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部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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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部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新建天门至仙桃及潜江铁路支线项目
(JHSG-1标)
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中铁十一局集团天仙及潜江JHSG-1标项目部二分部
二O一四年九月
安全生产、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3]193号),本着“直观可视、简洁实用”的原则,以“严谨、规范、创新、精品”项目建设理念为指导思想,努力把新建天门至仙桃及潜江铁路施工现场建设成“规范有序、整齐清洁、安全可控、环境和谐”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规范中铁十一局集团天仙及潜江JHSG-1标项目部二分部管理工作,实现工地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和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根据湖北江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项目部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强化全员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提高职工技术素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
1、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经理(书记)为组长,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项目部相关部室负责人、各工区副经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各队队长、工班长为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张少峰
副组长:
王智勇肖坤红
组员:
刘昌云罗绍波章庆华钱开勇马泽兴熊德文朱世春纪楠弘屈科磊赵行飞王亮蒋志伟李圆圆各队队长
2、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
(1)规划、统筹、组织、协调、领导本项目部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制定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措施。
(2)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指导本项目部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考评。
针对安全文明施工现况,及时提出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措施。
(3)参与上级组织的检查考评工作,负责落实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
3、项目部经理职责
(1)本级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负全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合同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条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
(3)组织制定本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管理制度与实施措施;
(4)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
4、项目部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本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落实,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依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人力、物资、机具、资金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4)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与考评。
5、安全工程师(员)职责
(1)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对作业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工作;
(2)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填写《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检查验证;
(3)组织或协调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4)根据本项目部工程特点,及时制定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措施及标准并认真抓好落实。
6、作业队队长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
(2)组织对职工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普及教育,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指导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各类防护用品,并监督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戴安全帽及配备各类防护用品;
(3)严格把关特种工持证上岗;
(4)坚持“三工”制度,即:
工前讲安全文明施工、工中查安全文明施工、工后评安全文明施工;
(5)积极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
(6)组织作业人员落实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
7、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上班时做到“三不“伤害,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保持工作场所文明整洁;
(4)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活动;
(5)认真落实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管理制度
1、实行岗前培训、挂牌上岗制度
项目部各级安全文明文明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均进行岗前培训,并组织考核,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上岗证,持证上岗;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准上岗。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各专业施工队每月至少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文明施工知识一次,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使全体参建职工牢固树立“安全文明施工”的意识,克服侥幸心理,绷紧安全文明施工这根弦。
2、实行安全施工方案逐级审批制度
项目部实行安全施工方案逐级审批制度,首先由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编制相关施工方案,分别报项目部总工、项目部经理审核后,监理单位审批。
3、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制度
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交底作为开工报告的组成部分,制定详细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
