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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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引言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财政发展与改革回顾
一、财政收入增势稳健,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1、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对外贡献逐年加大
3、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4、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二、财政经济良性互动,财源基础有效夯实
1、大力发展产业经济
2、做大做强港口贸易
3、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4、强力推进科技强市
5、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三、城乡投入持续加大,社会建设更加和谐
1、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2、强农惠农成效显著
3、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4、卫生改革扎实推进
4、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5、公用事业持续改善
6、文化体育蓬勃发展
四、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日益规范
1、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
2、国库集中支付不断铺开
3、财政支出绩效不断提高
4、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强化
5、政府采购改革不断规范
6、资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7、财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8、财政工作能力不断提升
第二章“十二五”期间财政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
一、财政发展环境分析
1、“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许多机遇
2、“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二、财政改革与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三、“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指标预测
第三章实现“十二五”财政规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注重财税政策引导,促进经济加快发展
1、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2、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支持内外需求并重发展
5、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二、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合理布局、错位发展,推动经济发展一体化
2、完善基础、拓展空间,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
3、健全机制、同步提升,推动城市建设一体化
4、强化运作、灵活管理,推动投资管理一体化
三、完善收入管征机制,促进收入稳定增长
1、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
2、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
3、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1、持续加大三农投入
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4、支持公共卫生改革
5、推动文体事业发展
6、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五、统筹推进财政改革,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推进区级财政体制改革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3、完善财政国库收付制度4、深化绩效评价制度改革
六、继续强化财政监管,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1、加快财政法规制度建设
2、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监督
3、强化财务会计监督管理
4、健全财政风险防范机制
七、加强财政自身建设,持续提升财政工作能力
1、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2、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廉政勤政水平
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4、加强“金财工程”建设,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5、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提升凝聚向心能力
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引言
“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
根据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并实施《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对支持、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主要阐述了“十二五”时期厦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于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财政问题,是未来五年厦门财政工作的总纲领,对今后五年以至更长时期内我市财政管理和各项改革工作起到具体指导作用。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财政发展与改革回顾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主动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有力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
一、财政收入增势稳健,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经济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立足点,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财政与经济呈现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
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10.1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20.2亿元,首次突破400亿元和200亿元大关;2009年实现财政总收入451.4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40.6亿元,双双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收入增长目标;2010年实现财政总收入526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89.2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5倍和1.8倍。
五年间,全市累计实现财政总收入2011亿元,是“十五”期间收入总和的2.66倍;地方级财政收入1081亿元,是“十五”期间收入总和的2.88倍。
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0.9%、地方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4.1%,均高于“十五”期间年均增长率(17.8%和20.7%),也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长率(14.1%)。
我市税性收入比重、人均财政收入、每平方公里创造财政收入及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等效益指标在海峡西岸城市群和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体现了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
