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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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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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管理
武汉龙阳医院麻精药品管理
武汉龙阳医院关于成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卫计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特成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剂科保管专人负责。
武汉龙阳医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武汉龙阳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卫计委《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建立由主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度规定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药品安全及合理用药。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管理:
医院指派专人依据《印鉴卡》的申办规定,负责向汉阳区卫计委申办《印鉴卡》。
按期报送药品购用情况统计报表。
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保管,除购买药品之用外,不得带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
2、药库贮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
药库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管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人员变更时,须办理变更手续。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明确责任。
交接班应有记录。
3、药品采购与验收
3.1、药库保管员根据药品用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购药计划,经药剂科主任、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药品采购员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向指定的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药品经营单位采购药品。
药品到达后,除按一般药品质量验收要求外,必须货到即验,由采购员和库管员共同检查验收药品至最小包装,并核验购药票据凭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至规定期限。
3.2、实物。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应采用专册记录,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员共同签字。
所有登记帐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药品的储存和保管
4.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全部贮存于专用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库房钥匙由指定人员保管。
除库管人员和调剂部门专门领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库。
4.2、储存各环节应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明确责任。
交接班应有记录。
4.3、保管员必须充分了解各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理化性质以及剂型、包装与稳定性的关系,还要熟悉外界因素对药品产生的各种影响,提供良好的储存条件和养护方法,科学有效地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
4.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所在库严禁烟火,库房内外应配备适宜的消防器材以保安全。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钥匙备案管理。
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险柜实行双锁双人负责制,历任管理人员情况须在药剂科备案。
6、药品的领发
调剂部门指定专人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基数卡》限定的数量。
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发药名称、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后签字,办理领药手续。
领药人员必须亲自运送药品至领药部门并将药品存入专用保险柜、完成入帐等相关手续,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他事宜。
7、调剂部门的药品使用管理
7.1、医师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并在医务部备案后,方可在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调剂部门应指定符合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日清日结"。
7.2、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7.3、按《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以及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等。
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7.4、药师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审核、发药,做到"四查"、"十对"。
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姓名或盖章、发药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药师应当拒绝发药。
7.5、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必须专册登记。
专册登记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各部门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按日做消耗统计,处方单独存放,按月汇总,至少保存3年。
7.6、调剂部门贮存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每天下班(或交班)前,管理人员应核对药品和相关记录。
8、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
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与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人审核签字,临床需求变化时应及时变更基数卡。
需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交接清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做到帐物相符。
交接班双方应在交接记录签字。
10、药品销毁管理
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统计汇总后报经主管院长审批后向汉阳区卫计委提出申请,并进行监督销毁、记录。
11、药品丢失、被盗案件报告
药品使用中一旦发现骗取、冒领者,或发生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立即报告药剂科主任和医院保卫处,并向区卫计委、公安局、药监局报告。
12、值班巡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具体工作。
值班人员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储设施进行巡查,以保证药品储存、保管处于安全状态。
武汉龙阳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证药物的合理应用,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1、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定点采购,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购进之前,收集供货企业的盖有原印章的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确认、批准、备案。
