应配置泄放装置或其它装置以释放内压。
排放面积至少应是内罐水容量的0.00024 in2/lb (0.0034 cm2/kg),但该面积不应超过300 in2 (2000 cm2)。
该装置工作压力应不超过外罐内部设计压力、内罐外部设计压力或25psi (172 kPa)的较小值。
(e) 应设置隔热层防止外罐降到其设计温度以下。
(f) 鞍座和支腿的设计应符合公认的结构工程作法。
应考虑装运荷载、安装荷载、地震荷载、风荷载和热荷载。
(g) 储罐基础和支座应按耐火等级不低于2小时进行防护。
如所用隔热材料达到这个要求,应防止隔热材料被消防水流冲掉。
1.2.2.4 应采用缓冲垫和荷载环等,使支撑系统的应力集中最小化。
应考虑内罐的膨胀和收缩。
支撑系统的设计应使传递到内罐和外罐的应力在允许极限内。
1.2.2.5 内外罐之间和绝热空间内的管道,应按内罐的最大允许工作应力加上热应力来设计。
在绝热空间内不允许有波纹管。
管材应适宜在 –278 ℉ (-168 ℃)下使用,按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确定。
外罐外部的液体管线不得为铝管、铜管或铜合金管,除非保护使之耐火2小时。
允许使用过渡接头。
1.2.2.6 内罐应同心地支撑在外罐内,采用的金属或非金属支撑系统应能承受下列二者中的最大荷载:
(a) 对于装运荷载,支撑系统应按内罐的空载重量乘以将遇到的最大G(重力加速度)值设计。
(b) 对于操作荷载,支撑系统应按内罐和罐内液体的总重量设计,并应考虑相应的地震系数。
罐内液体的重量,应按操作温度范围内给定的液体的最大密度计算,但最小密度大于470 kg / m3 (29.3 lb / ft3)的除外。
1.2.2.7 支承构件允许设计应力,应稍小于室温条件下抗拉强度的1/3 或屈服强度的5/8。
对有螺纹的构件,应采用螺纹根部的最小面积。
1.3 混凝土储罐
1.3.1 范围 本节适用于任何操作压力的预应力混凝土储罐的设计和施工,不管是外绝热还是内绝热,和各种形式储罐周围预应力混凝土保护墙的设计和施工。
1.3.2 储罐结构
1.3.2.1 混凝土储罐的设计,应与1.3.2.2 ~ 1.3.2.5一致,并应符合ACI标准ACI 318 《钢筋混凝土建筑规范要求》或CSA 标准 CAN 3-A23.3 《混凝土构筑物设计》。
1.3.2.2 正常设计中考虑的允许应力应以室温最小强度值为依据。
1.3.2.3 设计条件下,混凝土中碳钢配筋暴露于LNG温度时,拉应力(不考虑直接温度和收缩效应)应限制在表1.3.2.3所列允许应力范围:
表 1.3.2.3 钢筋允许应力
钢筋规格
最大允许应力
psi
MPa
ASTM A 615 (美国)
#4 及更小
12 000
82.7
#5,#6,#7
10 000
68.9
#8及更大
8 000
55.2
CSA G30.18 (加拿大)
#10及更小
12 000
82.7
#15,#20
10 000
68.9
#25及更大
8 000
55.2
1.3.2.4 按1.3.3.4 规定,无应力加强用钢筋或股绞丝,应用下列最大允许应力设计:
(1) 裂纹控制用——30 000 psi (207 MPa)
(2) 其它用——80 000 psi (552 MPa)
1.3.2.5 应考虑升温过程中由回填约束作用于储罐的各种外力。
1.3.3 接触LNG温度的材料
1.3.3.1 混凝土应符合以下标准的要求:
(1) (美国):
ACI 304R《混凝土测量、搅拌、运输和浇筑指南》 和ACI 318 《钢筋混凝土建筑规范要求》
(2) (加拿大):
CAN/CSA A23.1 《混凝土材料和混凝土施工方法》。
CAN 3-A23.3《混凝土构筑物设计》。
CAN 3-A23.4《建筑和结构混凝土预制件材料和施工/验收规范》。
应进行预计低温条件下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和混凝土收缩系数试验,除非试验前已有这些性能试验数据。
1.3.3.2 混凝土骨料应符合ASTM C 33《混凝土骨料规格标准》(美国)或CSA标准CAN/CSA A23.1《混凝土材料和混凝土施工方法》(加拿大)。
骨料应密实,应具有可靠的物理化学性质,从而提供高强度、经久耐用的混凝土。
1.3.3.3 压力喷浆应符合ACI 506.2《喷浆混凝土的材料、配比和应用规定》
1.3.3.4 预应力混凝土用高抗拉强度构件,应满足下列标准的要求:
(1) (美国):
ASTM A 416《预应力混凝土用无涂层7股钢丝标准规定》,ASTM A 421《预应力混凝土用无涂层消除应力的钢丝标准规定》,ASTM A 722 《预应力混凝土用无涂层高强度钢筋标准规定》,ASTM A 821 《预应力混凝土储罐用冷拔钢丝标准规定》
(2) (加拿大):
CSA G 279 《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束的钢材》(1998)。
另外,还应采用那些适宜在LNG温度条件下使用的任何材料,如API 620 《大型焊接低压储罐设计与施工》附录Q中主要组件规定的那些材料,或经试验证明可用于LNG的材料。
混凝土中钢筋弯钩用材料,应适宜在LNG温度条件下使用。
1.3.3.5 混凝土用钢筋,应符合ACI 318 《钢筋混凝土建筑规范要求》。
例外:
