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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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
关于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
论文摘要:
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确定的依据主要是借鉴国外先进的绩效考核经验、国家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具体部门工作性质和岗位的职位要求等。
其体系的构建是遵循三级指标体系的方式。
具体流程是:
构建通用型指标框架,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指标集和指标权重集。
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
具体指标的效能考核间距问题、量表统一与特色差异的问题和具体指标之间的无缝隙原则。
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关键是在政府公共管理的实践中的运用,可以增强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的信息化,增强量化绩效考核的精确性和适用性、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的绩效导向。
一、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的必要性
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面临着现实紧迫性、理论薄弱性、考核技术单一性以及考核实践零散性等问题,因此,构建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体系就成为我国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发展的重要任务。
1.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的现实紧迫性
公务员个体绩效提高是政府机构整体绩效提高的基础,而公务员个体绩效考核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公务员的个体绩效,因此,公务员个体绩效考核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机构整体绩效能否提高。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公务员的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将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又划分为十个层次。
《公务员法》的实施,迫切需要地方政府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处级以下公务员分类别、分层次进行绩效考核,因此,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类别和层级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是目前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面临的首要任务。
2.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的理论薄弱性
到目前为止,针对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标准主要来自三个文件,一是2003年国家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它将公务员考核标准定为九条,分别为:
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二是2006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实施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三是2007年中组部和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规定》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的使用以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的规定,但这属于一种通用的绩效考核标准。
虽然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将这几个标准细化,但在标准之下并没有深入细化的指标体系,因此仍然属于通用的考核标准,而不是针对具体部门的基层公务员个体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标准。
3.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的技术单一性
目前,我国基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主要是借鉴国外或企业的方法,通过对各种考核方法的整合形成一套综合性的绩效考核模式,即以关联矩阵法的体系为计量方法,以民主测评法、关键事件法、360度绩效评估法、平衡记分卡法以及其他方法作为绩效考核的基本手段,结合中央、省级和本部门的考核规定,对基层公务员的绩效考核量表体系进行界定。
但由于技术单一性,致使这种指标体系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整合性和准确性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4.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实践的零散性
国家颁布公务员考核的标准后,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已经开始尝试在原有框架基础上进行拓展,但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绩效考核方法和体系,目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科、处、局级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零散性就可以体现这一点。
比如,深圳市政府曾分别给科、处、局级公务员制定了能力标准,即科级公务员能力要求具备政务执行能力、岗位示范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公文处理能力;处级公务员能力要求具备政策执行能力、计划统筹能力、策划组织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局级公务员能力要求具备政务决策能力、战略思维能力、资源配置与监管能力和社会协调能力。
虽然已经分等,但是,并没有区分具体的专业和部门。
二、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
通过公务员的工作行为表现来确定其胜任力,结合可胜任模型建立公务员个体绩效考核评估体系,为公务员个体绩效的提高提供指导。
对公务员的考核要突出工作绩效,根据单位性质和公务员不同岗位,建立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下级对上级、服务对象对公务员的分类测评体系,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参加测评的人员及权重,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个体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公务员个体的绩效,通过找出绩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确定进行培训的方案,从而有效地提高整体绩效。
1.公务员的分类
对公务员进行分类,主要是根据不同的部门特色、工作特点进行详细的指标设计。
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是公务员分类的主要依据,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岗位特点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另外,各个科室有自身的目标,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科员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进行工作,因此,按照科室进行分类是必要的。
在局级单位的各个处室中,公务员个体所从事的职位和具体工作也不相同,比如,办公室的科员和财务科的科员所从事的工作就是完全不同的,因此,针对相同层级的不同部门的职位、不同部门的工作岗位所设计的指标体系,必须体现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部门特色,这样的指标设计才具有针对性。
2.公务员的分等
在政府部门的处级单位中,可以将公务员分为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科员三个层级。
这三个层级的考核指标设计是不同的。
处长/主任所侧重的指标主要是领导能力、应变能力、信息管理能力、检查监督能力和宏观把握的能力;副处长/副主任所侧重的指标则主要是分管业务能力、信息管理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而科员则注重的是业务工作能力、基本工作技能和协调沟通的能力。
