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docx
- 文档编号:9645640
- 上传时间:2023-02-05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2.03KB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docx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
临沭完小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调制度
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
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指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高山田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
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
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
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维护保养设施设备。
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
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
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高山田小学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莲~山课件>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三、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四、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五、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六、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七、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九、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高山田小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度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学校应急演练工作。
制定出各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的观念和“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演练领导小组,把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应急救援队伍中,加强应急反应能力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建设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
三、建立健全培训制度。
学校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应急救援培训,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能力。
四、定期举行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学校要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组织由相关各方参加的预案训练和演练(地震、火灾、预防踩踏、应急疏散等),使应急人员进入“实战状态”,熟悉各类应急处理和整个应急行动程序,明确自身职责,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每学期各预案的演练至少组织一次。
高山田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学
高山田小学学生在校外租住民房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管理中心的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生原则上就近入学,但因确有客观原因的,须由学校及学生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签订书面安全协管协议。
为了加强在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经学校及学生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同意,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签订安全协管协议。
二、校外租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和“黄、赌、毒”有关的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学校声誉的任何形式的各类活动;不得男女生混居租房。
如有以上情形,房主应监督管理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由房主承担。
三、在外租房的学生要如实和房东签订,《小学学生校外租房责任书》,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
凡未经学校同意,学生未签订《校外租房责任书》者,出现所有问题一律由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四、在外租房学生应服从房主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及发生伤害及被伤害等事件,均由公安机关处理,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校外居住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需在一周内将新的居住地、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学校,以调整相关登记记录。
七、房主应协助学校和家长管理学生,学生在房主住房内大吵大闹、大喊大叫或聚集饮酒、赌博、过生日等,房主应监督管理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有房主承担。
八、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混混进入校外学生住处或在住房内收取保护费,房主应及时阻止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
否则,出现安全问题有房主承担。
九、学校定期组织人员巡查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的情况,一般每周一次,并做好巡查登记。
高山田小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学校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做出应急处理。
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
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
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
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
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教管中心。
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教管中心。
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信息报送人:
程开伦
高山田小学安全工作督查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
为了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排除萌牙状态,必须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完善各种安全制度是做安全工作的前提,现将我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制定如下:
一、加强监督、层层把关
每学年由校长对各教师、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校舍安全工作方面,校长对安全副组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学生安全工作方面对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对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作好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
二、定期检查,及时总结
安全责任书签订后,副组长每学月对校舍安全普查一次,校长每学月检查一次检查安全隐患记录,班主任每周每天都要强调安全工作,并作好记载,校长每学月检查班主任工作安全记录一次,发现未作好安全工作的班主任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每学月总结一次安全工作及时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高山田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
1、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
2、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3、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4、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
5、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
必要照顾的。
6、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7、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8、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二、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三、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四、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办法适用廊下小学全体在职在职教职员工和全体在籍在校就读学生。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校园 周边环境 综合治理 协调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