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高考考点经典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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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高考考点经典总结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们当家作主的国家
考点一:
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体)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1)国家:
从本质上讲,国家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知识链接】:
§1、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①范畴不同:
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按照该国家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人民是政治概念,相对“敌人”而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②范围不同:
在我国公民的范围比人民范围更广一些。
公民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③权利和义务不同:
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的一切公民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义务。
此外,公民一般表示个体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概念。
§2、正确认识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②人民民主并不意味着人民直接当家作主,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并不意味着人民直接参与国家事物的管理。
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是通过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来实现。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
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3、人民民主的特点: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1)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提醒】:
在我国民主权利的主体是人民,不是公民。
◆【思维拓展】:
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的保障。
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
●【辨析比较】:
“人民民主”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区别:
(1)人民民主是指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其特点是其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2)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其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包含民主和专政,人民民主是其中的一方面。
◆【误区警示】:
§1、不能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是全民的国家。
(1)任何国家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历史上不存在超阶级的、全民的国家。
(2)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为资产阶级谋利益;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统治的工具,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
§2、不能认为民主是全民民主。
民主具有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
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民主不是全民的。
资本主义民主具有阶级性,社会主义民主也具有阶级性,都不是全民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是对人民实行民主。
4、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专政的对象是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性: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新的要求:
(第三版教材新增)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
5、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1)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保障;
(2)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得到保障;(3)少数民族的权利得到保障等。
考点二: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含义: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主要内容:
★★★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内容: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B、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特别提示】:
全面认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在我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广泛的,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未满18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精神病患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包括公民依照法律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大代表。
(3)选举权选举人民代表的权利。
而不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领导人的权利,也不是选举村委会成员、居委会成员的权利。
②政治自由。
A、内容: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B、地位:
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深入理解】:
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自由,但是政治自由是相对的、具体的、有条件,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的自由。
自由和法律是对立统一的,法律是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不存在超越和凌驾法律之上的自由,自由不是绝对的、抽象的、无条件的。
公民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权利。
公民在行使政治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③监督权。
A、内容:
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它包括了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B、地位:
是公民重要的政治权利
●【重要提示】:
区分“权力”和“权利”
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与服从联结在一起。
任何社会都是权力和服从的统一。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赋予人们权力和利益,即自己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它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根据,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
●【深入理解】:
正确看待体制机制创新对公民权利的影响
①公民所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和赋予的,只要法律没有作相应修改,公民的权利就不会有变化。
②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因国家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未必都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和实现。
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包括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等),有助于保障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并不会因此扩大公民的权利。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1)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即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
(2)包括(内容):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①内涵:
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②表现:
公民在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的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深入理解】:
对“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理解:
①是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并非立法上的平等②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反对一切特权。
③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
④平等并不意味没有差别。
权利和义务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因为公民在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别,所以公民实际享受到权利以及所履行的义务并不是完全相同。
(指平等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但不能说权利与义务是相同或一样的。
一律平等不等同于人人权利一致、人人权利相同。
)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①两者的关系: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②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
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另一方面,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只有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
◆【特别提示】:
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错误认识
错误认识
指正
等同论:
权利既是义务,义务既是权力
权利和义务是有严格界限的不能将这二者等同
割裂论:
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这二者割裂开来
先后论:
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这种观点实质是割裂了这二者的关系
侧重论:
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那一个更重要
均等论:
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公民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等同
注:
①任何人、任何机关不能非法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利,但自己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义务是是必须履行的,不可以放弃。
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认为特殊的社会群体(如:
艾滋病患者、乙肝患者等)享有特殊权利,国家在为特殊社会群体方面给予的政策,仅是为他们正常行使权利创造必要的条件。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在行使公民权利与履行公民义务时,必须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第三版教材变化处)
4、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主要内容:
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基本内容)。
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重要内容)。
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考点三、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1、民主选举
(1)选举方式 :
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
比较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
含义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代表选民去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
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
优点
每个选民都有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可以更好地调动选民的积极性;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情况下适用,选举成本较低,便于组织等
能比较充分的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能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选择的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相应的竞争
局限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情况下,不适用,选举成本较高
选民不能直接选举自己心目中的当家人,影响选民意愿的表达,影响选民的积极性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选民的积极性。
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金钱交易等
结论
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局限性,都体现公民基本民主权利的实现,都是民主选举的方式。
采取怎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的具体条件来确定。
(2)制约选举方式选择的因素:
①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选举方式。
②选举方式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③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特别提示】: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
①直接选举:
我国公民直接参与选举的活动,在国家事务方面,有县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在社会事务方面,有城市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等。
②间接选举:
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乡及乡以上各级政府的领导人员
(3)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①行使好选举权利的重要性:
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体现,也是公民政治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志。
②如何才能行使好选举权利?
