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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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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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是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火灾与人的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
火灾的发生往往与人们缺乏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有着直接的关系。
1、医院的每个职工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院应当经常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各种灾害的应急、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2、医院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统筹安排,由院科两级分别承办,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应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
3、院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每年不少于2次。
培训对象为部门、病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员及义务消防队骨干。
科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各科室(部门)具体负责,每年不少于2次。
培训对象为本科室(部门)员工,培训内容由保卫部门安排。
4、新招员工、来院实习人员、进修人员、劳务工和临时工,在上岗前均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5、节假日期间,医院均应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文件,医院应及时组织职工传达学习;春、冬季防火期间重大节日、活动前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重点部门人员应经常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7、医院消防安全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质量都要实行严格考核。
8、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并要有季度或年度总结。
9、医院应告知病人和家属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10、医院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本医院、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灭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实地演练。
医院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制度
为确保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医院应按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行每日防火巡查。
1、医院消防安全每日防火巡查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
2、院级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院保卫部门负责,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主管,护院保安人员定时实施。
医院日防火巡查的部位主要有:
公共消防设施、院区消防通道、院内消防重点部位等。
日防火巡查时间及次数:
早班、中班每班不得少于2次,夜班不得少于3次。
3、科级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各科室、部门、病区、班组各自负责。
其中,病区日巡查由护士长指定三班护士轮流巡查,白天每4小时巡查一次,夜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
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由该部位所属部门负责人指定的防火责任人负责日巡查,每班不少于2次,夜间应再增加1~2次。
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院级每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记录表由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设计印制。
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医院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医院每半年应对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重大节日或上级有要求时,医院必须按要求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由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
2、医院应组织保卫、基建、总务等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门、部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按公安部规定的十二项内容安排。
每次检查均应填写检查记录。
3、院内各科室(部门)、消防重点部位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状况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进二整改。
本科室(部门)无力整改的应书面报告医院保卫部门帮助其落实整改措施。
4、医院保卫部门及专兼职消防犷鳖臀理人员应对全院各科室(部门)、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工作及时进行跟踪督查。
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医院存在的下列情况,应确定为火灾隐患:
(1)布局不合理,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的。
(2)消防设施不能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5)擅自改建、扩建医院用房,未经消防专业部门验收审批的。
2、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是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承诺按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并组织验收检查火灾整改工作。
(2)医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消除或整改,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由消防管理人负声组织整改。
(3)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且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有关情况应作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医院保卫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填写“火灾隐患限期整改报告单”,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应当落实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科室(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经费。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协助、督促其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经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批准后,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7)凡医院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医院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8)对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医院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医院消防安全监控室值班制度
1、消防监控室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章规范操作。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监控室内会客。
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熟悉本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
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5、应定时进行检查消防监控室的设备及通讯器材等,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监控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医院灭火器材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1、灭火器材管理要实行“四定”,即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期二检查保养、定期维护换药,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2、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对全院灭火器材统一定点配置、统一编号建账、统一维护换药,并负责院区内公共部位灭火器材的定点管理、定期检查工作。
3、各科室(部门)负责各自责任区内灭火器材的定点管理和定期检查工作,不得擅自移位、拆装或挪作他用。
发现器材缺少、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医院保卫部门报告。
医院保卫部门应对各科室(部门)灭火器材自管自查情况定期进行抽查。
4、购置、充灌灭火器须到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认可的经营单位,不得购置、充灌无型式认可证及合格证的灭火器。
医院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设施,包括室内外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探测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疏散过道,安全出口,避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和辅助救生设施等。
1、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医院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建立专项档案,档案资料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医院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基建、总务等部门共同协助配合。
3、医院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有效状态。
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虚酱狄煎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检测报告应存档。
医院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医院应依法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不断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2、医院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及在医院的实习进修人员都有参加医院义务消防队活动的义务。
