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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19外立面装饰招标文件发2
中关村西区空间开发B区及楔形绿地
地上外立面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投标须知
第三篇工程技术及施工要求
第四篇投标报价要求
第五篇合同条件
第六篇投标书、授权书及投标担保格式
第七篇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八篇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九篇履约担保格式
第十篇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
第十一篇其它资料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敬启者:
1.中关村西区地下空间开发已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目前主体结构已经完成。
现决定由我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对该项目空间开发B区及楔形绿地地上外立面精装修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东起白颐路,南至海淀镇南街(建设中),西接彩和坊路(建设中),北临北四环路。
2.2工程规模:
地下空间开发B区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662平方米。
楔形绿地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6607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3811平方米。
地下空间开发及楔形绿地工程已于2002年初结构竣工,并获得“北京市结构长城杯”。
本次邀请报价的范围为:
空间开发B区及楔形绿地外立面装修工程。
3.请凭本邀请书于2004年11月19日16:
00时至17:
00时到中关村西区展示中心308室领取招标文件,并组织工程现场考察。
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3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法人委托书和800元图纸押金。
4.所有投标书使用汉语编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一份投标价10%的投标保证金,并应交回全部图纸等资料,同时业主退回图纸押金。
5.定于2004年11月25日14:
00时在中关村西区展示中心会议室组织工地现场勘察会议。
6.定于2004年11月25日15:
00时在中关村西区展示中心会议室召开标前答疑会议。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12月1日14:
00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展示中心会议室。
8.定于2004年12月1日14:
00时在中关村西区展示中心会议室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持有效证明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出席。
如时间有变,以书面通知为准。
9.无论您是否参加投标,接到本邀请书后请立即以传真方式确认收到此邀请书。
招标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白颐路中关村西区展示中心(海龙大厦北侧)
邮政编码:
100080
联系人:
柏雪梅温迎庆金山
电话:
/82614020-2071/82674012
传真:
/82674012
招标人: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
第二篇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
1工程概述
1.1工程名称:
中关村西区空间开发B区及楔形绿地外立面装修工程
1.2 工程规模及结构形式:
地下空间开发B区工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形式,结构檐口高度为11.44米,地上2层,地下2层,外墙总面积2316平方米。
楔形绿地(含改扩建部分)工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形式,结构檐口高度为12.90米,地上建筑1层(局部2层),地下建筑2层(局部3层),外墙总面积2509平方米。
1.3招标人/业主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白颐路中关村广场展示中心
联系人:
温迎庆金山 联系电话:
/82674020-2071
1.4监理工程师:
待定
1.5设计人:
THEC.P.CGROUP/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1.6施工总包单位: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合同形式总价合同
1.8招标内容
●B区外立面装修工程;
●
●楔形绿地地上(含改扩建部分)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面向8#路一侧的外立面装修和屋面工程已完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玻璃幕墙及门窗、玻璃及铝板部分的深化设计及实施完成;
●
●钢结构部分的深化设计及实施完成;
●
详见图纸及技术规范
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投资来源招标人自筹
3合格条件和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并通过资格评审;投标人自身或联合体还应具备幕墙设计丙级资质;
3.2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中所提供的资格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在本次投标中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标准应高于资格预审文件所提交内容,如投标人对原资格预审文件所提交内容作了实质性改变,且降低标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資格預审文件的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b联合体的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所共同和分别承担的责任、义务及连带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须由所有成员的合法代表共同签署。
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招标人;
c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
该主办人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合同中的一切责任和接受指示。
合同的整个实施应由该主办人负责。
联合体主办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合法代表共同签署,并附在联合体协议书中;
d尽管委托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协议书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仍负有共同和分别的法律责任;
e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
3.4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以及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5工期及进度要求
5.1计划开工日期:
2004年12月10日
5.2计划竣工日期:
2005年4月30日
5.3投标人可以在坚持投标书包括质量、报价在内的其他条款不变的前提下,在其投标文件中对规定的计划竣工日期予以提前.
