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安全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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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安全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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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安全技术方案
目录
1编制说明
2编制依据
3指导思想
4安全管理体系
5安全目标
6安全技术措施
6.1安全管理规定
6.2施工安全准备措施
6.3进入容器、设备安全措施
6.4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6.5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6.6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6.7吊装安全措施
6.8运输安全措施
7意外事故处理措施
8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9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10主要安全器具配备
1编制说明
大峪口矿肥启动项目是技改项目,由于各种原因已停产多年,,部分设备管道陈旧老化,不安全隐患较多,为保障安全生产,并提高生产的效益,需进行技术安全改造。
1.1改造范围:
50万吨/年NPK、31万吨/年酸磺制酸工程,涉及的范围为与之配套的电力、热工、消防、机械设备、工艺管道、建筑、通信、结构、防腐等专业。
1.2鉴于本次改造工程的改造范围大、面广、线长以及涉及的专业多和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具体涉及到具体的专业,届时另行编制有关方案,故方案仅对安全工作作出原则的要求和安全措施进行阐述。
1.3由于本工程易燃易爆,且工程地理位置特殊,因此无论倒罐、清洗、化验,还是在检测、拆除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业主和我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规。
1.4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贯穿边生产边施工,因此要求及时地作好动火前油气、有毒气体、浓度的分析以及施工生产、装备及施工人员的防护设施,配备不满足要求时严禁施工。
所有的设备按防爆(Ⅰ级)和防静电要求配置。
2编制依据
2.1大峪口矿肥结合工程启动项目《建安施工招标文件》。
2.2国家及有关行业安全标准规定。
2.3我公司编制的《安全手册》。
2.4《石油化工剧毒、可然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1
3指导思想
3.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自觉接受业主及监理等安全部门的监督、指导。
3.2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高空坠落为重点,在施工全过程中,加强全员安全管理工作。
3.3加强教育,严格管理,防微杜渐,杜绝违章。
3.4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4安全管理体系
4.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施工经理、总工程师为副,并由安全责任工程师和专职安全检查员为成员,以全体施工人员为管理对象的安全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使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运行状态。
安全管理体系如下图所示:
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
作业工人
安全检查员
项目队长
项目队安全检查员
4.2各级职责
4.2.1项目经理:
负责制定项目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安全目标,组织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确定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例行考核检查的岗位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兑现奖惩,协调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并确保项目安全施工所需人、财、物的供应,对项目安全施工全面负责。
4.2.2总工程师:
负责有关安全法规、标准的宣贯,组织职工安全培训,制定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并监督检查,指导安全方案、措施的实施,同时负责与当地有关安全管理部门的业务联系,接受有关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2.3安全检查员:
认真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规定,制止违章作业,纠正违规行为。
4.2.4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安全例会,核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切实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
4.2.5项目队安全检查员每天应协助项目队长召开班前安全例会,强调安全纪律,克服麻痹思想,防微杜渐,杜绝违章。
5安全目标
死亡事故为零
重伤事故为零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杜绝爆炸事故
杜绝中毒事故
轻伤≤0.3‰,争创无事故工地
6安全技术措施
6.1安全管理规定
6.1.1装置拆除时,施工人员将经常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是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作业区域。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从事检修作业的安全意识,规范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行为,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厂区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凡参加拆除、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执行本规定。
6.1.2编制作业计划书。
施工前,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编制作业计划书,作业计划书必须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6.1.3按照生产厂的制度,办理施工任务书和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在施工区域四周挂设安全旗绳。
6.1.4安全教育。
凡进入厂区的作业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教材为:
原化学工业部94年10月8日颁布的《化学工业区一部安全生产禁令》生产厂的各种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程序文件,项目部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
6.1.5参加施工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监护。