2、双人验收。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验收到最小包装,检查药品质量,并注意检查外包装规定的精神药品标识。
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五年备查。
3、储存于相对固定的位置,并应有单独专柜加锁,严防药品丢失。
4、专用帐目管理。
出账入账要有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
5、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
处方至少保存2年。
6、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
7、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
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处方医师双签字后,方可调配。
对于用药不合理的处方应拒绝调配,要防止重复取药现象发生。
8、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登记造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销毁。
武汉龙阳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加强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1、凡本院门诊、病房、手术室等部门的麻醉、精神用药,必须由有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根据病情,依法(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法)开具处方,经司药人员审核划价,专人签名发药。
2、享有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必须是:
2.1、取得中级职称工作二年以上、相关科室的执业医师;
2.2、麻醉科、肿瘤科的各级执业医师;
2.3、急诊科当日值班的各级执业医师(限一日用量);
3、对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司药人员可拒绝发药。
3.1、有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各科各级医师开出的麻醉、精神药品,不得超出本科、本专业范围内的使用药品。
3.2、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全日的常用量;片剂、胶囊、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贴剂不得超过一周常用量。
3.3、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用量准确、医师签名清晰。
4、其它违反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处方。
麻醉和精神药品相关科室,必须依法对麻醉、精神药品进行保管和使用管理,做到专人、专柜、专处方、专帐、专批五专,做到处方与药品数量相符;医嘱与处方相符,麻醉针剂从第二次使用开始凭处方和空安瓿领药。
5、全院医务人员必须加强麻醉和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相关知识的更新,依法用药、合理用药、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将不定期进行相关法规和知识的考核与考试。
有麻醉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若不及格,将取消其麻醉药品处方权半年,待再次考核或考试及格后,恢复其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
6、医务部每年组织有麻醉、精神药品的处方权的医师签名登记一次,及时提交相关离退人员名单终止其处方权,司药人员核对姓名和笔迹后予以发药。
7、药剂科对各类麻醉处方保存3年,精神药处方保存2年,空安瓿保留集中由医务部、保卫科、药剂科统一销毁。
8、医务部必须加强对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定期检查麻醉处方,及时发现和处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安全。
9、相关医务人员必须依法管理和使用麻醉和精神类药品,严禁以各种方式将麻醉、精神药品提供给吸毒者,违者将由公安部门据情节按有关法规处理。
10、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除交违章违制小组处理外,医师取消其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为期三年。
11、在我院进修的各级医师,不具有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其相应处方应由有相应处方权的带教老师冠签后视为有效处方。
12、本条例颁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龙阳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1、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3、本院确诊、本院治疗的患者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
办理《专用卡》需出示:
3.1、本院指定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
3.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3、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4、患者和代办人关系证明。
4、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麻醉药品专用卡》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5、外院确诊、本院治疗的患者直接由医师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
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
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6、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7、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8.1、前记:
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8.2、正文:
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8.3、后记:
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11、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2、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13、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14、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附表:
武汉龙阳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身份证号
学历
职业
单位
专业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何时何地取得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何时何地取得
本人专业学历及临床工作简历:
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区卫计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2张,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武汉龙阳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1.1、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1.2、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1.3、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1.4、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计委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2、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