6工程质量标准
6.1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争创“北京市建筑长城杯金质奖工程”,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技术及施工要求”部分。
6.2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6.3本工程将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评定;
6.4工程选择的材料、设备均要求具备有效产品合格证明,对某些特殊材料、设备,要求持有北京市当年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市场准入许可证明,设备材料进入现场时,应首先通过发包方及监理的认可。
7招标文件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投标。
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2 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的招标图纸旨在表示设计之概念及要求,供给投标人作指导性参考。
如所示布置及尺寸不足以令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工作内容,投标人必须和投标书同时提交建议修改意见。
投标人因未能履行本条而引起的任何索赔将不被考虑。
7.3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检查有无缺项或短页等情况,若有上述现象,请向投标单位提出。
若未提出,则视为此招标文件完整无误。
8标前会议和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召开的标前会。
8.2标前会议(及答疑会)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图纸及现场考察后可能提出的任何疑问。
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有关问题的书面文本参加答疑会。
招标人将据此予以解答。
根据该解答形成的资料将印发所有投标人,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3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现场考察
9.1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9.2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工程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需全部资料的责任。
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和编制招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
9.3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了对投标事宜构成影响的现场、现有建筑物的性质及情况、周围环境,以及现场的通道、工作空间等一切影响价格的因素,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关于工程拆、改、移、施工、修复等的施工措施以及相应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和此相关的索赔。
9.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 语言
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的和投标文件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并不限于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a.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b.授权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c.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预算书、主要材料价格清单等),并附电子版文件1份;
d.所有幕墙工程(玻璃、石材、金属)的深化设计方案(附电子版文件1份);
e.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供1套材料样品,具体包括:
铝板、铝型材、石材、玻璃、结构胶、密封胶、密封垫、固定件、金属挂件等。
f.施工组织方案(包含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验收的措施和工程的维护、保修计划及质量保证承诺书等)。
g.根据本文件中的第3.2款(3.3款,如果有)所应提供的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h.投标书附表
i.履约保函格式
j.法人担保函
k.投标人的优惠措施、服务承诺等(如有)。
11.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的依据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编制要求
a经济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标价的投标书及附录,工程预算书及投标金额总计等一切和价款有关的资料。
2).投标人根据目前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需要缴纳的税款、费用或收费清单等(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供招标人参考。
b技术标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工程进度及时间安排计划(包括主要材料和设备进场时间),包括交通道路的安排、进场施工机械台班数、进行施工的详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渐少施工噪音措施以防止扰民,以及保护临近建筑物、道路、绿化、居民和市政管理的措施方案。
在施工计划中必须考虑分段竣工移交的安排及其它独立专项承包单位的施工等。
2). 临时用电用水的方案及处理措施,包括夜间的照明方案,所作方案及措施应以不扰民为优先考虑。
3). 施工设计详图:
所有幕墙工程(包括玻璃、石材、金属等)的深化设计方案,至少包括以下立面效果及节点优化设计等几方面内容:
(1)提供深化设计方案的详细说明及其他补充资料,详细表述本工程幕墙所使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材质、表面处理等技术要求;包括幕墙气密性、水密性能达到的等级,排水、防火、防雷、保温、隔热等处理措施,并在图纸节点设计中反映。
(2)结构计算书,提供主要受力杆件的截面形式、截面图(应标注截面尺寸、壁厚等)和截面面积、对X、Y轴的惯性矩等相关数据。
(3)所有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图中要标明分格尺寸、材料名称、材质、颜色、规格等,并应符合建筑图要求。
幕墙(包括玻璃、石材、金属等)的典型节点详图,图中细部尺寸要详细准确,材料、材质、规格等详细,并应符合建筑图要求。
(4)节点设计要和立面优化设计相结合,至少包括空间开发B区主入口处及楔形绿地主入口处立面优化设计方案效果图。
(5)和幕墙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6)除立面效果图采用A2幅面外,所有图纸及技术说明均采用A3幅面。
4). 阐明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施的施工组织设计书,技术措施应包括所有临时措施,以及为了完成工程内容而根据工地现状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5). 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承诺书。
6). 用于投标本工程的产品图片及资料,包括说明书、主要材料产地来源,相应的检测报告、环保证书、保修期间所提供的服务和维修范围等。
7). 其它技术要求
12.2投标人应列出保修期满后,免费或以优惠价格提供维持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消耗品的清单,并标明名称和单价,此价格不计入本次的总报价中,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12.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印章,且只能修改一次。
12.4投标人对技术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方面有优惠条件时,应加以说明。
13付款方式
13.1预付款:
本工程预付款为扣除暂定金额后合同金额的10%,投标人应在中标后提供对应预付款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13.2工程进度款:
根据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工程款
a.完成本工程全部工程量40%,并经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款;累计付款达到合同价的30%;
b.完成本工程全部工程量80%,并经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40%的工程款;累计付款达到合同价的70%;
c.完成本工程全部工程量100%,并经检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25%的工程款;累计付款达到合同价的85%;
d.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完毕,累计支付到结算价的95%(本工程的保留金为结算价的5%);
e.工程尾款支付: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保留金为最终结算金额的5%,在24个月的保修期满后货全部缺陷修正后无息返还。
14投标书有效期
14.1自递交投标书截止日算起120天。
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改变投标报价、交货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缩短的,招标人可以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如中标,则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满。
15投标人职责
15.1投标人应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核对。
如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疑问,应于答疑时以文字方式提出,以便招标人确认;
15.1接到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说明后按要求向招标人报送投标书,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和设计单位沟通,在十日内按招标人要求组织详细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给设计单位进行审核,以便作好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设计配合(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其要求如下:
(1)完整的按比例设计的平面及立面图纸。
完整的节点构造;完整的配套设计节点详图:
包括排水、防水、保温、防火、防雷措施详图等。
(2)应在图纸上分别注明结构胶、密封胶、隔热垫等,要注明其品牌(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及质量要求。
连接螺栓、螺母、垫片等配件,其尺寸、数据、机械性能等必须满足设计及相应规范要求。
15.2投标人如果中标,在详细施工图批准后,须在安装前,按要求完成实体三性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
15.3必须做好本招标文件书中技术规范要求的各项事宜。
