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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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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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管理制度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速****以下简称【公司】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公司技术可持继进步,加强并加大力度对公司照明产品(节能灯)、新的照明产品(LED照明)研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新产品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新产品”是在外观、结构、材质、包装、工艺、参数等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的性能或扩大了产品使用功能以及采用了新技术、新的原理、新设计构思所型成的成品(不包括半成品)。
第3条新产品研发遵循的原则
(1)产品具有先进性、适用性、适销对路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产品符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国家技术政策和产品销售政策。
(3)接合照明行业和企业实际,产品设计标准化、大众化(尽可能共模)。
第2章管理机构与责任
第1条组织管理
公司为了促进新产品研发,有效地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公司特成立新产品研发小组,专门负责研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2条小组构成
新产品研发小组由技术人员根据各自的专业技能构成。
组长由技术中心主管担任,其他小组成员依个案性质不同,或由总经理指派公司内其他现有人员或招聘新员工担任。
第3条相关人员的职责
(1)组长
①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事宜。
②负责召开新产品研发会议及主持研发会议。
③负责指派其他小组成员。
④负责拟定及呈报新产品全部投资及利润分析方案。
⑤负责拟定研发时间规划、产品研发计划。
⑥协助市场部(营销中心)做好市场调研、开发会议联络及记录。
⑦协助总经理或行政中心对新产品研发工作进行的追踪。
⑧负责提供研发所需的材料及物品和所需工具、设备。
(2)其他小组成员
听从组长的安排,做好研发项目中的各项专职工作。
第3章编制新产品研发计划
第1条研发计划编制依据
(1)依据国家或行业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国内国外照明市场分析(公司营销中心书面分析报告)。
(3)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战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文件)。
第2条优先纳入研发计划的产品类别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产品,应优先纳入新产品研发计划。
(1)有利于节能、降耗和原材料、创汇、防止环境污染的新产品。
(2)即能消化又能吸收的先进技术、能型成产品且能被市场认可的新产品。
(3)符合国内外市场急需、应用量大的新产品。
(4)国内、国外或行业内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能型成产业化的新产品。
第3条研发项目申请
申请列入新产品研发计划的项目,应提交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或分析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呈层上报审批同意方可实施。
第4章研发调研与分析
第1条调研范围
接合营销中心对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必须对产品的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资源效益五个重要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及科学预测。
第2条调研内容
(1)调查、了解国内照明市场和重要客户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几名以及国际名牌照明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照明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接合营销中心已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情况,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并呈层核准之后再实施。
第3条可行性分析内容
(1)论证该照明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照明产品所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该照明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上下游产业练)、设备(硬性设施)、条件(软件设施)、工人(生产同期)、操作(工艺、流程)及可行性(可否实现)。
(4)初步论证技术之产品经济效益。
(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5章新产品研发与试制
第1条研发与试制要求
(1)新产品研发经过市场调研后,确定试制目标和实施方案,由技术中心技术人员进行研发和试制。
(2)通过技术中心小批量试制、评诂、测试、老化、试销,稳定工艺、完善工序和检验等程序,制定产品标准后,才能大批量投产。
第2条研发标准
(1)行业级、企业级新产品设计必须采用国家标准或采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的标准。
(2)新产品定型投产前必须通过企业标准化审查、论证、评定,未经审查不得投产。
第3条试制
新产品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两个阶段。
(1)样品试制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工程师设计的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艺、流程,由技术中心在车间或技术中心内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测试、试验、高低压、高低温以考察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
此阶段应完全在品质中心和技术中心监管进行。
(2)小批量试制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以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
此阶段以技术中心支持为主,由生产工艺人员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配置、制、夹具设计与制作,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第6章新产品鉴定
第1条新产品鉴定
(1)新产品鉴定是指:
对新产品从技术的角度和经济效益上作全面的评诂。
目的是:
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公司、社会和客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必须有营销中心参与)。
