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4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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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4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ISO14004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A××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004—1996
idtISO14004:
96
环境治理体系——
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s—
Generalguidelinesonprinciples,systemsandsupportingtechniques
深圳市德信誠經濟咨詢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932邮编:
518008
引 言
0.1综述
随着对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以及对爱护人类健康的日益关注,各种规模的组织都日益重视其活动、产品或服务可能对环境带来的阻碍。
组织的环境表现(行为)关于其内部和外部有关方都越来越重要。
要实现良好的环境表现(行为),就要求组织对采纳系统的方法和连续改进环境治理体系(EMS)做出承诺。
本标准旨在为组织实施或改进环境治理体系提供关心。
它符合可连续进展思想,并适用于各种文化、社会和组织结构。
应当注意,只有GB/T24001包含那些以认证/注册或自我声明为目的,可予以客观审核的要求。
而GB/T24004则包括一些实例、讲明和可选方案,以便为实施环境治理体系,加大它与组织全面治理的关系提供关心。
环境治理体系使组织通过资源配置、职责分工以及对惯例、程序和过程的持续评判,来有序、一致地处理环境事务。
本标准对环境治理体系要素进行了阐述,对实施或加大如此一个体系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同时还向组织提供了关于如何有效地建立、改进或保持环境治理体系的建议。
那个体系关于一个组织确定和实现环境目标,并确保始终满足国家和(或)国际要求的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环境治理是组织整个治理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环境治理体系的设计是一个持续进展和具有交互作用的过程。
实施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应与其他领域(如运行、财政、质量、职业安全卫生)中的现行工作相和谐。
治理者实施或加大一个环境治理体系的要紧原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承认环境治理是组织中最优先事项之一;
--建立并保持与内外有关方的信息交流;
--确定与该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法律要求和环境因素;
--明确职责,使治理者和职员对环境爱护做出承诺;
--鼓舞贯穿产品或过程生命周期的环境规划(策划);
--建立一个实现预定环境表现(行为)水准的过程;
--提供适宜和充分的资源,包括培训,持续实现预定的环境表现(行为)水准。
--对比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评判环境表现(行为),并在适当时寻求改进;
--建立一个审核过程,以审核和评审环境治理体系,寻求改进体系并进而改进环境表现(行为)的机会;
--鼓舞承包方和供方建立环境治理体系。
组织可考虑环境治理体系标准的下列不同用途:
--GB/T24001-1996(环境治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用于取得对组织环境治理体系的第三方认证、注册或自我声明。
--使用本标准或其中一部分,可指导组织建立和(或)改进其环境治理体系。
GB/T24004不拟用于认证或注册。
--以本标准作为指南或以GB/T24001作为规范,可适用于某些商务关系中签约双方间的第二方认可。
--对其他ISO有关文件的使用。
对本标准的选用的程度取决于如下因素:
--组织的方针;
--组织的成熟程度:
是否已具备能力引进系统化环境治理提供便利的系统化治理;
--组织的市场地位、声誉和外部联系等因素所带来的优势与劣势;
--组织的规模。
本标准可供任何规模的组织使用。
与此同时,中、小型企业(SMEs)的重要性越来越为政府和商业部门所认识。
本标准承认并顾及到SMEs的需要。
0.2环境治理体系的效益
组织应实施一个有效的环境治理体系,以保证人类健康与环境不受其产品、活动或服务的可能阻碍的危害,并为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关心。
组织拥有环境治理体系可使有关方相信:
--治理者己对实现其方针、目标和指标作出承诺;
--将重点是放在预防而不是纠正措施上;
--能提供具备合理的审慎和遵守法规的证据;
--体系设计体现连续改进的过程。
将环境治理体系纳入其治理体系,可使组织具备和谐与综合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框架,一个实施环境治理体系的组织能获得明显的竞争优势。
实施环境治理体系能够取得经济利益,应对这些效益予以确定,以便向有关方,专门是股东证明良好的环境治理关于组织的重要价值。
同时,这也使组织得以将环境目标和指标与具体的经济收益联系起来,确保将资源投向最能取得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地点。
一个有效的环境治理体系能带来的潜在效益包括:
--使顾客相信存在对可验证的环境治理的承诺;
--保持良好的公共或社区关系;
--满足投资者准则,拓展资金来源;
--降低投保费用;
--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份额;
