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过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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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过程管理制度
掘进过程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矿井掘进管理,确保掘进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实现矿井掘进工作的高掘高效,完成年度计划目标,规范矿井支护材料管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材料消耗成本。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矿井掘进过程、顶板、及支护材料的管理。
3、依据文件
3.1《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3.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
3.3《防突规定》(2017最新版)
4、职责
4.1生产技术科负责矿井掘进工作的业务管理,主要包括掘进工程设计、采掘进生产计划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规程措施审批、新技术应用推广,做好顶板管理工作的日常安排,顶板动态管理,预防顶板事故发生的超前安排,掘进巷道施工技术管理及掘进工作面支护监测工作,支护材料的具体管理,负责井巷支护材料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支护材料的检测检验,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分工作。
4.2地质测量科负责掘进巷道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和现场地质、防治水情况的预测预报,负责巷道中腰线的延设,特殊地段施工建议及巷道收尺等工作。
4.3通防科负责掘进巷道“一通三防”工作的现场把关及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4机电环保科负责掘进巷道机电设备、配件的供应及现场机电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机电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5机电科负责综掘巷道综机设备、配件的供应及现场综机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及综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6安监科负责掘进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7调度室负责掘进日常生产调度协调、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量核定工作。
4.8普掘工区负责矿井岩巷、煤巷、半煤岩巷炮掘施工的管理。
4.9综掘工区负责矿井岩巷、煤巷、半煤岩巷综掘施工的管理。
4.10生产技术科负责支护材料的具体管理,负责井巷支护材料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4.11基层单位负责对支护材料使用过程的管理控制。
5、工作流程
掘进过程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支护材料管理流程图见附录B。
5.1规划
5.1.1生产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环保科等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编制矿井掘进工作的年度接续计划。
结合生产实际和工作规划,每年底对次年进行规划。
5.1.2月度计划由生产技术科根据年度计划,并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及采场接续的实际情况提出初步计划草案,由公司月度生产计划平衡会统一确定。
5.1.3掘进工区接受公司下达月度计划,按照月度计划组织落实掘进任务。
5.1.4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年度顶板应急预案、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5.2掘进工程设计
5.2.1掘进工程设计由生产技术科设计组根据巷道用途及巷道煤岩类别进行施工长度、断面、支护形式及施工方法确定单项工程设计。
5.2.2一般单项工程设计由科室、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后生效。
工作面设计及采区设计须报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5.3瓦斯治理
5.3.1通防科为防突管理的业务部门。
抽采工区及采掘区队为矿防突工程现场实施的专门机构,上述单位负责日常防突工作。
5.3.2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然后报能化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揭煤。
5.3.3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
设计由通防科编制,经有关单位会审后,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3.4每年由通防科牵头,党委组织科组织所有下井人员培训学习,经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下井作业。
