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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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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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
四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
四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
前言:
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重大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扎实推进具有四平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振兴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意义重大。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国家和吉林省相继推出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以指导吉林省各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未来20多年仍是四平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
合理的城镇化道路和城镇空间组织是市域城镇健康发展的前提,直接影响到未来城镇化发展政策、生产力空间布局等。
目前四平市区与周边地区(四平都市区)已经形成了城镇密集发展的态势,城镇分工、一体化发展的局面正在逐渐形成。
未来如何引导这一地区城镇的发展,特别是彼此之间的协调发展,促进形成合力发展、共赢发展的局面是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1、区域层面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蒙东地区),土地面积145万平方公里。
受地形影响,东北地区又可以分成三大分区,分别是东部的长白山区、中部的东北平原区以及西部的湿地草原区。
总人口1.2亿,人口密度较低,不足100人/平方公里。
四平
东北经济区以铁路线为支撑,形成“丰”型城镇空间格局。
哈大线是“丰”字型结构的中轴,联系着东北经济区的四大城市——哈尔滨、长春、沈阳和大连;三条横轴是三省内部经济发展的主要轴线。
从2000年以后,受沿海化和环渤海经济区崛起的影响,东北地区经济重心开始向辽中南地区转移,同期沈阳和大连的经济速度明显快于长春和哈尔滨。
随着辽宁沿海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东北经济区城镇空间格局将会进一步呈现由“丰”型向“倒T”型转变。
这种“倒T”型格局为东北地区增加了多条纵向联动发展的通道,使得东北传统边缘地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会。
2、四平层面
四平市位于松辽平原中部,吉林省西南部,辽、吉、蒙三省(区)交界处,北与松原市接壤,西与内蒙古毗邻,南与辽宁省相连,北与长春市相依,是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地,也是东北T字型发展格局上的重要节点,因四战四平闻名于世,素有“东方马德里”之称。
四平是吉林省南部重要的工业城市,建城已有百年历史,改革开放后城市得到快速发展,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化大城市。
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表1:
2010-2014年四平市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
2014年四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8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4%。
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00.6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07.7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80.7亿元,增长7.7%。
人均生产总值达39285.3元,
比上年增长8.2%。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23.3:
47.2:
29.5。
一、二、三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6.2%、49.2%和34.6%。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源消耗降低7.1%。
2014年全地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94元,比上年增长8.5%;全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23元,比上年增长9.5%。
表2:
四平在省内的GDP增长趋势比较
近年来,四平市把推进城镇化作为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城镇化发展取得
明显成效。
2014年,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45.9万人,
城镇化率达到44.5%,比2013年上升0.8%,比2010
年上升7.3%。
(二)、主要问题
在城镇化进程中,四平也存在着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
基础设施欠账较多,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城市病”已经显现。
其主要问题有
1、城市总人口逐年减少,城镇化发展潜力不足
四平受吉林省乃至整个东北地区总体发展态势影响,人口总数处于下降趋势。
2010年至2014年五年间城市总人口累计下降12.4万人。
受城市人口持续外流影响,四平未来城镇化缺乏人口的支撑,城镇化发展潜力不足,对外吸引力有待提高。
。
表3:
2010-2014年四平市城市人口及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2、城镇化发展缓慢、城镇化率不高
2013年,全市人口城镇化率为43.7%,分别比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低10个和10.5个百分点,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2013年城镇化率(43.7%)与工业化率(46.5%)比为0.94,低于全国1.16的水平,更低于国际公认的1.4-2.5的合理区间。
3、产业支撑能力不强、城镇化建设欠账较多
产业支撑能力不强。
传统支柱产业竞争优势逐渐减弱,新兴产业实力尚未形成,地域、城镇间的产业配套协作程度较低,集群发展优势不够明显。
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投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仍然不强;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创新能力不强,存量资产不活,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的任务十分繁重。
资金保障能力不足。
城镇化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债务负担较重,财政和金融风险不断积累。
4、典型的本地城镇化、外部支撑不强
四平跨省市流动人口较少,呈现出典型的本地城镇化特征,流动人口中配偶或子女的随迁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市区城区成为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体空间。