--满足供方认证原则;
--改进成本操纵;
--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证实具备合理的审慎;
--降低材料和能源消耗;
--便于获得许可和授权;
--促进进展并共享解决环境咨询题的方法;
--改善产业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
Enviromentalmanagementsystems-Generalguidelines
onprinciples,systemsandsupportingtechniques
1范畴
本标准为环境治理体系和原则的建立与实施,以及与其他治理体系的和谐提供指导。
本标准中的指南适用于任何对建立、实施和(或)改进一个环境治理体系感爱好的组织,不管其规模、类型或成熟程度如何。
本指南拟供组织作为自愿使用的内部治理工具,而非环境治理体系认证/注册的准则使用。
2引用标准
目前尚无引用标准。
3定义
3.1连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
强化环境治理体系的过程,目的是按照组织的环境方针,实现对整体环境表现(行为)的改进。
注:
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2环境(environment)
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
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3.3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aspect)
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
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具有重大环境阻碍的环境因素。
3.4环境阻碍(environmental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5环境治理体系(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
整个治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打算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3.6环境治理体系审核(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audit)
客观地猎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判,以判定组织的环境治理体系是否符合所规定的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以文件支持的系统化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治理者。
3.7环境目标(environmentalobjective)
组织依据其环境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3.8环境表现(行为)(environmentalperformance)
组织基于其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对它的环境因素进行操纵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治理体系的结果。
3.9环境方针(environmentalpolicy)
组织对其全部环境表现(行为)的意图与原则的声明,它为组织的行为及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框架。
3.10环境指标(environmentaltarget)
直截了当来自环境目标,或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环境表现(行为)要求,它们可适用于组织或其局部,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3.11有关方(interestedtarget)
关注组织的环境表现(行为)或受其环境表现(行为)阻碍的个人或团体。
3.12组织(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治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不管其是否法人团体、公营或私营。
注:
关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能够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污染预防(preventionofpollution)
旨在幸免、减少或操纵污染而对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换、操纵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注:
污染预防的潜在利益包括减少有害的环境阻碍、提升效益和降低成本。
4环境治理体系原则和要素
环境治理体系运行模式(见图2-1)体现了一个遵守下列原则的组织的差不多观点。
原则1:
承诺和方针
一个组织应制定环境方针并确保对环境治理系的承诺。
原则2:
规划(策划)
一个组织应为实现其环境方针制定打算。
原则3:
实施
为了有效地实施,一个组织应进展为实现其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所需的能力和保证机制。
原则4:
测量和评判
一个组织应测量、监测和评判其环境表现(行为)。
原则5:
评审和改进
一个组织应以改进总体环境表现(行为)为目标,评审并持续改进其环境治理体系。
按照以上原则,应将环境治理体系视为一个系统框架,它需要持续监测和定期评审,以适应变化着的内外部因素,有效引导组织的环境活动。
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应承担环境改进的职责。
图2-1本标准治理体系运行模式