6.1.6凡运行中的设备、带压或盛有物料的设备不能施工。
项目负责人必须联系设备管道所属部门解除危险因素,如泄压、降温、排尽易燃或有毒有害物料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6.1.7堵盲板,凡需要施工的设备,管道系统,应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挂盲板标牌,并详细记录,用盲板与运行系统可靠隔离。
6.1.8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机具进行准备和检查,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
技术人员要对检修人员进行书面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区域设置适宜的灭火器材。
6.1.9根据施工任务的特点,制定应急和响应预案。
确定现场的急救人员,通讯报警、集合地点、应急器材、人员撤离等事项。
(按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程序文件SP17-2001执行)。
6.1.10施工人员没有得到生产单位同意,禁止在生产区域任意拆卸。
6.1.1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业主和公司的各种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按规定悬挂安全网。
6.1.12凡在施工中需要办理各类许可证的作业,必须在手续完备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作业许可证、动土证、断路证、动火证、进罐证、抽堵盲板证、高处作业证、用水证、用电证、用证(汽)证以及业主规定的其他必须办理的安全许可证)。
6.1.13施工必须按方案或许可证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超越、更改或遗漏。
6.1.14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选备适用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器具,制定可靠的救援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6.1.15所有电动工机具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器。
6.1.16拆除必须按照经业主批准的方案进行,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
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稳固的部件必须先加固后再拆除,未拆除的部件应保持稳定。
不许用挖、切、推倒的方法拆除,拆除物件不准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6.1.17所有人员不准在罐内地坑、地槽、地沟内休息。
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应采用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清除。
6.1.18在潮湿场合在金属容器、管道施工时,必须使用12伏以下的安全灯。
必须用双卷变压器,不允许用自藕式调压器。
6.1.19严禁利用生产装置的金属结构框架、管道、设备等作为电焊机的二次线,严禁利用生产装置的结构框架、管道、设备、架空电柱作锚点或栓拉绳,挂手拉葫芦、滑车。
6.1.20严禁自主启动装置区原有的阀门、闸刀、开关、盲板、电机等各种生产设备。
如施工需要须经业主方批准,而且由业主方安排人员启动各种生产设备。
6.1.21施工班组坚持班前安全讲评,施工队坚持周一安全例会;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项目部除月检外,要根据施工特点,不定期地抽检,并根据气候特点,对防火、防尘、防毒、防高空坠落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6.1.2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5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要清理出现场。
A、不按规定办理各种施工、动火、破土等手续,或有手续无措施,以及虽有措施但与现场不符者;
B、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执行安全措施者;
C、进入现场不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不设安全网者;
D、设备作业,不准备安全适用的防毒面具、防毒口罩、氧气呼吸器及无监护者;
E、进入现场吸烟者,在甲级防爆区穿钉子鞋,携带火种,使用手机者;
F、擅自启动装置内的阀门、开关、闸刀、盲板及各种设备者;
G、隐瞒事故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在处理事故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并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肇事者及责任人者;
H、工作中拒绝安全监督检查,围攻或戏耍、威胁、辱骂安全检查人员者;
I、抢救事故临阵脱逃、视其情节加倍惩罚。
6.1.23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或集体,根据成绩或贡献大小,授予荣誉奖及奖金200元-2000元。
A、对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有重大改进,解决了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有显著成绩的个人及有关人员;
B、对预防事故,预防职业病在技术上有新的发明创造的集体或个人;
C、坚持原则,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D、发现重大隐患、事故苗头,立即报告领导,并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或减轻事故严重程度的个人及有关人员;
E、在发生人身、火灾、爆炸、设备、施工机械、交通等事故时,能够积极抢救,从而减轻了事故严重后果的个人及有关人员;
F、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和薄弱环节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定和措施,规章制度健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的先进单位或个人;
G、对粉尘、毒害、噪声、油污、固体排放物能积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治理,成绩显著者;
H、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清除,或安排月、季计划解决,整改率达100%的单位有关人员及整改中的积极分子。
6.1.24在执行拆迁任务时,附件1必须严格执行。
附件1
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执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证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6.2施工安全准备措施
6.2.1精选综合素质较高的职工参加本工程施工,从事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政策、业务水平,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熟悉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直接从事拆迁工作的职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思想进步,遵纪守章,无严重违章和责任事故史。
工作责任心强。
B、技术过硬,年龄在50岁以下。
C、经体格检查,无职业忌症。
a、视力:
