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卷二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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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卷二十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卷二十)
单选题:
1.赵某向胡某借款一万元,但双方未约定利息,则()。
A赵某不需支付利息
B赵某应按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付息
C应参照借款合同生效时,当地自然人间借款利率合理确定
D应按同期通货膨胀率加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息计算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设计,该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本题属于私人借贷,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则赵某不需支付利息。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因为私人借贷大多以互助周转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2.甲国某公司打算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以下观点中不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有:
A甲国没有参加有关商标注册的国际公约,也没有与中国签订有关的协议,所以该公司不能直接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B该公司可以到中国投资设立一家独资的公司,然后以这家公司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C该公司投资设立的这家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办理
D该公司也可以在中国直接收购一个注册商标,用它在中国市场销售自己的产品
【正确答案】:
A
【解析】:
《商标法》第17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依此,没有参加有关商标注册的国际公约,也没有与中国签订有关的协议,但仍可以依对等原则办理。
至于其他几项中的观点都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3.我国《公司法》原来未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作出规定,以致实践中国有独资公司在经营、财务等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1999年12月24日通过的公司法修正案,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作了专门规定。
依照该修正案,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内部职工代表以外,必须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的人员
B除有公司内部职工代表以外,必须有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
C会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
D监事会的职权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完全相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
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行使本法第54条第1款第
(1)、
(2)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据此,只有B项为正确答案。
4.下列对北光无线电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股东会决议的评论哪项是正确的()
A北光无线电厂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重新讨论该决议,而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B北光无线电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股东会决议的做法是正确的
C北光无线电厂只能通过监事会要求股东会撤销该决议,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D北光无线电厂在采取其他救济手段之前无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股东合法权益受侵犯的救济问题,参见《公司法》第111条的规定。
5.某市S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认定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88888元,但是在判决书中误将数字写成88888元。
现在判决书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在下列情况下,S区人民法院应如何纠正这个错误()
A重新制作一份判决书,再次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收回原判决书
B制作一份裁定书,说明原判决书中的失误
C以决定书形式纠正原判决书的错误
D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判决书中的失误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
(一)、
(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 《民诉意见》第166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字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依此,B项是正确的。
6.研零公司与蓝方公司订立买卖合同,蓝方公司要求研零公司为其合同债款提供担保,研零公司找到其参与投资的一家公司――研乙公司的刘华董事长,要求刘华董事长以研乙公司的资产为研零公司提供担保,刘华董事长遂答应,以研乙公司的名义与蓝方公司签订了为研零公司的合同债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合同。
现在,研零公司不能如期支付合同债款,蓝方公司找到研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研乙公司拒不承担保证责任,此时蓝方公司才知道研零公司是研乙公司的股东。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研乙公司与蓝方公司的担保合同无效
B研乙公司对于研零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C研乙公司对研零公司的债务仍要承担责任,但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研零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蓝方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由于蓝方公司不知道研零公司是研乙公司的股东,作为善意第三人,其与研乙公司的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担保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4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上述法条可知,研乙公司与蓝方公司的担保合同是无效的,故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而B、C、D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7.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作出后,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在裁决书作出时,可以选择的做法是?
A必须在仲裁书上签名
B可以在仲裁书上签名,也可以不在仲裁书上签名
C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的裁决进行审查
D要求仲裁庭在仲裁书中补充说明自己对案件的裁决意见
【正确答案】:
B
【解析】:
《仲裁法》第54条规定: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故B项为正确答案。
8.育容商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欲先行回收其在该公司中的投资,则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B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审查批准
C外方对该公司的债务在一定期限内承担无限责任
D保证中方不因此受到损失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1条:
"中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
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
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
9.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林秀虹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
同年6月林秀虹向法院起诉离婚
B王昆与邓洁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王昆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C邹某12岁时与邻居陆某(当时13岁)玩耍,被陆某木慎刺伤左眼,导致失明。
当时由于两家关系甚好,邹家未提出赔偿要求。
15年后,陆某成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邹却因身有残疾生活窘迫,邹某以陆某伤害了其眼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D赵永顺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3个月后赵永顺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D
10.甲在木桶里养了一条毒蛇,一日外出,便将木桶盖紧,委托给乙看管。
丙和丁到乙家玩,当丙得知木桶里装着蛇时,好奇心起,趁乙不在时,不顾丁的劝告,将木桶的盖子打开看蛇,结果蛇将丁咬伤。
丁的受伤应由谁来负责()
A蛇的所有人甲负责
B蛇的看管人乙负责
C第三人丙负责
D由甲乙共同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
依《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蛇咬伤丁系第三人丙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故应由丙承担民事责任。
11.某合作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为企业的厂房,保险费为3万元。
投保后的第二年,该企业将有关设备转移并放火烧了破旧的厂房,并向保险公司谎称是因为雷电引起的厂房烧毁,据此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保险公司后来查明了厂房被烧毁的真正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
A既不赔偿,也不退还3万元的保险费
B不赔偿,但要退还3万元的保险费
C赔偿后,可解除合同
D赔偿后,不能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保险法》第28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61条第1款另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3款所列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第65条规定: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第28条是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处理规定,即规定除了第65条规定的以外,保险人既可解除合同,又可不赔偿,还可不退还保险费。
这一条中,谎报事故,制造事故和夸大损失三种行为的后果是不同的,应引起注意
12.沈齐7岁,有绘画天才。
他的画很受人们的喜爱,有的还获了奖。
沈齐对他的绘画作品______。
A享有著作权。