5、城镇综合竞争力不强,空间格局亟待优化
四平所在的长吉城市群人口、产业集聚度不高,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不强。
四平城镇化发展受到区域影响较弱,交通设施与城镇化格局不匹配。
小城镇规模小,实力弱,经济格局和城镇格局不协调城乡之间功能互补性不强。
(三)、发展态势
1、四平新型城镇化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国务院将新型城镇化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强大、最持久的内生动力,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城镇化质量、发展城市群主体形态、增强中小城市吸引力等重点任务,将全面深化户籍、人口、财政、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国家层面培育发展哈长城市群,为四平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的深入推进,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四平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
四平经济发展势头,为城镇化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物质基础。
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律,四平仍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
从发展趋势来看,国家和吉林省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造了条件。
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节能环保等新技术的突破应用,以及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为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3、四平城镇化发展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
从内部看,农村居民不愿放弃享受国家不断加大的惠农政策和既有土地收益,面临农民转化市民意愿不强的挑战;依靠劳动力廉价供给、土地资源粗放消耗、非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压低成本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面临转变发展方式的挑战;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和服务业发展滞后使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较弱,面临在四平本市城镇就业不充分的挑战;城市负债率较高,城镇化建设资金量需求巨大,传统融资模式不可持续,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没有形成,面临金融支撑不足的挑战。
4、城镇发展动力存在差异
四平市域空间跨度较大,北部城镇点与中南部城镇点所承担的职能互有不同。
根据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四平市所辖的2区、3县、2市属南部门户发展轴和南部门户次区域,市域城镇发展动力存在差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城镇化会议、吉林省城镇化会议精神,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统筹城乡和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以完善和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激发城镇化发展的活力和潜力,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具有四平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进“三区”、拥“五金”。
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2、四化同步,以产促城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把产业发展、创新和转型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前提,推进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同步发展,有机融合,以产业化支撑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产业化。
3、生态文明,绿色低碳
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充分考虑不同区域自然地理和生态特征,构建生态城镇化格局。
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对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推动城镇绿色发展,促使城镇化建设与环境保护走上互促共赢之路。
4、文化传承,彰显特色
根据城镇自然历史和文化禀赋,依托独特风貌,融入现代元素,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充分体现四平老工业基地、生态强市、农业大市的特征,形成具有四平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5、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臵中起决定性作用。
更好履行政府职责,突出规划引领、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和环境营 造。
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6、战略指引,突出重点
强化四平与长春和吉林两个大城市的要素关联和接受两地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提升自身城市功能,加快构建中部城市群,壮大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腹地支撑。
强化与黑龙江省重点城市基础设施互通互联和产业合作,协同共建哈长城市群。
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市、区)为主体,统筹规划城镇、人口和产业布局,形成层次分明的城镇体系结构。
县区联合规划,错位发展,避免区域间的同质竞争,保证四平市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1、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
“一主、两副、四带”为主体的城镇化格局基本形成,全市产业、人口集聚能力明显提升,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完善,四平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中小城镇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2、城市生活和谐宜人
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更加优良,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智能化。
3、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城乡一体化体制稳步建立。
4、发展模式更为科学合理
产城融合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人均11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