(2)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技术中心方可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有必要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
第3条鉴定的类别
(1)鉴定:
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得跨流程进行。
(2)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总经理批准,样品试制鉴定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4条新产品样品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试制计划规定的技术、经济效益指标要求,有检测验证报告。
(2)有产品研制任务书或合同书、产品、模具、图纸、标准、研制报告等技术文件。
(3)有产品应用功能试验报告或用户试用证明。
第5条新产品定型或投产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工艺、流程、生产稳定合理,具有正式投产必需的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组装、设备、检测检验手段及质量保证能力的文件。
(2)符合行业、企业标准的要求,试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稳定。
(3)有试生产的技术测试操作文件,原始记录文件健全,数据可靠。
(4)照明技术、经济效益指标合理,符合设计要求,试销用户反映资料。
(5)符合照明节能、环保、安全、使用稳定等有关规定。
第7章新产品成果评审和报批
第1条成果报审
新产品根据鉴定级别,按照国家有关科技成果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公司规定办理报审手续(如专利和技术成果转换资金)。
第2条评审时间
为节省开支降低存本,新产品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8章研发周期管理
第1条简单产品的研发周期
对于简单照明产品(含节能灯和LED应用技术),公司已经具有成熟的生产能力和LED应用技术,允许直接从供应商处购入能配套的外壳、包装及散件进行组装,根据外观的大小确定周期,快递5个工作日,物流为10个工作日。
第2条已经过检验捡测的产品的研发周期
从相关照明企业、照明公司、照明工厂、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移植过来的成熟照明产品,必须索取全部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设计和工艺(含包装)的技术资料,并应重新试制、分析并进行讨论,对于这类产品,研发周期定为15
个工作日。
第3条新类别产品的研发周期
属于老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较大改变的研究以及新品类产品的研发,研发周期一般规定为1个月,具体程序周期规定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一般产品为3个工作日,结构复杂产品为5个工作日。
(2)产品设计周期(含技术任资料、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图、模具)为30个工作日。
(3)工艺、流程(含包装设计、印刷模版)设计周期为5个工作日。
(4)产品试制周期为5个工作日(含样品鉴定)。
(5)批量试作周期为15个工作日。
(300套以下)
(6)产品鉴定和移交生产周期为3个工作日。
第9章研发项目资金管理
第1条新产品研发资金来源
(1)技术中心的研发费用由公司自备资金,由行政中心按项目函件或已通过核准之请购单例价、比价后支付。
第2条新产品研发资金的主要支出范围
(1)本公司新的照明产品设计、研发及在设计、研制中购置所需仪器、仪表、工模夹具、制具、专用设备。
(2)接纳、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引进样品以及实现企业化的研发研制。
(3)公司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的成果转化产能以及新产品推广。
第3条新产品经费管理
新产品的试制经费按单项预算公司拨给由采购支付,实行专款专用。
其经费经行政中心、采购寻价、议价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支付。
第10章奖励与惩罚
第1条优秀产品研发奖
本公司设立优秀新产品研发奖,通过市场分额、效益每年评比一次,对评选出的在新产品研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2条惩罚
对于在新产品研发、试制、检验、检测、老化、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管理规章》规定者,由各相关部门确认并宣布其鉴定结果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并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给予行政(以资)处分。
第11章技术文件资料管理
第1条技术资料管理
(1)图纸(电子线路原理图、印刷图、模具效果、实物图)和制图必须符合行业或企业乃至国家有关标准和公司标准。
(2)成套图册要按顺序编号,蓝图应与实物相符,操作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连贯。
(3)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
工艺流程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工艺操作图纸、资料由工艺、流程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文件应移交行政中心档案室签收归档保存。
(4)产品生产前一天应将相关文件、说明书、图纸、资料送品管部门审阅并分配品管员检查、检测、检验方案和书写产品说明书及合格证并盖有QC合格证。
第2条新产品证书办理
(1)新产品相关证书由产品研发部负责提供相关文件由行政中心办理。
(2)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办理证书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第12章考核奖惩制度(见附件)
第13章附则(附件,可在实际运行中增补、修改)
第1条本制度由技术中心、产品研发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2条本制度经审核、学习、讨论修改之后由行政中心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柯西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中心职责范围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调研、论证、开发、设计、试作工作;
2、组织实施研发规划,制定研发规范、推行并优化研发管理体系;
组建公司的技术平台、评估研发工作中的投资和项目所需费用;
3、实施研发部门的团队建设、岗位定义、岗位职责要求、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作乃至生活中的考评教育工作、资源调度;
4、新产品设计、研发的技术可行性,制定新产品开发预算和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并配合各产品的议价、采买、检验检测、入库工作;
5、监控每个研发项目的执行过程,组织研发成果的鉴定和评审;
6、汇总各个项目的可重用、挪用、共用的可利用性,形成企业内部技术和生产方面的的资源数据,并做好各项目产品的BOM表;
7、分析总结研发过程的缺失、经验、教训,提高研发质量;