15.4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和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及其图纸等一切资料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5.5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对本合同条件充分认同、自愿遵守和履行。
16投标保证金和保函
16.1为保证招标工作有效而顺利地进行,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单位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递交一笔总额为投标价10%的投标保证金,或同等金额的投标保函;
16.2投标保证金只能是现金、银行支票或银行汇票(开户名:
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建设银行海淀支行;帐号:
2390013988)。
16.3投标保函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其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文件有效期28天。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招标人将尽快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将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及投标人提供了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无息退回。
16.5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
c中标人未能提供履约担保。
17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应在文件的包装及内芯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文字大写数据和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
17.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分为经济标和技术标(技术标除封面外,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及品牌)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必须分别装订,各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7.2所有文件均应打印(签字除外)。
17.3“投标书”应由投标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授权书应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两个密封袋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信封上应分别写明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名称及地址。
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文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
19.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退回全部工程图纸、设计说明和其它文件。
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对未中标的标书、设计方案将一律不予退还。
20开标
20.1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其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20.2在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已签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进行开封,并核查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投标书内容等有关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
20.3在进行上述核查后,将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名称,并同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上标明的投标总金额(以大写为准)。
20.4开标结果宣布完后,由各投标人的合法代表人对开标结果当场签署认可。
投标人不出席开标活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1.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或要求补充部分资料,或要求对其施工方案进行答辩,或对投标人的生产线进行实地考察,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取消评标资格。
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投标报价和标书内容提出任何实质性修改。
21.2评标期间,除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外,任何投标人不得就和其投标书有关的任何问题和招标单位或评标委员会联系。
2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试图对评标过程和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动都可能会导致其投标书被拒绝。
21.4 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标价、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且和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投标人都不应向其它投标人或和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若投标人不遵守,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考察投标人的报价。
任何因忽略上述条款而作出的索赔将不予考虑。
21.5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招标人将首先对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1.6招标人将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被考虑:
a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章和签名
b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c 投标书逾期送达
d 在XX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的原文
e 未按本须知提交所需文件及资料
f 投标书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g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书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h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
I扰乱投标秩序,无理取闹的
22定标方式
招标人将从投标报价、深化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技术的先进性、完善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投标人履约能力、履约信誉等多方面进行评价,并用打分的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23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3.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23.2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23.3 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授标,可分别确定各标段的中标单位。
投标单位不得因部分授标而要求变更投标报价,否则,执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24中标通知书
24.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3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负责解释未中标的原因。
25履约担保
2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按业主的指定或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业主提交一份由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
该保函的有效期至招标人根据总承包合同文件发出整个工程的实际竣工证书为止,此项费用包含在承包合同金额内。
如中标人未能提交该保函或所提交的保函不符合指定格式时,招标人有权在付给投标人的款项内扣除和该保函等值的金额,作为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
26合同协议书
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持履约保函,和发包方签订合同协议书。
26.2合同协议书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6.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前款规定,招标人可宣布中标无效,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7保修期
27.1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27.2保修期自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 其它约定
28.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个日历天内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工程要求,提交详细的材料供应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招标人和工程监理审核批准:
28.2投标人出于竞争的考虑,可能导致投标报价过于经济,而实际经计算验证并不可行,招标人可以理解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此部分风险而不予调整
28.3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人应作充分的考虑,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否则,招标人将理解为投标报价已包含或充分考虑了该因素。
28.4 本工程禁止投标人转包,一经发现核实,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可以拒绝支付已发生的施工费用。
28.5 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和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质量保证实施协议书》、《项目管理保证金实施协议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实施协议书》
第二篇
工程技术及施工要求
工程技术及施工要求
一.设计依据及条件
《民用建筑设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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