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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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管理办法
安全目标治理办法
一、各部门,各校区安全目标任务
(一)安全教育任务执行率100%。
(二)各项安全目标,安全制度,安全规章制定率100%。
(三)各项安全预案制定率100%;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为“0”。
(四)触犯刑律,判刑发生率为“0”。
(五)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劳资纠纷、无3人以上集体上访等事件。
学生、职工受到治安处罚不超过1起。
(六)实训操作(含设施损坏、人员伤残)其经济损失控制在1000元以内。
(七)人为严重损坏校产、设施设备,发生率为“0”。
二、安全目标治理措施
(一)分级治理,层层落实安全目标任务及治理责任。
1、目标治理机构
(1)制定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预案。
(2)制定各类安全责任书、并督导部门、校区层层签定。
(3)督导各部门、校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报管委会备案。
(4)督导各部门、校区制定安全制度。
(5)督导各部门、校区将安全职责分门别类落实到人,建档备查。
(6)负责安全目标任务的落实及检查考核。
(7)牵头处理重大事故。
2、教育主管机构
(1)其负责人是安全教育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编制安全教育课程,选编安全教育教材,落实安全教育人员。
(校区每期至少安排两次全校性安全教育大会,每班每周安全教育课不得少于两节)
(3)制定课堂教学安全规定。
(4)制定课堂教学可能引发的各类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
(5)制定安全宣扬方案并督导实施。
(6)负责处理教育安全事故。
3、后勤治理机构
(1)其负责人是后勤安全治理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订土木、水电、勤杂工的安全工作条例,并监督执行。
(3)负责制订各校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监督执行。
(4)负责及时排除各部门、校区的各类安全隐患。
4、各校区
(1)校区校长为本校区安全治理目标任务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治理目标。
(2)负责安全教育目标及安全隐患排除任务的实施。
保证校区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3)负责处理一般性安全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协助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校区安全目标治理措施
1、校委会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划分治理及责任范围,制定治理防范措施,及奖惩制度。
(2)层层落实岗位安全目标治理责任,坚持日常检查,定期考核。
(3)校区与教职员工、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签约率100%。
(4)制定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当事人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区在事发后30分钟内必须报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2、保卫科
(1)保卫科科长是本部门岗位安全目标治理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干事岗位职责及相关规定,日常考核与随机检查相结合、奖惩逗硬。
(3)负责制定门岗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把好“校门”关。
(4)在学校主要通道、围墙、防护栏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校园公示报警电话、举报电话、安全责任人电话,保持安全信息畅通。
(5)做好消防安全预案,每学期组织消防练习演习不得少于一次(演习的内容、人数、效果需留资料备查)。
(6)组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的护校队,护校队的学习与练习,每周不得低于二次(练习的内容、人员、需文字记录备查)。
(7)做好净化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
加强与警方的联系,杜绝社会不良行为对校园的侵蚀。
(8)定点设岗与流动巡逻相结合,365天24小时不间断(巡逻记录由科长签字,留档备查)。
(9)大力整顿和规范校园内部治安秩序,随时收缴管制刀具和不利于安全的玩具、工具等。
(10)处理和协助处理校区各类安全事故。
2、教育(教务)科
(1)教育教务负责人是本岗位安全教育目标治理第一责任人。
(2)落实安全教育任务(老师、教材、教育时间,留文字档备查)。
(3)制定实训、实习安全操作治理条例,实施随机检查和定期考评,并文字备案;保证实验、实训操作安全,做到无学生因实验、实训发生意外伤害,无实验、实训责任事故,无学生私自动用实验、实训设备。
(4)督导班主任,专职老师对学生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教育,突出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骗、防爆、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
夏季要非凡对师生进行防溺水事故的教育,果断杜绝私自到江、河、塘、堰洗澡的危险行为。
(5)督导班主任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
教育学生珍爱生命,遵纪遵守法律,远离黄、毒、暴力,杜绝学生犯罪事件发生。
安全教育每周不少于2节,且课目必须上课表,老师必须仔细执教。
(6)校区办安全专栏不少于1处。
楼道、车道、危险处应贴放警示标牌,防止碾压、踩踏、跌坠伤害事故发生。
(7)督导班主任注重培育学生良好的起居,饮食习惯,预防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发生,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8)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对暂时性心理障碍,要作专门记录,个别辅导。
严重的应联系家长配合,到医院治疗。
(9)保证用电安全。
无私拉乱接电线,无私安闲教室和宿舍使用电吹风、电饭煲、烫发器等现象。
(10)严格把好“批假”关。
加强对住在校外的学生的治理,学生离校(包括通食生),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做到资料齐备。
(11)仔细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3、后勤负责人
(1)后勤负责人是后勤安全治理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订本校区水电气安全治理制度。
(3)定期对水电气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记录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报校区安全领导小组。
(4)协助落实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5)协助后勤治理处监管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实施随机抽查,禁止腐败、有害、无证、过期食品流入学校。
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6)每学期进行不低于2次的全校性消毒灭菌工作(假期1次,期中一次)。
(7)加强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及场地的安全治理。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检查。
(8)协助处理和解决各类安全事故
4、办公室
(1)组织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
(2)协助校长追究安全责任,撰写报告及时上报。
(3)协助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三、安全治理目标的考核
1、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
(1)损失金额在xx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死亡或1人以上重伤,认定为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2)在校内,损失金额5000元至xx0元或造成人员重伤或3人以上轻伤,认定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在校内,造成人员伤害且损失金额在xx元至5000元或造成人员轻伤认定为一般性安全责任事故。
(4)安全事故是指非治理因素造成人员伤害且损失1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伤害的情形。
2、执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负责或治理不到位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对事故当事人和治理责任人追究行政、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3、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处理
(1)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责任划分。
取消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学期内绩效奖金。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5000元经济责任;责任科室承担xx元经济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1000—5000元经济责任并作待岗处理。
(2)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和责任划分。
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取消本期绩效奖金。
校区校长承担3000元经济责任;责任科室承担1000元经济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1000—3000元经济责任并作待岗处理。
(3)一般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和责任划分。
扣发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奖金。
校区校长承担1000元经济责任;责任科室承担500元经济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500—1000元经济责任。
4、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目标治理部门进行责任的划分及处理。
5、安全治理执行“一票否决”。
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评优。
6、目标治理部门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校区当月绩效奖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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