这种按照职务级别不同进行的绩效考核明确了公务员个体考核标准,其具体指标的设计主要是围绕胜任能力进行的设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的指标效能差距进行评分,最后通过评分加总,确定公务员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三、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量化过程
1.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
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确定的依据主要是借鉴国外先进的绩效考核经验、国家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具体部门工作性质和岗位的职位要求等。
借鉴国外先进的绩效考核管理经验。
在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方面,英美等国注重全面的绩效考核标准,根据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所从事的职业的不同,确定每个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内容,对领导类公务员、政务类公务员、事务类公务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确定评估内容时有所侧重。
西方国家对公务员绩效管理采用以“核心胜任力”为基础的能力模型,通过考察公务员个体胜任力,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立合理的指标标准和框架,建立普适性的绩效考核框架,不断提高个体绩效,进而提高整个组织的绩效。
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针对公务员个体的绩效考核,国家和上级政府都作了基本规定,这种规定具有普适性,需要落实到具体部门中。
比如,《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
具体部门工作性质和岗位职位要求。
每一个部门的工作性质是不同的,必须按照本部门的工作性质来突出本部门的指标特色。
每一个工作岗位有不同的特点,在制定指标体系时,也需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本岗位的职位要求,在保持指标体系统一的基础上,突出具体指标体系的特色。
比如,局级单位中的办公室,其主要职能是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提案、督办、保卫、保密、接待及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监管及外事工作,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在对其职能进行分析之后,可以确定办公室中不同级别公务员的主要指标。
2.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构建
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鲜明特色就是将公务员个体行为和成果产出作为绩效考核的标准。
目前,国内对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构建均遵循三级指标体系的方式,具体应用到基层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其构建流程
首先,构建通用型指标框架。
由于基层公务员所在的部门和所从事的工作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通过建立通用型的指标框架,可以保证整个指标体系的计算统一性,从而形成有效的可比性。
其次,确定考核对象。
在基层政府部门中,公务员的行政级别可以分为科级、副科级、科员,确定三个层级后,将通用型模型应用到不同部门不同的层级中,这样就凸显了分类分等指标考核的特点。
再次,确定考核指标集。
首先确定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而后细化为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之间逻辑严密,其中,一级和二级指标是分类性指标,下一级指标通过分解来支撑上一级指标;三级指标是指向性指标。
比如,《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中,将考察的一级指标分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并规定了每个一级指标的考察内容。
以民主测评为例,第14条规定:
“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
”民主测评的内容可以具体细分为:
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
最后,确定指标权重集。
通过各级标准的权重和指标的具体分值反映每类标准和指标在整体绩效中所占的重要度,进而以量化分数的不同反映每个人的绩效。
确定考核指标的权重和等级分值主要是将各个层级的指标赋予固定的分值,根据标准和指标的重要程度确定其所占比例。
3.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具体指标的效能考核间距问题。
在对三级具体指标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确定具体指标的效能考核间距。
设计指标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适用性原则,因此,在确定具体的指标时要考虑针对公务员的适用性。
同时还要考虑三级具体指标集的层次梯度问题。
比如,按照分数进行等级划分的指标集必须具有一定的梯度,而且梯度的设计必须能反映整体的工作状况和绩效。
其次,量表统一与特色差异的问题。
设计量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实现不同岗位不同部门的公务员个体绩效的对比,因此,其具体指标分值和整体考察标准要呈现一定的统一性。
但是,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考核侧重指标是不相同的。
比如,办公室和宣传科的指标体系设计,办公室的功能是信息的传递和协调,而宣传科则侧重具体的宣传业务;同一科室的科长和科员的任务和能力要求也是不同的,如何将这些特色差异纳入到统一的量表指标体系中来,如何增强不同类别、不同等级之间的可比性,需要进行综合的研究和实践的反馈。
再次,具体指标之间的无缝隙原则。
指标体系的构建是由一级指标细分为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又细化为三级具体指标来确定的。
众多的指标体系之间存在一定的衔接性,这些指标共同构成了绩效考核的网络,全面综合地反映着公务员的个体绩效。
比如,考察工作能力时,可能也要考察应变能力,他们之间既可以是工作能力包含应变能力,也可以说应变能力是工作能力的反映。
而如果单独强调工作能力就缺失了应变能力,将应变能力列为重要指标,实际上也是对工作能力考察的一种补充,他们之间的衔接性就构成了指标体系的“无缝隙”。
四、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的应用
基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不仅是指标体系的构建,关键是在政府公共管理的实践中的运用,在实践中强化反馈,不断改进公务员个体绩效考核的技术和方法。
第一,增强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的信息化。
随着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办公自动化已经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绩效,不少部门也在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广泛应用。
运用计算机考核软件进行公务员绩效考核,节省了资源,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政府机关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二,增强量化绩效考核的精确性和适用性。
基层公务员个体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的结果具有精确性的特点,但是也会因为太精确而陷入无法使用的困境。
公务员个体绩效考核既要体现其精确性,还要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其具体指标的适用程度和范围需要不断地进行反馈修正。
第三,增强绩效考核结果的绩效导向。
公务员个体绩效考核的结果不仅是公务员绩效评优和奖金薪酬发放的衡量标准,更重要的,是提高公务员个体绩效和整个组织绩效的基础。
因此,在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绩效考核之后,应该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注重考核结果的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组织整体绩效和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总之,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必要条件,完善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系统化,对提高政府机关的整体绩效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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