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不论作者有无民事权利能力
B享有著作权。
因为绘画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需要作者享有民事行为能力
C不享有著作权。
因为绘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作者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不享有著作权。
因为绘画是合法行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
B
【解析】:
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作品一经产生即自动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论作者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都是如此。
13.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郑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故答案应为C项。
此外,第182条(一审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未作审理判决的二审如何处理)、第183条(必须参加诉讼当事人未参加)、第184条(原审原告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反诉二审如何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考查点。
14.黄某经营一店铺,由于经营不善,欠他人债务6000元。
甲在临死之前自书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4000元均等地分给了独子和一个老朋友,二人均表示接受。
那么,黄某的6000元债务,应由谁偿还?
A黄某的儿子和老朋友各偿还2000元
B黄某的老朋友偿还3000元
C黄某的儿子和老朋友各偿还3000元
D黄某的儿子偿还2000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题中,遗产的分配有遗嘱继承、遗赠而无法定继承,那么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
题中,遗嘱继承人得款2000元,受遗赠人得款2000元,而所欠债务则为6000元,因而两人均还2000元即可。
15.张甲,张乙,张丙兄弟三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
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
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归谁所有()
A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所有
D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显然属于三人合作建房,又未约定所有权归属,因而只是按份共有。
16.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
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正确答案】:
B
17.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地间为( )。
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
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
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
D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意思表示生效时间的确定。
18.甲企业因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
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
对此纠纷如何处理()
A按重大误解处理
B按合同解释处理
C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
D按无效合同处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这是对标的内容的误解,《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A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9.为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
尚公从何进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A2月
B5月
C7月
D9月
【正确答案】:
B
20.200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原告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
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
法院缺席判决。
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对被告孙某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方式
C法院对被告孙某应当适用公告送达方式
D法院对本案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被告下落不明时民事诉讼程序上的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第84条规定: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本题中,孙某并不是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因此不能适用缺席判决。
而满足公告送达的条件,因此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单选题:
1.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
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A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应截止于甲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甲不能剥夺乙的署名权
【正确答案】:
A
2.甲公司就其全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交纳保险费5万元,约定保险金额500万元。
当年夏天,因洪水灾害致甲公司财产损失700万元。
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自甲公司交纳全部保险费时成立
B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500万元
C保险公司应向甲公司赔付保险金700万元
D因洪水为不可抗力,保险公发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理赔的法律规定,参见《保险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
3.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同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一人出资占80%。
丙在一次以合伙组织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由于对货源组织困难估计不足,致使不能按期向丁交货。
现丁索赔,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A甲、乙、丙
B丙
C甲
D同达商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合伙组织的责任承担,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
4.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
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专利申请权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正确答案】:
A
【解析】:
依《专利法》第8条规定: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因此,本题中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故A正确,其余选项均错。
5.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
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一起生活过。
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
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
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A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
B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
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
D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诉的类型问题。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诉。
如果请求确认存在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如果请求确认不存在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为消极的确认之诉。
故本题选项为C。
6.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在南京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对于该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转让其在合作企业中的部分权利时,无需经乙公司的同意,但必须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B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股东会
C如果合作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则中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就必须由外方担任副董长
D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无需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0条:
"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 第12条:
"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
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
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7.甲因与乙的买卖合同纠纷而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欠款7000元。
在庭审过程中乙提出甲父曾借其1万元,要求用欠款抵债并偿还其3000元。
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
A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B将两诉合并审理
C追加甲父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本题中甲是原告,乙是被告,乙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甲,而非甲父,因此乙要求抵债不构成反诉,不可以合并审理。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的规定: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后满前提出。
"据此,本题中乙提出的反诉即使理由成立,也必须在开庭审理之前的举证期限内提出,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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