工程开工前进行书面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时明确以下内容:
(1)易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事故的环节;
(2)施工中应进行防护的重点;
(3)施工中所采取的防护方法;
(4)施工中需要配置的防护物资数量;
(5)需设备管理部门配合的设备数量等。
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时内容具体、详细,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清楚。
现场防护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使每个作业人员都了解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知识及应注意事项。
4、落实职工包保责任制
工程开工前或年初,项目部、各作业队、施工工班以及每个施工人员逐级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包保责任状》,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目标与奖罚条款,年终兑现,做到层层负责,层层预防。
5、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在日常的施工生产中不断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不文明施工现象,消除影响安全的一切不良因素,纠正违章和不文明作业,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加强劳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
根据劳动强度等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劳动保护。
做好劳动卫生教育及身体检查,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制定饮食卫生及营养方案,重视各种疾病的防治。
7、认真落实安全重奖重罚制度
项目部实行奖罚制度,对于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未发生安全文明施工事故的施工队给予重奖,对于在施工中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事故的,按照造成的损失大小和影响的恶劣程度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8、规范劳务用工制度
项目部所使用的劳务工在参加施工前经过安全文明施工知识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培训由安质部专人负责,未经培训的劳务工和考试不合格的劳务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培训讲实效,避免走过场、念课文的做法,做到培训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劳务工参加施工有正式职工带领,编制属于项目部架子队;施工中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劳务工学习业务知识、安全知识、文明工地知识,对安全意识较差的劳务工坚决辞退。
第四章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主要内容
一、项目部驻地建设
项目部驻地建设已经按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工地规划
1、场地布置
(1)总体要求。
布局合理,整洁美观,功能配套。
办公、生产、生活区域,应明示场地布置示意图,并按照功能标明房屋、道路、材料、停车等位置。
(2)重难点工程醒目位置设置反映工程概况和建设形象的主要图牌。
项目部重难点工程主要包括汉北河特大桥、东风支渠特大桥、天门河特大桥和新湾特大桥;另外2#拌和站与3#拌和站将做为我部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的形象工程,严格按要求进行组织管理和建设使用。
2、道路设置
(1)便道要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满足车辆运行要求,便道做到排水畅通,路面无淤泥、无积水。
5
⑵便道标准
①双车道:
路面宽8m,路基宽9m,路基填高≥0.4m。
②单车道:
路面宽4m,路基宽5m,路基填高≥0.3m。
每300m左右设30m长的会车道。
③弯道:
根据各自工点进出场最大设备的转弯条件设置,且最小转弯半径≥20m。
④坡道:
一般情况下不大于8%~10%,特殊地段坡度不大于15%。
⑶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识标志。
进入施工现场的路边,设置“非施工车辆严禁进入”、“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等提示牌(0.8m×0.6m);在道路危险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0.8m×0.6m)警示标志,在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设置拐弯指向标志、防撞墩或防撞柱等防护措施。
⑷便(栈)桥结构按照设计要求及实际情况设置,其承载能力满足施工设备通行需要。
桥面高度满足防洪需要,桥面设不低于1.2m高的栏杆,栏杆颜色标准统一。
同时在便桥两端悬挂限速牌(限速5km/h)和吨位牌(限60t)。
⑸便道便桥设专人养护,定时清扫,洒水抑尘。
同时对便桥定期进行观察与检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修护与加固措施,确保通行车辆安全。
3.管线敷设
⑴总体要求:
管线敷设应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需求,统一规划、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做到平、顺、直、牢。
⑵电缆线路:
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绝缘架空或水中敷设,杜绝随意敷设;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电缆严禁敷设在有酸、碱等化学腐蚀的地段,确因地形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必须按规定做好严密的防护措施。
⑶照明线路:
严禁敷设在钢铁构件和易燃易爆、化学腐蚀的物件上。
⑷供水管路布置合理,接头严密不漏水,满足施工要求。
4.设备安置
⑴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吊、自卸汽车等运输车辆,每天(次)作业完毕,将其清洁后停放在固定的停车位内。
⑵空压机、发电机、混凝土输送泵、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起重机械、钻机(含软基处理的钻机、桥梁桩基施工的钻机)、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应性能良好,保持整洁,按章操作,工后有序停放在地质坚固、安全可靠场地。
⑶电焊机、对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圆盘锯、刨木机、手砂轮、风炮、钻床、车床等小型机电设备,应随时保持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接地接零可靠,操作规范,摆放整齐,电力线路布置规范,多余电缆圈挂,工后场地整洁。
⑷大型和小型施工机电设备均应设置标识牌(大型设备:
60㎝×45㎝,小型设备:
28㎝×21㎝)。
大型机械设备应有管理制度、运转记录。
所有机电设备应有管理台帐。
⑸特种设备应经当地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手续完整;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⑹起重设备封钩应完备良好,在吊装物品时,应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作业,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5.材料堆放
⑴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场地整洁,无杂草杂物。
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米。
②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③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④钢筋堆放场地应硬化,钢筋架空高度不低于20cm,并设钢筋棚或蓬布遮盖;钢筋现场施工临时摆放时,设置不低于20㎝高的支垫架空。