2.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2、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2.3、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
2.4、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
3、重要提示:
3.1、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医疗机构(章):
年 月 日
患者(家属)签名: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武汉龙阳医院专项药品管理
武汉龙阳医院关于成立特殊药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武汉龙阳医院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1、过期、失效、破损的、患者退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品须妥善保管,销毁应向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2、报残损(指启用安瓿后使用剩余的药品)由科室的使用医生、护士共同销毁,并在处方背面双人签字,药剂专职管理人员应核对其签名的真实性。
3、销毁特殊管理药品过期帐册、空安培等物质,应该按照保管时限办理批准手续后,每季度专项质量检查时及时销毁,参加人员应现场签字。
附表:
武汉龙阳医院特殊药品报废销毁记录表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部位
生产厂家
数量
批号
效期
报损
地点
时间
监销人员
销毁方法
销毁人员
监销人员
记录人年月日
武汉龙阳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
1、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及湖北省、武汉市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购进和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3、终止妊娠的药品必须从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单位购进,采购计划按医院使用量制定,入库要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进行验收,做到货到票到,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并复核无误后方可入库。
4、终止妊娠的药品在库时必须做到分类存放,重点检查养护。
每月盘点,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终止妊娠的药品出库时,药库管理人员和领用人员必须仔细核对,并在出库单上签名。
6、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7、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专帐登记。
8、终止妊娠药品权限于本院使用,禁止转让和外借。
9、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
附表:
武汉龙阳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目录
药名
商业名
米非司酮片
含珠停、息隐
米索前列醇
喜克愦
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
利凡诺、雷弗诺儿
催产素注射液
缩宫素
卡前列甲酯
卡波前列素加酯
天花粉蛋白
花粉蛋白
硫前列酮
塞普酮
甲烯前列素
环氧司坦
爱波司坦
芫花萜
芫花鉄甲
武汉龙阳医院急诊科、病房、手术室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药房急救药品应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
抢救药品不得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2、药房急救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急救药品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药房急救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4、药房与病房应加强药品的有效期管理,保持近效期先出,确保安全有效。
5、医院急诊科、病房、手术室等实行急救药品备用管理,应指定专人管理。
基数急救药品只能供住院和急诊病人按医嘱使用,用后及时补充。
6、急诊科、病房、手术室定期清点检查基数急救药品,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
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7、加强急救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武汉龙阳医院急诊科、病房、手术室急救备用药品
领用、补充流程
1、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医院急诊科、病房、手术室等部门需急救药品的,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确定合适药品贮存基数,报医务部、护理部审核,分管院长签批,方可到药剂科办理调拨手续。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及备用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的记载药品的名称、数量、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3、备药药品的检查
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包括药品数量、有无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情况。
4、备药药品的补充
急救药品只能供住院和急诊病人按医嘱使用,不得外借,在本班次时间内到库房领取补充,并做好登记,以确保下一班次用药需要。
5、备药药品的交接
建立“药品基数交接班记录本”,做到班班交接,帐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附表:
武汉龙阳医院常用急救药品目录
药物名称
剂型
规格
年用量
药物名称
剂型
规格
年用量
洛贝林
针剂
3mg/ml
360
硝酸甘油
针剂
5mg/ml
96
尼可刹米
针剂
0.375/ml
360
硝普纳
粉剂
50mg
32
盐酸肾上腺素
针剂
1mg/ml
380
心律平
针剂
70mg/10ml
7
异丙肾上腺素
针剂
1mg/2ml
10
速尿
针剂
20mg/2ml
260
去甲肾上腺素
针剂
2mg/ml
8
西地兰
针剂
0.4mg/2ml
280
多巴酚丁胺
针剂
20mg/2ml
15
利多卡因
针剂
0.1/5ml
150
多巴胺
针剂
20mg/2ml
230
阿托品
针剂
0.5mg/ml
1300
止血芳酸
针剂
0.1/10ml
2280
氨茶碱
针剂
0.5mg/ml
720
止血敏
针剂
0.5g/2ml
1560
地塞米松
针剂
5mg/ml
510
阿拉明
针剂
10mg/ml
120
异丙嗪
针剂
50mg/2ml
105
酚妥拉明
针剂
10mg/ml
100
氯丙嗪
针剂
25mg/ml
96
缩宫素
针剂
10u/ml
15
安定
针剂
10mg/2ml
220
糖钙
针剂
1g/10ml
610
鲁米那
粉剂
0.1
35
10%KCL
针剂
1g/10ml
1080
垂体后叶素
针剂
6u/ml
20
50%葡萄糖
针剂
10g/10ml
96
武汉龙阳医院医务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表:
武汉龙阳医院高危药品目录
类别
品名
规格
高浓度电解质制剂
10%氯化钾
10ml
10%氯化钠
10ml
25%硫酸镁注射液
2.5g*10ml
50%葡萄糖注射液
20ml
肌肉松弛剂
氢溴酸加兰他敏注射液
5mg*1ml
甲磺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1mg*2ml
维库溴铵
4mg
作用域DNA化学结构的药物
环磷酰胺
0.2g
异环磷酰胺
1g
顺铂
20mg/支
丝裂霉素
2mg/支
柔红霉素
20mg/支
吡柔比星
20mg/支
植物来源抗肿瘤药
长春新碱
1mg/支
紫杉醇
30mg
多西他赛
30mg
抗肿瘤激素类
来曲唑
2.5mg
影响核酸合成的药物
氟尿嘧啶
0.25*10ml
甲氨蝶呤
5mg
作用于微管蛋白合成的药物
长春新碱
1mg
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
肾上腺素
1mg/1ml
去甲肾上腺素
2mg/ml
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拮抗剂
普奈洛尔
10mg
附表:
武汉龙阳医院易混淆药品目录
品名
规格
主要功能
二甲双胍肠溶片
0.25*48
降糖药
二甲双胍缓释片
0.2g
降糖药
二甲双胍片
0.2g
降糖药
缬沙坦胶囊(代文)
80mg*7
降压药
盐酸贝那普利(洛丁新)
10mg*14
降压药
格列吡嗪片(迪沙片)
25mg*80片
降糖药
格列吡嗪片(美吡达)
5mg*30片
降糖药
瑞格列奈
2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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