裸眼左右各为0.5以上,矫正视力0.8以上,无红绿色盲。
b、听力正常。
c、四肢无残疾,活动自如。
d、无高血压、心脏病及妨碍施工作业之疾病和缺陷(如皮肤过敏、恐高症等)。
6.2.2施工前,在搞好内部安全培训的基础上,邀请业主安全部门专业人员,对项目部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职工人人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并熟练使用安全防护器具,如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未经内部安全培训并接受安全教育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6.2.3在取得业主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采用安全旗绳对施工区域进行隔离,隔离时,应确保工厂消防道路畅通无阻。
6.2.4组织施工骨干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等),在业主有关专业人员的协助下,充分熟悉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工艺设备、管道的清洗、置换结果,在确认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业主及监理申请办理施工动火证。
6.2.5划定施工车辆在厂区内的行车路线,并取得有关部门的认可。
6.2.6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切合实际,措施得当的施工和安全方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6.2.7配备急救车一辆,医生、护士各一名在施工现场坚守待命,并与业主医务室及附近医院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及时处理突发意外人身伤害事故。
6.2.8提前做好安全施工所需各类物质准备。
6.2.9施工时,必须与业主安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在其有关专业人员的配合下进行施工作业。
6.2.10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安全帽。
6.2.1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有关安全规定,按规定路线进出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无故进出施工区域之外的其它生产区域。
6.2.12施工区围墙内皆视为防火区,施工人员在厂区内任何区域内(包括施工现场,厕所等场所)严禁吸烟,违者必罚。
6.2.13合理安排拆迁顺序:
切断生产用电电源→打开设备孔盖→清洗→拆除仪表设施→拆除电气设施→拆除各类管道(先拆小管后拆大管)→拆除各类设备→拆除有利用价值的钢结构。
6.2.14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作业操作证上岗,否则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6.2.15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恪守职责,坚守岗位,不断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和违章行为立即责令整改。
6.2.16在危险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提醒人们注意和遵守安全规定,重要的有碍安全部位应设置保护装置,如楼板的孔洞、铺设盖板、加设临时护栏等。
6.2.17在切断生产电源、拆除传动设备动力电源时,必须在有关专业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6.2.18在打开设备孔盖时,施工人员应配戴好防毒面具,并穿戴丁基橡胶手套和丁基橡胶套鞋,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
6.2.19安全检查人员应配备携带式油气分析仪以检测操作工作是否安全,配备气体可爆性测定仪用于检测在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或进行电气焊条件下是否安全,配备含氢、含氧分析仪以随时检测空气中氢、氧含量,确保施工防爆、防火安全。
6.2.20仪表设备拆除前,必须确保装置中的放射性仪表元器件已经有关专业人员妥善拆除处理完毕。
6.2.21电气设施中的电缆拆除时,必须确保电源已经切断,同时,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对电缆桥架的强度和牢固性进行认真检查,对可能出现桥架断裂塌落的部位必须进行临时支撑,加固后,施工人员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6.2.22各类管道拆除前,若需采用火焰切割,事先必须办理动手许可证,取得257处安全人员的同意,确保管内无易燃、易爆或有毒残留物,否则,应对待拆除管道重新进行清洗、置换。
并在安全检查人员或指定监火人员监护下进行,同时,应清除动火区周围的一切可燃杂物,预备好泡沫灭火器材接好灭火水管,以防万一。
6.2.23各类设备拆除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严禁被拆设备随意翻滚,自由坠落或与其它物件发生强烈碰撞,要坚决杜绝野蛮施工。
6.3进入容器、设备的安全措施
6.3.1必须向业主安全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并确认设备内分析数据合格,无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后方可进入。
6.3.2必须采取安全隔绝措施,用盲板将进入设备与相连管道或设备予以隔离。
6.3.3必须对容器、设备采取置换、通风措施,设备顶底部至少各有两块以上的孔盖应打开。
6.3.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3.5必须在安全专业人员指导下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3.6容器、设备外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与被监护者应规定联系信号,保持经常联系。
6.3.7在施工人员进入容器、设备的同时,现场应安排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对通道狭窄,一旦发生事故难以抢救的施工作业,施工人员进入设备前就应系好安全绳,安全绳应系成便于将伤员拉出来的方式,必要时,设备外应准备好氧气面具、清水等急救用品。
6.3.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撤出施工人员,严禁在没有相应防护器具和代理监护人的情况下冒险进入设备内救人。
6.4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6.4.1施工临时用电应在业主处有关部门指定位置搭接,并经其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严禁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任意搭接临时施工电源。
6.4.2临时线的安装应牢固,室内悬挂高度不低于2.5m,跨越马路的高度不低于6m。
6.4.3施工电力设备、工具配置漏电保护装置,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6.4.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
6.4.5所有带电作业都应由合格和有经验的电工实施,有关设备应锁好以防非专业人员启动。
操作人员每天应在工作前检查一遍需投用的设备及导线,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6.4.6每台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6.4.7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统一规划设置,并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