对外贡献逐年加大。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累计上划中央“四税收入”930.7亿元,年均增长17.5%,是“十五”期间累计上划数的2.44倍,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46.3%。
五年间厦门口岸缴纳的关税收入、车辆购置税、进口货物增值税、进口消费品消费税等收入合计达到646亿元。
厦门实行财政计划单列后,福建省对我市实行每年按9%“定额递增上缴”体制,1994年我市体制上缴省财政5.4亿元,2010年增加到21.5亿元,“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体制上解省财政91.2亿元,如加上九龙江治理、海漂垃圾治理专项及生态效益补偿金等专项上解资金,五年间我市累计上缴省财政达99.2亿元,年均上缴达19.9亿元。
此外,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扶贫工作,“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各类援建资金达13亿元。
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市对区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市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格局加快形成,对于调动各区积极性、促进财政增收、推动各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区级一般预算收入从2005年的28.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5.9亿元,增长了2倍;区级一般预算可用财力从2005年的4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7亿元,人均财力从2005年的11.6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6.4万元,区级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特别是本轮体制加大了对岛外困难区的扶持,促进了岛外区的跨越式发展,有力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年间,岛外四区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30.4%、可用财力年均增长22.5%,均明显高于岛内区的17.9%和14.4%。
六个区中已有五个区一般预算收入超10亿元,思明区更是于2009年率先突破20亿元大关,体现了全国百强区的经济实力。
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五年间,支出累计完成1,161.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704亿元,年均增长20.3%,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财政支出水平由2005年的5,405元提高到2010年的超过10,000元,有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五年间,全市财政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文体等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总量达到521亿元,年均增长23.6%,为和谐厦门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财政经济良性互动,财源基础有效夯实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快财源建设,努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及时出台并不断丰富应对危机的政策措施,避免了经济出现大的起落,财政经济步入良性循环。
五年间多渠道投入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49.5亿元,是“十五”期间投入总和的2.4倍,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产业经济。
一是坚持投资带动,支持同安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汽车工业城、观音山营运中心、海沧保税港区等载体建设,引进和扶持一批产业链重点企业,支持工业企业易地搬迁扩大规模,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二是坚持品牌带动,安排1.04亿元鼓励企业争创品牌,至2010年底,我市共有19个中国名牌、40个中国驰名商标,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5.3倍和4.7倍。
三是坚持政策带动,设立服务业引导专项,出台鼓励会展、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及旅游景区建设,优化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质量,推动服务业拓宽领域、优化结构、提升层次。
四是坚持机制带动,鼓励创投行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体系,对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工效挂钩,建立企业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帮助国有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做大做强港口贸易。
深化以港兴市战略,加快机场、港口及航道建设,支持开辟新航线,积极推进港区联动、信息港及电子口岸建设,厦门港成为海西首个亿吨大港,厦门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一千万人次,厦门口岸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
足额安排、及时兑付出口退税资金37.9亿元,安排5.6亿元外贸扶持资金,实行信保保费扶持、重点出口企业扶持、重点展会补贴、出口增量奖励、优势出口商品补贴、大型外贸流通企业扶持等政策,出台外贸进口奖励办法,有力增强外贸企业信心,促进厦门口岸做强做大。
此外,充分利用地方税收政策“话语权”,积极建言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为企业节约成本超过7.3亿元。
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梳理出台各类财税扶持政策,为企业自我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宽松和更具激励作用的财税环境。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税前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争取到中央以“即征即退”方式解决岛内外企业税负不一问题。
二是金融危机以来,迅速出台四项社保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征等系列措施,落实增值税转型和各种税费减免政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0亿元。
三是以“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帮助企业解决信贷资金、帮助企业调整结构、帮助企业加快技改”为主要内容,在融资投放、开拓市场、扶持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等方面帮扶企业发展。
四是实行“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落实优质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帮助企业拓展内需市场。
上述措施有效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扭转了经济下行的局面,促进了全市经济较早实现企稳回升。
强力推进科技强市。
市级累计科技投入26.3亿元,其中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23.5亿元,分别占可安排财力的4%和3.5%。
重点支持重大科技平台和科技孵化器建设,一批产、学、研和科技产业化项目得到资助;建立科技创新贷款担保机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匹配资金;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加大信息资源和电子政务建设,运用政府采购推进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524家,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一半,11家企业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创新型企业认定。
重视人才引进,出台经济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科研基地、项目工程和重点引智项目建设,完善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软件园、高科技园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科研工作站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以产业集聚促进人才聚集。