不允许使用ASTM A 966 《钢筋混凝土用钢轨钢和车轴钢异型钢条的标准规定》规定的材料。
在加拿大,混凝土用钢筋,应符合以下CSA标准的要求:
G30.3《钢筋混凝土用冷拔钢丝》,G30.5《钢筋混凝土用焊接钢筋网》,和CAN/CSA G30.18《钢筋混凝土用坯钢条》。
1.3.3.6 非结构金属层,加入预应力混凝土中起组合作用,在正常操作期间将直接与LNG接触,应为API 620 《大型焊接低压储罐设计与施工》附录Q中规定“主要组件”或“次要组件”类金属,对组合截面施加预应力,以便在任何设计荷载条件下不会产生明显的拉应力。
1.3.3.7 非结构金属层,加入预应力混凝土中起组合作用,主要用作内部绝热储罐防水层,应为API 620 《大型焊接低压储罐设计与施工》附录Q中规定的“主要组件”或“次要组件”类金属,或应为符合ASTM A 366《碳钢、薄钢板、商用级冷轧钢标准规定》要求的钢。
对组合截面施加预应力,以便在任何设计荷载条件下不会产生明显的拉应力。
1.3.4 施工、检验和试压
1.3.1.1 混凝土LNG储罐的施工,应符合以下标准和出版物的要求:
(1) (美国):
ACI 318R 《结构混凝土建筑规范要求》,ACI 301第9节 《结构混凝土规范》,ACI 372R《配有钢丝和股绞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的设计和施工》,和ACI 373R《环向钢筋束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的设计和施工》
(2) (加拿大):
CSA 标准 CAN 3-A23.3 《混凝土构筑物的设计》
1.3.1.2 混凝土LNG储罐的检验,应符合ACI 311.4R 《混凝土检验导则》,和 本标准6.5节的规定。
1.3.1.3 金属构件的施工和检验,应符合API 620 《大型焊接低压储罐设计与施工》附录Q的规定。
1.3.1.4 用于建造LNG混凝土储罐的其它材料,使用前应检查和试验合格。
1.4 LNG储罐的标记
1.1.1 各储罐应在易接近的地方加上耐腐蚀铭牌进行标识,标出下列内容:
(1) 制造商名称和制造日期
(2) 公称液体容积(barrel,gal或m3)
(3) 罐顶甲烷气的设计压力
(4) 储存液体的最大允许密度
(5) 储罐中可充装储存液体的最高液位(见1.1.6)
(6) 储罐中可充装试压用水(如果可应用)的最高液位
(7) 储罐设计所依据的最低温度,℉或 ℃。
1.1.2 对储罐的所有开口,应标出其开口功能,在结霜情况下,应能看得见标记。
1.5 LNG储罐的试验。
LNG储罐应按指导性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泄漏试验,所有泄漏处应予以修补。
1.5.1 对于设计压力小于等于 103 kPa (15 psi) 的储罐,没有单独指明应用施工规范时,应用等同的API 620 《大型焊接低压储罐设计与施工》。
1.5.2 对于设计压力大于 103 kPa (15 psi) 的储罐,应按下列规定试验:
(a) 工厂预制储罐,应在运到安装现场以前由制造商进行压力试验。
(b) 内罐的试验,应符合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或CSA B 51《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规范》。
外罐应进行泄漏试验。
管道应按6.6节进行试验。
(c) 储罐及连接管线在充装LNG以前应进行泄漏试验。
1.5.3 在验收试验完成后,不得在LNG储罐上进行焊接。
在以下情况下,应要求采用相应方法对修补或修改部分进行重新试验:
修补或修改使构件受到影响而要求重新试验,和为证实修补或修改是否满足要求而要求重新试验。
例外1:
鞍板和支架允许现场焊接。
例外2:
修补或修改符合储罐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或标准,允许现场焊接。
1.6 储罐的置换和冷却。
LNG储罐投入使用之前,应按11.3.5和11.3.6进行置换和冷却。
1.7 泄放装置
1.7.1 基本要求。
所有储罐应按以下规定配备压力和真空泄放装置:
(a) 压力等于或小于15 psi (103 kPa) 的储罐设计,使用API 620 《大型焊接低压储罐设计与施工》。
泄放装置的尺寸应按1.7节定。
(b) 压力大于15 psi (103 kPa) 的储罐设计,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Ⅷ卷。
泄放装置的尺寸应按1.7节定。
1.7.2 泄放装置应直接通往大气。
如果储罐遇到大于设计真空度的条件,应按以下规定安装真空解除装置:
1.7.2.1 应用手动全开式隔断阀把LNG储罐的各压力和真空安全阀与储罐隔开,以便检修和其它。
隔断阀应锁定或铅封在全开位置。
储罐上应安装足够数量的压力和真空安全阀,以便隔开和检修单个安全阀时保持要求的泄放能力。
只要求安装一个泄放装置时,可用一个全开式三通阀连到安全阀,备用口连到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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