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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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19年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是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其前身是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由于青岛市海洋发展局三定方案等尚未批复,现按照原单位预算批复口径公示。
一、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海洋与渔业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职责;综合协调海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统计、核算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三)承担规范所管辖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海岛生态保护责任;实施海域和海岛区划规划制度、权属管理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和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负责海域行政界线、大陆海岸线的勘定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海上旅游、体育等活动区域;组织制定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名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海域和海岛动态监测工作。
(四)承担保护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职责;加强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拟订污染物排海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组织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海洋环境公报;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保护区,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承担文昌鱼等海洋渔业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渔业生产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负责渔业养殖、增殖、捕捞和苗种管理等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体系和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六)承担海洋灾害预警报和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职责;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报和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负责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七)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按程序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水产品质量体系建设;负责无公害水产品管理、渔业转基因监管等有关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相关教育培训;组织指导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
(九)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监督有关方面执行国际海洋与渔业公约、条约、协定,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协调处理海洋渔业涉外事务;承担海外(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休渔禁渔、渔船检验等制度;管理渔业无线电通信;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渔港水域和渔船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以渔业为主的渔港海域交通安全和渔业船舶交通事故处置;负责渔业航标管理和渔业港口管理;配合查处渔船违法违规从事海上旅游行为。
(十一)负责胶州湾保护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执法监督,建立协调联动和长效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海洋规划并做好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配合;保护胶州湾生态系统及其功能,承担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设10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处、海域与海岛管理处(挂海洋利用处牌子)、生态环境保护处(挂预报减灾处牌子)、渔业管理处(挂科技处牌子)、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挂青岛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牌子)、胶州湾保护协调处、胶州湾保护督查处(挂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管理处牌)。
按规定设工会、机关党委及团委。
三、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包括:
部门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4个,包括:
1、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本级
2、青岛市渔业技术推广站
3、青岛市海洋减灾中心
4、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为2556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566.49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2019年支出预算为2556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5.49万元,占21.61%;项目支出20041万元,占78.39%。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566.4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5566.49万元,占100%;未安排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预算。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66.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525.49万元,占21.61%;项目支出20041万元,占78.39%;无经营性支出。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5566.49万元。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04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批复预算均为基本支出。
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虽随预算批复一并下达,但不包含在预算数内。
本年度专项资金20041万元,基本支出5525.49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比去年增加2.6万元,增加0.05%,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因素。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566.4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0043.6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8年批复预算均为基本支出,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不包含在预算数内。
本年度专项资金20041万元,基本支出5525.49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比去年增加2.6万元,增加0.05%,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因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66.4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0043.6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8年批复预算均为基本支出,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不包含在预算数内。
本年度专项资金20041万元,基本支出5525.49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比去年增加2.6万元,增加0.05%,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因素。
