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历史学习方法与解题技巧 2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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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历史学习方法与解题技巧2doc
初一历史学习方法与解题技巧
初一历史学习方法
首先,还是要做好预习、听讲、复习这三个环节,虽是老生常谈,但做好这三步,确是至关重要的。
课前认真预习可以使学生对即将要讲到的历史事件、人物等有一个简单了解。
另外,学生可以找到自己不懂的地方,以便在老师讲课时获得解答或者向老师提问。
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这是理解和掌握知识的关键。
课上应勤于思考,跟着老师的思路,积极思考回答老师的问题。
很多同学开始时,对老师提出的问题也有自己的想法,但因害羞或胆怯而不能积极举手,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习惯,惰于思考和回答了。
在听讲时还应养成记笔记的好习惯,除了老师的板书以外,还要培养对一些重点内容作记录,如老师多次重复的内容,课本中一些思考题的答案等等。
温故而知新,反映了学习过程不能一次性完成,认识过程必然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规律。
所以课后一定要及时复习,要持之以恒。
其次,使学生养成浓厚的学习的兴趣。
杨振宁曾说过:
成功的真正秘诀是兴趣,兴趣是自学学习的先导,是人们探究世界的动力,是最好的老师。
对学习有了浓厚的兴趣,遇到挫折困难才能顽强攻克,百折不挠。
新的历史学习内容满足了孩子们的兴趣追求,增加了孩子们感兴趣的,贴近生活、贴近现实的内容。
教学内容变得生动、丰富、多彩,赢得了孩子们的喜欢。
学生对历史产生了兴趣,才会有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的学习态度。
再有,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过程、历史概念等知识的获取是通过记忆来完成的,这是学好历史的第一步。
如果没有对历史知识的牢固记忆,理解和运用就无从谈起。
这里所说的记忆并不是机械的死记硬背。
在学习历史,背诵记忆课本上的知识时,应首先弄懂它的意思,然后再去背诵记忆,这样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记忆复杂的年代、地点、人物、事件时可以尝试教给学生一些记忆的方法。
历史是记忆性较强的学科,但仅仅死记硬背史实是远远不够的,在记忆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和运用。
帮助学生理出一条线索,找出各个历史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弄清每件史实前因后果,这对今后历史学科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
还有,就是适当布置练习题初中政治。
作业是学生对知识基本理解后,验证知识掌握的准确程度,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以及运用历史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
作业练习一定要在尝试回忆、阅读教科书之后进行,作业要独立完成,做作业时,不要照书抄,要尽量根据自己的记忆写出答案,确实写不出来,再看看书。
为督促学生加强对知识的掌握,在一两个单元讲完之后,要及时进行检测。
检测时题型可以多样,但要突出重点知识,不必出一些难题、怪题。
当发下试卷时,应首先纠正错误,并帮学生弄清为什么错了,力争减少以后在这些题上再出错误。
最后,为扩充学生知识面,鼓励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去阅读课外书籍,尤其是与课文有关的课外书,这样就会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所学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也可布置一些课外练习,进一步培养和锻炼学生的能力。
初一历史学习方法与解题技巧
一、历史学习:
似易而实难
初一历史学习方法与解题技巧
初一历史学习方法
首先,还是要做好预习、听讲、复习这三个环节,虽是老生常谈,但做好这三步,确是至关重要的。
课前认真预习可以使学生对即将要讲到的历史事件、人物等有一个简单了解。
另外,学生可以找到自己不懂的地方,以便在老师讲课时获得解答或者向老师提问。
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这是理解和掌握知识的关键。
课上应勤于思考,跟着老师的思路,积极思考回答老师的问题。
很多同学开始时,对老师提出的问题也有自己的想法,但因害羞或胆怯而不能积极举手,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习惯,惰于思考和回答了。
在听讲时还应养成记笔记的好习惯,除了老师的板书以外,还要培养对一些重点内容作记录,如老师多次重复的内容,课本中一些思考题的答案等等。
温故而知新,反映了学习过程不能一次性完成,认识过程必然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规律。
所以课后一定要及时复习,要持之以恒。
其次,使学生养成浓厚的学习的兴趣。
杨振宁曾说过:
成功的真正秘诀是兴趣,兴趣是自学学习的先导,是人们探究世界的动力,是最好的老师。
对学习有了浓厚的兴趣,遇到挫折困难才能顽强攻克,百折不挠。
新的历史学习内容满足了孩子们的兴趣追求,增加了孩子们感兴趣的,贴近生活、贴近现实的内容。
教学内容变得生动、丰富、多彩,赢得了孩子们的喜欢。
学生对历史产生了兴趣,才会有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的学习态度。
再有,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过程、历史概念等知识的获取是通过记忆来完成的,这是学好历史的第一步。
如果没有对历史知识的牢固记忆,理解和运用就无从谈起。
这里所说的记忆并不是机械的死记硬背。
在学习历史,背诵记忆课本上的知识时,应首先弄懂它的意思,然后再去背诵记忆,这样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记忆复杂的年代、地点、人物、事件时可以尝试教给学生一些记忆的方法。
历史是记忆性较强的学科,但仅仅死记硬背史实是远远不够的,在记忆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和运用。
帮助学生理出一条线索,找出各个历史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弄清每件史实前因后果,这对今后历史学科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
还有,就是适当布置练习题初中政治。
作业是学生对知识基本理解后,验证知识掌握的准确程度,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以及运用历史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
作业练习一定要在尝试回忆、阅读教科书之后进行,作业要独立完成,做作业时,不要照书抄,要尽量根据自己的记忆写出答案,确实写不出来,再看看书。
为督促学生加强对知识的掌握,在一两个单元讲完之后,要及时进行检测。
检测时题型可以多样,但要突出重点知识,不必出一些难题、怪题。
当发下试卷时,应首先纠正错误,并帮学生弄清为什么错了,力争减少以后在这些题上再出错误。
最后,为扩充学生知识面,鼓励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去阅读课外书籍,尤其是与课文有关的课外书,这样就会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所学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也可布置一些课外练习,进一步培养和锻炼学生的能力。
初一历史学习方法与解题技巧
一、历史学习:
似易而实难
内农牧质发﹝2013﹞104号
关于印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海拉尔、大兴安岭、兴安盟、乌拉盖农牧场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我区各盟市和旗县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管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有关检测机构的管理办法和规定,结合我区基层检测机构建设的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请各检测机构遵照执行,并将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我们。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3年4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关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发挥好各级检测机构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令2007年第7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农质发〔2010〕10号)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通报管理办法(试行)》(食安办〔2012〕28号),结合我区检测机构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任务与职责、管理及人员要求、量化考核和实验室机构考核及资质认定、信息报送与发布、运行保障进行了规定。
第三条自治区所辖盟市、旗县区(场)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指各盟市、旗县区(场)级检测机构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要求,对辖区内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农畜产品进行的农兽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中的农兽药残留、违禁物、重金属和病源微生物等进行快速检测以及定性、定量分析工作。
第二章任务与职责
第四条各级检测机构按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相应的建设标准要求,建设(改造)检测机构,并按照要求履行各自的检测职责。
盟市级以定性确证和定量检测为主;能够满足本地区行政区域内主导农畜产品、农牧业投入品及农牧业环境的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检测需要;检测限能满足国家相应参数的限量标准要求。