6.5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6.5.1凡进入厂区的施工人员,严禁吸烟。
6.5.2施工车辆进出厂区,必须安装灭火罩,手扶拖拉机、电瓶车辆进入厂区时,必须熄火后推行。
6.5.3在施工现场如需使用焊割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必须将动火点周围的易燃物清理干净。
6.5.4动手操作人员动火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员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动火分析数据合格后,方可动火。
6.5.5氧、乙炔钢瓶应设在动火点10m以外,如不能满足远离10m的要求,应由监护人选择最佳地点安放,严禁氧、乙炔瓶放置在无遮阳的烈日下。
6.5.6电焊机的地线不准借用或搭接在设备和管道上,应接在被焊的工件上。
6.5.7进入分析合格的设备内动火时,气焊枪必须在设备外点火后进入,焊枪的各开关要严密可靠,减压表要灵敏有效,严禁将乙炔和氧气泄放在容器内,氧、乙炔软管不得硬拉硬拖,以防接头旋落,皮管损坏,烫坏。
严禁电线与气焊胶管缠绕在一起。
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戴防毒面具,系安全绳,动火地点备消防器材。
6.5.8多人多工种同时同地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紫外光伤目,焊割火焰不可直对水泥,防止其爆裂伤人。
6.5.9动火完毕,应将余火熄灭后再离开现场。
6.5.10不准擅自扩大和转移动火范围。
6.5.11高空动火,应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四处飞溅,遇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空动火作业。
6.5.12严禁使用汽油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物等,禁止在施工现场烘烤衣物和其它可燃物品。
6.5.13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乙烯瓶等,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安排专人保管,周围10m以内不应放置木板,竹跳板等可燃物,不得在其附近进行明火作业,并且在氧、乙烯瓶存放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泡沫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5.14施工用电焊机、切割机等用电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布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状况,防止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形成。
6.5.15未经业主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任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构筑物,严禁拆卸物堆占通行道路,施工期间,厂内任何车辆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
6.5.16凡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废气,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易燃液体的污水,须经回收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
6.5.17消防栓四周10m内不准停车或堆放拆卸物,未经许可(非火警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施。
6.5.18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适用防毒面具,并始终妥善保管,设立若干个专用柜,置于取用方便的明显位置,人人掌握使用和检查面具好坏的方法。
6.5.19人人学会人工急救法,以便急救中毒、窒息和触电者,急救工作应在空气新鲜暖和的地方进行,施行人工急救时不应中断,要做到被救者能够自己呼吸或经医生确认不可挽救时,方可停止施救。
6.5.20对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应确定若干监测点,由安全检查人员定期测试空气中毒物浓度,发现超标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撤离施工现场,待安全检查人员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消除中毒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6.5.21隔离式防毒面具所需的空气、氧气,应由施工班组长每班检查一次发现缺损应立即报修或更换新的,并作为交接班内容予以记录。
过滤式面具,在不用或用毕后,应将滤毒罐的上下盖拧紧,保持密封,以防罐内药剂受潮或毒气侵入而失效,防毒面罩应保持清洁,经常将面罩拆下,用肥皂或高锰酸钾溶液消毒,拭干备用。
6.5.22禁止职工在施工现场用餐。
6.5.23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设备或管道中有易燃毒物外逸时,应立即报告化工厂安全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毒源,进行事故抢救的人员,必须配戴好防毒面具,邻近的生产车间应主动停止明火作业,无防毒面具的其他人员应迅速向上风向撤离。
6.5.24当眼睛、皮肤被酸、碱及其它腐蚀性、毒性物质灼伤、喷溅时,应迅速就近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可耽误时间,然后再由医务人员治疗,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当衣服被浸时,也应立即以水冲洗,尔后进行全身沐浴。
6.5.25未经安全检查人员许可,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进入塔罐、管道或阴沟中进行检查或作业。
6.5.26施工现场应备好随时急救的药剂、器材和平时进行技术知识的准备,以应急救。
6.6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6.6.1凡在坠落高度2m以上,且有可能发生坠落的地方施工,均为高空作业。
6.6.2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紧帽带,帽衬与帽顶要保持4-6cm的间距,一般应系安全带,如没有防护措施和在陡坡上作业,则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准挂在锐利的物体上,必要时应张架安全网。
6.6.3高空作业需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必须牢稳,站人竹排宽度应不小于80cm,并设置齐腰围档。
6.6.4在石棉瓦、油毛毡屋顶上施工时,施工人员双脚必须踏在固定的木板上。
6.6.5移动脚手架或梯子时,人要下来,作业用具材料须放稳妥,大件应用绳绑在牢固的物体上,零星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用绳索传递吊取作业完毕应由作业负责人清点。
6.6.6作业点下方应设围栏和红白安全旗绳,挂上“禁止通行”标记,围档范围内不得站人。
6.6.7使用靠梯时,梯脚应装防滑垫物,顶部用绳子扎牢,梯脚有人抵牢、扶牢,施工人员双脚应立在搁置点四档以下。
使用人字梯严禁站立在最高一档上工作,人字梯的两梯之间应有限止张开度的绳索,不得两人同时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以60°为佳,不准使用缺档、摇动、裂豁、腐朽的梯子,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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