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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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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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柳州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依据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
柳州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地址:
柳州市柳长路611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
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均为三年。
学校为民营单位。
第四条主办单位:
个人投资
第五条协办支持单位:
市内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及私营工商业者。
第六条主管部门:
柳州市教育局。
第七条服务范围:
面向区内外初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第八条服务宗旨:
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九条校训校风:
诚实、和谐、教书、育人;务实、求真、开拓、创新。
第十条教风学风:
敬业、爱生、求实、进取;尊师、守纪、勤学、苦练。
第十一条办学方向:
诚信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科研兴校。
第十二条教育理念:
遵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
第十三条育人目标:
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创新。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学校在柳州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设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和理事成员若干人组成。
理事长决定学校重大事情,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召开。
理事长缺席理事会议时、由理事长指定某一理事成员主持会议。
理事长有权监督学校各行政部门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最高行政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
甘金南(校长)和理事成员:
周英(校长助理)、廖丽星(校长助理)、林盈盈(教师)等人组成。
学校理事会在上级领导下开展工作。
按照惯例,理事长即为校长(下面理事长以校长之称出现)。
校长是学校行政工作最高领导者,是学校日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学校日常行政工作。
理事长(校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理事会的监督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下,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理事会成员积极协助校长负责某一方面或有关方面的工作。
1、校长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向学校理事会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理事会的监督。
校长在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应主动征询理事会的意见,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聘任与解聘,应经校理事会考核、研究决定。
2、校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民主监督。
校长在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注意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
3、校长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六条在学校理事会领导下,在上级群团组织部门指导下,学校设置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组织。
第十七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理事会的参与协调下,学校设校长办公室、教务科、学生处、实训科、招生就业科、培训科、总务处等中层机构。
一、机构职责
(一)校长办公室在校长指导下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工作。
(二)办公室
办公室是学校党总支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组织会议、宣传报道、工资报批、统计保险、机要保密、人事档案、接待安排、组织重要活动等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1.协助总支、行政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做好宣传工作。
2.统筹学校宣传及对外稿件的起草与审核工作。
3.办理教职工人事调配、任免、招聘、晋升、奖惩、统计、保险、离休、退休、退职等工作。
4.根据校长室指示,负责全校性的工作计划、总结、规划、决议、布告、报告等文件起草印发工作。
协助校长室组织各部门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并检查各部门对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学校公文的收发、传阅、流转、归档等管理工作。
6.负责保管使用学校行政公章、校长印章,并负责介绍信的使用管理。
7.负责相关会议的筹备、召开与记录工作,并负责检查会议决议贯彻执行情况。
8.根据校长室指示,负责协调与各部门有关的综合性工作。
负责全校性工作的综合考核及各部门有关工作的督查与考核。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勤、考绩工作。
9.负责信访与接待工作。
10.负责全校档案管理与督查工作。
11.负责公务汽车安排及其管理工作。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务科
教务科是负责学校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教学常规的管理与考核,教师管理及业务培训和教科研工作,统筹协调各专业部教师、教学,牵头管理高职教育。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和贯彻落实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有关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和设想,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校各类教学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师业务培训计划,审核汇总教学进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协调各专业部安排教师任课、调课、代课,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编制学校的总课表。
4.组织学生的考试、考核、质量分析、试卷收集与保存等工作。
会同学生处、专业部拟定学生升留级、毕业、肄业意见,按时填发毕业(肄业)证书。
5.建立健全教师的业务档案和教学档案。
6.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确定,切实抓好校内教育科学研究、试验项目的落实、总结和成果推广。
7. 贯彻落实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组织安排全校学生第二课堂和文体活动。
8.负责图书馆、阅览室和教材征订发放工作。
9.负责督查和考核各类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10.对所有教学类教师月工作量和津贴进行核查。
11.负责高职班的教学与学生档案建设工作,加强与联办高校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组织大学生活动。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生处
学生处是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班主任队伍建设、宿舍管理、校园卫生保洁等工作及统筹、协调各专业部学生管理并对之进行督查、考核、评比。
