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双太线双银线双马线双店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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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双太线双银线双马线双店线
乐清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双太线、双银线、双马线、双店线至青坑)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乐清市智仁乡招投标中心
日期:
二0一九年九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第五章工程造价
第二卷
第六章工程招标预算造价、发包价及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第八章相关附表格式及投标文件格式
一、相关附表格式
二、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乐清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双太线、双银线、双马线、双店线至青坑)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双太线、双银线、双马线、双店线至青坑)已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价338124元,施工要求及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发包价;工程位置、内容、范围:
详见工程预算价、说明及施工图
(2)工期要求:
各个标段均为6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
//)上的乡镇一栏中于2019年9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发包价、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提疑材料提交到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或温州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疑问提交日期截止到2019年9月11日17:
00止,答疑结果将在2019年9月12日17:
00时前公布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上的通知公告中。
7.报名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
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
(2)逾期报名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公告解释权归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
9.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0577-61605113
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乐清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双太线、双银线、双马线、双店线至青坑)
1.1.5
建设地点
详见各标段工程预算价、说明及施工图
1.1.6
立项文号
\
1.1.7
建设规模
详见各标段工程预算价、说明及施工图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各标段工程预算价、说明及施工图
1.3.2
计划工期
招标计划工期:
各个标段均为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向招标人报备符合规定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业绩要求:
无;
(4)其他要求:
详见第三章2.2资格评审标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预算价等
2.2.1
投标人疑问提交
提疑材料提交到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或温州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疑问提交日期截止到2019年9月11日17:
00止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9年9月18日9时30分前完成递交。
2.2.2
招标文件答疑公布
将在2019年9月12日17:
00时前公布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上的通知公告中
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同本章前附表2.2.2
3.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无须编制。
☑
(1)编制内容:
详见3.1款规定
(2)资料原件提供要求:
不需要
3.3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现金0.5万元用信封包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及有关要求处签署要求:
投标文件(纸质)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纸质)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或按否决处理。
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投标纸质文件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3.6.5
装订
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允许分册装订,所有投标文件不能用活页夹装订。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投标文件应妥为密封,在密封相应地方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2、在密封袋的外表面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外表面上加盖投标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4.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地点:
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资料、证书原件除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乐清市智仁乡人民政府。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符合本章第4.1.1款的要求。
开标顺序:
详见5.2及第三章规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招标人自行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发包价
本工程发包价:
(工程招标预算造价338124元-暂定价)×(1-3%)+暂定价=327980元(含暂定价0元)
10.4
其他人员到场要求
□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采用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2、其他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内容,若出现相互矛盾时,均以本前附表中的时间及内容为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
3、招标代理公司将按项目每个项目收取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费300元,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4、本招标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属招标人所有。
注:
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及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如有修正、答疑、澄清说明的,以修正、答疑、澄清说明为准);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乐清市人民政府自行招标服务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立项文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标段建设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工期不得超过招标计划工期。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被同一家公司控股且有参股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3)投标截止日前10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负责人。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发包价);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不得署名。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如果修改的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后的,并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相关资料组成。
3.1.2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为: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附件中的相关表格;
4)还应满足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2资格评审标准)。
3.1.3投标文件格式:
见附件。
3.2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工程招标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发包价用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保证期间不计息。
3.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如有)除外。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附表),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表),以证明其身份;以上证件均由招标人(或中介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核对后予以签字确认;出现异常情况的,工作人员据实记录并签字确认,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得进入下步程序。
注:
在核对期间,如出现某投标人代表临时不在场,而在核对其他投标人的相关证件结束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的,此投标人的相关证件有效,否则为无效。
5.2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主持;
(2)由最后一家签到的投标人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宣读本工程的招标预算造价及发包价、下浮率等相关信息;
(4)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先后顺序,由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号码球放入摇号箱,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待所有投标人代表抽取完毕再由代理公司确定一遍所有投标人所对应的编号(如有异议,代理如实记录,监督人、代理、投标人签字确认后,送专家评定,按专家评定结果进行下一步);
(5)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摇号,由最后一家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代表在摇号箱旁监督摇号过程,每产生一个评标顺序号,代理机构响亮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编号及对应的评标顺序号;摇出所有评标顺序号后,代理机构再次确定所有投标人对应的评标顺序号(注:
当投标人多于10家时,可先摇出前10家,若仍需替补,再继续摇取)。
(6)按摇出号码先后顺序依次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直至产生1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后面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将被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所有需要开启的投标文件均在开标室开启。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选择重新招标或者直接发包。
7.2中标通知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如有标段无投标人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可优先在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内任选一家做为中标人。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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