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84万元,占1.35%;节能环保支出41万元,占0.16%;农林水支出5566.04万元,占22.0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0.0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998万元,占75.38%;住房保障支出246.61万元,占0.98%。
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0.84万元,比上年增长1.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经费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支出4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
3.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82.39万元,比上年增长1.7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和正常人员增减变动,造成人员经费增长。
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3055.65万元,比上年减少1.12%,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减少。
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专项资金项目。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15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专项资金项目。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6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0万元,比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专项资金项目。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列入本部门预算。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域使用管理(项)支出59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批复数中。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项)支出3716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批复数中。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调查评价(项)支出338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批复数中。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执法监察(项)支出1418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批复数中。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防灾减灾(项)支出78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批复数中。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岛和海域保护(项)支出1798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批复数中。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688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本年度纳入部门预算批复数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46.61万元,比上年增长0.3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变动,使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5525.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82.5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42.97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60.96万元(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比2018年增加0.89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增加了招商引资“三公”经费5万元,去除该因素影响,比去年下降6.84%。
“三公”经费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4.4万元,比2018年增长20%,主要用于: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中的出国费纳入部门预算,出国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9万元,比2018年下降5%,主要用于:
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10.27万元,比2018年增长4.05%,主要用于: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增加了招商引资接待费,接待任务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待车辆更新、购置审批程序完成后,另行追加预算并公开。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23万元,比2018年增加0.1万元,增长0.01%。
主要原因是:
单位人员调整,公用经费核定标准降低,总额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854.6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金额6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2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2927.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2个,涉及财政拨款19990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1.滨海湿地资源调查及风险评估经费148万元,绩效目标:
确定青岛市滨海湿地面积与范围,完成滨海湿地资源调查监测1个频次,完成滨海湿地1个调查监测频次的环境风险评估和滨海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提交监测与评估报告1份。
2.赤潮防治设施维护保养及应急消除资金71万元,绩效目标:
通过赤潮防治设施维护保养和赤潮消除,做好赤潮应急消除储备和应急消除工作,赤潮消除设备完好率≥80%;赤潮应急消除率≥80%。
3.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建设资金1500万元,绩效目标:
按照施工计划,2019年完成大公岛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生物多样性养护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海水发电工程,部分道路改扩建、地下通道改造、建筑与平台修复、雨污水、垃圾处理、通讯等工程,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4.大公岛自然保护区渔业资源及海岛保护资金203万元,绩效目标:
全年完成对大公岛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航任务;确保保护区做到无违法乱建、开采等事宜的发生;做好大公岛自然保护区教育宣传工作。
5.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信息更新和实地调查经费90万元,绩效目标:
按照国家海洋局下达的年度技术方案的要求和青岛实际情况,完成本年度信息资料采集更新工作,对3处海岸侵蚀岸段、2处重点海堤、7处以上旅游沙滩和2处以上围填海现;进行实地调查;形成并按照国家要求时限上报实地调查报告、工作报告、填制实地调查表和信息采集表,通过国家组织的验收考核。
6.海洋管理公告公示经费120万元,绩效目标:
海域使用管理公示率100%;构建互联网+、海洋+等覆盖全媒体的宣传推介平台,积极发挥公益活动的影响力和示范性,争取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力争打造成为代表城市形象的一张靓丽蓝色名片。
7.海洋监测及预报系统运行资金145万元,绩效目标:
针对性的开展城市预报、重点保障目标和风暴潮漫堤预报服务,通过1个海洋观测站点,以及高性能计算机和多个系统平台的日常运行,增强海洋预警报基础能力,显著提高海洋预警报产品的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效果,使预警信息发布频率达到每天1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拓展至4种以上,预警信息产品种类达到2种以上,保证及时发布我市近岸海域的预报产品(预报产品发布及时率达到100%),社会公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重点保障目标满意度达到90%以上。
8.海洋经济运行与海洋生产总值核算资金100万元,绩效目标:
建立青岛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建立300家左右稳定直报企业名录,形成直报数据库;完成青岛市海洋经济监测运行评估工作。