⑤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
⑵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牌。
材料分区标识牌尺寸为60×80cm,上缘距地面不低于1.0m;材料标识牌应标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产地)、进场日期、检验状态等内容,尺寸为30×40cm,上缘距地面0.8m。
⑶危险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间距不小于10m),采用非易燃建筑材料搭棚存放,并悬挂安全标志;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燃油存放库房(罐)周围应采用围墙或围栏进行隔离,所有油料均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其库房醒目位置均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⑷物资搬运、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搬运、装卸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大于1:
3。
②在装卸、搬运管材、钢筋、型钢等细长构件时,动作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
③搬运装卸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在搬运装卸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用身体直接接触。
④在运输物资时应绑扎牢固,安全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超速;在运输超长物资时应采取专门措施进行支托和捆绑。
⑤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加棚加锁或使用集装箱运输,不准他人乘坐,不准装载其它物品。
⑥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在吊装时,应用钢筋笼或其他有效措施固定后吊装,防止脱落发生事故,吊装时氧气瓶应平放,乙炔瓶应立放。
⑦车辆运输严禁客货混装。
3、人员佩戴
(1)项目部管理人员佩戴标有江汉铁路中铁十一局字样的白色安全帽和胸牌(胸牌内容包括部门名称、姓名、职务、编号、照片)进入施工现场,现场施工人员统一佩戴黄色安全帽及相应的防护用品组织施工。
另外施工人员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及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组织施工。
4、标识标牌
1.宣传标牌
⑴宣传栏(牌)。
在生产、办公、生活区的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宣传牌、黑板报、图片展等,应美观大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统一标准。
宣传内容要动态反映江汉铁路建设的基本概况、建设理念、建设要求、建设目标、领导视察图片等。
⑵宣传标语。
施工现场生产、办公、生活区等醒目处所,应有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科学管理和展示参建单位形象的宣传标语,内容由各参建单位根据承建段的工程特点和本单位的企业文化特色确定。
⑶搭建彩门。
在项目部(工区)驻地、邻近交通要道的工地出入口搭建彩门。
结合现场实际,项目部将在X001县道进入2#拌和站的路口边及从X011乡道进入3#拌和站的路口搭建彩门,彩门净宽8m,净高6m,采用角钢及钢管骨架进行搭设。
2.主要牌图
我部将在2#拌和站、3#拌和站、汉北河特大桥、东风支渠特大桥、天门河特大桥及新湾特大桥等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反映工程概况和建设形象的牌图,现场至少应设置:
工程概况牌、项目公示牌、安全质量牌、文明施工牌、环保水保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牌图尺寸采用250cm×200cm,材质采用不锈钢进行加工制作。
3.工点施工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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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点的醒目位置(包括路基软基地段施工、规模较大的桥涵施工、车站站场施工等)设置工程标识牌,标识牌应注明工点名称、里程、主要设计参数、开(完)工时间和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内容。
4.安全标志
⑴在施工现场,对可能引发不安全状态的部位,按照不安全因素的特点,设置禁止标志、警告标志、警示标志、提示标志、安全警戒线等。
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规定(《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原则》GB2894-2008)。
⑵安全标志要设专人维护,经常保持清洁、完整,严禁随意拆除、挪动或损坏。
⑶根据工程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现场安全标志要及时准确的增补、删减和变动,实施动态管理。
我分部主要包括在DK29+415、DK33+025、DK36+500及DK54+360等处分别与X001县道、S106省道、S342省道及X011乡道等交通要道进行交叉通行施工。
这些交通道口在施工前必须积极与当地交通公路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按规定设置齐全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同时施工过程中派专人进行道路安全防护和车辆交通指挥。
另外为了确保以上公路交叉道口在施工期间的交通行车安全,我部将向当地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报告,要求在交叉道口施工范围地段增设限速警示标志和道路减速带等安全行车防范设施,以缓解施工车辆交通安全行车压力,避免在道口处发生交通相撞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
⑴高空作业临边防护。
临边作业、现浇连续梁、槽型梁等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置防护栏。
防护栏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0~1.2m,下杆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立柱;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立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立柱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用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它钢材(角钢、槽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栏杆立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的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l000N外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立网封闭,栏杆根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档脚板要固定牢固。
⑵悬空和攀登作业人员防护。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和攀登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可靠处并高挂低用。
⑶操作平台安全防护。
操作平台采用直径48~51㎜×壁厚3.5mm的钢管以扣件连接,或采用角钢、槽钢等坚固材料制作,台面满铺5cm厚的木板并帮扎牢固,不得出现翘头板。
⑷重叠、交叉作业防护。
上下立体重叠、交叉作业和通道上方以及可能坠物的处所,应设置足以能够防止伤害的隔离棚挡,棚挡要坚固可靠、覆盖有效。
2.水上作业
⑴水上作业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上安全施工方案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标志,并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