8、做好公司产品的企业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和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或产品(知识产权)规划,实施相关标准及申请专利,代表公司参与标准协会或者标准组织;
9公司未来的产品规划的预研,如产品预研和技术预研,并规划组织现有产品的升级和参数改进;
10、制定并实施研发人员的培训计划;
11、极积主动按工作程序或工作需要做好与营销中心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解决技术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需要处理的问题;
12、尽全力完成上级或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负责新产品生产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
14、建立《新产品开发、计划、进度监控表》以利追踪核实
技术中心奖惩制度
第1条总则:
公司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部)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2条:
技术部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各岗位职责、绩效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3条: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技术部所有技术员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4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
暂定以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
公司实行现金奖励制度,根据部门的阶段工作成考核情况,在当月追踪、检讨会上或在发放工资中发放。
第5条技术员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程序如下:
1.企业部门按成绩推荐、本人自荐或直属部门提名;
2.行政中心、文秘、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主持、管理人员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6条处罚办法,技术人员因工作过失有损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有下列表现的技术员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或利用工作以外的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公司规章、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发现并提出公司或技术部的资金和研发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会审评判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7条技术员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20元;
3.设计错误、文件、规格、型号、产品说明、操作说明书、指导说明书、工艺说明书、流程说明书错误、样品交货延期等轻微过失罚款100元;
4.量产期间发现设计错误、工艺条件错误等重大过失罚款200元;
5.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6.遗失、恶意泄露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企业机密者罚款500元
7.遗失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7.有意不配合部门或上级主管工作的罚款50元;
8.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技术人员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罚;
9.若被处罚的技术员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责仼;
10.凡是部门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真相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1.技术中心内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主管或公司领导呈层提出申诉。
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第8条技术人员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技术人员,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应邀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法》或未按工作要求造成后果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潜在客户、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供应商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部门主管、总经理会议、商议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公司《管理规章》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利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公司信誉,影响恶劣的;
8.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9.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1.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2.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9条技术人员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国家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技术人员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3日后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审核决议作为公司最后的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11条本制度由技术中心部制定,行政中心、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修正时亦同。
技术中心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公司为加强对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枝术部)的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绩效,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部和技术人员考核工作。
第3条职责分工
技术部考核工作职责分工如下表所示。
技术研发部考核工作分工对照表
考核对象
考核部门小组成员
评分权重
审批人
组织部门
考核频率
部门
其他部门评审
60%
总经理
行政中心
每月同考勤同步
技术部主管
40%