5.3.5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化学氧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必须熟悉避灾路线。
5.3.6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严禁采用串联通风;突出区域的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片帮作业。
5.3.7突出区域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突出区域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并正常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
5.4措施培训
5.4.1各掘进单位按照公司业余培训计划要求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5.4.2掘进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区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负责传达经批准的《掘进作业规程》。
传达后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
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补考合格后再下井作业。
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考试。
5.4.3参与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5.5设备设施
5.5.1普掘设备设施主要有装岩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喷浆机、绞车、风钻、风动锚杆钻机、锚索张拉机具等。
5.5.2综掘设备设施主要有综掘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绞车、风动锚杆钻机、帮锚杆钻机、锚索张拉机具等。
5.6材料供应
5.6.1在生产中遵循“精细管理、过程控制,优化设计、合理支护,一次成巷、杜绝浪费,修旧利废、降耗节支”的原则。
5.6.2计划财务科发放材料时,以井上下修复旧料为主,确无旧料时方可发放新材料。
5.6.3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增加材料投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追加材料申请,由生产技术科、计划财务科核实报分管领导批准,批准后的请购计划一并纳入月度材料考核计划进行考核。
凡条件变化,不申请变更的,月底不变更考核计划。
5.6.4单体及顶梁管理,依据《公司四铁管理》文件执行。
生产技术科负责单体支柱和金属顶梁的管理,对各单位使用计划、使用情况、现场管理、维修维护、报废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使用单位建立单体和顶梁使用情况台帐,对使用地点、领用日期、维修维护情况、回收情况、损坏情况等进行动态管理。
建立支护材料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包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及合格证等,并保存厂家生产资质、产品合格证、压力试验和相关检测记录。
5.6.5掘进限额材料由掘进工区计划,报计划科审批。
5.7制度
5.7.1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复审制度,掘进工程地质情况及施工要求发生变化时及时编制补充措施,确保现场施工安全,保证施工巷道满足实际需求。
5.7.2严格执行“三位一体”、“手指口述”、“安全评估”制度,确保现场施工规范、有序。
5.8检查
日常巡回检查,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日常巡回检查。
5.9掘进施工准备及相关要求
5.9.1生产技术科至少提前3个月将签字后的巷道设计下发到通防科、地测科,地测科2天内向通防科提供地质剖面图,如在掘巷道煤层发生变化或出现地质构造,地测科必须在2天内向通防科提供地质剖面图,通防科接到地质剖面图后5天内编制专项防突设计,经能化公司批准后,下发至抽采工区、监控队、安全监察科等相关单位。
5.9.2掘进工区按矿掘进计划收到生产技术科设计组掘进工程设计后应立即安排技术人员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由总工程师(或其授权的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逐级审查),会审或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5.9.3掘进计划下达后,安监科科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分阶段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掘进工程进行现场确认,调度室落实相关单位做好供风、供水、供电、运输、防突、防水、防尘等相关工作,使现场按期施工。
5.9.4每班开工前,跟班区长必须对迎头及后路的所有安全设施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保齐全、完好、有效、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必须对巷道支护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开工。