4.1承诺和方针
原则1:
承诺和方针
一个组织应制定环境方针并确保对其环境治理体系的承诺。
4.1.1总则
组织应从有明显效益处入手,例如把重点放在遵守法规,减少责任发生源,或更有效地利用材料。
随着组织体会的增长及其环境治理体系开始形成,就能够着手开展程序、方案和技术工作,以进一步改进环境表现(行为)。
此后,随着环境治理体系的成熟,对环境的考虑便可纳入所有的经营决策。
4.1.2最高治理者的承诺和领导
建立或改进一个环境治理体系,第一需要取得组织最高治理者对改进其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环境治理工作的承诺,从而确保成功。
最高治理者自始至终的承诺和领导具有决定性作用。
4.1.3初始环境评审
组织可通过初始环境评审,确定其现有的环境状况。
初始评审可包括如下内容:
--明确法律和法规要求;
--识不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便判定那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阻碍和责任的环境因素;
--对比有关的内部准则、外部标准、法规、行为规范和一系列原则及指南,进行环境表现(行为)评判;
--现行的环境治理惯例和程序;
--标明涉及采购和合同活动的现行方针和程序;
--对以往不符合要求的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所取得的反馈信息;
--取得竞争优势的机会;
--有关方的观点;
--组织的其他体系中有利或不利于环境表现(行为)的职能或活动。
关于上述所有情形,都应考虑到全部运行状况,包括可能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形。
组织应将初始环境评审的过程和结果形成文件;并确定环境治理体系进展的时机。
有用指导:
初始环境评审
一个重要开始步骤是编制一份评审范畴清单,其中包括组织的活动,特定作业或特定场所。
实施评审的一些常用方法包括:
--咨询卷调查;
--面谈;
--检查单;
--直截了当检验和测量;
--记录评审;
--基准参照1)
组织(包括中、小型企业)可从以下一些方面寻求外部关心;
--有关法律和授权的政府机构;
--当地或区域图书馆或数据库;
--从事信息交换的其他组织;
--行业协会;
--较大的客户组织;
--所用设备的制造商;
--业务关系(诸如废物运输和处置部门等);
--专业机构。
4.1.4 环境方针
环境方针为组织确定了总的指导方向和行为原则;为组织的环境职责和环境表现(行为)水准设定了总体目标,并以此作为评判一切后续活动的依据。
国际上越来越多的组织,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民间团体都制定了一些指导原则(见附录A中的两个例子)。
这类指导原则关心组织规定了其对环境承诺的总范畴。
同时也关心不同的组织确立一系列共同的价值观。
这类指导原则可用来关心组织制定自己的环境方针。
制定环境方针的责任通常属于组织的最高治理者。
组织的治理者要对方针的实施负责,并对制定和修改方针提供各种投入。
环境方针应考虑到:
--该组织的任务、前景、价值观和信念;
--有关方的要求和与他们的信息交流;
--连续改进;
--污染预防;
--指导原则;
--与组织的其他方针(如质量、职业安全卫生)相和谐;
--当地或区域的特定条件;
--有关的环境法规、法律和其他本组织应遵从的准则。
围绕环境方针应考虑的一些咨询题:
(1)组织是否具备了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应的环境方针?
(2)环境方针是否反映了组织的价值观和指导原则?
(3)环境方针是否通过最高治理者批准?
是否已授权专人监督与实施这一方针?
(4)环境方针是否能指导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建立?
(5)环境方针是否能指导组织监控有关的技术和治理实践?
(6)环境方针中包含哪些承诺(如支持连续改进,支持污染预防、跟踪法律要求,满足或高于法律要求,考虑有关方的期望等)?
有用指导:
环境方针
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都可能对环境造成阻碍,环境方针应体现这一认识。
结合附录A中的指导原则进行详尽评审,可有助于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方针。
方针内容依组织的性质而定。
除遵守环境法规外,方针中还可作如下承诺:
--通过对新开发项目实施一体化的环境治理与计则,最大限度地降低其重大有害环境阻碍;
--设置环境表现(行为)评判程序和与之有关的参数;
--体现生命周期思想;
--产品设计要考虑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阻碍;
--预防污染,减少废物和资源(材料、燃料和能源)消耗,承诺在处置之前优先考虑进行回收和再循环;
--教育和培训;
--共享环境方面的体会;
--有关方的参与和与他们的信息交流;
--为可连续进展而努力;
--鼓舞供方和承包方采纳环境治理体系。
4.2 规划(策划)
原则2:
规划(策划)
一个组织应为实现其环境方针制定打算。
4.2.1总则
与规划(策划)有关的环境治理体系要素包括:
--环境因素的确定和有关环境阻碍的评判;
--法律要求;
--环境方针;
--内部工作准则;
--环境目标和指标;
--环境打算和治理方案。
4.2.2 环境因素的确定和有关环境阻碍的评判
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应建立在认识与其活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阻碍的基础上。
如此便能够确保与这些因素有关的重大环境阻碍在制定环境目标时得到考虑。
确定环境因素是一个持续进展的过程,它要判定组织的活动对环境的阻碍(主动的或消极的),包括过去的、现在的和潜在的阻碍。
这一过程还包括确定对组织有阻碍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要求。
此外,还能够包括确定对健康和安全的阻碍,以及环境风险评判。
确定环境因素和评判环境阻碍应考虑的一些咨询题:
(1)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包涵那些环境因素?