学校财产、师生生命安全保卫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专业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班主任工作、学生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专业部月班主任津贴总额。
2.负责制订对学生进行遵章守纪教育的实施办法。
初拟处理决定报校长室批准。
3.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及学籍管理工作,办理学生的入学注册、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等事宜。
做好学生证和学生卡的发放工作。
协助教务处、专业部拟定学生升留级、毕业、肄业意见。
4.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强德育工作研讨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德育工作经验,积极开展班主任培训工作。
5.负责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比、教室和宿舍规范建设、学期操行评定与报告单等面上学生工作的组织工作。
6.负责联办涉农专业的联系工作。
7.负责审核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费,报校长室批准。
8.组织开展内容健康、生动活泼的多种课外活动,并协同教务处、团委组织安排各类文体活动。
认真组织课间操和早操。
9.组织学生定期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保险工作。
10.划分学校卫生区,督促、检查卫生打扫情况。
11.依靠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执行公安机关交办的任务。
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等工作。
12.经常开展法纪教育,提高警惕,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做好“四防”工作,并切实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13.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各类安全预案,并负责检查落实。
14.及时处理校内发生的违纪事件,会同学生处初拟处理意见,报校长室批准。
重大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共商对策。
15.经常检查校内要害部位,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16.协助总务处加强对学校财产的管理。
17.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排查和审理工作。
18.切实做好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19.完成学校领导及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实训科
实训科是负责学生技能培养、考核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实训课程改革、实训质量考核、学生职业技能鉴定、技能大赛、科技节、创新大赛、实训基地建设、实训设施设备管理、引企入校、校企合作与校内学生实习及工学交替督查考核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实训教学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专业部实训教学过程进行检查与考核。
2.负责对实训仪器设备、物品材料及场所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实训教学安全、有序地进行。
3.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学生实验实训计划。
切实安排好实训进程,妥善安排、协调实训场所。
4.负责实训基地建设,及时把握国内外实训教学动态,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学校实训发展计划与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
5.在组织校内实训的同时,以工学交替方式开展生产经营与社会服务活动,促进实习与生产的有机结合。
6. 负责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负责统筹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科技节和商业计划书比赛等工作的计划、督查与考核。
8.负责引企入校工作及引入学校企业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招生就业科
招生就业科是负责学校招生、学生就业及市场开拓等工作职能部门。
负责学校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学生的毕业实习与就业工作,负责拓展合作办学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专业设置方案和招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招生宣传工作。
牵头编写、制作、发行招生宣传材料,组织招生宣传队伍。
3.负责新生录取及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做好新生入学统计和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4.及时编印新生录取名册,并协助学生处、专业部做好新生分班工作。
5.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组织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对学生做好就业政策、择业观念、择业技巧等方面的教育与指导。
7.负责发放并指导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8.负责生产实习安置及过程的学生管理。
9.负责向社会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资源信息,包括学校专业设置、生源情况等;收集毕业生需求信息,组织搞好各类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
10.指导毕业生就业,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工作;处理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11.做好毕业生就业后跟踪调研及信息搜集整理工作。
12.加强校企交流协作,切实做好对外合作办学的联系与组织工作。
13.巩固现有生源基地,积极拓展中西部生源市场。
扎实开展与中西部地区的合作。
14.负责学校的招商引资工作。
15.搜集整理各地职教发展信息,为学校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培训科
培训科是负责学校对外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各类培训项目的开发、管理及学员的招生与就业安置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非学历短期培训和网络教育等工作。
2.负责退役士兵、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及其他劳动力技能培训和企业在岗职工技术升级培训等工作,做好为全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
3.负责制定各类培训的管理制度。
4.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设计培训方案。
5.负责组织实施市场调研,开发培训项目。
6.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培训的教学、学员、学籍等各项管理工作。
7.负责培训学员的招生和就业安置工作。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总务处
总务处是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具有管理和经营服务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学校资产、设施安全、校园建设与维修、物资供应、“三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物资财产、师生生活、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其他总务工作,从经济上、物质上保证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及净化工作,做好学校垃圾清运、校园卫生管理等工作。
3.负责学校抗洪排涝、消防建设与校舍安全工作。
4.负责全校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5.负责“三产”管理工作,做好食堂、浴室等改革与管理工作。
6.高标准做好学校基建和维修工作。
7.认真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设置
