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临时用房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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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临时用房监理细则
目录
一、编制目的……………………………………………………………………2
二、编制依据……………………………………………………………………2
三、项目概况……………………………………………………………………2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工作流程………………………………………3
五、桩基工程控制要点…………………………………………………………6
六、模板工程的控制要点………………………………………………………8
七、钢筋工程的控制要点………………………………………………………9
八、混凝土工程的控制要点……………………………………………………11
九、砌体工程的控制要点………………………………………………………14
十、楼地面工程施工的控制要点………………………………………………16
十一、门窗工程的控制要点……………………………………………………17
十二、屋面工程的控制要点……………………………………………………18
十三、装饰工程的控制要点……………………………………………………19
十四、给排水安装工程的控制要点……………………………………………21
十五、电气安装工程的控制要点………………………………………………22
十六、安全生产控制要点………………………………………………………24
台州市开发区临时职工生活服务中心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本阶段监理工作行为并使监理工作有序进行、以达到控制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二、编制依据
1、设计文件及地质详勘报告;
2、图纸技术交底纪要;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1、相关文献资料。
12、本项目监理规划。
三、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台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设计单位:
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台州市宏兴建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包含有1、2、3号楼,总建筑面积为7182平方米。
本工程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
1号楼建筑面积2720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1742平方米,3号楼建筑面积2720平方米,本工程为二层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墙体±0.000以下采用MU10实心砼砖,M7.5水泥砂浆砌筑。
±0.000以上采用MU10砼实心砌块,M5水泥砂浆砌筑。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工作流程
1、见证取样试验(原材料及焊件、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等)。
序
号
材料
名称
检测或试验内容
样品
数量
代表
数量
取样方法
1
水泥(砼、砌筑、抹灰、屋楼地面等)
3d(28d)强度、安定性
20Kg
400t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
钢筋
力学性能(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
6件
<60t
每批钢筋由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或同一炉批号组成,重量应不大于60T。
每批抽2根,每根上取2个试件。
3
钢筋连接(含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
钢筋焊接性能试验
6件
(2组)
300个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
4
钢筋连接(含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
钢筋连接抽检试验
6件
(2组)
300个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
5
自拌混凝土试块
标准养护强度试验
1组,3块
100m3
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按200m3取样一次。
6
自拌混凝土试块
同条件养护强度试验
1组,3块
100m3
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按200m3取样一次。
7
砌筑砂浆
标准养护强度试验
1组,6块
250m3
同一楼层、同标号,同一搅拌机,同一区段取样一次;(250m3砌体)。
8
抹灰砂浆
标准养护强度试验
1组,6块
检验批
GB50210第4.2.3条
9
地面砂浆
标准养护强度试验
1组,6块
检验批
GB50209第3.0.16条
10
外加剂
质量指标复试
11
防水卷材
1.5M
500卷
每批取2%,且不少于2卷
12
多孔砖
32块
5万块
13
砂、碎石
30Kg
200m3
从堆料的上、中、下不同处取料
14
石灰
10Kg
60t
从堆面的20Cm处去除表层,抽取约25Kg,混合均匀,用四分法提取,
2、混凝土浇筑过程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监理责任:
⑴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⑶检查进场建筑材料、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⑷检查现场搅拌的混凝土的配合比执行情况,参加开盘鉴定;
⑸见证试块留置,签证隐蔽工程记录。
⑹做好《旁站监理记录》,保存现场旁站原始记录和资料。
3、巡视现场施工状况和跟踪检查施工工序过程。
4、现场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
关于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的签字方法:
⑴在隐蔽工程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之后,在向监理公司发出《工序验收报审表》即验收通知(一式三份);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单的情况下方可按时间到现场验收。
⑵施工单位在报验时需报《工序验收报审表》、检验批验收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批验收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单位不保存,只负责签认,签认后的表格由施工单位保存;监理人员同意《工序验收报审表》的内容时,应在签字栏中签中“同意验收”,如认为该工序不具备验收条件,应签上不去验收的理由并立即退给报验人员。
⑶现场验收通过后在《检验批验收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没有签认的记录表说明监理验收没有通过。
没有通过的理由应在《监理日记》中予以记录,并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说明。
签署意见内容:
一是隐蔽工程验收,可签署“同意隐蔽”或“同意进入下道工序”;
二是对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凡是规范要求必须通过试验才能认定的项目,在左栏的验收记录中可签署“抽检合格”;其它项目可签署“符合设计文件和执行标准”或“符合设计要求”或“符合规范要求”;在末栏的验收结论中可签署“同意自评结论”或“同意施工单位检查结果评定”或“合格”;在资料检查栏中可填上“完整”
三是对于抽点检查的项目,有两种方法,一种办法是与施工单位的检查数据相同,这是因为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了观察和测量,并参加了施工单位对重要项目的检测;第二种办法是可以不填具体数据,而在“验收结论”栏上填写“同意自评结论”或“同意施工单位检查结果评定”即可。
超出允许偏差的实测值,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用“△”将其圈住;达到国家标准,但没有达到企业标准的用“○”将其圈住。
对于不合格或不完整的结论,不要填在检验批验收记录上,要用《整改通知书》或《监理工作通知单》的方式责令被检查人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⑷本工程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为了方便操作,有利施工进度安排,节约办公耗材,现就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验批报验程序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①报验用表组成:
《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报审表》(表1)、《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2)、《检验批验收记录附件表》(表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用于隐蔽工程验收)(表4)、《施工放线(技术复核)验收记录表》(表5)。
在不属于隐蔽工程或没有施工放线检查的分项工程中,报验用表只有前三种表。
各种表的填写方式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写的实用手册第三章《检查用表填表示范》;
②一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报审表》可以报验相关的多个验收内容。
如,混凝土浇筑前,报审表的报验内容应包括:
浇筑申请、原材料、配合比、模板安装、细部构造、钢筋加工、钢筋安装、钢筋连接等。
混凝土浇筑后,报审表的报验内容应包括:
混凝土施工、施工日记等。
如果此时下道工序的施工放线已经完成,还可包括施工验线等。
构件拆模后,报审表的报验内容应包括:
模板拆除、混凝土外观、结构构件尺寸等。
③除《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报审表》(表1)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用于隐蔽工程验收)(表4)外,其它用表可一式一份,在监理人员验收签认后由施工单位保管。