9.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预报资金640万元,绩效目标:
按照年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完成监测评价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年中编制每季度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报告,年底前编制完成各项监测的年度评价报告;对需向公众发布的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监测评价信息,保证每天能够及时准确提供数据。
10.海洋天气预报播报资金80万元,绩效目标:
每天及时录制和播报制作海洋预报信息;海洋灾害影响我市期间发布海洋预警报信息并进行安全提示。
11.海域动态监控系统运行资金472万元,绩效目标:
对前端已建成监控点位进行维护,保障海域动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开展海域动态现场监测,确保用海项目建设规范进行;对重点渔港监控点位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夜视功能。
12.胶州湾保护与管理资金128万元,绩效目标:
对青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管理站点、巡护监视瞭望台、界碑、界桩、标识牌、海上界址浮标、宣传牌等按照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调整,进行维护和部分更新,并保障业务化运行。
通过对胶州湾北部近岸浅水海域26条典型水深断面的周期性监测,查明研究区水深地形的演化规律,并揭示其影响因素,推测研究区水深地形的演化趋势,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使胶州湾相关规划、保护、治理等工作兼顾自然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共同发展,保证人类与海洋的可持续发展。
13.近岸海上保洁资金90万元,绩效目标:
持小港渔业码头港池海域清洁,保持好清洁船只的运转良好状态,保证在24小时内对发现的确需消除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清运及时率≥90%,服务对象或者受益人群满意度≥80%,减轻因近岸垃圾对我市沿岸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4.青岛市与北海分局共建实验室项目建设资金2770万元,绩效目标:
建成实验室17200平方米。
绿潮防治实验室、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实验室建成后,可依托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人员、技术和装备条件,开展相关科研业务工作,并可与基地已有的建设项目互相支撑,加快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速率,提高资源设施的使用率。
15.以前年度项目合同尾款资金534.48万元,按照合同进度支付以前年度项目合同款项。
16.海监维权执法基地保障经费、海洋与渔业应急执法经费、海洋与渔业执法船艇坞修经费3该项目经费共计1418万元,绩效目标:
确保执法支队10艘执法船(艇)可以顺利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在航率达到50%;确保执法支队顺利开展“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海上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查处率达到100%;确保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船员(约150人)得到专业系统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执法人员持证着装率达100%,执法案卷合格率100%。
17.湖泊(水库)渔业专项保护规划编制经费150万元,绩效目标:
编制完成《青岛市湖泊(水库)渔业专项保护规划》,为青岛市湖泊(水库)渔业保护与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18.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33万元,绩效目标:
完成4次自然保护区的调查监测工作。
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的调查取样,通过对采集样品的分析总结文昌鱼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现状。
定期巡护,查处违法事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编制文昌鱼宣传材料(包括文昌鱼标本、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等)制作宣传手册用于宣传,提高社会群众对文昌鱼的保护意识。
19.人工鱼礁建设效果评价项目经费62万元,绩效目标:
查明礁区主要经济渔业资源的资源量,评估人工鱼礁关键特征对资源影响程度与途径;对礁区渔业资源变化进行评估,建立经济资源开发和人工补充机制;建立人工鱼礁建设生态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构建人工鱼礁生态系统评估模型,综合评价典型人工鱼礁区建设效果。
20.市渔业船舶安全保障监控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资金281万元,绩效目标:
推进渔业船舶安全保障监控中心升级改造,提高我市海上渔船通导和安全保障能力,防止或减少海上渔船碰撞等交通事故,保障和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1.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154万元,绩效目标: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办年度无公害认证检查员内检员培训班;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规范企业三项记录、制度上墙、落实产地证明制度。
加强渔业乡镇(办事处)对水产品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养殖业主对检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22.渔船安全救助卫星通信终端设备资金250万元,绩效目标: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渔船卫星宽带终端配备;终端配备数量不少于1200部。
23.渔业安全生产补助及保障经费141万元,绩效目标:
提高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渔民服务满意度超过80%;提高渔船间相互救援的积极性,有效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附近渔船参与救险率达到80%以上。
参与救助渔船补贴率达到80%以上;政府建立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基金项目,保证搁浅、受伤、受困、依法没收或移交的水生野生动物救治率达到90%以上。
24.渔业安全通导设备及海洋观测数据传输发布平台运行维护资金280万元,绩效目标:
正常开机运行北斗卫星定位通信终端渔船监控无死角,重要预警信息接收全覆盖;AIS信号覆盖青岛海域无死角;渔用对讲机近海信号全覆盖;通信线路全年畅通天数超过360天;基站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95%;海洋预警预报产品发布及时率达到95%。
25.渔业关键技术示范推广资金210万元,绩效目标:
开展一批渔业关键技术和水产优良品种的示范及推广,开展渔业科技培训、科技入户指导,建设海洋科技成果库,并进行宣传推广,扩大平台影响力,推动我市海洋传统与新兴产业发展。
26.渔业品牌建设项目经费200万元,绩效目标:
提升本地渔业的品牌影响力,组织企业参加3-4次渔业推介活动,争取获得创建市级或省级优秀名牌1个,最受欢迎产品1个,投放公益推介宣传广告,集中展示我市现代渔业发展现状,扩大青岛市渔业品牌影响力。
27.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项目经费64万元,绩效目标:
对放流增殖效果进行评估,对青岛市近岸海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分析增殖放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增殖效果保障措施和放流计划调整建议,为增殖放流的可持续发展及增殖渔业的产业化提供科学依据。
28.远洋渔业发展补贴资金2875.52万元,绩效目标:
1.进一步落实青岛市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的意见》,鼓励青岛市远洋渔业发展,扩大我市远洋渔船船队规模,补贴远洋渔船42艘,提高我市远洋捕捞能力,缓解近海捕捞压力,保护近海生态,远洋水产品年产量超过5万吨,年产值超7亿。
2.丰富青岛当地水产品市场,鼓励超低温金枪鱼回运,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量超50%。
3.增加远洋渔业及相关产业的就业岗位,促进我市水产加工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
29.政策性渔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00万元,绩效目标:
完善渔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为渔业生产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
30.浒苔治理资金5780万元,绩效目标:
及时预警,科学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御浒苔于岸外,提高浒苔资源化利用率,降低浒苔到岸率,使浒苔对我市经济社会、岸线景观的影响减到最低,保证我市夏季旅游和居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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