公民行使选举权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判断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1)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①间接参与决策:
通过民主选举,选举人大代表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审议监督制定决策
②直接参与决策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以及重大事项社会听政制度等方式直接参与民主决策。
比较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专家咨询制度
社会公示制度
社会听政制度
内容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让公民了解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对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方式
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
论证会、座谈会
公示
听证会
依据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信息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决策机关拟定的方案可能存在不足
意义
使决策反映社情民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听证的目的是为了决策利民,决策方案更加完善
①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②公民享有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特别提示】: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般是在决策成文之前了解民意;专家咨询制度征求的是专家的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一般是公布一个决策草案,然后有针对性的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听政制度征求的是各方面的意见。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①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是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
②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从决策者角度:
有助于决策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从公民角度:
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
3、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及其意义
(1)村民委员会性质: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居民委员会性质:
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误区警示】:
对基层管理制度理解★★
①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权组织,不是基层经济组织,也不是基层社会团体,不履行国家职能。
都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是指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②不能认为选举村委会(居委会)成员属于公民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只有公民在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才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重大意义:
★★(第三版教材变化之处)
①发展基层民主,是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实行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②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4、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1)公民监督权的内容:
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公民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和诉讼;公民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指控、告发或者揭发、举报。
(2)民主监督的方式和渠道:
①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这是公民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②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地落实,得到切实的保障。
③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使监督权。
舆论监督以其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④监督听政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是民主监督的新形式。
5、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1)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
①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
②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2)实施民主监督的要求:
①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
②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特别提醒】:
&1、注意区分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与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渠道和方式。
(1)民主决策的方式:
公民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以及重大事项社会听政制度等方式直接参与民主决策。
(2)民主监督的方式和渠道:
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政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途径进行民主监督。
●注意区分①:
把信访举报制度与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混同。
从手段上看,这两者都可以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但信访举报制度突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建议,属于民主监督。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突出公民就自身日常生活中存在问题寻求解决途径。
②民主决策中的“听政会”与民主监督中的“监督听证会”不同。
监督听证会是指立法机关在法律或者法规通过后,以公开举行会议的形式,听取公众对法律或者法规的执行情况、行政机关的执法效果以及对法律或者法规进行修改完善的意见,进而为立法决策提供依据的制度模式。
立法听证是让公民参与立法,属于民主决策;监督听证会则是让市民参与执法监督。
&2、负责任地实行民主监督,是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原则的要求。
公民通过多种形式行使监督权,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但公民要遵守法律的规则和程序。
综合探究:
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
1、有序政治参与的意义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依法有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2、有序的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
(1)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3)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是否坚持党的领导。
3、有序政治参与的实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职责、程序、要求,就能确保有序地参与。
能否有序的政治参与,决定我们能否真正享受民主生活,也是对我们政治素养的检验。
【知识框架】:
①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②根本属性
国家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当家作主
本质
我国的国家性质(重点)
最大特点:
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
:
广泛性
人民民主的特点
真实性
重要性(why)①②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在新的历史时期有新的要求
①②③
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政治权利和自由
(重点)
含义(What)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内容②地位
政治自由
内容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监督权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政治义务
公民的政治生活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基本原则
(重点)
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原则
①②③④
主要内容
方式:
①②③④
制约选举方式选择的因素
民主选举
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方式:
①②③④
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性质
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重大意义★★
公民监督权内容
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①②③④
民主监督
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①意义②要求
有序政治参与的意义
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
有序政治参与的实现(how)
有序的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
①②③④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第三课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考点一:
我国政府的职能和责任
1、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
◆【重要提示】: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构成我国的政府。
2、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
(1)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2)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特别提示】:
区分
主要体现
经济调节
侧重宏观调控,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经济结构进行调节;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地区发展、行业发展不平衡
市场监管
侧重对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规范市场执法,维护市场秩序、落实诚信原则
社会管理
侧重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如生产安全方面、交通运输方面安全等。
公共服务
侧重为经济活动进行的改善市场环境、提供市场信息,提供基本的基础设施
(3)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①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引导人民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②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4)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优化生态环境,防止污染等。
◆【深入理解】:
要注意政府四个职能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1)政府四个职能之间存在区别。
政治职能更强调维护国家政权、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民主等方面。
如:
我国政府依法处理在乌鲁木齐发生的“七·五”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经济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文化职能更强调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侧重公共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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