旗县级以现场快速检测为主,兼顾主要污染物和重要禁、限用农兽渔药的定量检测;具备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流动检测的能力;年检测样品量应能满足本行政区域内主导农畜产品、农牧业投入品及农牧业环境的质量安全监管基本需要,检测限能满足相应参数国家限量标准要求。
第五条完成主管部门下达和自行制定的检测计划和任务,按照要求向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检测结果。
完成突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检测的项目和任务,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检测结果。
第三章管理及人员要求
第六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检测机构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按照建设时限和批复内容监督各项目单位的具体实施。
自治区农牧业厅及自治区发改委负责检测机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评审和立项批复。
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初步设计报告的论证评审和批复,并负责项目实施的全程跟踪。
自治区农牧业厅和发改委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检测机构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各盟市农牧业局负责辖区内检测机构建设的申报、督促检查、初步验收、日常管理,并掌握量化考核涉及的第一手资料。
第七条按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机构相应的建设标准要求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各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或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为独立法人单位。
检测业务独立,独立对外行文,独立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的财务帐户或单独核算。
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机构负责人应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以书面文件任命。
不具备该条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授权。
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的变更需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附件1、2)。
1.从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应经专业技术、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及相关法规知识培训,经专业理论、试验操作等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从事农畜产品检验工作,持证上岗。
上岗证或合格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和检测项目;
2.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从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
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熟悉检测业务,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4.检测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5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熟悉本专业检测业务,具有一定管理能力;
5.从事计量检定和种子、动植物检疫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检验人员,须有相关部门的资格证明;
6.盟市级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旗县级不少于5人。
第九条检测机构要建立与检验工作相适应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手册》中所规定的制度管理本机构。
检验机构在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实现科学、客观、公正、有序、高效地管理运行机制。
检验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中所规定的各项参数的检验规程,确保检验数据的客观、真实。
第十条检测机构要健全人员培训、实验室安全、仪器操作与维护、标准物质管理、标准溶液管理、有毒物质管理、抽样管理、检验流程管理、检验时限管理、档案管理、排污处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检测机构的人员、仪器安全和运行质量。
确保各检测机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章量化考核和实验室机构考核及资质认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实验室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是指自治区农牧业厅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硬件条件设施与软件管理能力的现场考核评审和确认活动。
量化考核是指农牧业厅对各盟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年度督促检查评比工作。
第十二条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实验室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申请材料分别向自治区农牧业厅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
经两个主管部门分别审核通过后,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派有资质的专家同时进行实验室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评审。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评审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对外从事检测工作。
各检测机构的日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盟市农牧业局具体负责。
获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由属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实验室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按照有关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审。
首次申请、复评审申报程序和材料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农牧业厅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旗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通知》(内农牧质发﹝2013﹞59号)的要求办理,填写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申请书》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只有通过复评审的检测机构才具备继续工作的条件。
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考核申请人应当向考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申请书》(包括电子文档和原件);
2.仪器设备、实验室的照片,实验室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机构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质量体系文件(包括: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与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目录);
6.近两年内的典型性检验报告2份;
7.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学历证书、上岗考核合格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三者均为复印件;其中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除提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资质认定申请人应当向认定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三份);
2.法律地位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技术能力证明(场所、设施、人员、已往检测报告抽样复印件);
4.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
第十五条通过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后,进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2.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条件;
3.检测能力。
第十六条通过现场评审考核后,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载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名称、检测范围和有效期等内容。
农牧业厅对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检测单位进行公告,自颁发《考核合格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部备案。