建立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发展模式,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
5、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
指标
2014年
2020年
一、城镇化水平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4.5
>55
二、基本公共服务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培训覆盖率(%)
≥95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97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7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23
三、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
60
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95
城市污水处理率(%)
9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Mbps)
≥50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四、资源环境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110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20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重(%)
≥30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40
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比例(%)
90
(四)、发展导向
在市域城镇规模普遍偏小、本地城镇化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四平必须强化集聚、集中发展,走以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和重点镇为重点的集中城镇化道路。
1、推进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
依托雄厚的产业基础、完善的基础设施、较大的环境容量,推进中心城区成为四平人口主要集聚区域。
打造绿色宜居、服务完善的城镇居住区。
推进核心城市集聚要素和转型升级,鼓励重点开发区和城市周边卫星镇按照产城融合模式集聚产业和新增城镇人口。
推进城区和主要中心城镇提质扩容,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与核心城市的产业融合互动,构建产业集群。
2.打造四大城镇群,逐级构筑新型城镇化结构体系
整合现有中心城区、公主岭及双辽两个副中心城市、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镇——范家屯镇作为四平城镇化体系的核心节点。
从城市长远发展着眼,优化核心节点的城市空间布局,适当超前配置重大设施,提高发展弹性,为城市发展充分留出余地。
四平市区作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区域的核心,要充分发挥省会优势,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提升老城区,完善城市功能,努力建设现代化都市。
积极促进工业优化升级,推动现代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科技创新、信息服务、金融商务、旅游和现代商贸等高端服务业。
以四平至长春发展轴为中心,以两翼组团布局为主要形态,构建“轴线型、组团式、多层次”的城市发展格局。
以城镇密度高、经济联系密切的区域为基础,强化城镇联动发展,打造东翼城镇发展区、环长春城镇发展集聚区、西翼城镇密集区、四郑城镇密集区。
建设与城镇密集区空间结构相耦合的城际交通体系,创新管理与协同机制,加快引导区域人口、产业、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城镇密集区集聚,提高城镇密集区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城镇化载体功能。
图-1四平城镇化发展导向图
专栏:
四个城镇密集区范围
城镇密集区名称
空间范围
四长发展轴城镇密集区
四平市、公主岭市、范家屯镇、陶家屯镇、孟家岭镇、郭家店镇、蔡家镇、刘房子镇、响水镇、万发镇、东河镇、朝阳坡镇、黑林子镇、黄岭子镇、景台镇、白山乡
东翼城镇密集区
大孤山镇、靠山镇、马鞍山镇、爱民乡、新家乡、二道镇、伊丹镇、营城子镇、河源镇、小孤山镇、五一乡
环长发展轴城镇密集区
怀德镇、大岭镇、杨大城子镇、双龙镇、双城堡镇、永发乡、双榆树乡、秦家屯镇、毛城子镇、八屋镇、大榆树镇
西翼城镇密集区
小城子镇、孤家子镇、小宽镇、桑树台镇、十屋镇、金山乡、双河乡、玻璃城子镇、新力乡
四郑城镇密集区
双山镇、王奔镇、刘家馆子镇、林海镇、卧虎镇、玻璃山镇、东明镇、柳条乡、沈洋镇、榆树台镇、泉阳岭乡、胜利乡、喇嘛甸镇
三、优化城镇化形态格局
(一)、强化城镇化建设核心
由城市区和城市周边区构成的产业发展核心。
城市区即以四平市建成区为主体,涵盖铁东区、铁西区。
包含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经济开发区,铁西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铁东经济开发区;城市周边区包括梨树县城及城东乡、平西乡、山门镇、叶赫满族镇、石岭镇、十家堡镇共6个乡镇的区域;
一核”的建设重点是“开发东南、拓展西北”,东南重生态宜居,西南重生态建设,西北重装备制造,东北打造汽车产业基地和现代物流港。
把四平市建设成为吉林省中南部的区域性中心大城市;
(二)、打造两大市域副中心城市
“两副”是指培育公主岭和双辽的中心城区作为市域副中心城市;公主岭城区是服务市域北部的副中心城市,以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物流商贸、农畜产品加工为主要基本职能,同时为公主岭市域及邻近地区提供部分公共服务职能。
双辽城区是服务市域西部,沟通四平与蒙东地区联系的副中心城市,以电力、建材、交通和商贸物流为主要基本职能。
随着交通区位的显著提升,物流职能是双辽的重点发展领域。
(三)、建设三条城镇发展带
发展四平至长春经济发展带(长平带)、四平(经辽河垦区)至郑家屯经济发展带(四郑带)、长春外环经济发展带(环长带);“三带”建设要以县城为支撑、节点镇为重点,突出产业特色,加快城镇化步伐,建设成为区域性特色经济走廊。
通过“南接北融”,使产业不断集聚、结构不断优化、实力不断攀升,形成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四)、状大发展重要节点城镇
按照强化中心、构筑支点、区域联动空间发展策略,立足区位优势和发展需求,按照中等城市规模谋篇布局梨树、伊通、范家屯等重要节点城镇,推进城市提质、扩容、升级,增强集聚、承载、连接能力,构建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支点,促进四平面向东北亚区域的开放发展,加强与辽宁沈阳经济区和沿海经济带的合作发展,培育壮大哈长城市群,推动中部城市群和城镇组团联动发展。
梨树县城为县域提供公共服务职能,以农畜产品加工、建材和农用机械制造为主要基本职能;
伊通县城为县域提供公共服务、农畜产品加工等职能外,同时依托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和紧邻长春的区位优势,主要发展风景旅游和度假休闲、汽车零配件生产加工等基本职能,同时随着交通区位的不断提升,逐步发挥交通枢纽的职能。
范家屯镇为市域东北部地区提供综合服务职能,是周边地区商贸中心,也是长春都市区重要的物流中心,以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和居住为主要基本职能。
(五)、积极发展小城镇
把握国家支持中小城镇发展政策机遇,强化县城镇的县域经济中心、服务农村和连接纽带作用,加快推进榆树台镇、郭家店镇、营城子镇、双山镇、茂林镇等小城镇发展成为特色城镇。
按照突出重点、提高质量、注重规模、体现特色的要求,积极发展10个左右城市卫星型、工业主导型、生态旅游型、历史文化型、商贸流通型、产业特色型、交通枢纽型小城镇,逐步构建城市郊区的新市镇,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生态、民族风貌的特色镇,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