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把握两岸关系良性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以厦门获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试点城市和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为契机,及时推出对台先行先试新举措,成功引进富邦财险等台资金融机构,完成厦门银行战略重组,成为台资参股大陆商业银行第一例。
财政部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在厦正式揭牌,开启两岸会计交流合作的新纪元。
成功举办海峡论坛、台交会、文博会等重要对台展会,支持企业赴台参展办展,深化两岸产业对接;实施台湾水果和水产品进口奖励政策,支持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中埔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改扩建等,厦门口岸进口台湾水果占全国总量逾七成;积极打造两岸旅游“黄金通道”,对旅游包机、新航线开辟、国际豪华游轮停靠等进行奖励,2010年经厦赴台旅游16.5万人次,比2005年增长75倍,占大陆赴台旅游总人数的10%。
三、城乡投入持续加大,社会建设更加和谐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理财思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努力建设文明祥和的美好家园,2008年我市再次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积极发挥财政筹融资功能,通过统筹预算安排、争取上级支持、利用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信托凭证和银行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1,605亿元,约占“十一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6.4%,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
城市拓展进一步加快。
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翔安隧道等进出岛通道相继建成通车,福厦、深厦、龙厦铁路及厦安、厦成高速等对外连接通道加快推进,快速公交BRT、成功大道、疏港路二期、环岛干道、海翔大道、滨海大道、国道324复线等岛内外主干路网加速连接,为区域一体化和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理财思路进一步拓宽。
积极应对信贷政策变化,灵活运用信托资金、企业债券融资、争取中央代发地方债券及利用国企沉淀资金委托贷款等形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的新模式、新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各区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为招商引资以及现代化、生态型新城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体制,激活各类投资主体,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财政投资有力带动了固定资产投资,“十一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达441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3倍。
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建立健全投资决策责任机制、债务预警机制和偿还机制,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范融资平台管理;坚持“先谋后动,动则须成”的投资平衡理念,严格实行“四大平衡”机制,合理统筹调度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保障了财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强农惠农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安排各类支农资金35.7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08倍,年均增长24%,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农村环境明显改善。
实施102个旧村改造新村建设、35个老区山区村改造、25个山区村人饮安全工程及2个移民造福试点,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生态风景林建设,完成75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87座水库安全鉴定,2010年底,全市通行政村和自然村道路硬化率分别达100%和80%,乡镇和行政村通客车率分别达100%和95%,自来水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91.6%和96.9%。
现代农业水平提升。
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引导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两头在厦、中间在外”新型农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订单农业,支持无公害生产基地及农产品加工建设,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提高。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付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及9万多农户;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投入,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社保补助的办法,扶持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01万元,比2005年增长62.9%。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全市累计教育投入162.6亿元,为“十五”期间的2.5倍,年均增长23.6%,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实施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鉴定和维修加固,完成442个岛内外中小学改、扩、建项目,外来员工子女入学得到较好保障;推进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统一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各项收费4.4亿元,获颁“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实施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加大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投入,落实普通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职业教育集团由“十五”期间的2个增加到5个,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由“十五”期间的4所增加到7所。
卫生改革扎实推进。
“十一五”期间,全市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4.5亿元,年均增长15.6%,年投入额从2005年的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4.5亿元,增长了1倍多。
完成市中医院、仙岳医院改扩建,第一医院综合病房楼、中山医院内科大楼、妇幼医院综合楼等竣工交付使用,2010年底全市实有床位10,629张,平均每千人口4.17张,比2005年增长27.1%。
建成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方便市民就医和医疗信息共享。
开展儿童补种乙肝疫苗、老年人健康检查、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等服务项目。
推进新一轮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将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补助,切实提高农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市3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加成,并自2010年8月起,对就诊基层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给予每人每年500元的免费优惠。
推行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有效应对问题奶粉、甲型HINI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服务水平有效提高。