工会、团委
三、组织职责
(一)工会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
主要负责学校的民主建设、师德建设。
主要职责:
1.根据党总支统一部署,结合学校中心任务及时对教工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2.根据校党总支和教职工代表的意见,组织职工开好教代会。
3.经常了解对“教代会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党总支部。
4.定期召开有关会议,收集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5.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向,当好党总支助手。
6.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抓好读书活动,特别是抓紧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
7.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8.按时对工会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9.关心职工切身利益,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生活工作,对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适当补助。
。
10.切实抓好教职工师德建设。
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做好考核工作。
11.督促行政搞好女教工“五期”保护,反映女教工的合理要求,12.处理教职工慰问等相关工作。
13.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14.协助行政制定各类津贴分配方案。
15.抓好教职工的文明办公和办公室的文化建设工作。
16.按时完成党支部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主要负责团建工作,协助学生管理部门搞好学生自治组织建设。
主要职责:
1.领导全校共青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党总支、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制定全校共青团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团支部的工作,组织交流团支部的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典型,负责筹备校团代会。
2.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定期举办业余团校,培养青年积极入团,培训团的干部。
定期举办业余党校,认真地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
3.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团支部的建设和改选工作;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认真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合理使用团费;负责全校团员的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团的关系接转工作;逐步制定和不断完善考核制度。
4.掌握全校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及时向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组织汇报。
研究青年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5.负责全校团的大型活动的开展,组织开展学生社团工作。
组织和指导各支部开展有益于团员、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各支部宣传工作,办好支部园地。
6.组织评比表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对违纪团员做好教育和处理。
7.协助学生管理部门开展学生工作,并积极指导校学生会工作。
8.认真做好学校的升旗仪式。
9.负责学生校内创业园的建设与管理
10.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结合新时代需要和社会实际,制定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学校中期发展规划一般为五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五年规划在时间上同步。
2、学校长期发展规划一般为十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十年规划同步。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为公历自然年度,兼顾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学年度的特点。
第十九条学校工作规划由学校董事会组织拟定,交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或相应批复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学校及学校内设部门、组织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等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作适当变更。
变更内容需交董事会通过后予以实施。
2、注意工作过程中相应文字、图片实物、典型经验、学术成果等资料的整理。
3、规划、计划、方案等实施结束后必须提前做出相应的工作总结,经董事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4、学校内设部门、组织等,在学校整体规划、计划的指导下,结合本部门、本组织的特点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交董事长审阅批准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备案。
5、学校各级各类规划、计划、方案,实施过程中文字、实物(录音、录像、图片)经验、成果、各种总结等除报上级有关部门外本单位部门要组织留存且必须将完整材料报学校档案室存档。
6、学校规划、计划、方案的拟定和实施全过程接受政府、社会及主管部门的全面指导、监督、评估和考核以及等级认定,接受校内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学生、学生家长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学校中层干部由董事长提名、校董事会考核后任用。
学校董事会积极选拔、培养、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干部和女干部。
第二十二条教师需求计划,由学校根据生源、学校发展等提前,自主聘用急需学科教师。
第二十三条招收学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培训规模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
招生面向全市、全区及全国,重点解决本市内应、往届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问题,努力办好中职教育,并向高职培训学校方向拓展,越办越大,越办越强。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生源,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规定,设定班数,选聘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以及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学校经费由学校自筹为主,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及上级部门支持。
政府和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划拨职业教育经费,学校依照省、市级主管部门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生应交费用。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规划、计划监督,具体做到制度监督、过程监督、结果监督、专题专项监督等。
方法有政府法律监督、社会家庭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
第二十七条学校公文运行机制。
对上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社区群体组织等制发的公文、文书、文件、信函等,交办回收存档。
对学校上报材料,须经董事长审签后上报。
第二十八条学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任期目标运行机制。