图-2四平城镇化发展格局图
四、稳步推进人口市民化
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和随迁家属、城中村和棚户区人口、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为重点,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市民化推进机制,逐步提高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1、农业转移人口目标
到2020年,实现3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重点城区年均增长1-2万人;一般县市城区年均增长0.5万人以上;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重点吸纳就地转移人口。
2.、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差异化推进的原则,根据各类城镇的人口规模、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础条件,制定具体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预期和选择,促进有能力、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优先落户。
完善“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推动农业人口转移由劳动力个体迁移向家庭迁移转变。
3、实施差异化的户口迁移政策
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
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二)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1.、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
市政府负责制定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区县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
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
市、区(县)城市两级财政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医疗卫生、就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帮助农业转移人口集中流入市、县(市)、镇,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业转移人口覆盖。
2、分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先存量、后增量,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先失地农业人口、后其他农业人口,先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后投靠亲友的顺序,有序推进各类群体转为城镇居民。
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市民化工作运行机制,在全面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优先解决本地失地农民市民化待遇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异地务工人员本地长成子女市民化;对不愿意放弃农村各项权益的本地进城农村居民和异地转入常住人口,按常住人口管理并让其平等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
3、科学分担市民化成本
合理测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和转移支付标准,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政府主要承担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加大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农业转移人口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积极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
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能力。
通过对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的确权颁证和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处置,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将农民在农村占有和支配的各种资源转变为资产,并将这些资产变现为可交易、能抵押的资本,提高农民带资进城能力。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4、推进农业人口转移与财政支持、用地指标双挂钩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性住房、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完善相关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的城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探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5、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的水平
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
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民工的比例,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
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科学文化和文明素质,营造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建设和管理的氛围,城市政府和用工企业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文关怀,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向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1、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输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扩充教育资源,确保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原则在输入地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到2020年,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9%。
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
杜绝各类歧视性政策,不得向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择校费等费用。
逐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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