技术部
技术部主管
60%
总经理
行政中心
每月同考勤同步
技术部人员
40%
技术部主管
行政中心、总经理
40%
总经理
行政中心
每月同考勤同步
其他主管
30%
下属人员
30%
技术部人员
各单主管
70%
总经理
行政中心
每月同考勤同步
同级同事
30%
备注
行政中心是绩效考核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包括技术部)的考勤、绩效考核、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纪律培训、监督实施、结果统计与分析、申诉处理等工作
第4条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
(1)目标要求明确、量化、可行、公开、公平、公正。
(2)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并进行绩效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必须定期张榜公布。
(4)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要经考评小组(由行政中心招集)集体讨论通过,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属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5)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未获得批准前,无任何理由泄漏任何有关信息;结果获得批准后,不得泄漏讨论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第2章考核目标与内容的设定
第1条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对象
按公司规定,技术部所有技术人员。
(1)因特殊工种、工作因素必须实现月、季、年度考核的技术部或技术人员
第2条考核目标制定的原则
(1)依据企业总体规划的目标和技术人员在各自的技术、技能接合法定公司的产业进行开发、设计、制作目标层层分解,设立个人目标。
(2)技木部的目标要具体,可评测且要有依据、可达到国家或行业或企业相关的标谁还要有时间约定。
第3条考核内容
技术部考核内容请参照下表。
技术部考核内容一览表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频率
部门
1.技术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技术部人员管理
3.技术部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情况
月度、季度、年度
技术部人员考核
工作业绩
1.部门、团队、个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工作计划制订、完成情况
月度、季度、年度
工作态度
出勤情况,相关制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工作主动性等
月度、季度、年度
工作能力
专业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学习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月度、季度、年度
第3章考核实施
第1条技术部技术人员、主管考核实施流程
行政中心对技术部主管和技术员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其考核流程如下。
(1)总经理或行政中心根据枝术部实际工作要求,期间主要工作任务、考核标准、指标等内容进行讨论,制定“绩效考核表”,交技术部主管实施。
(2)行政中心向技术部主管发放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表”,由各自自鉴填写考核表相关内容之后由主管集中交行政中心统计、计算考核得分,并将考核表报总经理审核或会议讨论定其结果。
第3条技术部主管考核实施流程
行政中心对技术部主管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其考核流程如下。
(1)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计划和技术部实际工作要求,就技术部期间主要工作任务、考核标准、指标等内容进行讨论、制定、审核并通过订出“绩效考核表”,由行政中心实施。
(2)行政中心向技术部主管发放“绩效考核表”,由主管自鉴填写考核表相关内容之后交行政中心统计、计算考核得分,并将考核表报总经理审核或会议讨论定其结果。
第4条技术部考核实施流程
(1)行政中心向技术部主管及公司其他部门发放技术部的考核表。
(2)技术部主管及公司其他部门根据技术部实际情况填写考核表。
(3)行政中心将考核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或会议审批后,向技术部公布。
第4章考核结果管理
第1条部门考核结果运用
技术部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个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的内容结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部门考核得分占个人考核得分比例一览表
职级
公司其他主管
技术部主管
技术部技术人员
部门考核得分占个人考核得分比例
30%
20%
10%
第2条考核结果分级
考核成绩,行政中心根据公司的规定将技术人员工考核的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详细见下表。
技术部技术员考核评级标准对照表
评分等级
E(不合格)
D(基本合格)
C(合格)
B(良好)
A(优秀)
人员得分比例
5%
25%
45%
20%
5%
第3条枝术人员考核结果运用
技术人员考核结果将影响员工的岗位晋升与降级、工资等级升降、奖金分配、培训机会等。
(1)年终奖金计发
奖金基数参照行政中心制定的部门奖金管理制度而定,奖金系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具体见下表。
技术人员奖金系数计算标准
等级说明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基本合格)
E(不合格)
资金系数
2
1.5
1
0.5
0
(2)绩效改进
技术部对于考核结果排在后5%的技术员,公司需与其签订下一季度绩效目标,要求限期改进绩效;对于连续两次考核排名在后5%的技术员,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5章考核申诉管理
第1条考核申诉处理部门
行政中心是技术员考核申诉的日常管理部门,被考核人员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填写“考核申诉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请行政中心设计考核申诉表
第2条考核申诉时间
(1)技术人员个人对考核结果有意见的,在得知考核结果后七个工作日内,可向行政中心提出申诉。
(2)技术人员申诉超过申诉时间期限的,公司将不予处理。
第3条考核申诉流程
(1)技术人员个人对考核结果有意见,填写“考核申诉表”,申诉表的内容应包括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由等。
(2)行政中心接到申诉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而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行政中心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技术部主管进行协调、沟通。
不能协调的,由技术部主管处理。
(4)公司总经理拥有申诉的最后决定权,各相关人员须按照其指示进行处理。
第6章附则
第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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