5.9.5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控制原则,认真搞好每一道工序的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
5.9.6作业现场综机、机电设备、各种工具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巷道支护及其它工程施工严格按作业规程及工程设计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5.9.7工作面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并正常使用。
5.9.8施工人员在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同时,要严格标准,精细操作,确保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5.9.9交接班必须做到“五清”,即安全交接清、工程质量交接清、工程进度交接清、材料使用交接清、工具设备交接清。
5.10普掘施工
5.10.1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打眼→爆破→拱部(顶部)支护→出矸→交接班→拌料→施工帮部锚杆→喷浆,铺设轨道、移机、施工水沟、敷设管路、电缆钩等(一般每40m一次)。
5.10.2打眼施工准备工作结束后,施工人员利用风钻按爆破图表和说明书要求施工炮眼。
具体施工标准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11爆破
炮眼施工合格后,爆破工及协助人员按爆破图表和说明书要求装药爆破。
具体操作要求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炸药、雷管的使用执行《火工品安全管理标准》。
5.12支护
5.12.1爆破结束,按规定检查,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首先进行临时支护、铺网,然后用风钻或气动锚杆钻机按规定眼深和眼位施工锚杆眼,用风动扳手或气动锚杆钻机注锚杆,完成支护程序。
5.12.2出矸支护完成后,利用装岩机出矸,装岩机具体操作要求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12.3拌料按规程规定喷射混凝土配比要求搅拌水泥、山沙、添加速凝剂。
5.12.4喷浆按规程规定厚度和施工要求喷射混凝土。
5.12.5铺设轨道参照运输专业铺轨相关要求。
5.13耙装机移机
5.13.1平巷移机一般有自拉自、绞车牵引等方式,具体操作要求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13.2斜巷移机应采用绞车牵引,具体操作要求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13.3施工水沟按照规程规定尺寸和坡度要求施工。
5.13.4敷设管路、电缆钩按规程规定间距、位置及其它相关要求用风钻打眼固定管托和电缆钩。
5.14综掘施工施工工艺流程
5.14.1施工准备→割煤(运煤、运料)→支护→交接班→清理→延皮带→设备检修(铺设轨道)。
5.14.2割煤、运煤利用掘进机按照规程规定巷道断面尺寸进行截割,由掘进机耙爪(或星轮)将截割落煤耙装至掘进机第一运输机,由第一运输机运至第二运输机,由第二运输机运至配套的胶带运输机(或刮板运输机)上,直至运至采区煤仓及主井。
5.14.3运料在迎头进行截割、运煤的同时,后路运料人员将支护用料运至迎头。
5.14.4支护截割完毕后首先进行敲帮问顶、临时支护、铺网,然后用气动锚杆钻机或机载锚杆钻机按规定眼深和眼位施工锚杆眼,用锚杆钻机注锚杆,完成支护程序。
5.14.5检修班接班后首先对迎头、掘进机两侧和转载机浮煤进行清理,具备延设皮带条件。
5.14.6延皮带完毕后,胶带运输机松开张紧装置,使皮带松驰,利用掘进机(或专用绞车)牵引机尾至要求位置,固定机尾,张紧皮带(或接皮带、张紧皮带),试运转,调整皮带。
5.14.7轨道铺设参照运输专业铺轨相关要求。
5.14.8设备检修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设备检修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可靠,满足使用要求。
5.15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5.15.1掘进工作面上下顺槽优先考虑采用锚网支护,现场围岩无可锚性时采用矿用12#工字钢梯形棚支护。
其支护参数和施工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具体执行《规程措施管理标准》。
5.15.2煤巷锚网支护巷道的支护设计与施工,要以各种技术规范为依据,根据不同的巷道顶板围岩分类,进行不同的支护参数设计与施工。
5.16锚杆支护的施工严格按以下工艺流程执行:
5.16.1巷道施工成型→敷设梯网→临时支护→打顶部锚杆眼→安装锚杆→紧固锚杆→打两帮锚杆眼→清扫锚杆眼→安装锚杆→紧固锚杆。
5.16.2煤巷锚网支护的顶帮部锚杆必须采用快速安装工艺,即搅拌树脂药卷、上托盘、拧紧螺母采用锚杆钻机一次完成。
杜绝使用背帽搅拌、人工拧紧的安装方式。
5.16.3锚固剂在使用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当树脂药卷送入眼底搅拌完成后,至少停止超过锚固剂固化时间的一段时期后再进行紧固施工。
在停止期间(树脂药卷没有进行固化前)严禁使锚杆杆体进行移动或晃动。
进行两帮锚杆安装前,锚杆眼内必须用高压风清扫干净。
5.16.4煤巷锚网施工的掘进迎头在掘进过程距迎头200m以内至少存放5架备用棚及用料,以备顶板恶化应急用。
巷道竣工后一并回收。
执行《掘进过程管理标准》。
5.16.5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顶板管理规定,巷道掘进期间对于特殊地点的加强支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没有采取新的支护前都不得回撒。
5.16.6井下所有采用锚网支护的煤巷从施工到报废都必须在生产技术科的协调指导下实行全过程监测与维护。
巷道掘进期间安装顶板离层仪进行顶板检测。