5、发函(联系单、通知单、暂停施工令等)。
监理发文应将原件发向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可以发附本。
所有的监理发文均应发送建设单位。
6、召开工地会议。
7、约见施工单位负责人。
8、检查开工条件内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主要是图纸会审制度、设计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制度、工序交接制度、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备忘质量缺陷处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等。
质量责任制。
主要是质量负责人的分工、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主要专业工种上岗证书。
主要有测量工、起重工、井架等垂直运输机械司机、电工、混凝土工、机械工、焊工、瓦工、防水工等建筑企业的所有工种上岗证都要。
9、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保护,对于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部位,监理人员可拒绝前往检查验收并发出《不合格项目整改通知书》,直至整改完毕符合安全标准方可同意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要注意“五临边”及吊车工作时在头顶上方的行走路线、脚下的脚手板是否牢固等。
10、一般监理行为的工作流程
事件发生(施工单位)→三级自检通过。
填写《工序验收报审表》和《质监通知单》通知参验单位24小时后到现场验收,一式三份报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审核通过在报审表上签署同意验收,留一份,返回二份;登记验收台帐(监理公司)→报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质监通知单》通知质监站(监理公司)→通知设计院(建设单位)→参验各方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工作→工序合格,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合格项目不予签证(参验各方),发出《不合格项目整改通知书》(监理公司)→进入下道工序或整改至合格重复第一环节直至合格(施工单位)。
五、模板工程控制要点
⑴、准备工作
1、模板及其支架须符合选材和材质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规定:
a、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b、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c、构造简单装、拆方便,便于后继工序的施工;
d、接缝宽度不大于1.5mm。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与混凝土接槎处。
3、底板抄平放线。
⑵、模板安装
1、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2、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
起拱的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3、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的方法,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
b、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垫板;
c、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d、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宜选用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
e、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
f、注意控制模板安装的偏差,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4、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其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规范中4.2.6表的规定。
5、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规范中表4.2.7的规定。
⑶、模板拆除
1、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侧模:
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不变形,棱角完整时,方可拆除;
b、底模:
当构件跨度小于2m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50%的要求后,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大于4m小于8m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75%的要求后,方可拆除。
对于悬壁构件以及梁、板拱、壳构件跨度大于8m时,砼强度达到100%方可拆除模板。
2、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
使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六、钢筋工程控制要点
⑴、准备工作
1、选购钢筋和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应出具出厂证明或试验报告单。
进场时应分批检验,并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测,经检测中心检验其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储存时应分批分型号堆放整齐,已检合格及未检产品应分别堆放,并挂牌进行标识。
2、焊条、焊剂准备,焊条、焊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出具合格证。
3、加工及焊接设备应注意保养。
4、有关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上岗证,上岗前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钢筋在运输、贮存中不得损坏标志,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或油污。
⑵钢筋加工
1、钢筋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设计采用的标准图集(03G101-2)要求。
2、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不得擅自代换。
加工的形状、尺寸须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4、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调直钢筋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5、不同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钢筋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构件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6、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用I级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
7、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a、I级钢筋末端须做180o的弯钩,Ⅱ、Ⅲ级钢末端设计要求须做90o或135o弯折时,弯弧内直径应满足5d或4d。
b、箍筋的末端应做成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弯钩形式同a条。
弯钩的平直段长度,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c、焊接封闭箍筋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构造要求、焊缝长度应大于10d。
⑶钢筋焊接
1、钢筋焊接前必须经过施工条件进行试焊,送质监站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施焊。
2、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3、热扎钢筋的对接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片的交叉焊接宜采用电阻点焊;钢筋与钢板的T型连接,宜采用埋弧压力焊或电弧焊。
4、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之间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域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2个接头;在该区域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
受拉区不宜超过50%。
5、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对有抗震要求的钢筋接头,不宜设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
6、轴心受拉和小偏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2mm的钢筋和轻骨料混凝土直径大于20mm的I级钢筋及直径大于25mm的Ⅱ、Ⅲ级钢筋的接头均宜采用焊接。
对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的柱中的受压钢筋的接头,当直径大于32mm时,应采用焊接。
⑷、钢筋绑扎与安装
1、钢筋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设计指定采用标准图集(如03G101-2)的要求。
2、钢筋的绑扎应符合:
a.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b.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可间隔交错扎牢;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c.梁和柱的箍筋,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外,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d.在柱中竖向钢筋搭接时,钢筋的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对矩形柱应为45度角,对多边形柱应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对圆形柱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的切平面垂直。
3、钢筋绑扎接头应符合:
a.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b.受拉区域内I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Ⅱ、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c.钢筋搭接处,应于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d.受拉钢筋的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非抗震设计时为1.2la。
e.钢筋的锚固长度和搭接长度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f.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5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不应小于200mm。
4、各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L1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百分率:
对梁类、板类、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5、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一般取25mm。
6、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规范中表5.5.2的规定。
7、在绑扎骨架中,搭接接头长度范围内:
当搭接钢筋为受拉时,其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5d,且不应大于100mm;当搭接钢筋为受压时,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应大于200mm(d为受力钢筋中的最小直径)。
8、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七、混凝土工程控制要点
⑴、准备工作
1、选购水泥,进场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
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且出厂超过三个月的应降一级使用且不能用于重要部位及构件。
2、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注意有无抗冻、抗渗要求,是否采用泵送。
3、检查脚手架及道路。
4、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对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5、浇筑前对模板及其支架,钢筋和预埋件等进行检查和专业会签。
6、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7、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对板骨料直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50㎜。
8、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
⑵、混凝土拌制
1、必须保证各级混凝土配合比中的原材料称量的准确及误差不得超过:
水泥:
±2%;粗细骨料:
±3%;水:
±2%。
2、混凝土搅拌最短时间:
一般混凝土坍落度大于30mm的为90秒。
3、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⑥、混凝土试件标准尺寸为150mm的立方体,在温度为20±3℃,相对温度为90%以上的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d龄期时,按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为标准试块的混凝土强度。
4、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一般情况下控制在90秒左右。
⑶、混凝土运输和浇筑
1、混凝土应以最少的转载次数和最短的时间,从搅拌地点运至浇筑地点,到达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规定的坍落度,当有离析现象时,还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
2、在浇筑竖向混凝土结构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100mm与混凝土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3、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当浇筑高度超过3m时,应用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使混凝土下落。
4、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避免出现冷缝。
5、采用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
a、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
b、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应注意控制移动间距;应避免碰撞钢筋、模板芯管、吊环、预埋件或空心胶囊等;振捣器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应不小于50㎜;(快插慢提)
c、当采用表面振动器时,其移动间距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6、施工缝的位置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其具体位置应在施工前按有关规定确定:
a、柱,宜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b、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c、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d、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中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e、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f、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刚架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7、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按规定作相应的处理:
a、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2(在15℃~20℃的气温下,C15~C20砼,一般约需32~26小时);
b、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冼干净,且不得积水;
c、在浇筑混凝土前,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或与混凝土内成份相同的水泥砂浆;
d、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8、木工,钢筋工跟班检查,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⑷、混凝土自然养护
1、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加以覆盖和浇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
b、混凝土的浇水养护时间对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小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小于14d;
c、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d、混凝土的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若当日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2、在已浇筑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⑸、质量检查
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出现的严重缺陷,提出修补方案,经认可后重新验收。
2、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规范中8.3.2-1表的规定。
⑹、混凝土缺陷修整
1、混凝土表面缺陷的修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面积较小且数量不多和蜂窝或露石的混凝土表面,可用1:
2-1:
2.5的水泥砂浆抹平,在抹砂浆之前,必须用钢丝刷或加压水浇刷基层;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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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 临时 用房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