(2)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是否产生重大不利环境阻碍?
(3)组织是否具备评判新项目环境阻碍的程序?
(4)组织所在地是否有专门的环境要求,如是否环境敏锐区域?
(5)主动改变或增加活动、产品或服务,对环境因素及其环境阻碍有何作用?
(6)如果一个过程发生故障,其潜在的环境阻碍有多大或多严峻?
(7)可能造成环境阻碍的事件显现频率有多高?
(8)从阻碍、可能性、严峻性和频率方面考虑,有那些重要环境因素?
(9)这些重大环境阻碍是地区性、区域性依旧全球性的?
有用指导:
环境因素的确定和有关环境阻碍的评判
环境因素和环境阻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因果关系。
环境因素是指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对环境可能造成有益或有害阻碍的要求。
例如,它可包括水、排气、辐射、噪声、某种材料的消耗或回用。
环境阻碍则是指由环境因素而导致的环境的变化。
环境阻碍的事例可包括:
水体污染或自然资源枯竭
确定环境因素和评判环境阻碍的过程有下列四个步骤:
步骤1:
选择活动、产品或服务
选择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应大到能对其进行有意义的验证,小到能对其充分明白得。
步骤2:
确定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因素
应尽可能多地确定与选择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环境因素。
步骤3:
确定环境阻碍
对每个被确定的环境因素,应尽可能多地确定其环境阻碍,包括实际的和潜在的,主动的和消极的阻碍。
有关三个步骤内容的事例如下:
活动、产品或服务
因素
阻碍
活动--搬运有害材料
潜在的泄露事件
土壤或水污染
产品--产品改进
产品改型后体积减小
爱护自然资源
服务--车辆爱护
废气排放
减少空气污染
步骤4:
评判环境阻碍的重要程度
所确定的每一种环境阻碍的重要程度因组织而异。
对环境阻碍予以量化可有助于进行判定。
考虑下述因素可便于评判:
从环境方面考虑:
--环境阻碍的规模
--环境阻碍的严峻程度
--发生的概率
--环境阻碍的连续时刻
从经营方面考虑:
--有关的法规和法律要求
--改变环境阻碍的难度
--改变环境阻碍的费用
--这种改变对其他活动和过程的阻碍
--有关方的关注
--对组织的公众形象的阻碍
4.2.3 法律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确定、猎取和明白得直截了当适用于其他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所有法律以及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围绕法律和其他要求应考虑的一些咨询题:
(1)组织如何猎取并认定有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
(2)组织如何跟踪法律和其他要求?
(3)组织如何跟踪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变化?
(4)组织如何使职员了解法律和其他要求中的有关信息?