执行附录B《发耳煤业有限公司关于煤巷锚杆支护顶板离层监测的管理规定》,顶板的监测与维护工作重点由施工单位在生产技术科地指导下进行;巷道竣工交接后到采煤工作面由综采工区进行负责。
5.17锚喷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工艺:
5.17.1严格按光爆图表施工;
5.17.2对锚固力、喷体厚度、强度、锚杆安装质量和数量定期检查;
5.17.3光爆锚喷巷道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地质条件变化和顶板破碎时的支护措施;
5.17.4打锚杆、安装锚杆在临时支护完好的条件下进行,并要敲帮问顶,锚杆施工跟到迎头,严禁空顶作业;凡使用锚喷支护的掘进巷道,必须有5架备用棚及用料,备用料应距迎头不超过200m。
5.17.5掘进迎头放炮前距迎头10米以内支架必须加固,放炮打倒或机械碰倒支架,按原标准及时恢复,否则不准作业。
5.17.6应力区内掘进、沿空巷掘进、过断层、过老峒掘进,编制专门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17.7在松软的煤、岩层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采取前探临时支护。
5.18计划请购
5.18.1使用单位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单位工程消耗定额和现场实际情况,在月末编制次月限额材料请购计划,上报计划财务科审批。
5.18.2供销科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和井上下修复材料库存情况,编制专项材料请购计划,报经公司审批。
5.18.3供应站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及时上报进行采购,并对采购质量进行把关。
5.19材料使用
5.19.1井巷工程施工及修复支护材料的投入使用由生产技术科支护材料专管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19.2施工单位对消耗的支护材料要进在规程措施中列明,并严格按设计施工。
施工过程中条件变化,要及时对规程措施和材料使用及时更改。
5.19.3材料使用单位要进行支护材料的预测、控制、监督、核算和分析有关的工作,材料的投入使用由材料专管人员建立各类材料发放使用台帐,发放人、领料人要签字,并详细记录材料投入使用数量、地点等情况,以作为材料消耗考核的重要依据。
5.19.4施工单位材料分类集中码放整齐,挂牌管理,现场实物与牌板相符,材料运输及时到位。
5.19.5不得随意将锚杆、钢筋梯、金属网等井巷材料用作支护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确需使用,施工单位提前向公司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5.19.6巷道施工完后,按规程要求留作备用料外,多余材料转往下一个施工地点继续使用。
5.19.7单体液压支柱在井下储存超过3个月、使用超过8个月或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升井检修,不得直接转入其他接续面使用。
使用单位对单体支柱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
5.19.8严禁使用损坏的支护材料进行支护。
承载中的支护材料损坏时必须更换,无法更换的必须在损坏的区域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5.19.9支柱作点柱使用时,应在顶盖上垫木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禁止顶盖柱爪直接与顶板接触。
5.20材料交接
5.20.1工程交接时同时进行材料交接,施工单位应将其所有剩余材料按管理范围规定回收干净,料场清理干净,由计划财务科检查验收后方可交出。
5.20.2巷道报废或回收时,由生产技术科支护人员将其内部的所有材料清点建帐,并交回收单位集中回收。
5.20.3参与交接人员要认真负责,交接实行交方、接方和组织交接部门三方签字,并在交接单上写明材料的范围、种类和数量。
回收材料要划定范围和规定时间,做到工完料净。
5.21材料回收复用
5.21.1施工单位回收的材料应集中分类码放,待计划财务科验收清点后方可装车运输。
5.21.2为保证回收材料后路运输路线的清洁,所有回收材料在装车运输前,必须将各种回收材料清理干净。
5.21.3井下各地点回收的单体铁鞋,使用单位应及时集中装车回收上井。
上井的单体由所在单位材料员申请交接,生产技术科专管人员与计划财务科分管人员一并验收后及时入库。
回收的铁鞋由生产技术科统一管理,根据各单位生产情况合理发放。
5.21.4材料回收时,道夹板、管卡、各种螺丝、垫圈、密封圈等与轨道管子连接在一起,道岔、挡车器、扳道器构件齐全。
5.21.5回收的井巷材料首先由计划财务科根据各单位的生产及用料情况,及时指定存放地点,按指定地点运输进入各自场地。
5.21.6井下沿途及施工现场的散杂材料应集中装车回收,严禁装入矸石、设备车内。
5.21.7为提高单体支柱的使用效率,减少积压,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备用、闲置数量,否则多余单体计入使用单位材料费。
5.21.8各单位回收的小型井巷材料,如锚杆、托盘、电缆钩、管托(钩)、各种管卡、道夹板、铁道板等,回收前要经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验收,计划财务科指定运送地点,集中足车回收。
5.21.9正常使用的各类井巷材料只允许在井下硐室及各使用地点中进行周转,不经生产技术科批准,严禁升井。
5.21.10维修后的材料,要统一分类码放整齐,与新料分开,经生产技术科验收合格后,方可计入工作量,否则不予认可。
5.21.11无法修复的材料,要拿出改造方案,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和修旧利废工作,否则按损坏处理。