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持续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发放标准由2004年的1000元调增至2010年的1848元,居全国前列;率先推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出台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逐步建立以社区居家养老和居家护理为主,养老院集中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促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大力拓展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陆续出台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较早建立起广覆盖、多层次、可转移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职业介绍和培训财政补贴机制,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扶持力度,五年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的较好水平。
支持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机制进一步健全,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更加完善。
此外,财政还为全市居民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增强居民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全力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近50亿元建设资金,基本建成2.3万套住房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公用事业持续改善。
城市公用事业投入空前加大,五年间累计投入96.8亿元。
大力支持公交车辆更新、企业改制及部分停车场建设,实施免收空调费补贴、公交票价改革及特殊群体乘车补助,增加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解决群众乘车难问题。
补助燃气公司价格倒挂及水务集团管网改造,稳定居民用气、用水价格。
加快东部固废中心、东部及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等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污染源治理、污水处理尾水回用工作,后坑垃圾焚烧厂投入试运行。
支持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工程、莲花水库、石兜水库扩容、高集集杏海堤原水管道迁改以及东部原水输送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储备和输送能力,保障供水安全。
加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支持重点流域治理、生态保护建设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加大道路标线、跨线桥、人行天桥、公共停车场综合整治和建设力度,改善城市环境。
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获颁全国“节水型城市”和“节能减排20佳城市”。
文化体育蓬勃发展。
“十一五”期间文体事业累计投入25.4亿元,是“十五”期间的1.5倍。
陆续新建、修建、改造了园博苑、文化艺术中心、小白鹭艺术中心、经济特区纪念馆、嘉庚体育馆、工人体育馆、足球训练基地等文体设施,全市镇(街)、村(居)两级504个组织中,建有9个独立建制的图书馆、369个图书室或农家书屋。
圆满完成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实现广播电视无线信号全覆盖。
出台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对重点文化项目和闽台特色产业项目予以扶持或奖励。
鼓励民间艺术传承发展,歌仔戏、高甲戏、南音、漆线雕、答嘴鼓等荣登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积极探索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路子,成功举办国际马拉松比赛、世界合唱比赛、奥运火炬传递、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第十八届市运会等重大文体活动,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四、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日益规范
五年来我市各级财政致力于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支出绩效评价等改革取得新突破。
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
以部门预算改革为龙头,财政管理领域不断细化,资金分配方式不断优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基础资料库,全面掌握预算单位资产情况,细化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二是全面推行项目库管理,所有项目支出都纳入项目库进行滚动管理,大大提高项目预算细化和评审论证水平;三是加大结余资金清理统筹力度,部门结余资金统筹纳入单位预算与当年资金捆绑使用;四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先后将土地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政府预算体系编制,政府预算基本上涵盖政府所有收支;五是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现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的衔接,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衔接。
国库集中支付不断铺开。
2006年起,市属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区在2007年底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现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市级预算单位有93个部门,预算单位405家。
农村义务教育等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全面推行,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运作效率,规范了预算执行,增强了财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规范了财务报销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安全性。
财政支出绩效不断提高。
一是完善投资项目审核。
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实现了以审核监督向“服务管理”的转变,大胆创新,不断进取,在国内率先实行招标预算控制价、合理低价中标,采用市场定价,开展绩效预算评价和土地开发成本核算。
五年来,共完成预(控制价)决算审核1206.1亿元,净审减170.7亿元,节省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建设市场的规范和良性发展,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圆满完成财政部委托的10个投资项目评审和37个专项核查项目,被财政部选入五个评审机构之列。
二是推行支出绩效评价。
2006年开始推行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考评为核心的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改革,五年来,共对263个项目实施了评价,涉及资金36.3亿元,其中事前绩效审核项目140个,涉及资金14.1亿元;事中绩效跟踪项目29个,涉及资金5.7亿元;事后绩效检查项目94个,涉及资金16.5亿元。
用绩效考评成果来调整和修正预算,部分效益不高或不够成熟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部分预算金额不合理的项目予以调减预算,实现“投入为导向”向“绩效为导向”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是强化行政成本控制。
在全国率先实行定点办会、定点接待等制度,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和范围;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在全省率先规范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严格控制编内工勤人员和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增长;严控车辆经费,核定公务车辆编制,统一配置标准,实行集中统一采购、统一保险和定点维修;2009年起因公出国(境)经费一律实行财政先行审查,并实现服务器集中托管和电子政务内外网统一接入,行政成本控制成效显著。
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强化。
一是率先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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