学校因工作需要设工作岗位,因岗位需要定工作职责、责任和任期目标,因岗位职责、责任和任期目标的需要依法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
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约束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学校民主监督制度
(一)完善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实行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
1、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
要把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大型基本建设、教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
教代会必须广泛征求代表意见,汇集集体智慧,并履行严格的表决程序。
凡是未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上述事项,校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施行。
2、严格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
(1)向教育局报告有关情况,作出请示;
(2)依法民主选举教职工代表,并确定代表(与会人员)资格;制定会议日程。
(3)校长做工作报告,提交需大会审议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重要说明等;收集教职工提案。
(4)对校长报告等组织审议,汇集意见,修改完善;对教职工提案进行筛选确定。
(5)对校长报告等组织投票表决。
(6)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方案,由校长公布实施。
3、严肃会议组织、召开的纪律。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要召开一至二次会议。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领导研究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教代会。
教代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直接向校长提出建议,在未做出新的决定之前,要执行校长的决定,维护权威。
校长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时,要由学校党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教代会闭会期间,教职工代表所提意见或建议,校长无论采纳与否,都要在一周内予以答复,不得敷衍塞责。
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情况纳入对校长的任期考核,作为评定校长职级的重要内容。
对严重违背教代会召开的有关规定、肆意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校长要严肃处理。
(二)坚持做好校务公开。
实行校务公开,是深化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载体,有助于扩大教职工知情权,促进校长依法、公正办事。
1、突出校务公开的重点。
除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应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学校办学方向、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重大改革方案等规划计划类;学校机构设置、职称评定、党员发展等组织人事类;学校重大工程建设投资、基建工程招标等工程建设类;年度财务预决算以及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临时性开支等财务支出类;教师进修培训类;优秀教师(班主任)、教学能手、特级教师以及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评选表彰类;工资晋升、奖金分配、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慰问金发放等福利待遇类;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民主评议校级和中层干部情况等。
在校务公开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有:
学校收费依据、标准及使用情况;学校招生、毕业生升学情况;学校校服、饮水等费用收支情况等。
2、丰富校务公开的形式。
要采取多种公开手段,把校务公开工作做实做活,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栏、校报等基本形式,新闻媒体以及校情发布会、重要事项通报会,校园网等辅助形式。
3、严肃校务公开的纪律。
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保证校务公开内容不漏项、不走过场。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公开从真、内容从全、监督从实”,确保校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的规范。
对涉及教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原则事项,不仅要公开项目名称、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政策法规和基本精神,最大限度的满足教职工的知情权。
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使校务公开主体到位,内容规范,注重实效,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十条严格对干部实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步骤,也是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
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干部。
既要包括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又要突出业绩这个重点,减少主观项目。
同时注重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评议。
评议中要创新机制,引入社会因素。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要组织评议一至二次。
要严把参加人员和投票方式等关口,参加投票人员一律由考评小组在考评之前从教职工中随机确定,填票、投票时确保当事人独立自主。
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偏差和失真,确保评议结果准确、可靠。
对信任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再聘用。
对在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打击迫害持不同意见者,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
(一)建立教师代表参与的经济审计制度。
在对学校经济状况进行审计时,应当积极吸收教师代表参加。
学校要在工会组织内建立后备人选库,推选品德高尚、能力较强的教师代表兼任审计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二至三年进行一次轮换。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从后备人员中随机抽取参与审计工作。
(二)建立确保学校民主建设健康发展的领导机制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定期研究解决学校民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定工作方向、目标和原则。
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学校民主管理指数测评,同时公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入校长职级管理考核。
学校把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倾听教职工的建议与呼声,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校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活动制度等,促进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十一条学校校产实行建帐登记、毁坏报损制度。
学校校产总帐应与使用部分分类帐一致,做到帐物一致。
1、新购置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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