确实无法改造的材料和改造后剩余的废料,按公司有关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处理。
5.21.12金属支护用品超过规定期限的,使用期内不能修复、改制的,经修复、改制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修理费用超过原值1/3的,均应予以报废。
5.22测量指标及方法
5.22.1进尺:
矿井完成公司下达年度进尺计划,区队完成矿下达月度进尺计划;
5.22.2万米队、千米头:
完成公司规定考核指标;
5.22.3工效:
完成年度工效计划指标;
5.22.4掘进率:
完成公司下达的掘进率指标。
5.22.5杜绝重大顶板事故;
5.22.6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5.22.7进工程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水平。
5.22.8支护材料消耗完成公司考核指标;
5.22.9支护安全事故。
5.23测量方式
5.23.1公司月度检查:
公司采取月度考核的方式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5.23.2掘进专业月度专业检查;
5.23.3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检查。
5.23.4能化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检查;
5.23.5公司每月对支护材料使用进行检查考核。
5.24考核
5.24.1月底由地测科对掘进巷道进行收尺,并将收尺报表下发至施工单位、生产科室及领导。
5.24.2各单位根据公司及规程措施要求,对支护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自检,工区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施工地点检查,检查材料使用和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24.3生产技术科支护专管人员对各施工地点及路线实行不定期动态检查。
5.24.4计划财务科每月根据实际进尺及零活工程,核算材料考核指标,财务科核算实际消耗,超出考核指标的分析原因,不能说明原因的按材料考核办法奖惩。
5.24.5安监科根据公司有关领导安排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相关单位整改,对于影响安全的给予罚款处理。
对于上级检查中查的出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有关单位整改,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5.24.6利用日常现场检查,对施工现场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5兑现
5.25.1对严格按规程设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被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工程,由公司根据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与公司2#文件进行奖罚。
5.25.2对不按规程设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组织施工,掘进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将根据评级严格执行分析追究制度,进行处罚和考核。
5.25.3施工单位材料分类集中码放整齐,挂牌管理,现场实物与牌板相符,材料运输及时到位,不得乱堆乱放。
5.25.4施工地点分管范围内严禁乱丢井巷材料,每发现一处按其浪费材料给予20~50元处罚。
施工地点附近用料不得乱放,要摆放整齐,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
5.25.5巷道施工结束后,按规程要求留用备用料外,多余材料转往下一个施工地点继续使用。
丢弃的支护材料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罚款。
5.25.6喷浆前必须将所喷地点的单体支柱、电缆钩、管托(钩)、轨道、设备等保护好,喷浆后将上述材料设备的回弹物和浮尘等清理干净,否则按50~100元罚款。
5.25.7各施工单位回收或供应的材料必须运送及时到位,不得出现积压或运送不到位现象,否则根据提升运输管理范围规定进行处罚。
5.25.8计划财务科对各施工地点及路线实行不定期动态检查。
对于沿途及现场丢失及损坏的物料,依据装卸、提升、运输、施工及文明生产管理范围,落实到有关单位整改。
不能按期整改者,按丢失进行罚款。
5.26分析改进
5.26.1分析:
对掘进、顶板管理、材料管理中所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之处进行分析。
5.26.2改进:
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进行持续改进,确保掘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6、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标准;
3.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标准;
4.掘进工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7、相关记录
1.掘进进尺收尺报表;
2.掘进工程质量验收表;
3.发耳煤业有限公司煤巷锚杆支护顶板离层仪安装原始记录;
4.发耳煤业有限公司煤巷锚杆支护顶板离层仪测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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