⑵施工使用的各种船只,应按规定设置航运标志,并配备救生、消防及靠绑设备,船上在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用船接送施工人员时,应由船员确定人数,不得超载,乘船人员应遵守乘船规则,并穿救生衣。
⑶船只必须按规定吨位装卸,不得偏载,水上运输大型构件时,应制定专项运输方案,确保船只及构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⑷施工单位应定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
当遇到6级及以上大风或暴雨时,应停止作业,并检查加固水面上的船只和锚缆等设施。
如确有需要继续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3.桥梁施工
⑴基础施工前,必须调查探明作业区内地下管线、地下构筑下踏梯、人行通道等安全设施。
物及地面以上通讯、电力线路等,有碍施工时,应先进行加固防护或改移。
⑵基坑、沉井、泥浆池、浇筑后的钻孔桩四周必须设置护栏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示警红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泥浆池顶面及基坑口应高出地面50cm,钻孔桩停止施工时,孔口应加盖防护。
同时在护栏上悬挂“泥浆池危险,请勿靠近”、“基坑危险,请勿靠近”等警示安全标志牌。
⑶泥浆池的大小、开挖深度应根据桩长、桩径、地质及水文条件、成孔设备等因素综合考虑,统一标准。
同时钻孔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应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并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农田、耕地及河道内,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及场地。
⑷桥梁墩身混凝土浇筑施工要依据模板受力检算,结合混凝土初凝试验数据和环境温度等因素,严格控制浇筑速度,防止爆模。
浇筑过程中加强模板稳定观测管理,实施好模板稳固措施,做好模板爆模、倾覆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准备。
⑸支架搭设施工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程操作。
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做好雨期防排水措施,避免基础软化。
⑹水上架梁作业时,应配备救生设备,并在作业前与当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对通航河道设置防护并设置相关警示标志。
⑺在现浇梁箱体内应及时安装通风降温设施,改善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
⑻拆除硫磺砂浆临时支座时,施工人员应佩戴口罩,防止受到硫磺、砂浆散发有害气体的侵害。
4.防火防雷
⑴拌和站、施工脚手架、吊装塔架、油库、料库、配电房(所)等可能引发雷击的设备、设施、建筑物,按照规定必需装设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接地电阻,防止雷击事故。
安装避雷装置时,要检测接地电阻,当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调整电阻剂或更换避雷设备。
⑵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料场、库房、焊接等处所,必须按照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
⑶消火栓的设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设置消防栓的处所,设置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保持环境通畅。
⑷氧气瓶与乙炔瓶(罐)的存放应有完备的防止暴晒措施,严禁敲击和碰撞。
两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乙炔瓶装有防回火装置。
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
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5层,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⑸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工后应在专用钢筋笼内放置;钢筋笼上面应加盖遮阳板以防暴晒。
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班组长(负责人)检查监护措施,动用明火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⑺变、配电房的建筑,不准使用易燃材料,门向外开。
5.季节施工
⑴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雨季施工期间,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沟通渠道,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洪、防涝安全防护措施。
②雨季前,应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畅通;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
③暴雨前后,应对脚手架、缆风绳、地锚、基坑、临时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或有可能发生坍塌的施工地段、处所和施工机具,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④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段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采取防洪措施。
⑤应建立健全防洪应急预案。
⑵高温季节施工
应按劳动保护法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⑶冬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进入冬季前,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采用暖棚施工时,应有防火、防煤气中毒的措施,配水设备及土建工程均应按照有关冬季施工的规定办理。
②冬季操作机械时,应采取防冻措施;有积雪时车辆应装设防滑链,驾驶车辆不得在有积雪和冰层的道路上快速行驶,上下坡和急转弯时,应避免紧急制动。
5、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1.水污染防治
⑴施工营地设置应远离水体边缘;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长江、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更不得向水体排放。
⑵桥梁施工产生的石油类等污染物要进行回收利用或者定点处置,严禁排入水体。
⑶桥梁桩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弃渣,按规定的方式运到指定场所弃置。
⑷施工、生活污水要设置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施工降尘或绿化。
⑸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
2.固体废弃物处理
⑴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
⑵生活垃圾应统一分类(可降解和不可降解)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3.大气污染防治
⑴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大气、地表植被、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
⑵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蓬布覆盖严密。
⑶施工场地、营地四周应采用围护措施;城市地带的施工场
地裸露地表或集中堆放的土方表面,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防止扬尘。
⑷禁止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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