有用指导:
法律和其他要求
为遵守法规,组织应认定和明白得适用于其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法规要求。
法规可有如下几钟形式:
--针对组织活动的(如现场运行许可)
--针对组织产品或服务的
--针对组织所属产业的
--环境法律
--授权、执照和许可
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认定环境法规及其进展变化;
--各级政府
--产业协会
--商业数据库
--专业性服务
为了跟踪法律要求,组织可建立并保持与其活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所有法律和法规的名目。
4.2.4 内部绩效水准
当外部标准不存在或不能满足组织需要时,应确定内部重点和准则并加以实施。
内部表现(行为)准则和外部标准能够关心组织制定其自身目标和指标。
有用指导:
内部绩效水准
一个组织需要使用内部绩效水准的领域可有:
--治理体系
--职员的职责
--征地资产治理和丧失
--供方
--承包方
--产品治理
--环境信息交流
--法规关系
--意外环境事件的反应和预备
--环境监测和改进
--过程风险的降低
--污染预防和资源爱护
--差不多建设项目
--工艺更换
--有害材料的治理
--废物治理
--水治理(如:
废水、暴雨、地下水治理)
--空气质量治理
--能源治理
--运输
4.2.5 环境目标和指针
组织应制定符合环境方针的目标。
这些目标构成环境方针所确定的环境绩效的总体目的。
制定目标时,还应考虑与之有关的环境评审结果、所确定的环境因素及其环境阻碍。
随后,可设置环境指标,以便在规定的时刻内实现这些目标。
指标应是具体并可测量的。
在制定这些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制定可测量的环境绩效指示参数。
它们可用作环境绩效评判体系的基础,并可提供环境治理和运行体系方面的信息。
目标和指标能够广泛到适用于整个组织,也能够具体到只适用于特定场所或个不活动。
目标和指标应由适当的治理层制定。
应定期对目标和指标予以评审和修改,并应考虑有关方的观点。
环境目标和指标应考虑的一些咨询题:
(1)环境目标和指标如何体现环境方针和该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产生的重大环境阻碍?
(2)在制定环境目标和指标时,是否听取了对目标和指标的实现负有责任的职员的意见?
(3)如何对待有关方的观点?
(4)为目标和指标设置了哪些具体的可测量的指示参数?
(5)如何定期评审和修改目标和指标,以反映所期望的对环境绩效的改进?
有用指导:
目标和指标
目标中可包含下述承诺:
--减少废物和降低资源消耗
--减少或杜绝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
--对产品更新换代的设计,应考虑减少生产、使用和处置中的环境阻碍
--操纵原材料来源的环境阻碍
--尽量减少新开发项目所造成的重大有害环境阻碍
--提升职员及公众的环境意识
通常可使用环境绩效指示参数来测量环境目标的实现程度,如:
--原材料或能源使用量
--废气排放量(如CO2等)
--单位产量的成品所产生的废物
--材料和能源的使用效率
--意外环境事件(如偏离限定值)的次数
--环境事故(如打算外的排放)的次数
--废物再利用率
--包装材料中再循环利用材料的含量
--单位产量所需的运载里程数
--特定污染物,如NOx、SO2、CO、HC、CFCs等的数量
--环境爱护投资
--诉讼次数
--为野生动物栖息预留的土地面积
综合实例:
目标:
降低生产运行中的能耗。
指标:
实现比上年度节能10%。
指示参数:
单位产量所消耗的燃料和用电数量。
4.2.6环境治理方案
一个组织对其活动进行总体规划时,应制定环境治理方案,规定如何实现它的全部环境目标。
只有将环境治理规划有机地纳入组织的战略打算,才能发挥最大成效。
环境治理方案应确定实现组织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时刻表、资源和职责。
作为环境治理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环境治理方案按照优先次序确定组织的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可针对单个过程、项目、产品、服务、场所或场所内的设施。
环境治理方案应考虑的一些咨询题:
(1)组织制定环境治理方案的过程如何?
(2)环境治理规划过程是否包括所有责任方?
(3)是否有定期评审方案的过程?
(4)这些方案是如何落实资源、职责、时刻安排和优先次序的?
(5)环境治理方案是如何反映环境方针和总体规划的?
(6)如何监督与修订环境治理方案?
有用指导:
环境治理方案
环境治理方案制定过程实例:
承诺和方针
规 划
实 例
环境方针承诺1)1
爱护自然资源
目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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