3、医院义务消防队应做到组织健全、编制合理、防区明确、职责到人。
医院义务消防队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下设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
承担医院火灾自救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参与灭火、组织人员疏散。
4、三级医院及规模较大的二级医院应设义务消防大队或增设专职消防队。
大队一级的消防队应配设若干中心组,以协助大队长指挥协调通讯、灭火、疏散、救护、警戒等工作。
大队下设若干中队,如门急诊义务消防中队、内科义务消防中队、外科义务消防中队、行政义务消防中队、后勤义务消防中队。
各中队设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
医院义务消防队实行逐级负责制,即大队长抓中队长和中心组组长,中队长抓本中队各行动组组长,各行动组组长抓本组人员,做到上卞关系明确,人员熟悉,职责清楚。
5、医院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使义务消防队员通过培训达到“三懂”、“三会”的要求。
6、各义务消防队员应熟悉医院灭火应急疏散、灭火预案,以及自己的职责,一旦发生情况,能立即到达指定位置实施作业。
医院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医院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医院防火重点部位要明确、合理,在重点部位要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2、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要明确、公开。
3、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要落实,防范措施要到位,尤其是火源管理、用电管理、危险品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订有符合本部门工作特点的安全操作规程。
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资格管理要求,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良好。
5、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建立的消防重点部位档案,内容包括部位名称、部位平面图、人员登记表、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安全状况(含火险隐患情况)登记表、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和火灾情况登记表,并做到一个重点部位一份档案。
医院消防安全其他管理制度
医院除以上消防安全制度外,还要完善制定以下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和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1、当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泵房的水泵及电机控制柜情况。
2、随时注意压力表压力的大小、仪表上下限,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3、严格注意控制柜的工作情况,注意启动时间长短,严禁在不明情况时改动柜内线路。
4、禁止非电工人员操作泵房电器设备系统。
5、保持设备房内的环境整洁、卫生。
6、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增强防火意识。
7、定期做好泵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8、不准无关人员进人泵房及在室内进行其他活动。
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首次开机,应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现场交底。
10、在设备运转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音、震动、发热等情况,应有记录并停机检查。
重大情况上报,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泵房内各种设备、装置及管线等。
12、电机的传动带应加护罩,防止人员被卷人等重大工伤事故的发生。
13、冬季应对水泵露天管道进行保护,防止冻裂而影响医院正常供水。
14、应对其转动轴、套注意保养,经常加注润滑材料。
15、对其配套用配电柜、箱的用电安全的管理要加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污水处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消毒剂的选择应根据污水量、污水的水质、受纳水体对出水的水质要求而确定。
2、定期对次氯酸钠发生器维护保养,确保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可靠
3、接触次氯酸钠的容器、管道、设备和配件都应使用耐腐蚀的材料。
4、固体氯化钠应堆放整齐,运输时应防撞击、防曝晒,搬运时应戴手套,防止对人体腐蚀。
5、氯化钠的运输及存贮应按国家规定执行,氯化钠严禁和有机酸、氧化剂混装、混储。
6、原材料进出应建立登记、记录制度。
7、保持消毒间的清洁,定时开启排风扇,保持室内无异味。
8、消毒设备,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出料阀门和反冲洗阀门必须按规程开启和关闭,出料阀门无非常状态不得关闭。
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药剂科贵重、成瘾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2、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具有麻醉药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3、具有医院贵重、成瘾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贵重、成瘾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贵重、成瘾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4、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处办权。
5、贵重、成瘾药品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配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6、贵重、成瘾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7、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凭医疗诊断书和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建立病历等文书档案开方取药,具体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8、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贵重、成瘾药品,对违反规定滥角剧毒、麻醉、精神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9、医院抢救病人亟须麻醉药品的,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再补办手续。
10、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贵重、成瘾药品的“五专制度少:
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11、剧毒、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3年备查。
12、药剂科各班组贵重、成瘾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贵重、成瘾药品交班本及处方登记本。
13、药剂人员在调配贵重、成瘾药品时,一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14、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贵重、成瘾药品管理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医院贵重、成瘾药品使用管理安全制度
1、科室使用贵重、成瘾药品时,必须设有贵重、成瘾药品专用处方,并由有贵重、成瘾药品签字权力的医师开处方,盖有医师的印章,本科室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2、医院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已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经所在部门推荐,院有关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才能取得在本院开具麻醉药品的处方权,只有在本院已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才能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3、医院应为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配备麻醉药品处方专用章,麻醉药品医师专用处方印鉴应送所属的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印鉴和签名手迹送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和必须配备麻药品的病区,供调配麻醉药品处方时核对。
4、医师开具贵重、成瘾药品处方时,应在病历中记录。
不得扮些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贵重、成瘾药品处方,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5、医院药剂人员对书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楚、被涂改、超量或剂量不正确的处方不得调配;对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为自己开具的麻醉药品处方不得调配,对违反规定滥开滥用麻醉药品的人应拒发,同时有责任向相关领导汇报。
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进人机房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人机房。
3.网络管理人员须每天查看24小时值班员日志和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4、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措施,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6、机房内备有防尘、防火、防热、防潮、防磁、防盗、防破坏等设施。
7、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采取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制度
1、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无关用户迸人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
2、计算机网络系统口令必须由信息中心专人负责掌管,并定期更换。
3、各部门计算机应用操作人员应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
严禁计算机应用操作人员泄露操作口令。
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防范制度
1、各部门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信息中心。
2、使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毒软件并由信息中心负责更新软件版本。
3、新软件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5、严禁上网下载或网上运行任何游戏软件。
四、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保密制度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分管院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数据库后台数据。
4、任何人使用和调阅网络存档数据,均须经信息科批准后,按规定履行手续方可调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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