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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江门环境状
2007年度江门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
2009-08-19新闻来源:
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
2007年江门市区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96.7%。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均值分别为0.038毫克/立方米、0.023毫克/立方米、0.076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比上年下降2.6%,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分别比上年上升9.5%和2.7%。
降尘年月均值4.74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比上年下降1.0%。
市区空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
市区受酸雨污染较严重,降水pH均值5.12,酸度比上年减弱0.05pH;酸雨频率55.0%,比上年下降6.8%。
2、水环境
2007年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07年地表水各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以Ⅲ~Ⅳ类为主,合计占监测断面的64.3%;监测的14个断面中,除牛湾断面为Ⅲ类水质,达不到功能区水质要求外,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要求,断面水质达标率92.9%。
西江干流水质优,符合Ⅱ类水质标准;西海水道和潭江干流水质优,均以Ⅲ类水质为主;江门河水质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天沙河水质中度污染,符合Ⅴ类水质标准;潭江新会区段水质轻度污染,以Ⅳ类水质为主。
6个河段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值0.15~0.60,西海水道最低,天沙河最高。
与上年相比,各河段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近岸海域各测点水质均为优。
2007年监测断面中出现超Ⅲ类标准数值的以化学需氧量最多,64.3%的断面出现超标数值;其次为溶解氧,57.1%的断面出现超标数值。
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
均符合二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海宴和铜鼓湾水质有所好转,达二类标准;其余近岸海域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
3、声环境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处于较好水平,等效声级平均值55.6分贝,达到国家区域环境噪声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标准,比上年上升0.1分贝。
声源构成比以生活和交通类声源为主。
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9.2分贝,优于国家区域环境噪声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标准,质量处于较好水平,比上年上升0.2分贝。
市区各功能区等效声级年均值中,只有2、3类区的昼间和夜间,4类区昼间符合相应的标准。
功能区噪声全年超标率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二、环境污染物排放
1、废气
江门市2007年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2650388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54313.5吨,氮氧化物45745.4吨,烟尘29868.7吨,工业粉尘18700.9吨。
2、废水
2007年江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32722.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14384.4万吨;生活污水排放18337.6万吨。
化学需氧量排放53850.7吨,工业占30.1%,生活占69.9%;氨氮排放4988.4吨,工业占17.7%,生活占82.3%。
生活污水处理率为33.6%。
3、固体废物
2007年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36.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31.6万吨,利用率为98.0%。
2007年市区生活垃圾清运量35.21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环境保护与环境建设
2007年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及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坚持实施“环境优市”发展战略,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治理,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环境生态保护,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为我市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措施得力,污染减排工作稳步推进
2007年,按照国家和省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要求,以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为核心,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目标责任制。
经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先后印发了《江门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江门市“十一五减排工程责任企业”(第一批)》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各市、区重点污染源总量削减的目标及完成期限,对全市50家化学需氧量重点排放源和31家二氧化硫重点排放源下达了污染减排任务,并全面加强检查和督办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减排工程按要求、按计划实施。
2007年,全市已完成关停小火电机组44.75万千瓦,淘汰落后的立窑水泥生产能力达80多万吨,台山市污水处理厂、开平市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要的污染减排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增加到30.2万吨/日,对15家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台山化学制药厂等6家企业完成审核工作,其它企业正按计划进行实施。
二、严格把关,务实高效,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1、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断加强
按照张德江书记“三个一律”的环保要求,坚持国家环保总局规定的建设项目“十个不批”和“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所有新、改、扩、迁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坚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全程监督”,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我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行业统一定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全市启动了滨江新区、江门港、银湖湾湿地公园分区、崖门口沿岸石化产业带、广海湾工业园区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是积极推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启动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污染行业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工作。
组织编制《江门市污染行业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方案》,落实专项经费,全面启动编制工作;组织制订了《江门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查同意,确认新会崖门作为市区电镀工业定点基地;组织协调办理了新会古井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定点基地。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环境监督管理不断增强
1、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按照《江门市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了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专项整治。
2007年,全市共出动16863人次、巡查企业7747厂次,通过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环保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其中,仅江门市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数就达178宗,限期治理9宗,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132宗,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35宗。
在新闻媒体公布了20家地级市挂牌督办项目。
严厉地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赢得了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
2、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规范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的管理
一是全市出动347人次,对辖区内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质、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性以及产生、排放、处理危险废物的重污染和环境高危企业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并做好登记造册、归档工作。
锁定22家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为重点监控对象,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二是加强放射源的管理。
积极开展对全市废旧放射源的调查工作,在全市27枚废旧放射源的收贮中,除1枚废旧放射源待收贮外,其余全部收贮完毕。
3、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江门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对全市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挂“红、黄、绿”牌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曝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推进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组织编制《江门市省控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在2008年6月前完成我市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三是创新管理方式,与重点污染源企业签定《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
目前,市环保局已与市区123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签定了《环境保护守法承诺书》,促使企业守法经营。