第十七条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要正确使用证书和标志(见附件5)。
第十八条按照农牧业厅关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量化考核工作的要求,将各检测机构的建设、管理、运行、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内容,作为衡量各盟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检测机构的考核采取动态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动态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完成项目建设年度任务情况、开展检测工作及比对试验完成情况、参加学习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检测机构管理情况、实验室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申请及通过情况等。
第五章信息报送与发布
第十九条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通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发布的权限、范围和程序报送发布监管和检测信息。
第二十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应当有利于加强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市场消费和农牧业产业的健康发展,遵循“依法科学、准确全面、客观公正、严格程序”的原则。
本办法所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是指各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布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与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监测、风险检测结果等信息;
2.农畜产品因生产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
3.消费者或媒体反映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等信息;
4.其它依法由农牧业部门发布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兽药和卫生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的物质,以及致病性微生物等检测不合格的监督抽检信息,应填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单》(见附件3),专门通报。
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不合格产品标示的名称、产地名称或生产厂家(或标称厂家)或经营者名称、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抽样地点等情况;
2.不合格项目指标及监督抽检单位;
3.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库存数量和已知的去向;
4.通报的范围和上报的部门;
5.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通报的其他信息。
第六章运行保障
第二十二条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加大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支持,检测机构的运行经费应依法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专项支持。
第二十三条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检测机构的工作,加大对检测机构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检测机构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各检测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中长期培训计划和近期培训计划,对技术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适应新的形势和情况。
第二十五条检测机构的检测员、内审员等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执证上岗。
所有检测人员都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和检测员守则,遵守工作制度、保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检测机构的检测员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测能力比对试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当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六条各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备率达到98%,在用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第二十七条各检测机构每季度以一定的形式向自治区农牧业主管部门上报检验工作情况(附件4),形成每个机构本季度开展检测工作的报告。
各检测机构每年12月底前要将全年开展检测工作的情况,形成反映当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报告,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实验室人员变更备案表
2.实验室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变更申请/审批表附表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单》
4.检测机构年季度开展检测工作情况表
5.机构考核合格标志
附件1
实验室人员变更备案表
实验室名称
(公章)
计量认证证书号
有效期限
授权/验收证书号
有效期限
变更人员姓名
变更事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审批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
1.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在两次评审之间发生变更的,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三份,批准后实验室、盟市局、自治区分别留存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附件2
实验室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变更申请/审批表
申请实验室名称
(公章)
计量认证证书号
有效期限
授权/验收证书号
有效期限
变更人员姓名
申请类型
变更原因/授权签字领域
最高管理者意见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评审组长或专家确认意见
年月日
审批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
1.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时,请实验室将所有变更人员(包括增加和减少人员)的姓名和变更原因填写在此表中,并将新增人员《授权签字人申请表》一并报上。
2.在“申请类型”栏内填写授权签字人、签字范围变更、取消授权等。
3.变更申请/审批表:
一式三份,一份实验室作为授权签字人执业依据,一份自治区质监局存档,一份实验室所在地盟市质监局存档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单
通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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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商标
生产批次.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抽样单位
抽样地点
抽样日期
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
不合格指标项(可附表)
指标项
检测值
参考值
检测方法
产品来源
已知去向
已采取措施
通报(上报)范围
备注
*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
*生产厂家或标称厂家或经营者名称或产地名称
*若有复检单位的请注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检测机构年季度开展检测工作情况表
单位名称:
填表人联系方式填表时间年月日
样品名称
任务来源
经费情况(元)
检测类型
检测样品数量
(个)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自治区下达
盟市下达
自检
其他
速测
仪器
检测
备注
注:
在检测中使用“速测”或“仪器检测”,请在检测类型所对应的表格内划√。
附件5
机构考核合格标志
[××××]农质检核(内)字第××××号
1.CATL:
ChinaAgri-productTestingLaboratory的英文缩写,含义为中国农产品检测实验室。
2.标志尺寸为宽3.39cm,高1.93cm。
3.刻制方式:
获得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以自行刻制,上排为考核标志,下排为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4.使用范围:
涉及考核授权检测范围的检验报告上均可使用。
抄送: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自治区食安委办公室,自治区发改委农经处、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评审处,厅有关处室局、有关单位,各位厅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2013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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