4、结合污染减排,加强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
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双重控制,禁止超总量和无证排污;同时,结合排污许可证的年审工作,组织对重点污染源企业换发广东省排污许可证,要求以往审批资料不全的老企业开展回顾性环评工作,通过回顾环评重新确认企业的排放总量。
5、加大力度,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环保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江门市区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联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了对市区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通过路检和固定场所抽检对公交营运单位等用车大户车辆以及上路行使车辆的排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四、统筹规划,和谐发展,绿色江门建设不断推进
1、“两大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和市政府的要求,完成《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和《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江门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通过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省环保局审查通过《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饮用水源地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
组织《江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已完成对全市1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和94个镇级饮用水源地的现状调查,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已完成并报省环保局审核,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正在编制中。
3、认真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积极开展生态示范村、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重点推进新会区双水镇创建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
新会区双水镇已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验收,并向国家环境保护部推荐为我市第二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五、落实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综合整治任务
坚持把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抓,重点是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2007年,市环保局多次组织对各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督力度,健全市政府信息通报制度,2007年共编发9期《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简报》。
六、依法行政,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投诉的难点、热点问题。
结合深入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一些长期被投诉而得不到解决的环境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实施重点治理,建立局领导包案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定期加强检查与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将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2007年,共受理12345热线投诉4765宗,回复4765宗;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共537宗,已回复537宗;受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447宗,已回复447宗。
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4件。
七、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1、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大力营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
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联合江门市书法家协会在江门市文化宫举办五邑名家书画邀请展;组织摆设现场环保知识咨询点,向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和解答环保问题;聘请第四批环保社会监督员。
2、做好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为管理决策服务
狠抓重点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1000多人次到各市、区的重点污染源进行现场监测,全面推进全市污染源监测工作。
积极开展修订《江门市环境突发事件环境监测预案》工作,组织举行环境突发事件环境监测培训工作。
3、环境信息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信息平台(局信息管理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市财政支付系统、省公文交换系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建设,全员实行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局公共网站管理。
发布侨乡新闻80篇,其他新闻200篇,空气质量日报365次,公布政务公开资料104份,为办事者提供优质服务。
八、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加强
结合“三服务两促进”为主题作风建设年活动,今年我局的“三送两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紧扣活动主题,着力抓好“党员理想信念、党员领导干部优良作风、公务员廉洁从政”等三个专题教育。
二是积极推进“三送两推动”工作。
据统计:
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中层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大会等专题会议12次,为基层、企业举办环保法律和业务培训班10期;局领导带队开展以“关注企业,关注基层,关注民生”为主题调研活动11次;为基层、企业印发《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小册子》。
上门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咨询、办理各类业务482人次,解决实际难题53件。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扶持崖南镇横水村饮水解围工程资金3万元,慰问特困群众党员25户,扶持特困学生39名;购置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捐赠图书、文具一批,价值合计4.5万元。
解决开平市东乐村村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商落实,帮助该村提供工作指导,政策扶持、资金和资源支持等工作
2008年度江门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
2009-08-19新闻来源:
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
2008年江门市区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96.7%。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均值分别为0.038毫克/立方米、0.026毫克/立方米、0.076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比上年上升13.0%。
降尘年月均值4.60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比上年下降3.0%。
市区空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
市区受酸雨污染严重,降水pH均值4.82,酸度比上年低0.3pH;酸雨频率58.5%,比上年上升3.5%。
2、水环境
2008年城市饮用水源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2008年地表水各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以Ⅲ~Ⅳ类为主,合计占监测断面的64.3%;监测的14个断面中,除牛湾断面为Ⅲ类水质,达不到功能区水质要求外,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要求,断面水质达标率92.9%。
西江干流水质优,符合Ⅱ类水质标准;西海水道和潭江干流水质良好,均以Ⅲ类水质为主;江门河水质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天沙河水质中度污染,符合Ⅴ类水质标准;潭江新会区段水质轻度污染,以Ⅳ类水质为主。
6个河段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值0.16~0.72,西海水道最低,天沙河最高。
与上年相比,各河段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2008年监测断面中出现超Ⅲ类标准数值的以化学需氧量最多,57.1%的断面出现超标数值;其次为溶解氧,50.0%的断面出现超标数值。
近岸海域除铜鼓湾水质良好外其他测点水质均为优。
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
黄茅海、广海湾、海宴、镇海湾、上下川符合二类标准,铜鼓湾符合三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铜鼓湾水质有所下降,达三类标准;其余近岸海域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
3、声环境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处于较好水平,等效声级平均值55.7分贝,达到国家区域环境噪声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标准,比上年上升0.1分贝。
声源构成比以生活和交通类声源为主。
市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9.3分贝,达到国家区域环境噪声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标准,质量处于较好水平,比上年上升0.1分贝。
市区各环境噪声功能区等效声级年均值中,所有2、3类区环境噪声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及4类区环境噪声功能区昼间等效声级符合相应的标准,其余1类区环境噪声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及4类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夜间等效声级超过其相应的标准。
功能区噪声全年超标率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二、污染物排放状况
1、废气
江门市2008年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2679876万立方米,二氧化硫为51703.9吨,氮氧化物为43926.2吨,烟尘为22823.2吨,工业粉尘为13838.8吨。
2、废水
2008年江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32617.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3925.7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691.7万吨。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为51711.2吨,其中工业占32.0%,生活占68.0%;氨氮年排放总量为4471.3吨,其中工业占20.3%,生活占79.7%。
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49.0%。
3、固体废物
2008年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30.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22.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6.6%。
2008年市区生活垃圾清运量38.77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环境保护与环境建设
2008年,我局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环保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实施“环境优市”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环保规划,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加大污染整治力度,强化环保执法,严格环保准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积极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
一、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年度削减目标任务
2008年,我局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和省污染减排工作的要求,组织制订全年污染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强污染减排工作领导。
配合市政府组织召开污染减排工作会议。
市政府把污染减排工作都列入每季度市、区长座谈会内容进行研究和部署,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污染减排工作合力。
四是全面加强检查和督办力度。
每月定期对全市污染减排工程项目进行督查督办,并针对存在问题发出督办通报。
通过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工作,有力地推进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
经省环保局核定,2008年全市COD减排2100吨,二氧化硫减排2600吨,超额完成省下达的COD减排2000吨、二氧化硫减排2200吨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二、加大污染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保护和水环境整治取得新进展
组织编制《江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根据《江门市加强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重点对全市15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的厂企进行全面排查,对17家存在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有效整治。
组织对各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通报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情况,全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2008年,全市共完成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的计划项目5个,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增加到30.7万吨/日。
2、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组织制定的《江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十三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印发给各市(区)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联合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责令各营运单位对超标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加强对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达到规范要求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向省环保局申请检测委托。
至2008年年底,市区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9条检测线全部通过省局验收。
3、强化和规范固体废物管理
2008年,我局结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督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
2008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043人,排查企业2004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92个(处),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狠抓整改和跟踪督办,已完成整改91个,限期整改隐患1个。
对高危企业造册,健全风险源动态档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4、加强辐射环境监管
全面组织开展对全市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08年共核查在册涉源单位91家,放射源总数268枚,在册射线装置单位155家,射线装置391台,完成80枚废旧放射源的收贮,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换证65宗。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进行整改,大大降低了放射源安全事故的风险。
三、强化环境执法,努力解决重点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1、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06人次、检查企业7651厂次,对发现的环保违法问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全市共立案查处248宗,限期治理13宗,限期整改28宗,累计罚款556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2、切实解决重点环境问题
一是对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确定蓬江区棠下协成服装洗水厂等20家环境违法企业为挂牌督办对象。
通过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抓好跟踪督查,并定期在新闻媒体对整治情况进行曝光,提高对违法排污企业的震慑力。
二是加强环境案件后督查。
对2003年以来的环境违法案件、2005年以来挂牌督办案件以及近两年来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共计638宗开展后督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通过挂牌督办和开展环境案件后督查,解决了一批重点环境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安全。
3、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严格落实市政府信访、维稳目标责任制,领导接访日和下访制度,持续改进环境信访处理办法,认真办理市政府及局领导手机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环境投诉事项,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环保扰民问题。
2008年共受理12345热线环境投诉3795宗,上级交办投诉497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695宗,所有投诉均按时办结并回复。
特别是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进行认真排查,由局领导对12件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实行包案处理,均得到了较好地解决,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由于创新了工作方法,加大了投诉处理力度,2008年市区的投诉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231宗,环境投诉高发态势得到进一步遏制。
四、严格环保准入,积极开展规划环评,主动为经济发展服务
1、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
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环保工作“三个一律”和“五个不准”,在源头上控制污染新增量,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积极推进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推进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江门港总体规划、江门市公路网规划、江门市交通枢纽规划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继续跟进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崖门口沿岸重化产业带(江门银洲湖)、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规划等园区建设的规划(区域)环评,组织评审了广东银湖湾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3、深入开展污染行业统一规划定点工作,推进污染集中控制
进一步推进新会崖门、开平月山和台山沿海三个电镀定点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相关环评工作,组织编制我市造纸、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发酵、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方案,有力推动了污染集中控制和污染源集中管理。
同时,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安排清洁生产审核单位7家,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4家。
五、创新机制,进一步推进污染源长效管理制度建设
1、建立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和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管理制度
在《江门日报》设立“环保红绿灯”专栏,并在媒体上公开环境执法信息。
研究制定《江门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每年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一次环保信用评价,根据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信用状况,评出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红牌标示,并将评价结果于每年12月份在媒体上公布。
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对违法排污企业的震慑力。
2、深入实施绿色信贷制度
强化环保和银行间的环保信息共享制度。
2008年,我市共受理了60家企业办理环保守法证明申请,并积极协助银行、市委统战部等单位核查相关企业的环保情况。
其中有20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保问题,均被采取了限制贷款等措施,企业受到了很大震动。
3、积极推进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按照《江门市省控以上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我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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